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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3【台灣/同志捐血深度專題】140801 中央廣播電台:打破愛滋污名(下):捐血,同志止步?
打破愛滋污名(下):捐血,同志止步?
2014-08-01 中央廣播電台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陳沂庭
為避免輸血感染愛滋病毒,曾有男性間性行為者即便擁有健康的身體,也無法像一般民眾一樣挽袖捐熱血,發揮助人的善心。但事實上,愛滋病毒的傳染途徑主要來自於危險性行為,當1年內曾有危險性行為者已被規範應暫緩捐血時,男同志捐血禁令是否到了該檢討的時刻?
捐血中心層層關卡 維護用血安全
在台灣血液基金會業務處處長林敏昌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位於台北市南昌路的捐血中心,一走到中心的大門外,目光隨即被掛在牆上的幾張大海報吸引,上面除宣導HIV(俗稱愛滋病毒感染)的防疫觀念,也提醒著來捐血民眾,哪些人應暫緩捐血或不得捐血,而男性間性行為者就是其中之一。
林敏昌:『(原音)所以進來的時候可以看到很多海報,這是第一個印象,建立正確的觀念來捐血,後面的話進到我們捐血場所,不管是捐血室或捐血車,裡面還有提供一些所謂的衛教的一些傳單、一些資料,也是請捐血人要慢慢的仔細研讀,一些有關於自己的捐血安全、用血的相關。』
這第一道防火牆,像是在向捐血民眾傳達,「男性間性行為者就是感染愛滋病毒的高危險群,即便你都奉行安全性行為,但在捐血的大門前,請你止步。」
進入捐血中心後,櫃檯接待人員會先提供一張「捐血登記表」,讓民眾在正式捐血前填寫,捐血人除需填妥基本資料,並進行簡單的檢查外,也必須詳實回答第二大部分的「健康問卷」,並得獨自進入面談室,經由問診人員的審慎評估,才能判定你這次是否適合捐血,而相關記錄也會留存建檔,以確保用血人的安全。
林敏昌:『(原音)如果是有捐過血的,電腦裡面會有一些基本資料,大概第二次以後就不用填了,除非你要更改,那這是有一些基本資料,身高、體重,體重有限制,因為跟血量有關係,越重的血量越多。等你填完表以後,到我們的面談問診室,他會就你填的健康問卷的內容再check,看你有哪些是可能不適合這次捐的。』
能否有效把關 取決捐血人是否誠實
不過,林敏昌也坦言,能否有效阻隔不宜捐血的人員,還是得視捐血人有無誠實作答。林敏昌:『(原音)問卷就是主要請捐血人自我審視自己(記者:適不適合捐血?)對,沒錯,所以這是自我把關,我是沒有辦法說,比如我問你說有沒有吸毒,我只能問,也要靠你,或是說我們最終的目的是要…你如果泯滅良心的話,(記者:就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對,沒錯,所以有很多規定都還是靠這樣子,那我相信有很多包括捐血人都是很善意,不會故意要害人。』
(現場音:幫你看一下你的手臂,好,手臂輕輕握拳就可以喔,那手先不要動,幫你皮膚清潔消毒,那大概需要一分鐘時間,暫時不說話。來,手握拳幫你上針,一點點痛喔,請你忍耐一下,來,深呼吸,好,手再慢慢做握放的動作,看看這樣會不會扎扎不舒服?還好嗎?過程中有任何不舒服,再麻煩先生說一聲喔….)
當民眾正式坐上捐血椅,採血過程中,護理人員會提供一張「良心回電」卡,作為補救機制,因應民眾在當下的情境,可能基於各種理由隱瞞事實作答。
(現場音:感謝戴先生今天的捐血愛心,這是今天的良心回電,是提醒有關血液安全的問題,請你再回去回想有沒有遺漏,剛問的健康狀況、血液安全的問題,確認有沒有遺落,那捐完回去一週內有沒有發燒、生病這些以上的情況,如果有符合,請你要打回電專線告訴我們這2個血袋號碼,那背面有篩檢醫院提供你參考,那附上一張捐血後的注意事項,再提醒你,檢驗報告大概2個星期內會收到,都正常的話,下次捐是3個月後,檢驗報告上沒有提供愛滋病相關檢驗結果。)
圖片來源:The Linc網站
血液檢驗 血品安全最後一道防線
林敏昌指出,捐血中心會留取一些民眾的血液作為樣本,進行各項病毒的篩檢,這也是保障血品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以汰除無法提供他人使用的血液。
不過,即便做了層層把關,血液基金會平均一年還是會篩檢出6、70例帶有HIV病毒的血液,加上目前採行的檢驗技術仍有11天的空窗期,成為血品安全的隱憂。
對於現行捐血制度能否放寬曾有「男性間性行為」永不得捐血的規定,林敏昌態度保守,僅表示捐血中心是執行單位,沒有預設任何立場,一切遵循主管機關的規定。但林敏昌也強調,用血人才是重點,基金會有義務提供他們安全的血液,否則那些倒楣因輸血感染HIV的人,又要怎麼對他們的權益交代?
捐血中心驗出染HIV案例 異性戀佔4成
只是,依照捐血中心統計資料顯示,從1988年到2013年,在1,153位捐血人感染HIV的通報案例中,大約6成為男性間性行為者、4成為異性間性行為者。另外,根據統計,近10年來,共有9人因輸血感染HIV病毒。
由此可知,捐心中心把關捐血者健康的問卷,僅能作為參考之用,最終還是得回歸篩檢機制,而篩檢出來的HIV感染案例,異性間性行為者也佔了4成之多。那麼,衛生福利部所制訂的「捐血者健康標準」是否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感染科醫師: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過時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表示,衛生署(現已升格為衛福部)於2005年制訂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的規範,在當時的時空背景還可以理解,但隨著流行病學改變、醫界對HIV有更多認識後,這項規定還存在於2014年就顯得有些過時與無聊。
謝思民說:『(原音)現在我們在做愛滋病毒的篩檢,以前也是針對高危險群在宣導,現在覺得你針對高危險群在宣導,反而讓來篩檢的人被污名化。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變成是在講,你只要有過不安全性行為,你只要開始有性行為了,你都要篩檢,不管你是男生還是女生,不管你喜歡男生還是女生。這個也因為流行病學的關係,因為當以前,當10個感染者、10個都是男同性戀者的時候,就比較容易會落入這樣的迷思,那也希望有限的資源集中最有效的地方上面。』
謝思民:『(原音)可是我們現在流行病學已經告訴我們,其實男傳給女、女傳給男的機會也都是不少,所以女生不應該再自以為我不是男生,或者是男生認為,我不是男同性戀者,我就跟這個感染無關,所以我們現在不要再去強調高危險群這件事情了。』
謝思民表示,愛滋病毒感染早就已經不是男同性戀者的專利,而是整個社會必須要共同面對的事情,但這樣的說法仍挑戰許多人的傳統思維,因為他們還是認為,只有男同志才會感染,「既然我不是同志,干我什麼事?」
就是因為類似的觀念根深蒂固,謝思民表示,異性戀者防範HIV的意識上反而容易掉以輕心,他的門診就有不少女性感染者,剛開始都訝異自己竟然會感染HIV,有些家庭主婦甚至以為從一而終跟著同一個男人,就沒有感染風險,殊不知在大陸經商的丈夫,已悄悄將愛滋病毒跨海帶進台灣、帶回家中。
HIV感染最常見症狀 就是沒有症狀
疾管署以目前新增HIV感染個案仍以男性間性行為者居多,所以不建議放寬捐血限制。謝思民則認為,感染HIV最常見的症狀,就是「沒有症狀」,他相信現今通報個案仍以男同性戀者為主,但他們所佔的比例不見得像帳面上的數據那麼高,因為還有一些非男同性戀者,可能早已感染HIV,只是還沒想到要進行篩檢。
謝思民:『(記者:會不會哪一天異性戀者比例就開始往上?)我覺得這是遲早的事情,(記者:覺得只是還沒有爆發而已?)對,因為愛滋病毒感染總是很慢,當你不覺得、沒有想到自己會有,然後也沒有來篩檢,等到真的要發病要等很久。』
謝思民表示,如果捐血規定的設計是要確保血庫安全,該強調的事情應該在於危險性行為,既然現在「捐血者健康標準」已經規定1年內曾有危險性行為應暫緩捐血,在這樣的前提下,沒有必要再限制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
謝思民:『(原音)因為以前的確有一段時間,在靜脈毒癮者人數多起來之前,的確絕大多數的感染者,都是男同性戀者,可是那已經是2005年以前的事情了,現在男女、女男之間的傳播,也的確是重要途徑之一,所以的確這個東西可以不用再這樣強調,應該是危險性行為才是現在應該被強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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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行為:無全程正確使用合格保險套
不過,血液基金會對危險性行為的定義包含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性交易、一夜情或有超過1位以上的性伴侶等。謝思民也認為這部分有修改必要,因為安全性行為的重點,在於有沒有全程正確使用合格的保險套。
謝思民:『(原音)危險性行為其實就是一句話,「沒有全程正確使用合格的保險套」,不是幾個對象的問題。你如果有10個對象,可是你10個對象都有全程正確的使用合格的保險套,危險性是比較低的,如果你只有2個伴侶,可是你沒有全程用合格正確的保險套,你危險性是比有10個對象可是都有戴保險套的人來得高。』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也認為,限制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不合理,畢竟其背後的重點在於捐血人是否因危險性行為感染HIV,如果危險性行為規範是1年內暫緩捐血,男性間性行為至少應比照辦理。
林宜慧:『(原音)因為在其他人的部分,所規定的並不是你只要有危險性行為就永不得捐血,在其他人的部分規定的是一年內,所以男性間性行為者,如果可以參照在其他人的規範,也把他限縮為一年內的話,其實回應到現行的檢驗技術的話,應該也是可行的,在這個用血安全的保障程度並不會比較差。』
林宜慧也說,媒體長期將「愛滋」與「同志捐血害人」的印象深埋於社會大眾心中,使得捐血規定的更動顯得困難,但她強調,那些捐血驗出感染HIV的人,絕大多數都是不知情的無辜者,如果社會能夠把看待這件事情的眼光,從「惡意」轉變為接受是一種「意外」,事情或許會比較簡單。
圖示:2005/9/19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人權協會、日日春協會等數個民間團體至衛生署抗議現行捐血政策。照片中持日日春旗幟者為日前過世的妓權鬥士麗君阿姨。
捐血歧視 有賴政府帶頭打破
擁有超過20年的看診經驗,謝思民強調,在醫學發達的今日,HIV感染已經如同高血壓一般,是可以用藥物控制的慢性病,不再是20世紀黑死病;患者只要定期服藥,也可以跟你一樣追尋夢想、活得很健康、有很好的成就。
即便如此,愛滋病毒過去長期背負社會污名的印記,尤其男同志被冠上最大的帽子,短時間內恐怕難以消解。只是,快10年過去了,捐血制度所展現出對男同志歧視的縮影,至今仍依附在行政部門的條文之下。
當民間團體在2005年抗議捐血制度歧視性少數時,衛生署(現已升格為衛福部)曾於會議結論中承諾,未來將每年檢討「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的規定,並視科技發展情形,適時修正。只是,當記者向主管條例的食品藥物管理署詢問時,從副署長下至副組長,甚至不清楚這是他們的業務範圍,更遑論每年檢討了。
國際間有關男同志不得捐血的禁令,起源於愛滋病毒蔓延的1980年代,近年包括澳洲、日本、瑞典、義大利、法國、英國等都已部分放寬或全面開放男同志捐血。
無論你的身份為何,每個人都有可能發生意外需要輸血,沒有人希望輸到含有愛滋病毒的血液,當社會持續將矛頭對準特定族群時,制訂規定的行政部門是否應帶頭打破歧視,讓捐血中心的大門從「同志止步」變成「同志請進」?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news/newsSubject/?recordId=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