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2

20131211 queerology 2013年度性/別新聞回顧

作者:V太太 (本文已獲作者授權轉載)

轉眼之間,一年又要結束了,又到了回顧自己一年來達成了甚麼目標、做了甚麼蠢事、愛了甚麼人的時候了。去年V太太我寫了2012年度性/別新聞回顧,而今年台灣也有許多重要的性/別新聞,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吧!(由於族繁不及備載,疏漏自是難免,以下V太太只列出自己印象比較深刻的幾則新聞,若讀者們覺得有遺珠之憾,歡迎於留言補充喔!又,以下事件為隨機排序,無重要性之分。)

1)高捷「疑似」口交事件

今年四月,高雄捷運上一對年輕男女疑似在座位上口交,女孩伏在男孩膝上,男孩則以外套罩住女孩的肩頭,期間兩人因為有比較大的動作和明顯的表情而引起其他乘客的注意,一名乘客於是以手機錄下這段過程並上傳網路,一時之間網友瘋傳,全國嘩然。台灣民眾一方面指責在公共場所進行口交之類的性行為是多麼「不檢點」的事情,強調善良風俗不能被破壞,一方面忽略如果沒有窺伺並上傳的網友,這看似「公共」的行為其實並不會這麼「公共」,並且努力參與這個公共的過程。此外,人人變身道德警察,對年輕男女的性表達恐懼和厭惡。尤其是事件中的女主角,她不是被看作「不知羞恥的蕩婦」(不僅公然為男人口交,對方還是只見過一兩次面的網友),就是被看作無能為力、非自主、需要被保護的對象(例如女孩在事後得立即表示她是因為「拗不過男生的要求」,或是有評論將女孩的行為解釋成因為身材不好而缺乏自信的表現)。台灣社會對於高捷事件的反應,說明其對情慾展現封閉又權威的認知:我們設定了一樣合乎道德理想的樣板的性展演,並藉此打擊所有非正典的欲望,例如我們否認少男少女(尤其是少女)的性,將其貶低為錯誤、不成熟和有害的,例如我們指摘某些公開的情慾表現是「妨害風化的」。

延伸閱讀:

《我現在宣布,你有問題》

《在外套裡能做甚麼》(好啦這不是閱讀,但這支影片實在很不錯啊!)

2)土耳其男涉嫌性侵案

如果說去年有李宗瑞,那麼今年就有王凱傑。今年六月,來自土耳其的王凱傑被多名台灣女性相繼控告性侵與偷拍性愛影片,而早在全案仍在偵查中時,台灣媒體就早一步的扮演大偵探,努力提供台灣民眾所有不重要的與王凱傑相關的消息-包括他據說有30公分長的陽具、他宣稱曾與將近500位台灣女性發生性行為、警方從他家找出的29段性愛影片的內容…鄉民再次嘩然,王凱傑「土耳其淫郎」之名不脛而走。除了「size到底重不重要」這個問題再次纏繞許多男人心頭以外,我們也不忘再次進行毫無例行的獵巫活動;最常見的恐怕是,我們一邊指責王凱傑這樣的「淫郎」怎麼可以欺騙染指這麼多的台灣女人心,一方面批評台灣女人都是CCR的俘虜,看見外國屌就忍不住腿張開,太easy(註1)。CCR在台灣成為話題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台灣女孩很”easy”據說是google的熱門搜尋關鍵字,而一篇以不怎麼樣的英文寫成的、批評台灣女性「肉體迷人卻令人噁心」的文章更是紅遍各大社群網站。婚姻關係如何和全球性的經濟和文化位階產生相關,值得慢慢細問(註2),令人不寒而慄的是這些言論裡對女性的「性」和「性慾」所展現出來又驚、又怒、又恨、又想掌握的態度(而無法被掌握的往往被視為不潔的),以及這類的思考如何被移作在性侵案件中,理所當然責怪受害者的心態(還不是因為這些女孩看到外國人就巴上去)。

註1:從相關報導底下的回應留言可窺之一二,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22/35100777/

註2:例如丁允恭的《尋找ㄈㄈ那把尺》

延伸閱讀:

《台灣女孩愛白男?跨國戀情的真面目!》

3)台灣第一對「合法」同志婚姻

位子是一個女同性戀,筑紫則是個男跨女的跨性別者,而她們在去年的十二月合法結婚了!在尚未通過同性婚姻的台灣,她們卻能夠成為第一對合法登記結婚的同志,是由於結婚當時筑紫尚未接受性別手術,因此在身分證上的生理性別仍為男性(註)。也就是說,在台灣的法律上,這是一個異性戀婚配,儘管兩個人的心理認同都是女性,而這也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女同志婚姻。在她們的婚姻關係曝光後,筑紫和位子非常公開、勇敢的接受許多媒體的訪問,有耐心地向社會大眾解釋她們的婚姻,也解釋生理性別、性別認同、跨性別等等重要的概念。V太太我萬分敬佩兩人的勇氣,因為我不以為有任何異性戀夫妻有相同的能量和雅量,願意這樣溫柔的向無關緊要的人說明她們的人生。如果你只能從位子和筑紫的故事裡學到一件事情,那麼我想最重要的,是如位子所說的,愛,可以不必與性別掛鉤。

註:截至目前為止,內政部規定,欲更改性別的個人必須接受手術摘除性器官,並且取得兩位精神科醫師的評估鑑定書。不過,衛生福利部在前天(9日)決議應取消此規定,也就是讓性別變更與醫療脫鉤,可參考:http://newtalk.tw/news/2013/12/09/42647.html。不過今日(10日)內政部長蕭家淇卻表示內政部對此仍持保留態度…

延伸閱讀:

親愛的,雖然你的雞雞還在,但是我們依然是拉子couple而且我們可以合法結婚喔

7844985-3050570

4)跨性別婚姻保衛戰

吳芷儀和吳伊婷是一對跨性別伴侶。她們兩人先後完成了變性手術,然後在其中一方變更性別登記後,當時身分證上分別為一男一女的兩人登記結婚。隨後,另一方也隨即變更其性別登記,吳芷儀和吳伊婷成為在台灣將婚姻限制為「一男一女的結合」的狀況下成為第一對擁有合法婚姻關係的跨性別伴侶。然而,儘管兩個人的婚姻登記在當時完全符合規定,內政部卻在兩個人完成性別登記後表示,因為兩人登記結婚時在「事實上」已經是兩個女性(儘管他們的「法律文件」說明她們當時仍是一男一女的身分),因此決議撤銷其婚姻關係。為此,兩人展開了一連串訴願與抗爭的過程。8月7日,內政部召開「研商性別與結婚登記問題」,而幸運的是,內政部當日決議保留兩人的婚姻關係,並認定未來的只要在結婚登記時,雙方的性別為一男一女,婚姻則為有效。這個結果讓吳氏伴侶的合法婚姻不必遭到國家暴力的剝奪,然而我們必須看見的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像吳氏一樣找到解決的辦法,同性戀者、不願意/能夠接受變性手術(註)的跨性別者或是其他多元性別仍被排擠於現行的婚姻制度以外。而持續將「身分證上的」一男一女視為婚姻的必要條件之一,更是虛偽浮面。

註:如上則註釋所說,衛福部已建議未來欲變更性別者不需要強迫接受手術,但內政部對此仍持保留態度。

延伸閱讀:

《台灣吳氏婚姻強制撤銷事件簿》

5)役男愛滋隱私造洩判賠首例

雖然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任何主管機關、醫事機構與人員以及其他因為業務關係而得知愛滋感染者個人資料者,不得隨意洩漏愛滋感染者的身分,但我們卻總是聽聞各類感染者隱私遭到侵害的案例,而感染者們往往因為擔心曝光而不敢採取法律行動。感染者小健因感染愛滋而改判體位,區公所的兵役單位負責人員卻將印有「通報為HIV個案」字樣的通知書在未彌封的狀況下交給小健不知情的母親,損害小健的個人隱私。雖然小健受到的傷害難以回復,但他仍決定以自身經驗提起國家賠償,希望能夠提醒公務單位尊重感染者隱私的重要性,讓更多感染者可以免於隱私洩漏的恐懼。今年七月,本案法官依照國家賠償法和民法195條,判決該區公所必須賠償小健新台幣五萬元整。五萬元雖然不多,但這個判決卻在台灣的愛滋人權史上有著重要的意義,因為這是國內第一個因為公務機關洩漏感染者隱私而成功申請國家賠償的案例,而這個案例再次說明,隱私權作為感染者人權的一種,應該被妥善保護(註)。

註:可以參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新聞稿

6)「蓄意」傳染愛滋,教師判13年

台北市一名國小教師在得知自己感染愛滋後,「疑似」基於報復心態,陸續與多名網友發生性關係,檢察官因此認為他有蓄意傳染愛滋病毒之嫌,而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將他起訴,一審法官認為他一共使11人受害,連同轉讓毒品和妨害公務等罪嫌,判處13年徒刑。在許多台灣民眾的眼裡,愛滋依舊是恐怖(而且邪惡骯髒)的疾病,因此,造成愛滋病毒傳染的人便毫無疑問的是個需要被嚴懲的罪犯。然而,將愛滋罪刑化有許多危險,例如傳染事實和意圖如何認定(如何得知一個人是蓄意傳染)?而將愛滋罪刑化使得愛滋成為一個遙不可及的「罪」,可能更阻礙了一般民眾對於愛滋的了解;甚至,將愛滋過度罪刑化反而可能對愛滋防治工作造成負面影響,並且對感染者的人權造成傷害。在這個案例中,媒體與檢察官將這位老師化成可怖的妖魔,卻不去問,是甚麼導致一個愛滋感染者的「報復」心態?是否因為我們的社會對於感染者始終太不友善,導致感染者必須透過某些激烈的手段表達自己的不滿?而愛滋又為什麼可以成功地成為一個報復的工具?如果我們始終將愛滋視為「危險的人」專屬的「危險的事」,那麼台灣的愛滋地景恐怕就很難擺脫報復、隱藏、和歧視。

延伸閱讀: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更新愛滋除罪化指南》

《美國總統愛滋諮議會:「終結針對 HIV(之傳染而將之入罪)的法律、起訴與拘留」決議文》

7)刑法通姦除罪化

刑法通姦罪是否應該廢除?這個問題在台灣已經討論多年,並且意見分歧。隨著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的結論性觀察建議中指出通姦罪應該除刑化,立委尤美女和數個婦女團體呼籲,應廢除刑法239條通姦罪。許多反對通姦除罪的人認為,通姦除罪後將使得原配失去保障,並且鼓勵通姦。然而,目前由婦女團體推動的「通姦除罪化」,指得只是刑事方面的除罪,但保留民事賠償的相關規定。其次,我們要如何利用刑事責任保障個人在情感上受到的傷害?(舉例來說,也許我覺得比起和他人發生性行為,伴侶對我說謊反而更讓我受傷,但刑法並不處罰說謊的人。)又,一個人是否偷情,取決的難道只是法律是否成功的恐嚇了他?而非伴侶關係是否和諧或自己對關係的態度和需求?過去,通姦罪之所以成立,是基於維護婚姻、保護家庭的理由,然而,婚姻關係的維持不只是刑式上的,一段婚姻如果經過了懷疑、調查、訴訟,是否還有維持的可能與必要性?此外,已有許多研究資料指出,通姦罪對於男女當事人會造成實質上的不平等,女性較少對丈夫提起告訴,撤回率也較高,導致被通姦罪處罰的女性多於男性。通姦除罪並不是道德淪喪,而是我們終於體認到刑事責任並不是保護個人情感與關係最有效和恰當的手段。

延伸閱讀:

《女人犯男人的錯不是賤》

《論通姦罪的除罪化》

8)性別教育路難行

儘管性別平等教育法早已於2004年通過,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卻始終遙遙無期。自從兩年前真愛聯盟利用汙衊的手段,阻止性別平等教育教材「性別好好教」、「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和「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進入國中小校園後,台灣的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就成了保守人士團體張牙舞爪的戰場。例如,由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製作拍攝的影片《青春水漾》遭到抹黑,有心人士(如知名「兩性作家」)不實指控該影片涉及人獸交、性敏感帶等內容,引起家長恐慌。又例如,監察委員高鳳仙以性別平等教育教材中出現「男生和男生做愛」、「製作口交膜」等文字而糾正教育部。更別提,某些保守團體以志工媽媽的方式滲透校園,大力宣導「守貞教育」,還帶領小學六年級的孩子「宣誓」,要成為「真愛守門員」,拒絕婚前性行為,儘管許多研究已經證實守貞教育無效台灣的性教育如果有甚麼特色,那必定是「絕口不談性」,性是骯髒、不良、應該被鄙棄的;而性別平等教育的真諦就是宣揚單一價值(想要被平等對待最好的方式就是和別人一樣)。拒絕教導多元的性和性別,不僅僅剝奪了與眾不同的孩子們作自己和被了解的可能,也傷害了每一個孩子了解世界的權力。

延伸閱讀:

《青春水漾不是性解放》

《親愛的這是我的陰道,不是被撕開的紙張、不是被弄髒的餅乾、更不是被嚼爛的口香糖。》

9)誰是性難民?第十一屆同志大遊行

今年的台北同志大遊行選在10/26舉行,超過六萬人在陽光普照的週六繞行東區,然而今年的遊行主題「看見同性戀2.0–正視性難民,鬥陣來相挺」卻在遊行前夕引起廣大的討論和爭議。一場名為「國產性難民—聲討性別友善的未來」的論壇和一篇報導,讓LGBT社群爭相追問探討:甚麼是性難民?誰是性難民?我是不是性難民?有人以為同志不應該將自己「貶低」為難民,應該當個「驕傲的公民」,有人以為多年下來,同志總算獲得主流社會的認同,此時不應該將自身和性工作者、用藥者、愛滋感染者或是愉虐實踐者畫上等號,毀了自己的「清白」,又有人以為同志運動在現階段應該專注於追求婚姻平權,而不要觸及太「辛辣」的議題。而這些反彈、澄清、區隔其實再再的說明了遊行主題的重點:性難民的處境是多麼難以被看見。在某種程度上,V太太我其實相信這樣的討論(或是分裂)是一件好事,畢竟我們不能夠再將LGBT社群想像成一個完全同質的團體,而應該去面對群體之中在階級、種族、社經地位和文化上的異質,在同中看見不同。然而,辨識不同的目的應該在於理解多元的力量,而不是成為劃分界線的武器。當同志社群中的某些群體逐漸掌握資源,向「非難民」靠攏時,還能不能記得自己受到壓迫的經驗,而理解難民的人生?

延伸閱讀:

《同志大遊行,誰的遊行?》

攝於某年同志遊行

10)Made by (I

2013-12-12

20131210 立報:人權進步 變性擬與醫療脫鉤/20131210 蘋果日報:跨性別者該有的人權/20131121 新頭殼:要改法定性別先手術 跨性別者批:酷刑/20131210 立報:日本教育停看聽:跨性別團體耕耘有成 政府配合展開校園調查

人權進步 變性擬與醫療脫鉤

【中央社電】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陳快樂表示,未來性別變更登記擬不需醫療認定,涉及年齡、戶籍、兵役問題由內政部研議配套。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創辦人吳芷儀表示認同,並說同時這也是重視性別人權、符合兩公約精神的作法,未來民間團體也將持續針對這個議題與內政部討論,共同針對「法定性別變更登記」研擬配套並督促進度及施行。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陳快樂召開「性別變更登記認定要件」討論會,會後決議,「性別變更登記不需要醫療認定的要件」,不再需要精神評估或外科變性手術的醫療認定,若涉及年齡、戶籍及兵役由內政部研議配套。

陳快樂說,9日會議是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要求下召開,下週人權諮詢委員會將再次開會,內政部也會召開會議討論。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5904

 

性別者該有的人權

作者:李逸群(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

衛福部於9日針對「性別變更登記」議題召開會議,並初步決議性別變更與醫療脫勾,雖配套措施仍有待研議,然衛福部這樣的一小步,卻是跨性別者人權的一大步,甚至是性別平等議題的一大步,實所幸甚

談到跨性別,則不免牽涉到「性別」與「性別認同」的議題「性別」是個人身上最明顯易見的特徵,對性別的認知同時也劃分了關於性別的種種文化意涵及規範,而「性別認同」即為個人內在對自身所屬性別的認同

跨性別即為用來敘述那些性別認同性別表示有別於社會規範下的人,對部份的跨性別者而言,裝錯身體的感覺,使跨性別者對社會體系中的性別角色感到不適,而這樣的不適感會產生負面作用,對日常生活機能和個人幸福也會有不良影響

以往對於跨性別者的鑑定須透過醫療體系,不外乎是個案管理精神分析鑑定、賀爾蒙服用,和性別重置手術等流程,然常為跨性別者詬病的是,醫療體系認定的出發點在專業人員基於個人學識及專業知識上的推定,而並非由旁觀者的角度,協助跨性別者找到自我的定位,故和跨性別者在個人性別認同議題方面,一直是充滿爭戰的場域衛福部的決議,不只是免除了跨性別者的困擾,同時也是人權進步的象徵。

關於跨性別者的人權議題,筆者認為,人在環境中,生活即為一種個人與周遭環境不斷互動的過程,你我和跨性別者皆然,沒有什麼不同,故跨性別者也應有平等的人權,而人權需要保障,修法是至關緊要的大事,為最低人權的保障,但畢竟不是萬靈丹,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真正的問題在於性別教育和社會氛圍的改造,如果這些配套措施沒有做好,則很可能會引起另一波「反壓迫」的爭戰,及更多不幸事件的發生

十多年前林國華的自殺喧騰一時,不僅是性別社會運動的退步,也是社會大眾對「跨性別」的未知和恐懼所造成的壓迫,而導致的不幸事件,這故事告訴我們的是社會對跨性別者歧視的縮影,也突顯了性別教育不足的危機如何讓我們的性別教育不再落入只有傳統兩性的窠臼,並落實對多元性別的認識,破除對跨性別者的未知汙名與歧視,相信會是日後更重要的工作。

真正的人權不在於法律對各族群之間相互隔離的最低保護,而是在於彼此的認識尊重與包容,以及一顆同理的心。期盼政府能加速進行修法及相關配套措施之餘,也能真正平等的落實「非傳統兩性的性別教育」,這不僅是教育,同時也是多數社會大眾與性別議題的互動如此,才能破除對其它性別未知的歧視與迷思。

原文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210/306779/

 

要改法定性別先手術 跨性別者批:酷刑

衛福部今(21)日舉辦「反性別暴力」論壇,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則率10人來到場外,拉著「停止強制手術」的布條,高喊「看見跨性別,性別即人權」的口號。圖:王立柔/攝

新頭殼newtalk2013.11.21 王立柔/台北報導

衛福部今(21)日舉辦「反性別暴力」論壇,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則率10人來到場外,拉著「停止強制手術」的布條,高喊「看見跨性別,性別即人權」的口號,指出現行法律對於有意變更法定性別的人,規定要先動手術摘除性器官,是殘忍對待跨性別者、陰陽人,也正是自以為進步的衛福部,對性少數所施行的「性別暴力」。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呼籲,政府應立即解決這個人權問題,別再拿「社會共識」當擋箭牌。

在台灣,一個人要怎麼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除了事前要進行精神、智力、經濟能力評估,並符合年齡等限制之外,依照現行規定,女變男要動手術摘除乳房、子宮及卵巢,男變女要摘除陰莖及睪丸;這種作法立基的原則,是傳統性別認定(sex)而非心理性別認定(gender)。

儘管衛福部醫事司曾邀集精神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等醫學會代表對此開會討論,今年10月仍以「未取得社會共識,不宜貿然實施」為由,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建議的「放寬變性人性別判定」,打了回票。

而衛福部今天在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啟動「愛擁抱‧不擁暴」反性別暴力資源網,並舉辦研究論壇,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台灣綠色酷兒協會共約10名成員,則在場外召開記者會抗議,表示衛福部辦這個「反性別暴力」的活動,一副好像很先進的樣子,卻加諸國內的跨性別者、陰陽人「強制手術」的性別暴力。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1名女跨男(FTM)的成員季節表示,他雖然身體是女生,但心裡面覺得自己是男生,這並非他草率決定,而是與生俱來。季節的外型打扮較符合傳統眼光中的「男性」,但他指出,這就對他的生活造成一些麻煩,比方說出遊買票要出示證件時,別人看到他的性別欄顯示為「女」,會為他帶來一些溝通上的困擾。而工作面試時,季節也必須配合證件上的法定性別,在自己的身體外貌上作出一些調整;然而,若季節要變動身分證上的性別,就一定要動手術,而不能選擇保留自己身體的一些器官、部位。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也補充說明陰陽人的處境,表示陰陽人出生時性徵不明,通常由醫生或父母決定在身分證上是「男」或「女」,但孩子長大後,心理性別認定可能跟當初被決定的不一樣,這時候若想更改法定性別,依照規定,竟一定得動手術才能變更。

吳伊婷指出,強制手術並不符合國際人權潮流,荷蘭、英國、德國、奧地利、阿根廷、白俄羅斯、南非、瑞典、愛沙尼亞、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冰島、匈牙利、韓國及美國許多個州等等,都不需要變性手術就可更改法定性別,而台灣雖然簽了兩公約,根本只是簽好看的,因為《公政公約》的第7條就規定禁止酷刑,但強制人民變更法定性別時必須失去生育能力,就是一種酷刑。

至於社會上的輿論,吳伊婷表示,最近看到有網友在Facebook上發文,暗示若跨性別者的相關規定放鬆,男人就可以故意變成女人,跑到女廁裝針孔攝影機。她表示,這兩者之間的連結,實在是對跨性別族群很惡毒的中傷,何況要偷窺的人不需要更改法定性別,本來就會跑去偷窺。吳伊婷也指出,通常第1次變更就可以解決大多數跨性別者的困擾,不會有所謂「變來變去」的問題。

吳伊婷強調,人權的問題不能拿「社會共識」當作推託的藉口,何況跨性別在社會上就是少數,到底要怎樣才可以得到社會共識?她呼籲內政部應立即修改現行的規定,讓法定性別的變更,不再需要透過外科手術才能完成。

原文網址 http://newtalk.tw/news/2013/11/21/42129.html

 

日本教育停看聽:跨性別團體耕耘有成 政府配合展開校園調查

(圖說)日本東京淺草寺前,一群穿著學校制服的中學生正在談天,圖攝於2004年5月25日(圖/Gorgo攝 來源/維基共享資源)

作者:宋竑廣

日本教育主管機關對跨性別學生的權益將有突破性動作,據日本各媒體報導,對於心理與生理性別認同不一致的學生,因學校考慮不周導致不上學等問題,日本教育最高行政機關文部科學省(以下簡稱為文部省),在跨性別權益團體拜訪過後,決定展開調查,認識校園中相關問題的現況

據日本公明黨眾議會議員輿水惠一部落格,跨性別權益團體「gid.jp 和性別同一性障礙者共同生活之會」(官方英文名稱:General Incorporated Association Japan People with Gender Identity Disorder)代表山本蘭小姐,與公明黨谷合正明參議員,一起向文部省提出意見書而促成調查雙方會後向媒體舉行記者會,陳述意見書的要旨:還是兒童的跨性別學生,不上學自殺、遭遇霸凌的情形很嚴重,特別對於外在呈現的性別樣貌感到不適,比方女孩子一定要穿裙等規定,希望學校的規定可以放寬,比方允許生理女性穿長褲;輿水惠一認為:「對於跨性別團體提出的所有意見,文部省表示會積極處理,感覺到政府的一大進步

協助陳情的議員谷合正明,有過許多跟弱勢接觸的經歷:姐姐有嚴重的身心障礙,因而認識到社會福利事業的重要;就讀京都大學時期,做過阪神淡路大地震的義工,時常到災區幫忙;大學畢業後進入公司,因業務整併被裁員,有過一段領取失業救濟金與往返求職中心之間的辛苦歲月,因此對於支援學生新鮮人求職的政策非常熱心;曾擔任國際醫療團體的職員,從事人道救援,協助安哥拉、阿富汗難民營斯里蘭卡、伊拉克等地醫療支援計劃;2009年蘇門答臘島地震、2010年海地地震,搶先以國會議員的身份到災區視察而廣為人知;另外,他也是原爆症救濟法的主要推動者。

營造生活的友善環境

至於「gid.jp 和性別同一性障礙者共同生活之會」(以下簡稱為gid.jp),2003年創立,2011年登記為法人,擁有1,300名成員(電子郵件通訊錄裡的人數),其下有東京關西不同區域等十個分部,以山本蘭為代表理事,顧問多為醫界出身,包括前日本精神神經學會理事長、埼玉醫科大學前校長山內俊雄,性別法學會理事長

2013-12-01

131207(六)同志父母親人座談會 花蓮場

12/07同志父母親人座談會 花蓮場

 

對父母而言,孩子就像自己一點一滴捏大的泥娃娃,

每一塊都含著對孩子的期望。

 

但在某一天,

泥娃娃開始自行雕塑,成長,有著不知道該不該說的秘密,

不說,是體諒與害怕,摧毀曾經附於骨血的盼望;

說,是分享與企盼,希望父母看見一個擁有自我決定的孩子。

說與不說,都是兩難,都是未知。

 

但最終,都在心底有個呼喊,

不論愛人的性別外表的打扮

我就是我,那個泥娃娃。

 

當你因為同志身份不知該如何面對家人,請走進來讓我們幫助你,我們會提供資源讓你的家人了解你。孩子,不要怕,勇敢的面對一切。邀請你的父母親人來參加這個講座吧!

《同志父母親人座談會》是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定期舉辦的座談會。提供同志的父母與親人一個隱私的空間與專屬管道,瞭解什麼是同志、提供正確的資訊,更重要的是,讓父母們有機會聽聽其他同志父母、以及同志子女的心路歷程與想法。從開辦迄今,已經幫助超過750位的同志父母親人。

無論你的議題是關於男同志女同志雙性戀、或跨性別(的子女或親人),都誠摯邀請您,帶著故事、疑慮、甚至心情來參加。希望能透過父母與子女們真摯的分享,一起走出幽暗的隧道,共同成長。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 對       象:同志的父母或親人
  • 活動內容:同志相關知識解說、如何與同志子女溝通、
                      過來人父母現身說法、輔導專家說明相關疑惑

 

同志父母親人座談會 花蓮場

時間:12月07日(六)下午二點至五點,一點半開始入場

地點:璞石咖啡廳

地址:花蓮市明禮路8號

電話:02-23921969 週一至週五,下午二點至十點

※本活動由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

2013-12-01

131221(六)跨性別分享聊天座談:鐵漢玉女夢工廠

跨性別分享/聊天座談

鐵漢玉女夢工廠

 

  他,變換過千奇百怪的髮型
  她,一度把肌肉練成大隻佬
  她,曾以為雙腳一跨即是海闊天空
  他,則尋找著不變也能跨過的方法

★想知道鐵漢最後如何找到屬於自己的外貌嗎?
★想了解玉女最後又如何建立起自己的形象?
★當兩個最後都「跨過了性別枷鎖」的生命相遇時,會激盪出什麼樣的火花呢?

快來參加!讓柔情鐵漢、清純玉女為你/妳跨出自信、塑造屬於自己的樣貌!

「鐵漢玉女夢工廠」分享/聊天座談

主辦:同志諮詢熱線 跨性別小組

日期:12月21日(六)

時間:下午兩點~五點

地點:同志諮詢熱線大教室(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12樓)

分享者:里奧納司(玉樹臨風女跨男)
               魔鬼筋肉人(活跳生猛男跨女)

 

※為方便安排流程進行,請事先寄信至:olivia99@hotline.org.tw報名。註明暱稱、認同(L、G、B、T、I、其他,或者簡單描述等等)即可。

2013-11-30

120205 世界新聞網:雞尾酒療法發明人:加國愛滋患者 應不須向性伴侶透露染病/SongYY說明

一位在愛滋病防治研究上享有盛名的卑詩省醫師表示,加國法律不應強迫愛滋病患者向性伴侶透露自身病況。

卑詩愛滋病研究中心(BC Centre for Excellence in HIV/AIDS)主任孟唐納(Julio Montaner)表示,現有的治療方法已可讓性接觸傳染愛滋病的風險降到極低,即使不帶保險套。

孟唐納表示,科學研究並不認為,愛滋患者只要病毒數量已低到偵測不到地步,或從事安全性行為,或者兩者兼具情況下,還會對任何人造成風險。

孟唐納是1996年問世的「雞尾酒治療法」的主要研究主持人,這種療法現已成為全球愛滋病治療的標準療法之一。

他在最新一期加拿大醫學期刊中與另兩位專家共同發表的一篇論文中指出,愛滋患者使用HAART療法(高活性抗反轉錄病毒療法,即雞尾酒療法的正式名稱)後,可把傳染機率下降96%。文中主張,加國應接受科學證據,承認HAART療法可阻絕愛滋病傳染風險,停止對愛滋病患者未透過自身染病的行為提出刑事控訴。

孟唐納也指出,這類起訴案件在加國正持續增加中,而且件數也領先全球其他國家。事實上,檢察官和警方向他諮商的案件中的被調查對象,多半都已透過治療控制傳染風險,而且也未把愛滋病毒傳染給性伴侶。

不過,孟唐納這一主張,恐怕很難獲得一般大眾接受,特別是近年已陸續傳出幾起愛滋患者未透露病情狀況下與他人性交,導致對方染病甚至死亡的案例。

男子艾及嘉在未告知情況下,把愛滋病毒傳染給兩名女子並致使他們先後身亡,在2009年被判謀殺罪名成立,也成為加國首宗相關案例。另外,他也在同樣情況下與另外十餘女子性交,而被加控十項加重性侵罪名。

文章出處:http://www.iask.ca/news/canada/2012/0205/116663.html

SongYY說明
此篇報導的標題或許會讓人誤解孟唐納(Montaner)醫師的原意,內文也未完整將其完整論點譯出。事實上Montaner的重點是針對加拿大現行法律與執法中,對「感染者未告知性伴侶而發生性行為」一事定罪化,提出建言。原報導應是引自加拿大新聞集團(Postmedia News)的新聞:《Stop jailing HIV-positive Canadians for not telling sex partners: Doctors 》(醫生表示:應停止對未告知性伴侶感染身分的HIV感染者判罪入獄)。
茲將該報導醫師的說法節譯於下,從原文報導中我們可以思考:感染者的告知與否,背後的社會污名賦予的壓力是否需考慮?針對HIV感染身分定罪化,是否有助於防疫?

《Stop jailing HIV-positive Canadians for not telling sex partners: Doctors.》部分節譯(完整原文連結請見延伸閱讀):

在訪談中,Montaner表示,有接受適當治療的病患,傳播病毒的可能性會「接近於零」。今年發表的一項研究發現早期接受HAART治療的感染者,將病毒傳染給伴侶的機會下降了96%。
他說HIV患者和其它性傳染病患者不同,HIV因污名與恐懼而被另眼相看
舉例而言,子宮頸癌常因人類乳突病毒(HPV)引起。「我們會將告知的負擔加在感染HPV的男性上,要求每次性行為時都告知他有感染HPV嗎?我們並不會,而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而已。」他說。
「將告知的負擔加在感染HIV的患者上,特別是當他已接受治療或是有使用保險套,甚至兩者都實踐了,這樣的要求實在不適當。」
「讓我說的更清楚些,我認為那些舉止不負責任的人,需要有相對應的審判、有法律著墨在那些議題上,如針對錯誤誘導他人、歪曲自己的身分…等。但是當一個政策是選擇性的針對 『HIV』,這是有歧視性的,而且會使人們怯於接受篩檢和治療。」

台灣法條參考
在加拿大,愛滋感染者以刑事案例來處理,近年來已有超過100個以上類似的案例。加拿大的法律規定,愛滋感染者在發生有「明顯愛滋傳染風險」的性行為之前,在法律上責任上必須要告知對方自己感染的身分。但是,什麼是構成「明顯愛滋傳染風險」,其定義並沒有被清楚的描述。(請參考延伸閱讀:《將愛滋傳染定罪化只會使問題擴大》一文)
台灣法條與加拿大略有不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一條中規定: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

延伸閱讀
111219 Postmedia News:Stop jailing HIV-positive Canadians for not telling sex partners: Doctors.
http://www.canada.com/health/Stop+jailing+positive+Canadians+telling+partners+Doctors/5882334/story.html
111219  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原始論文):Ending Canada’s HIV trials
http://www.cmaj.ca/content/early/2011/12/19/cmaj.111848.citation
110818 露德協會翻譯小組整理摘譯自溫哥華太陽報:將愛滋傳染定罪化只會使問題擴大
http://www.lourdes.org.tw/list_1.asp?id=1260&menu1=4&menu2=23
110110 巫緒樑:愛滋除罪不入罪有助於愛滋預防 (原載於權通訊第7期)
https://gplus.org.tw/news_3.asp?NEWID=NEW11110113624862 

TAG:除罪化

2013-11-24

131118 立報:公主漫步雲端:《青春水漾》沒有人獸交/131122 ETtoday:曾陽晴控《青春水漾》涉獸交?學者反嗆:連隻螞蟻都沒

公主漫步雲端:《青春水漾》沒有人獸交
2013-11-18 19:01 作者:本報訊

(圖說)性別平等教材引發爭議,遭監察院糾正;教育部長蔣偉寧(左)於2013年11月15日在立法院接受訪問時表示,這些教材是供教師教學參考,不是直接發給學生。(圖文/中央社)

■卡蜜兒

目前,又有不明的團體又在網路上散布關於《青春水漾》的不實言論,甚至以此做為號召大家上街頭的理由。

身為出版《青春水漾》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理事,連我都不知道「台北市公立國小5年紀以上已有20多所公立國小,國中、高中,把性教育課程納入正式教材」,請問統計數據在哪裡?雖然,如果事情真是這樣,我們會蠻高興的,5年級以上已經邁入青春期,的確應該好好地進行相關的性教育,但是根據「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統計,2年來,協會的講師只到全台灣總共「6」所小學對教師講過這個影片,對象是「教師」是「教師」是「教師」!

其次,在許多毀謗言論裡不斷出現的「人獸戀」,證據又在哪裡?莫不是某些自己看過人獸戀的人士把之前的印象誤植在我們《青春水漾》裡了?這部影片從頭到尾沒有出現人獸戀,準確地來說,連一隻動物的畫面都沒有!如果找得到畫面,依某單位能力,不早就嗜血地剪接來大轉特轉了?

拜託這些有心人士,至少也找影片來看看,公播版不過1,800元;竟然還說影片裡提到「做愛不需要戴保險套」,完全曝露出根本是沒看過此影片最明顯證據。在《青春水漾》裡,保險套出現在第27分50秒。不只是《青春水漾》,我還會搭配疾病管制局委託蔡阿嗄拍攝的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影片,加強老師、學生們對於「安全性行為」的知識與能力。

至於,和學生討論「哪裡是性敏感帶」,為什麼是如此令人大驚失色的事?如果「性教育」不談性,到底要談什麼?人不需要了解自己的感覺,知道自己在親密關係裡如何更愉快地享受這段關係?還是說面對性行為,只是「婚姻」裡的義務,「牙一咬就忍過去了?」,如果是這樣,那的確不需要「性教育」。

但是,若我們真心希望年輕人在成年之後的親密關係有良善的互動,那就需要好好地從小就依著不同成長階段,搭配適當的材料和孩子談。「性教育」會談到「性行為」,但那只是性教育裡很細微短暫的一環,如何認識自己的身體、保護自己、了解自己的感覺、照顧自己,捍衛自己身體自主權,愛自己,然後,才能和其他人相愛,以及做愛。

而且1130的遊行本來不是為了反對多元家庭法案?怎麼又變成以「反對性教育課程正式納進入國小國中高中課程」為號召?用各式抹黑、毀謗手法把一群愛家愛孩子的家長騙上街去,難道才是這個遊行屆時會有30萬人的灌水手法?(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常務理事)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5198

 

曾陽晴控《青春水漾》涉獸交?學者反嗆:連隻螞蟻都沒
 ▲知名「兩性作家」曾陽晴十分關心「多元成家」議題,常在其臉書轉貼相關訊息,卻引發軒然大波。(圖/翻攝臉書)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兩性作家」曾陽晴疑在個人臉書PO文,批評性教育影片《青春水漾》涉及人獸戀,引起部份家長團體疑慮,找議員開記者會要求禁播。「我看過《青春水漾》50幾次,影片中別說動物,連隻螞蟻都沒有,何來『人獸交』劇情?」兩性教育學者痛批,曾陽晴根本沒看過影片就散布謠言,身為公眾人物非常不負責任。

北市家長團體日前召開聯合記者會,質疑知名導演傅天余執導的性教育影片《青春水漾》,內容討論性感帶、性高潮,「簡直跟A片沒兩樣!」並指影片甚至提及「做愛不用戴保險套」、「人獸交」等錯誤觀念,呼籲全國家長11月30日走上凱道,反對「性教育」納入「性教育課程」。

「保險套出現在第27分50秒!」對此,負責出版《青春水漾》的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喊冤,反控批評者根本沒看過影片就造謠,支持影片的教育學者追蹤謠言來源,發現兩性作家曾陽晴在個人臉書PO文,「《青春水漾》內容不但提到人獸戀,還教導學生知道哪裡是敏感帶」,轉發次數高達1800多次。

屏東教育大學講師蔣婉斯接受《中國日報》訪問時指出,他們發訊息詢問,曾陽晴不回覆,卻悄悄刪除該文,令人懷疑謠言的確出自曾。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質疑,「如果『性教育』不談性,到底要談什麼?」強調孩子從小依著不同成長階段認識自己,未來成年之後的親密關係才能有良善的互動,和其他人相愛、做愛。
高師大性別教育所教授游美惠也同意,台灣人長年習慣「恐嚇式的性教育」,《青春水漾》提供正面的內容供師生討論,公眾人物卻連影片都沒看就隨便發言,太不負責任。《ETtoday新聞雲》記者曾嘗試聯絡曾陽晴,但他的手機自21日起就一直關機。

原文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22/299122.htm#ixzz2lX2NaaYd

2013-11-24

131122 新頭殼:同志學生座談會發言 世新法學院長:請出去/1131123 臉書:江蘊生父親的留言/131123 蘋果:不滿教授反同志言論 學生社團下辯論戰帖

同志學生座談會發言 世新法學院長:請出去

現場影片  http://youtu.be/KW7rhoQ1DLY

新頭殼newtalk2013.11.22 王立柔/台北報導

台大法律學院民事法學中心今(22)天針對民法親屬繼承篇修正草案、伴侶法草案等主題辦座談會,在與談人發言結束、開放討論時,1名中正大學財法系的同志學生江蘊生在獲得許可後,起身對著台上坐著的系上教授曾品傑大聲指責,說曾品傑長期發表忽視同志權益的言論,並打著專業身分去說服更多人,他再也難以忍受。但當江蘊生發言時,卻不斷遭到1名男子的咆哮干擾,講完後,更被主持人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朱柏松要求「請你出去好不好」?

台大法律系民事法學中心上午舉辦「新型態家庭結構之法制發展座談會」,約100多人參加,流程上共分2場,第1場的主題是針對民法親屬繼承篇修正草案、伴侶法草案對現行法制的影響,主持人是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朱柏松,與談人則有台大法律系教授詹森林、中正財法系主任曾品傑。

在與談人的發言結束後,開放台下的討論時間,特地因此北上參加這場座談會的江蘊生,成為第2位舉手發言的人;江蘊生在朱柏松示意可以發言後站起來,開始念出事先準備好的講稿,由於內容嚴厲指責他的系上老師曾品傑常發表忽視同志權益的言論,江蘊生先報出自己的學校、系級、姓名、學號,並表示「以下發言我已經想過各種後果,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接著,江蘊生大聲對台上講出「曾品傑老師,我要跟你說,我曾在各個新聞、報紙、傳播管道看見你不斷地對於同志權益的無視、只自大的堅信你所詮釋的聖經價值,認為同性戀不該享有跟異性戀同樣的權利」,並引種族不平等的案例,表示他曾想像一個個黑人學生,就坐在歧視黑人的白人老師所開設的課堂上,來形容他再也受不了曾品傑「偽善的表面」,及以專業身分去說服大家不要支持同志權益的行為,決定起而對抗。

儘管曾品傑是教授,與學生的權力位階不對等,江蘊生說,「只要能讓你看見同志處境,讓你開始真正了解權益保障是同志急需的,我不惜豁盡我能做的一切。」他更當場指出,「曾品傑,我要告訴你,每次你上課的時候就有同志同學坐在台下看著你,就是我,江蘊生。」

當他的發言結束,台下響起熱烈掌聲,但其實在江蘊生開始發言沒多久,有1位參加座談會的中年男性民眾,站在一旁不斷揮舞著手、大聲咆哮「人身攻擊」、「我懷疑他已構成公然侮辱罪」,並向朱柏松喊話「請制止他的發言!」而朱柏松在江蘊生坐下後的第1句話,是對他說「請你出去好不好?」接著又對大家說,「我們做理論的、理性的探討,那個同學(江蘊生)非常不足取」。

對於朱柏松要江蘊生離場的要求,江蘊生並沒有理會,仍然待到中午約12點40分,整場座談會結束後才走掉,而現場也沒有工作人員配合朱柏松的意思要他離開,江蘊生下午受訪時笑說,大家應該都知道是哪方才是對的吧。

事實上,今天在現場協助座談會進行、把麥克風交給江蘊生的台大法律所1年級學生張軒安,下午受訪時也表示,她頗不認同朱柏松的作法,因為那代表朱柏松不容納發言聲音的表現。她也指出,第1場發言時並沒有限制發言時間,而且江蘊生的話才講到一半,旁邊就有人大喊「人身攻擊」等等,在場的她對此也試著制止,滿心希望可以讓江蘊生把話講完,畢竟「大部分的時候我們只有機會聽到台上的人說什麼,聽不到台下的人想說的。」

另1名台大法律所1年級學生簡年佑,今天出於興趣也報名了這場座談會;簡年佑下午被訪問時表示,他覺得江蘊生的表現很勇敢,也認為江蘊生的發言內容完全沒問題,且主持人朱柏松雖然呼籲「理性」,但自己今天就毫無理論可言,也沒有真的討論到什麼現行法制的檢討和分析,更發表很多明顯帶有歧視的言論。

簡年佑還說,他看著朱柏松要求江蘊生離開時,深深覺得那正是同志在現實社會中的處境,活生生的展演;握有會場掌控權的主持人認為江蘊生應「理性」、不可以發表他的言論,就跟多元性別在社會上被認為不要在場、不要被看見、不要存在於法律規範裡……,是一模一樣的意思。

至於今天公開對著曾品傑痛批,但這學期正在修習曾品傑開設的「債法各論」的江蘊生說,他不會退選這門課,「我希望一直坐在最前面,讓他會看到我,我要讓他知道有一個同學曾經對他這樣講過,我要讓他知道有個同志學生就坐在他的台下」。

本文所附影片為江蘊生在今天的座談會上發言時,1名與會人士大聲咆哮、干擾的狀況,此影片節錄到的是江蘊生已經快講完的時候,以及江蘊生發言完畢,作為主持人的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朱柏松批評他不理性、要求他離場。

原文網址  http://newtalk.tw/news/2013/11/22/42166.html

臉書:江蘊生父親的留言

Vito Chiang  來自於我的父親,想對所有人,包括我,所說的

我是蘊生的父親,這位傻孩子的父親,他是同志,是我的孩子,更是我的驕傲,因為他一直都是正直敢為坦白善良的孩子,我希望他就是他,活出自我,這樣的權利不容任何人置啄,也無需誰來批准,這是生為人就該有的權利,想要為別人的權利下定義與規範的人,請你們都以人的角度來看待一切,否則用人的言語是難以與其溝通的,不必多說了,我們的權利不用你們來恩賜!先驅的視野只有脫離束縛的思考才能理解,人類的進化總在不斷的沖擊中形成,期待有一天,人與人不需再有這麼多的隔閡,阿生不必再論了,留著話與為父的多聊聊,享享親子之樂,給所有被壓抑的孩子,用最大的勇氣活出自我,用最大的愛心包容異己!

原文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vincent.chiang.144/posts/641438415907600

不滿教授反同志言論 學生社團下辯論戰帖

2013年11月23日 11:31

46個大學性別社團、身障團體今在台大校門開記者會,引發駐衛校警到場關切。唐鎮宇攝

多個社團要向發表反同志言論的靜宜大學教授柯志明下戰帖公開辯論。唐鎮宇攝

【唐鎮宇/台北報導】不滿靜宜大學生態人文學系教授、台灣大學兼任教授柯志明在電視節目上宣稱「同性戀和兔唇、殘障人士皆為不自然」,46個大學性別社團及身障團體一行約十多人,今在台大校門口舉行記者會,痛批柯「假學術、真歧視!既恐同、又辱人!」向柯下戰帖要求辯論。

中台科技大學東突覺社成員李元鈞說,柯志明接受媒體採訪時,多次表示同性戀的性行為「無關乎生殖」,無法展現人類本性,因此同性戀不自然、不正常;「那請問不婚族、頂客族等以結紮、戴套等方式發生性行為,是否也是不自然、不正常?」

李元鈞也批評,柯志明的副教授升等著作,不斷以淫亂、墮落形容同性戀,假借學術研究,在言語上攻擊同性戀者,要求靜宜大學校長應公開對外說明。

台大男同性戀社社長嘎西說,靜宜大學異同夢想社以柯志明的言論向靜宜大學性平會申訴,但最後卻「不受理」;台大男同性戀社正蒐集柯在台大校內研討會的言論,若確定有涉及挑撥仇恨、性別歧視等,將向台大性平會申訴,並要求柯公開道歉。

記者會也引發台大駐衛校警到場關切,校警質疑該活動主辦人並非台大學生,被投訴教授也非台大教授,不應辦在台大校門口;雙方一度爭執,後經解釋後平和收場。

原文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mobile/rnewsarticle/artid/297360/issueid/20131123/secid/new

2013-11-24

131121 立報:跨性別:強制手術是國家暴力

跨性別:強制手術是國家暴力
2013-11-21 22:06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衛福部21日舉辦「愛擁抱.不擁暴」反性別暴力資源網啟用儀式暨研究論壇的同時,跨性別團體在場外同時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停止向跨性別施加暴力,放寬變更法律性別的規定,不再要求強制變性手術。

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的吳芷儀表示,強制手術剝奪跨性別者的生育權,使跨性別者喪失生育力,有些跨性朋友為了獲得法律的性別承認,只得默默承受國家加諸在跨性別者身上的暴力。

國際潮流 認定心理性別

會場內,當衛福部特別將聚焦放在荷蘭經驗、認為荷蘭可以作為性別暴力防制的參考學習對象時,性別不明關懷協會表示,政府也應該學習荷蘭如何友善地對待跨性別者的性別變更需求。

性別不明關懷協會指出,「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 2011 年發布一份報告,指稱荷蘭法律侵犯跨性別的人權。結果,荷蘭政府立即提出修正案,簡化性別變更手續、取消強制手術才可變更性別的規定,下議院隔年就通過修正案。

此外,日前阿根廷一名原生性別為男性的6歲孩童,心理性別認同是女性,但政府願意承認她的女性身分,讓她成為一名女孩。吳芷儀表示,國家如果不承認小孩的性別認同,只會讓孩子的求學與成長過程變得更艱辛。

吳芷儀表示,目前國際人權潮流認定的性別是心理性別,不是傳統上的生理性別。而強迫手術的要求,實際上也違反了兩公約的「禁止酷刑」規定。

內政、衛福互推拖

變更性別是否取消手術的規定,內政部與衛福部出現互踢皮球的情況。內政部認為,性別認定應該交由專業的醫療單位判定;但醫療主管單位衛福部卻認為,制度變更終歸要由內政部點頭同意。

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的吳伊婷表示,今天選擇向衛福部抗議,就是希望衛福部可以站在保障跨性別者生育權的立場,一旦有衛福部的背書,內政部很可能不再堅持強制手術的規定。她希望,衛福部可以從跨性別的立場出發,提供友善的專業意見給內政部。

跨性別倡議站召集人陳薇真表示,跨性別變更法律性別,內政部應承擔起主要責任;至於衛福部,雖然扮演配合者的角色,但仍必須保障跨性別者的醫療權益。

陳薇真表示,無論是國內變性手術的醫療品質,或是賀爾蒙治療的可近性,都需要再作改進。她指出,目前全台灣僅有林口長庚一名醫師提供賀爾蒙治療服務。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