【臺灣/認識愛滋】110913 聯合報元氣周報:按時服藥 愛滋病成慢性病/愛滋 Q&A
2012-11-14
【香港/性傾向立法攻防:反方說法】121106 明報:教會團體反擊同志平權議案/1112 各媒體:明光社硬將同性戀等同肛交 憂立法引來逆向歧視 家長憂影響子女性教育
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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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性傾向立法攻防:事件始末】121108 香港商報:立會否決保障同志平權議案/121112 成報:同性平權論壇火藥味濃

SongYY說明:立法禁止性傾向的歧視一直是香港同志或性別團體努力追求的目標,但自2000年開始討論迄今,從未成功通過。2012年11月初,香港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提出一議案(常被簡稱同志平權議案),內容是「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的平等機會、基本權利來諮詢公眾。」。盡管並非立法提案(僅是呼籲展開諮詢),也是一個「無約束力」(僅有宣示意味)的議案,但反對者仍有動作:表決前,保守宗教團體明光社等組織發動網上連署,並在表決當日遞交1萬8千人的連署書表達反對立場。11月7日,立法會經過4小時的辯論後,議案遭到否決。
11月10日,香港舉辦同志遊行,翌日香港電台的《城市論壇》節目,以《平權議案遭排斥 同志會否再給力》為題,請到出櫃議員陳志全、同志團體代表曹文傑、基督教團體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家長團體代表李偲嫣,在維多利亞公園公開展開支持與反對方的對話與辯論,並全程現場直播。
以下的兩則新聞即是這兩個時間不同但相關的事件報導。

立會否決保障同志平權議案
2012-11-08 香港商報訊記者萬家成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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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否決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展開諮詢的議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認同應致力消除社會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歧視,但社會對於應否立法,一直存有分歧;而現時多項政策,包括申請公屋、稅務寬免及户員醫療保障等,都是以一男一女的婚姻為基礎,如果容許同性婚姻,會有廣泛深遠影響,必須小心處理。

工黨何秀蘭提出動議
議案由工黨何秀蘭提出,促請政府盡快諮詢公眾,有關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她表示,根據她委託港大做的調查,近四分一受訪者承認歧視不同性傾向人士。她認為,展開諮詢只是推動社會討論的一小步,讓社會透過理解,消除恐懼及排斥。

有議員提出修正案,包括公開承認是同性戀者的人民力量陳志全,促請政府在本屆立法會啟動立法工作,令不同性傾向人士免被歧視。他說,公開性取向并非勇敢,而是不想被起底及跟踪,又承認過往因為害怕被歧視,擔心被識別出是同性戀者。

民建聯自由黨均不贊成
新民黨、公民黨及民主黨均支持原議案,認為人人平等,社會不應有歧視。新民黨葉劉淑儀指,展開諮詢是配合香港作為開明、開放國際社會的特質。她認為過往禁止歧視的條例,所規範的範圍很有限,認為將來即使立法,亦不會構成逆向歧視。

不過,民建聯及自由黨皆不贊成立法。民建聯李慧攌表示,主流社會不接納同性戀者不等同歧視,立法也未必可移風易俗,改變市民的不接受態度。她又指,立法可能導致逆向歧視,收窄討論空間,并非香港之福。她認為更重要是解決同性戀者面對的困難。自由黨鍾國斌認為,消除歧視不應只靠立法,認為政府應投放更多資源,教育公眾,增加社會對同性戀群體的認識。

團體遞逾2萬簽名反立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政府認同要消除性傾向歧視,但社會對立法一直有分歧,立法具敏感性。他說,政府在考慮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措施時,應該避免挑起爭端和對立,以免造成反效果。他又說,明白議員是希望先做諮詢,但按照外國的經驗顯示,諮詢是為立法做準備。

另外,家庭倫理關注網絡數名成員昨早到立法會外示威,向議員遞交明光社收集到的2萬多名市民簽名。他們表示,不是反對諮詢,但反對一刀切,將刀架在反同性戀人士的頸上,以言入罪。他們又指,如果就有關議題立法,會變成一種法律工具,強制改變社會具爭議性議題的價值觀念,是不公義及不道德。

新聞出處: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2-11/08/content_3080194.htm

同性平權論壇火藥味濃
台上舌戰 台下辱駡 有人被逐
2012-11-12 來源: 香港成報 記者姚躍華報導

       香港電台《城市論壇》昨日舉行論壇,現場甫開始已經火藥味甚濃,有反對立法人士舉起「同性戀是罪」等標語,甚至拿出《聖經》高聲朗讀舊約利末記中有關同性戀的章節,主持人謝志峰需多次勸喻尊重他人性取向,論壇才正式開始,但節目期間仍多次以言語侮辱講者,屢勸不聽,終被勸請離場。

  女同學社執行幹事曹文傑發言時認為反歧視條例有其迫切性,他引用2010年女同盟會調查指,有53%女同志承認遭歧視,較2005年同期上升,亦有個案因其同志身份,被校方勸喻另覓學校升讀中六,顯示歧視確實存在;他又說,蔡志森與香港家長聯會會長李偲嫣對反歧視法持錯誤理解,指性傾向條件並非鼓勵同性性行為,而是保障教育、工作等特定範疇內的歧視行為,這些範疇直接影響個人能否獨立自足。

講者多遭言語侮辱
  陳志全認為政府先就性傾向歧視作廣泛諮詢,了解歧視問題的嚴重性,再修定現行法例。

  蔡志森回應時稱不反對諮詢,但基於宗教、華人社會、以及公眾衞生等理由,反對獨立立法,指現時沒有異常不公平的個案,同時擔心立法以後出現逆向歧視。他認為社會應包容同性戀,若出現具體歧視個案,明光社亦不贊同,但不代表社會要鼓勵。但陳志全多次批評蔡混淆視聽,多次將反歧視條例與同性婚姻合法化、肛交、濫交等較具爭議的話題扣連。

  而李偲嫣不贊成諮詢及立法,擔心諮詢日後會伸延至正式立法,不同意當下有歧視存在,認為一旦立法會影響到言論自由。

團體普遍支持諮詢
  台下團體普遍支持諮詢。保良局胡忠中學余景欣同學,質疑明光社對同性戀立場與包容原則相違;風采中學林俊朗同學認為因沒有迫切性而毋須諮詢的推論本末倒置,指諮詢正為了解其迫切性。不過,席間也有家長擔心以言入罪的法律問題,他分享女兒在加拿大讀書時,曾問老師可否讓女兒少接觸同性戀資訊,但該老師則表示有權告他。

新聞出處:http://www.singpao.com/xw/gat/201211/t20121112_400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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