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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憲委會還需對同性婚案裁決哪些重要議題
2013年 4月 25日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中文網 作者 珍妮特
法國同性戀者婚姻法案經過六個月的折騰,本週二通過後,右派人民運動聯盟(UMP)及民主獨立聯盟(UDI)的國會團體,立刻向憲法委員會提出上訴,讓憲法委員會的賢達耆宿們可說遇上了法國自1958年以來最難裁決的案子。
憲法委員會耆宿們將提煉審核這些議員的上訴書所提的各項反對辯證。要知道,此次憲委會耆宿們的審查結果將是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反對者的最後一線希望,他們希望藉著上訴來停止這項左派所謂的允許所有人結婚的“文明改革”。
由於這個法案正式通過實施後將開始產生的實際行動效應及結果,日後若想取消這項法案或使其倒退都將是難上加難。提出上訴的議員在上訴書中寫道,這也是這條法律進行投票表決所需要特別的條件何以未能達標的原因所在。
此外,上訴書中還抗議,奧朗德政府拒絕舉行公投。
按規定,法國憲法委員會的賢者耆宿們有三十天的時間提出他們的裁決。在目前政治氣氛僵持的情況下,他們是可以提早宣布裁決的。如果政府要求緊急裁決,那麼可以在七天后宣布判決結果。
以下為您介紹費加羅報記者所取得的這些右派國會議員向憲法委員會提出反對理由的重點,也就是憲法委員會此次必須審查的文稿。
首先是有關婚姻方面:
法蘭西共和國民事法婚姻條款規定,婚姻是一男與一女的結合。這點必須被共和國的法律承認,這是一個基本原則。
問題是,一男與一女構成結婚行為,這點是否載入整個憲法中。如果是,那麼國會議員就不能觸碰相關婚姻的法令。不過,這個中心問題很難辯論反駁。
最高法院於2011年1月在回答一個合憲的第一優先問題(QPC)時曾經作出裁決,給予同性伴侶婚姻的權利。委員會在裁決書中並解釋:不能由該委員會代替立法者對此相關的問題作出判斷。出於這個理由,憲法委員會主席讓路易•德伯雷今年一月在接受電視台Cannal+訪問時表示,排除了對同性婚姻法案審查的可能性。
第二個重點是關於孩子領養問題
人民運動的議員戈斯藍懷著希望說,這個領養主題在法律上存在許多模糊相似處,所以我們從中看到一個憲委會審查的真動機,至少做部分審查的動機。孩子領養主題成了這項法案引起反對者憤怒的重點。根據上訴文件指出,首先這項法案被抨擊罔顧撫養孩子的憲法價值,也就是憲法規定孩子由父親與母親負責培養及教育。因此這項同性婚姻法涉嫌蓄意預謀地剝奪一名孩子擁有一位父親或一位母親的權利,特別是在進行完全領養上來說,這項法令涉及抹滅孩子的血緣關係。上訴書接著提出的問題是,根據想領養孩子的一對夫婦來說,同性婚姻法破壞了被領養孩童之間的平等。例如,目前,在孩子出生證明上,沒有註明領養的裁決,因此沒有人能夠知道一名孩子是否屬領養孩。然而同性夫婦領養的孩子明顯地將沒有如此待遇。提出上訴的作者揭示問題說,這是逃避國際上的法律和公共秩序。總而言之,他們擔心,這項法律將那些在國外進行的借腹生子(GPA)或醫學人工生殖(PMA)合法化,甚至有鼓勵之嫌。法國律師德偉利預言,將來會出現許多這類領養問題的訴訟案。
第三個重點是關於孩子的親情及親子關係考量
這些反對同性戀婚姻法案的上訴議員在論文中還強調,性別來源是親子關係的一項主要原則,而本法違反了這項原則。
論文同時也強調說,該法導致在共和國法律裡所稱的孩子的“父親與母親”,產生驚人數量的法律用詞復發情況。
上訴書中還提到,新通過的這項婚姻法會導致被領養孩童若非被剝奪享有母親家族的親情,就是被剝奪享有父親家族的親情權利。這個上訴文最後終於強調出,在辯論中經常被指出這項法案的的一個不吻合、不協調之處,就是限制同性婚姻法的範圍,假裝忽視其結果。上訴議員們譴責同性戀婚姻法說,對於經由借腹生子(GPA)或醫學人工生殖(PMA)方式獲得的孩子們,條款內容對於他們父親的角色及親子關係上都欠缺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