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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志捐血深度專題】140731 中央廣播電台:打破愛滋污名(上):捐血,同志止步?

圖片來源:紐約愛滋防治與平權團體GMHC網站

打破愛滋污名(上):捐血,同志止步?
2014-07-31 中央廣播電台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陳沂庭

SongYY補充:原新聞連結中,可線上收聽約15分鐘的專題採訪節目,推薦前往收聽

台灣每年的捐血數量高達180萬人次,但有一個族群,即便他們擁有健康的身體,卻因社會的無知與污名,被阻隔在捐血的大門外。民間團體質疑,現行捐血制度限制曾有「男性間性行為」永不得捐血的規定並不合理,不僅無法真正落實血品安全的控管,反而還助長社會對男同志族群的歧視。

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 役男質疑污名

劉瑞揚:『(原音)我在當兵前的體檢證明我沒有愛滋病,所以我有義務要去服役;可是在捐血的時候,捐血的表格詢問,有沒有發生過男男間性行為?如果有發生,是直接禁止捐血,我覺得這項規定很不合理,這樣會讓同志族群有污名化的感覺。』

他的名字是劉瑞揚,在去年6、7月接受兵役體檢,9月入伍服替代役,同時,他也是一位男同性戀者。今年5月17日「國際反恐同日」當天,劉瑞揚現身凱達格蘭大道,參加民間NGO團體所舉辦的反恐同活動,他身穿替代役制服、手舉「我是役男,我是同性戀,但我不能捐血」的標語,格外引人注目。

劉瑞揚表示,依照規定,役男若感染HIV就不需要當兵,雖他經過體檢證實自己並未感染、擁有健康的身體,但卻被阻隔在捐血車的大門外,他感到被歧視。

劉瑞揚說:『(原音)這樣就讓我感覺很像是他告訴我,我有健康的身體,所以我有義務要去服兵役,可是卻又告訴我,我是危險族群,所以我沒有這個權利去捐血、去助人,這樣的感覺是非常、讓人很難受。』

升格成衛生福利部前的衛生署,在2005年制訂「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曾為靜脈注射藥物成癮者、男性間性行為者及性工作者等永不得捐血,並要求捐血者自我檢視,以防範經由血液傳染愛滋病毒,進一步保障受血者安全。

多個民間團體當時雖然大動作抗議衛生署將愛滋病標籤貼在男同志等性少數族群的身上,充滿歧視之嫌,但並未迫使政策轉彎,導致相關規定援用至今。

正在服替代役的瑞揚今天穿著制服參加行動,身為一位男同志,他認為,「男男性行為者,不得捐血」的限制,是對同志族群嚴重歧視,應該改正。(林瑋豐攝)
正在服替代役的瑞揚穿著制服參加517反恐同行動,身為一位男同志,他認為,「男男性行為者,不得捐血」的限制,是對同志族群嚴重歧視,應該改正。(林瑋豐攝,圖片引自風傳媒報導)

欠缺防疫觀念 同志屢遭貼愛滋標籤

劉瑞揚表示,HIV傳染途徑大多為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注射毒品,但社會卻長期將男同志與愛滋病劃上等號;過去他在餐廳實習時,就曾遭遇一位主管用非常不好的口氣,質疑他是愛滋病患者,讓他相當無言與不滿。

劉瑞揚說:『(原音)因為在社會上很多老一輩的,或者是一些宗教團體總是會說,我們男生跟男生在一起、發生關係,都是會有愛滋病等等之類的,我覺得這樣非常不好。我曾經在餐廳實習的時候,有一個主管也是這樣對我說,然後那時候我聽到整個很無言,我是有直接回他,跟他說,愛滋病是會有選擇性的嗎?我是有跟他解釋愛滋病的傳染途徑,對,而不是只有同志間才會有這個病在。』

相同的情形也發生在今年大學三年級的宥宥身上,由於他的同志身份,導致部分缺乏防疫觀念的同事不敢跟他共喝同一杯飲料,擔心因此感染到愛滋病毒,即便宥宥至今根本未曾有過任何性行為,也並非是HIV感染患者。

宥宥說:『(原音)因為他們知道我是同志,他們會很介意我去喝他們的飲料。有一天我就問他們,你是覺得男生不可以喝你們的飲料嗎?還是怎樣?他說,GAY都有愛滋啊。我就說,為什麼GAY都有愛滋?他就說,就之前老師講的啊,說GAY都有愛滋。我就說,沒有啊。他就說,要不然愛滋怎麼傳染的?不是GAY都會傳染愛滋嗎?我說,沒有,是危險性行為產生的。然後他就說,可是老師說,愛滋只有GAY才會得耶?然後我就說,騙你的,異性戀也會得啊。』

男同志:未曾有性行為 捐血也受阻


宥宥曾在高中畢業前夕,首度試圖想與一大票同學一起挽袖捐熱血,但最後上車的他,卻也是唯一無法順利捐血的人。宥宥說:『(原音)那時候就是一群高中同學放學,然後看到捐血車,興高采烈要去捐,大家就很開心。我是最後一個上去的,大家還躺在那上面捐血,很多人笑啊、聊天的,還在討論針很粗。他們看到我從小房間走進來,以為我要坐著,就問你要下車了喔?我就說,對啊,他就不讓我捐。他就說為什麼?因為我是男同志,然後全部的人就啞口無言。』

年紀尚輕的宥宥,當下雖然覺得不被尊重,也只能自認倒楣,後來更沒再踏進捐血車或捐血中心一步,但長大後卻覺得這項規定相當荒謬。

另一位徐同學也是因向捐血車人員坦承同志身份,就被視為愛滋病感染的高危險群,雖然他與宥宥一樣都表明尚未有過性行為,但最後仍被拒絕捐血。

從宥宥及徐同學發生的案例來看,「捐血者健康標準」名義上雖然規範曾有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但這項制度的設計顯然就是衝著男同志族群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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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片便說明了: 有危險性行為的異性戀可能被允許捐血,但從事安全性行為的男同志卻被禁止捐血的弔詭。圖片來源:紐約愛滋防治與平權團體GMHC網站

 

愛滋感染無「危險族群」 疾管署矛盾

負責愛滋病防疫的衛福部疾管署愛滋病組曾發佈新聞稿,表明愛滋感染無「特定危險族群」,只有「特定危險行為」,強調愛滋感染不分職業、年齡、性別或性傾向,只要發生特定危險行為,每個人都可能感染愛滋病毒。其中,「特定危險行為」以不安全性行為與共用針具注射毒品為主,並未將男性間性行為列入。

劉瑞揚質疑,疾管署的新聞稿對照「捐血者健康標準」的規定,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簡直是在「自打嘴巴」。他說:『(原音)這項新聞稿是說,愛滋感染無特定危險族群,只有特定危險行為,他上面寫的特定危險行為就是不安全性行為,就是比方說沒有戴(保險)套,就是不安全性行為,與共用針具,還有注射毒品。可是他在捐血者健康標準的規定卻是又做另外一套,他上面就是直接指名了特定的族群,就是曾經發生過男男性行為的族群,感覺就是在自打嘴巴。』

疾管署:男性間性行為者感染仍最大宗

不過,疾管署愛滋病組副組長黃彥芳表示,分析去年新增HIV感染人數2,244人的危險因子,男性間性行為者的人數佔81.6%,因此,疾管署確實認為男性間性行為某種程度上屬於危險行為,且男性間性行為並非只會發生於男同志族群,所以疾管署規範的對象仍是特定行為,不是針對特定族群。
黃彥芳表示,雖然也有男性間性行為者會貫徹安全性行為,但因捐血制度攸關血品安全,政府的把關當然會比較嚴格,只能對感到受傷害的人說聲抱歉。

黃彥芳說:『(原音)男男間性行為的人,尤其有安全性行為的人會覺得這樣好像有一點受傷害,想要捐血而不能捐血那種感覺,可是站在政府的角度,就變成是要保護另外一邊的人,所以沒有辦法顧慮到那邊的心情,是要說個抱歉,可是那個是沒有辦法的這樣子。』

但黃彥芳也指出,近幾年男性間性行為者感染HIV新增通報數大約一年成長2、300例,但去年僅比前年增加50例,她認為疫情擴散速度有減緩的趨勢,朝樂觀的方向走,若再觀察幾年仍持續樂觀,就有機會重新討論捐血制度。

黃彥芳說:『(原音)那怎麼去衡量說是不是可以修正或怎麼樣?如果疫情的走勢是在往下掉的,那你剛才那個建議說是不是不提(男性間性行為)或怎麼樣,那個是未來可以討論。我不會說死未來的事情,因為未來會怎麼樣不知道。』

疾管署的主張乍聽之下似乎有理,但統計數字所呈現出的「現象」,是否真能作為防疫規定的理由?還是大家心中早已有了定見,認定男同志就是會感染HIV?

同志團體反擊 現象能解釋因果關係?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喀飛指出,異性戀者普遍不會主動進行HIV篩檢,反而男同志社群長期被教育出定期篩檢的意識,在這樣的情況下,篩檢出感染HIV的人數當然相對較多,但這樣的現象仍無法解釋男同志就是一定會感染HIV。

喀飛說:『(原音)他的心裡也許是這樣想吧,那請他拿出證據,我就現有的感染通報的報表,每個月或每年的統計,照他的分類方式,男同志感染的新增比例是比異性戀高,這是現象,但是這個現象怎麼證明所以男同志一定會感染愛滋,會感染愛滋的風險比較高?這個我畫上問號,我沒有看到任何的證據。』

根據疾管署資料顯示,HIV新增個案近年以新北市及台北市感染人數最多,行業別則是以服務業最高。喀飛就反問,如果疾管署提供的統計依據可以解釋因果關係,是否也應限制新北市及台北市民,或是從事服務業的人不得捐血?

喀飛說:『(原音)如果這個現象可以解釋因果關係的話,那我可以換一個分類方式,你去看每個月的報表,或每年的統計報表,台北市跟新北市是最高的兩個縣市,為什麼我們不說台北市跟新北市民就是危險因子?那為什麼我不要禁止所有的台北市民跟新北市民捐血呢?』

喀飛說:『(原音)你既然要訂這個前提,請你為這個前提來解釋合理性在哪,這個事情應該是訂這個規定的人要提出來的。就實證來講就是這樣,你不能說你有統計數據,所以這個叫做科學,數字的解釋是看到現象,不代表因果關係。』

限制身份不實際 反而助長歧視與污名

140731同志團體不解,限制曾有男性間性行為者「終身」不得捐血的理由究竟是什麼?如果傳染HIV的高風險途徑是「危險性行為」,現行的捐血制度也僅要求若1年內曾有「危險性行為」應暫緩捐血。那麼,為何不放寬曾有男性間性行為永不得捐血的規定,用是否曾有「危險性行為」統一加以規範即可?

喀飛:『(原音)你不是用一個身份嘛,因為同性戀有人是會有安全性行為,也有人沒辦法安全性行為,或不喜歡安全性行為,異性戀也都有,也是兩者都有,所以身份真的不是一個有任何判斷、有任何幫助的一個區分的方式。那就是預設了男同性戀比較有很多的性伴侶、異性戀都很忠貞,所以我就先來解決這個問題就好了,那事實上他就是一個沒有任何意義的事情。』

喀飛表示,現行規定不僅無助於血品安全的控管,反而又充滿了歧視。喀飛說:『(原音)那你就面臨一個抉擇,你要嘛就逼同性戀不要捐血,要嘛就逼同性戀說謊,如果同性戀不說實話,你這個機制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如果同性戀不捐血這麼重要的話,那你也做不到同性戀都能被你隔離不能捐血啊!不是嗎?所以他既不切實際,然後又充滿了歧視。』

喀飛認為,台灣的捐血制度就是一面照妖鏡,也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愛滋歧視縮影,反映出社會對愛滋的誤解與集體恐懼,唯有攤開來談才能看見其荒謬之處。

現行捐血制度影響部分族群的權利,甚至侵害個人隱私,主要目的是為保障受血者的安全。但事實上,負責捐血業務的台灣血液基金會每年還是會從捐血人的血液中,篩檢出平均近70件感染HIV的案例,證明這樣的規定不只無法阻絕帶有HIV病毒的血液,甚至還助長對同志的污名。

如果制度本身已經出現瑕疵,規定就有檢討必要。究竟要如何在保障血品安全的前提下,避免污名與歧視?下一集將帶聽眾朋友從捐血中心出發,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新聞來源:http://news.rti.org.tw/news/newsSubject/?recordId=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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