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9

121208 聯合報:公私應分 「別因愛滋就否定他」/面對愛滋 恐懼、誤解、人權

SongYY說明
12月5日起媒體開始批露一位感染HIV的國小老師因持有非法藥品、並被檢方認為涉嫌不告知感染身分便與人發生未經防護的性行為,而被收押禁見。此新聞在接下來的幾天被媒體大肆炒作,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許多家長、官員以及媒體人似是而非的恐懼。

蘋果日報12月7日《男師播愛滋 名校掀恐慌》的報導中,提到校方將『全面清查曾和男師互動較密切的學生,了解家長是否需帶孩子做進一步檢驗。』而家長接受媒體採訪時的反應是 『2年級李姓家長說:「心裡毛毛的,將與其他家長討論如何因應。」3年級家長吳小姐說:「還是帶孩子去驗血檢查較安心。」 』。全國家長團體理事長吳福濱則再次建議 『感染愛滋病的老師轉教育行政工作』。

同樣在北市官方的反應中,可以看到極為曖昧的態度: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教育局也將尋求愛滋病相關專家學者意見,以做為未來聘任教師的條件補強及防範。』而副局長曾燦金在蘋果日報的報導中則明言:『為兼顧校園安全,不排除與警政、衛生單位研商,將健康因素納入聘任或調整教師職務的考量。』在中央社另一篇標題為《預防惡意傳愛滋 北市:將研擬》的報導中,疾管處長朱如玉一面提醒,「愛滋病主要透過『性行為』、『血液』及『母子垂直』等方式傳染,一般民眾不用太過憂心會在日常生活接觸中受到感染。」卻又說,要對感染者「在職場工作方面,進行柔性輔導及追蹤管理。」

此外,媒體人也加入批判的行列:12月7日聯合報記者陳瑄喻所寫的《看問題/愛滋人權vs.學童安全》中,不僅標題就用了二元對立,內容也質疑校方僅停聘該名教師 『雖然保護老師的人權及工作權,卻可能引發危及校園及學生安全的疑慮』。

這些報導中,均構築出「感染者會影響職場安全(感染者教師對學生有安全影響)」的概念︰感染者作為第一線的教師,彷彿是值得商榷、可能危及校園的。然而,這是事實嗎?

很高興在事件的相關報導中,針對感染者的工作人權,仍有持平且理性的聲音。以下幾篇報導中,多位資深工作者皆表示,校園或職場的一般接觸根本不構成傳染途徑,不會危及他人安全;許多恐慌不僅不必要,更構成了歧視。任職聯合醫院的莊苹主任更提出公私領域應區分的觀點:『該名教師在教學上很盡責,雖然持有毒品,但不能因為私下行為偏差,而否定他在工作上的表現,並因此歧視、排擠愛滋病患。』在眾多聳動、片面、製造恐懼氛圍的報導中,這幾篇報導或許值得多多被看見!

公私應分 「別因愛滋就否定他」
2012.12.08 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台北報導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資料,國內公職人員有三百六十九人罹患愛滋,愛滋教師約僅百人,愛滋學生則有一千六百九十二人,是染病教師人數的近五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行政中心主任莊苹表示,愛滋病患不會影響工作表現,社會不應投以異樣眼光。

愛滋教師持毒遭羈押事件,引發不少討論。莊苹說,公領域應與私領域有所區分,該名教師在教學上很盡責,雖然持有毒品,但不能因為私下行為偏差,而否定他在工作上的表現,並因此歧視、排擠愛滋病患。

愛滋感染的途徑以危險性行為為主,一般接觸不會感染。莊苹指出,沒有聽過在職場上或是學校中傳染愛滋病的事情,不能因為教師染愛滋就忽略其工作權,若是會因此傳染愛滋,常與愛滋病患接觸的莊苹說,「那我早就感染很多次了」。

疾管局通報資料顯示,今年迄今國內共新增一千八百多名愛滋感染者,平均每一天新增六名患者。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長張峰義表示,去年感染人數約一千九百多名,今年與去年相比新增案例雖然有減少的趨勢,但疾管局仍繼續努力降低愛滋病的傳播。

自今年十月十五日疾管局舉辦「I-Check要(愛)檢查」活動,鼓勵自覺有感染風險的民眾,揪團匿名篩檢,截至十一月十五日止,已有五千七百四十六人響應,其中有八十三人檢出罹愛滋。

匿名篩檢活動截至十二月十五日止,自覺有愛滋風險的民眾,可至全國四百三十六處設置「I-Check諮詢檢驗中心」,接受專業衛教諮詢及免費愛滋病與梅毒篩檢,篩檢結果只會通知當事人,以保護個人隱私。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52018.shtml

冷眼集/面對愛滋 恐懼、誤解、人權
2012.12.07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特稿

一名濫用毒品的愛滋國小老師,意外引發國內愛滋感染者人權與學童安全間的論戰。國小學童年紀小、沒有社會經驗,家長的擔心及恐懼可以理解,但這事件也說明國人對於愛滋感染者,仍有極大的錯誤認知。

最新愛滋通報顯示,國內感染愛滋的學生有1692人,老師、公職人員等「公職」類則有369人,其中染愛滋的老師約在百人上下,與染愛滋學生人數相差十幾倍。但在保護學生的大旗下,一旦愛滋老師身份被曝光,工作幾乎都難保,愛滋感染者的人權和學童安全,在國內的關係嚴重不對等。

儘管醫界、疾管局再三宣導愛滋感染途徑仍以危險性行為為主,一般接觸不會有感染之虞,但學生家長卻有如驚弓之鳥。今年9月,該名愛滋國小教師因黑函檢舉染病曝光,許多人權團體還出面力挺他。

不過,該名染毒染愛滋的國小教師,應屬極少數的特殊個案,如果違法惡意散播傳染他人,自然應該依法課以刑責。但家長團體似乎不能因為個案或是為了保護學童安全,而漠視其他染愛滋老師的工作權。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550293.shtml

愛滋學生人數遠高於愛滋教師
健康醫療網/鄭人豪報導 2012/12/07

 疾管局最新愛滋病疫情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愛滋感染者共有2萬4056人,依職業別區分,以無業及服務業最多,有1萬1045人,愛滋學生人數有1692人,至於從事教師及公職染上愛滋者也有369人。
 
台北某國小男教師本身為愛滋感染者,卻在毒品利誘網友發生性行為,造成家長恐慌。不過,根據疫情報告,愛滋學生人數遠高於愛滋教師,且愛滋主要傳染途徑為體液交換、危險性行為,家長無須恐慌。
 
對於家長的激烈反應,愛滋感染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感到無奈;她指出,老師在校園教學是不可能傳染愛滋,連千萬分之一感染機率都不可能存在。
 
林宜慧進一步指出,家長的恐懼只是證明了社會大眾對愛滋仍有錯誤的認知及歧視。就算愛滋老師與學生一起上課,一起吃營養午餐,共用衛浴設備,也都沒問題,不可能感染給他人。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強調,這起個案屬於極少數人的偏差行為,大部分愛滋感染者都和一般人一樣,過著正常的生活,呼籲社會大眾勿因此將感染者「標籤化」,應尊重就學、就醫、就業等權益。
 
疾管局局長張峰義表示,今年迄今,國內共通報新增1800多名愛滋感染者,平均每天新增6名新的感染者,每4個小時就有1人被確診。感染因素仍以同志間危險性行為居多。
 
張峰義強調,不管什麼行業別,只要是危險性行為,沒有全程戴保險套,管他是律師、公務員、工程師還是老師,都可能感染愛滋。他強烈提醒,性行為時應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或要求對方使用保險套。

新聞出處: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7060

TAG: 愛滋黑函

2012-12-08

121205中央社: 愛滋感染者權益 多數曾被侵害 / 公視新聞網: 調查:愛滋感染者權益 九成遭侵害

【台灣╱感染者權益】121205中央社: 愛滋感染者權益 多數曾被侵害 / 公視新聞網: 調查:愛滋感染者權益 九成遭侵害

2012.12.05 中央社
愛滋感染者權益 多數曾被侵害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5日電)法律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隱私權,中華民國愛滋感染權益促進會調查卻顯示,警政役政、公衛醫護等人員,最常侵犯感染者隱私。

化名JJ的感染者在「發聲練習」徵文集中披露,去年10月的某天晚上,移民署官員事先沒有任何聯繫,直接拜訪他家,告知家人他「僅有10年可以活」、他「3天不自行離開,將會很難看」,他的感染者身分因此曝光,家人要他搬家。

沒有人向JJ說明為何感染隱私曝光,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權促會)指出,這不是特例,權促會「2012年感染者受侵權調查」的1189位受訪者,共1087位曾在「就業、就醫、就學、居住與安養、隱私或親密關係」等6面向遭到侵害。

這項調查顯示,就醫權被侵犯最為常見(90.6%),其次是:隱私權被侵犯(64.9%)、就業權被侵犯(23.6%)、居住與安養權被侵犯(19.7%)、親密關係權被侵犯(19.5%),就學權被侵犯則較為少見(4.3%)。

在隱私權被侵犯的部分,感染者最常被警政或役政人員(42.8%)、公衛或醫護人員(28.9%)或其他執行公務者(19.8%)曝光。

就業權被侵犯的面向,曾遇過就業權被侵犯的256位感染者中,就有222位是因為知悉要檢驗愛滋,而放棄報考、報到、或爭取某職務。

權促會指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保障感染的人格及合法權益,但在執行上,並未真正落實。1011205

新聞出處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12050202-1.aspx

2012.12.05 公視新聞網
調查:愛滋感染者權益 九成遭侵害

法律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隱私權,但根據民間團體一份最新的調查發現,高達9成感染者曾在就業、就醫、就學、居住與安養、隱私或親密關係等六個面向,權益遭受過侵害,顯示台灣雖有感染者權益保障法規,實際上卻沒有真正被落實。

去年10月的某個晚上,移民署官員在事先沒有任何聯繫情況下,就直接來到菲律賓華僑JJ家中拜訪,官員不但告知家人病情,還說只有10年可活,他的感染者身分因此曝光。

==感染者 JJ==
我要辦居留證的時候
得知的(感染HIV)
所以也準備說跟他們講
可是要時間嘛
可是他們突然這樣講
我家屬能接受嗎

還有這位林斯,英國籍男友發燒到醫院檢查,被驗出是HIV陽性,但因為男友不是台灣人,無法在台灣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最後只好拖著病痛被遣送回英國。

==感染者 林斯==
就是回去英國才能夠獲得治療
可是我的重點就是
他現在身體很不舒服了
你還要限他在兩週之內
然後跨國搬家
這種大工程讓他去做
他連爬樓梯都有問題了
還要叫他搬東搬西

根據民間團體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在1189位受訪者,高達9成在就業、就醫、就學、居住與安養、隱私或親密關係等6面向遭到侵害,其中就醫權被侵犯最為常見有90.6%,其次是隱私權被侵犯有64.9%,另外在就業權被侵犯的面向,絕大部分因為得知健康檢查要檢驗是否有愛滋,最後放棄報考、報到、或爭取某職務。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林宜慧==
對於保密或者是對別人保守秘密
這件事情概念不是那麼的強
我們有時候覺得說
別人告訴我了
我就是知道了
我又可以告訴我其他朋友
所以很多時候其實
所謂的曝光是在這樣子的
A傳B B傳C C傳D
這樣子的過程裡面翻開的

民間團體表示,雖然台灣法律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隱私權,但調查也顯示,包括警政役政、公衛醫護等人員,最常侵犯感染者隱私,這顯示,台灣雖然保障感染的人格及合法權益,但在執行上,並沒有真正落實。

新聞出處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227691

2012-12-08

: 公衛單位反應】121206疾管局新聞稿: 疾管局呼籲勿因個案行為而歧視愛滋感染者

SongYY說明
疾管局做出如此的澄清是樂於見到的,但是在尊重及配合調查時,是否也能同樣以勿感染歧視者的立場向檢調單位做出呼籲是很值得觀察下去,同時盼其也能以其專業能力教育其他單位正確的愛滋知識。雖然這樣的澄清看似是希望減少大眾對愛滋感染者的歧視,但內容所提到的“此案應屬個人偏差行為”卻也歧視了當事人的行為,在不了解當事人行為背後的種種複雜因素時將當時人的行為做出道德的審判!
 
2012.12.06 疾管局新聞稿
疾管局呼籲勿因個案行為而歧視愛滋感染者
 
有關12月6日報載「愛滋師恐染百人 警擴大偵查密訪被害人」事件,針對此偵查中之案件,疾病管制局尊重並會配合檢察官的調查及處理。該局並呼籲,不要因身分或職業的不同,而忽略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性行為時大家應該懂得如何保護自己。該局及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除了譴責此種行為外,同時也呼籲社會大眾勿因此案而將感染者「標籤化」,請大家尊重愛滋感染者之人格與法律所保障的權利,給他們與你我一樣的正常生活空間,應尊重其就學、就醫、就業、就養等權益。
 
疾病管制局認為,此案應屬個人偏差行為,事實上大部分愛滋感染者都和一般人一樣,過著正常的生活。事實上,目前社會上類似社會案件及偏差行為層出不窮,絕大多數並非愛滋感染者所為,因此事件之當事人為老師而備受關注,當事人的職業與其性行為模式更不能混為一談。該局特別提醒,性行為時應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或要求對方使用保險套,不能因對方或自己的職業而放棄保護自己健康的權利。
 
 
延伸閱讀
【臺灣/愛滋黑函事件:公衛單位反應】120920~0921 國小教師遭匿名檢舉感染傳播愛滋北市衛生局、行政院疾管局怎麼反應?
2012-12-08

121204環球時報: “艾滋零歧視”在全球艱難推進

2012.12.04 環球時報
“艾滋零歧視”在全球艱難推進
 
    在世界各地12月1日迎來第25個“世界艾滋病日”時,全球約有3400萬人已感染這種病毒,其中78萬人在中國;在美國研究人員1981年發現世界首例艾滋病31年後,美國想讓所有孩子2015年出生時都不再攜帶這種病毒;在全國有近1/10的民眾感染艾滋病病毒後,南非總統曾親自帶頭接受檢查……從全球范圍來看,各地艾滋病防治有一定進展,但形勢仍不樂觀。對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攜帶者來說,社會歧視是另外一把懸在心頭的利劍,它所帶來的痛楚有時甚于疾病本身。在這個“世界艾滋病日”,中國領導人的重視以及社會和民間機構的參與,正在努力改變中國艾滋病患者的未來命運。“零艾滋”與“零歧視”一樣重要,在考驗中國,也在考驗世界。
 
    “中國自上而下消除恐艾情緒”
 
    “北京刮起一股清新之風。”德國《漢諾威匯報》12月2日在題為“中國領導致力于世界艾滋病日”的報道中這樣評論。文章說,中國的非政府組織認為中國領導人在兌現承諾,性學家李銀河也認為,這是“非常令人鼓舞的一步”。德國艾滋病援助協會專家漢斯‧海克恩多次訪華,他告訴《環球時報》記者,中國領導人的重視將使中國防治艾滋病的工作迎來新希望。不過,海克恩認為,中國防治艾滋病還有很多具體挑戰,如依法保護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的“就醫權”、“工作權”等。他還說,中國感染者數量多,范圍廣,而國家整體醫療保障還剛起步,需要更多資金。
 
    中國領導人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後與艾滋病患者及民間組織代表的互動與交流,讓民間組織益仁平中心總協調人陸軍對中國未來對艾滋病患者的包容十分看好,他認為這是政府為消除對艾滋病患者歧視所做的努力。陸軍告訴《環球時報》記者,國外在消除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問題上,依靠最多的還是民間組織。而這些組織的成員多是艾滋病患者。他們知道自己的需要,也能勇敢和準確地向社會提出自己的訴求。
 
    外電在對中國防治艾滋病的報道中大多提到,一些中國醫院拒絕HIV攜帶者就醫。德國《世界報》11月29日以“整個國家都在歧視”為題稱,盡管中國對艾滋病有了更多認識,但“恐艾情緒”仍無處不在。今後,這種不能保障HIV攜帶者“就醫權”的行為將受到嚴厲處罰。南非《星期天時報》近日在報道“中國禁止醫院拒絕接受艾滋病病人”時,也提到中國領導人對艾滋病人的關愛,認為這將有助于改變過去中國社會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心理或認識誤區。
 
    《華盛頓郵報》等美國媒體在讚揚中國領導人看望艾滋病人的報道中說,中國並非歧視艾滋病患者最嚴重的國家,但卻是“公眾看法嚴重滯後于官方政策”的典型國家。報道批評中國有些媒體突出的是“每天與艾滋病患者零距離,看他們如何不恐‘艾’,這裏的‘他們’並非艾滋病患者,而是醫院的護士”。
 
    這些“誤區”的出現有多種原因。美國福克斯新聞網1日報道說,中國是對全球防艾做出最大貢獻的5個國家之一,但民間對艾滋病患者仍有歧視。路透社一篇文章從文化角度分析說,“在一個性仍是某種禁忌話題的國家,艾滋病患者表示他們經常遭受羞辱”。
 
    “中國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現象在某種程度上與艾滋病教育宣傳活動不足有關。”美國《大西洋月刊》11月30日在報道天津一名艾滋病患者就醫遭拒事件時這樣議論。但該刊物在強調中國政府態度鮮明地支持患者“就醫權”時,也提到西方政府通常是在引發大規模公眾輿論後才採取措施。在美國,直到活動人士揭穿所謂“艾滋病是男同性戀的癌症”的真相後,裏根總統才首次對該傳染病發表公開談話。《大西洋月刊》議論說,尚不清楚,在中西方的不同做法中,哪種方法最奏效,現在也不能斷言中國通常“由上而下”的措施能否阻止民眾歧視艾滋病患者,或縮小政府行動和民間輿論間的鴻溝。
 
減少對邊緣人群的歧視
 
    《華盛頓郵報》文章列舉了中國存在歧視艾滋病患者現象,如因該病被辭退工作、被家人趕出、被禁止從事餐飲業或到泳池遊泳等。但文章說,盡管如此,約45個國家和地區都對艾滋病毒攜帶者和患者有嚴格限制,它們歧視艾滋病患者的現象遠比中國嚴重。美國總統奧巴馬在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發表講話時,曾承諾“將結束不許艾滋病攜帶者進入美國的禁令”。據尼日利亞媒體報道,在該國,一些艾滋病患者不允許回到村莊。為杜絕歧視現象,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至少有18個國家利用法律保護艾滋病患者,但訴諸法律的做法收效甚微。
 
    12月3日,《環球時報》記者採訪到柏林的一名艾滋病病毒(HIV)攜帶者,他表示去診所或醫院治療時從沒被拒絕過,醫生總是以對一般病人的態度來對待他。柏林夏理特醫院的一名醫生則說,醫生看病時都會戴膠皮手套,診斷前後都會消毒,“這樣的措施已萬無一失”。但即使在德國這樣的發達國家,歧視和偏見也難避免。這名接受採訪的HIV攜帶者說,他認識的一名“病友”,因為公開實情而失去工作,一些德國公司招聘工作時還要驗血。
 
    對于為什麼中國社會目前對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攜帶者仍存在很大偏見,益仁平中心總協調人陸軍認為,最重要的原因是這些感染者大部分來自邊緣人群,如同性戀者、吸毒人員、性工作者等。換而言之,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就是對邊緣人群的歧視。除此之外,中國社會也缺乏對艾滋病患者的包容氛圍。就拿公務員體檢標準來說,明確規定艾滋病感染者是不被錄用的,而這個條例絕對不只影響到公務員這個狹小的團體。
 
    北京愛知行研究所是一家致力于艾滋病防治的非政府組織,該組織的劉伊戈告訴記者,政府對邊緣人群的關注也是解決艾滋病歧視問題的一個有效辦法。一說到艾滋病,很多人都將它上升到道德問題,認為那些因為輸血而感染的人是值得同情的,而對性工作者、同性戀者或吸毒感染者就非常抵觸。這種道德標簽也是艾滋病患者受歧視的一個原因。
 
    泰國非常重視對病毒攜帶者的“零歧視”。目前,在泰國任何一所學校都不能拒絕接受攜帶艾滋病病毒的孩子,否則會被起訴;不僅如此,學校裏的老師對這些孩子絕對一視同仁。12月1日當天,素有“情色之都”的泰國帕塔亞舉辦很多宣傳活動,特別是呼吁社會不要歧視艾滋病患者。《環球時報》記者在現場看到不少人與參與活動的患者合影,表達對防治艾滋病的支持。
 
“零”艾滋需要全球行動
 
    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題是“行動起來,向‘零’艾滋邁進”。在美國近日宣布的“零艾滋病一代”路線圖文件中寫道,艾滋病是“現代歷史上最復雜的全球健康問題”,每年全球有170萬人死于與艾滋病相關的疾病。盡管有人認為美國提出的“零艾滋病一代”過于浪漫,但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佑安醫院感染中心主任吳昊告訴記者,去年該院為10多個感染艾滋病的孕婦接生,沒有一個嬰兒感染上艾滋病。
 
    很多國家的領導人這幾年都非常重視防治艾滋病工作,並參與到相關活動中來。泰國總理英拉近日要求公務員福利基金、社保基金以及國家健保基金協同合作,整合三方資源,保證艾滋病毒攜帶者能持續獲得抗艾藥物。2010年,時任泰國總理阿披實在活動現場出人意料地戴上由安全套編成的帽子。曾是艾滋病肆虐“重災區”的南非,病毒感染者達560萬,約為全國人口的10%。為此,南非總統祖馬曾親自帶頭接受檢查,還由副總統負責國家艾滋病委員會。
 
    全球有越來越多的知名人士參與反歧視艾滋病的公益活動。近日外媒對彭麗媛等中國著名藝術家擔任“世衛組織艾滋病防治親善大使”或參與相關活動非常關注。11月28日,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臺報道稱,彭麗媛從2006年就開始擔任中國衛生部預防艾滋病義務宣傳員,是中國最早擔任這一角色的名人之一。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約翰娜‧胡德表示,中國民眾當時對這種疾病充滿憎惡感,但她做得很好。
 
    至去年底,全球約有3400萬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年度新發感染者約250萬,比2001年下降約20%。德國艾滋病援助協會專家海克恩認為,人類與艾滋病的較量已30多年,形勢並不樂觀。全世界3400萬艾滋病毒感染者中,只有600萬人在接受治療。而對于美國約120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來說,一個好消息是從2014年開始能得到醫療保險,另外一個是力爭到2015年杜絕新生兒感染病毒。
 
    據美國波士頓《全球郵報》1日報道,亞洲防艾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其中泰國、柬埔寨和中國的成就引人矚目。從2006年起,亞洲艾滋病患者人數就基本維持在490萬人。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的官員認為,“亞太地區的進展至關重要,並有助于引領和改變全球艾滋病的議事日程”。
 
    亞洲防治艾滋病的努力只是這場“全球性戰鬥”的一個局部。據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亞太地區主任史蒂文‧克努斯介紹,東南亞地區有四類艾滋病易感人群:靜脈注射毒品者、同性戀者、性工作者及通過母嬰途徑傳遞給兒童。緬甸及“金三角”地區艾滋病疫情擴散已嚴重影響中國。克努斯告訴《環球時報》記者,中緬兩國有漫長的邊界線,中國在緬甸有大量投資和大型工程,緬甸則有不少勞工到中國雲南省境內打工,面對艾滋病疫情的跨界流動,中緬兩國須加強在防治艾滋病問題上的合作。
 
    南非艾滋病研究中心研究員雷對《環球時報》記者說,目前全球艾滋病防治已經取得較大成效,但礙于治療成本高昂,疫苗研制滯後等因素,全球艾滋病防治還不太樂觀。同時,包括中國在內,在消除歧視方面,還要加大宣傳,消除社會對艾滋病患者的偏見和艾滋病患者心理上的負擔。
 
    泰國救援艾滋基金會代表尼米曾說:“我們的國家已深陷危機。”目前泰國平均每小時便有一人感染艾滋病毒,主要原因是當地人偏愛不採取安全措施的性行為以及很少有人接受艾滋病毒檢測。同樣,在中國,性傳播成為最主要的艾滋病傳播途徑。因此,很多中國的相關人士提出,只要自己潔身自好,就能遠離艾滋病。北京愛知行研究所劉伊戈建議,中國媒體在有關艾滋病新聞的報道上要慎重,如對類似“艾滋病針頭”的流言要慎之又慎,不要渲染恐慌氣氛。另外,比治療更重要的還是預防,可以在學校推動性教育和艾滋病教育,讓孩子清楚明白什麼才是安全的性行為,並且要提供全面的性心理輔導。(本報駐南非、泰國、德國、美國記者苑基榮孫廣勇于景浩青木丁雨晴本報記者杜天琦張彤)
 
新聞出處:
2012-12-08

: 後續新聞】121205中央社報導: 男師吸毒染愛滋 北市:將解聘/ 121206蘋果日報: 男師瞞愛滋 誘7男嘿咻 供毒不戴套 緊急拘提遭收押/ 121206自由時報: 愛滋師不戴套 毒誘同志上床/ 121206中國時報: 毒誘10同志「助性」 愛滋男師收押/ 121206聯合報: 師染愛滋開毒趴 10餘人受害/ 121206中廣報導: 國小男老師吸毒還隱瞞愛滋 北市:停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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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報導沒有太詳細,用辭較謹慎,但文末教育局的說法頗讓人不寒而慄: 『丁亞雯說…..同時,教育局也將尋求愛滋病相關專家學者意見,以做為未來聘任教師的條件補強及防範』
 
2012.12.05中央社
男師吸毒染愛滋 北市:將解聘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5日電)台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9月份的男教師疑染愛滋案,當事人遭檢警查出有吸毒且確染愛滋,校方將召開教評會予以解聘。

台北巿男教師涉嫌在同志網站以毒品引誘網友發生性關係,檢警查出他有愛滋病,緊急拘提到案,今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台北市教育局9月時曾接獲台北市一名國小教師遭檢舉疑染愛滋病案,但基於法律,尊重及保障感染者人格與合法權益,只能先進行「柔性勸導」,請當事人前往醫院接受篩檢。

她指出,事件發生後這名教師後來已向校方申請休長假;教育局也持續進行後續相關事實釐清,同時請警方調查處理,進而發現這名男教師涉嫌在同志網站以K他命等毒品引誘男網友發生性關係。

丁亞雯說,關於這名男教師後續處理,明天將由學校方面先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討論其解聘事項;同時,教育局也將尋求愛滋病相關專家學者意見,以做為未來聘任教師的條件補強及防範。1011205

 
新聞出處
 
SongYY說明:
蘋果日報的報導。1. 辦案流程: 被檢舉持有毒品–>遭搜索查獲物證–>移送檢方後交保–>由衛生署確認當事人的感染身分–>再度被拘提、搜索,且聲請羈押獲准。2.報導『丁亞雯表示,今年9月接獲男師疑有愛滋檢舉時,為保障老師工作權與隱私,無法強制檢查,後請警方追蹤發現他竟吸毒..….』中間的『請警方追蹤』相當值得玩味!!
 
2012.12.6 蘋果日報
男師瞞愛滋誘7男嘿咻 供毒不戴套 緊急拘提遭收押
 
【綜合報導】杏壇再爆重大醜聞!台北市某國小特教男老師,明知自己罹患愛滋病,竟涉嫌透過同志網站,利用提供K他命等毒品,引誘男網友做愛,且刻意隱瞞染病事實,還全程不戴套,被害人數至少5至7人,台北地檢署緊急拘提男師,訊後認定他惡性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昨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今年9月間,這名男師任職學校接獲匿名檢舉,指控男師疑為愛滋感染者,並傳染給他人,但未具體描述如何惡意散播愛滋,男師也否認染病,但校方仍向上級通報,教育局原本要召開會議,經媒體披露,又擔心洩露個資,最後臨時取消,但仍引起不少家長恐慌。

男師事後在教育局及校方柔性勸導下,前往醫院接受篩檢,台北市刑大則在上月中接獲檢舉,指稱這名男師持有毒品,因而前往他住處搜索,但男師當時質疑警方身分,不但拒絕配合警方執行公務,還與警方發生肢體拉扯,最後,警方在他租屋處搜出安非他命等毒品,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檢方交保候傳。

不過,北檢函詢衛生署查詢男師就醫紀錄,發現他是愛滋感染者,加上有人檢舉他散布愛滋病,甚至還準備搬離租屋處,前天緊急開出拘票,指揮警方再度前往搜索拘提,查扣其電腦、手機等證物。 
涉嫌惡意散播
據了解,國小老師應訊時,坦承知道罹患愛滋病,但聲稱和同志做愛前,都有明確告訴對方自己有愛滋病,且全程戴套,矢口否認犯行。但有被害人證稱男師利用同志交友網站,約出網友後,前往賓館或住處發生性關係,有時還使用K他命、神仙水、安非他命助性,且全程不戴保險套,戳破男師辯詞,檢方認定他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表示,若愛滋感染者隱瞞病情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施打藥物毒品行為,導致對方感染愛滋病,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

男師任教的國小校長昨說,該名男師擔任學校特教老師,今年8月才調到學校沒多久,就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請長假,對其交友情況不清楚。校長還說,該名男師未婚,常以大哥哥自居,和學生互動良好,外型和個性算是比較有個性,講話比較大而化之,教學還算認真,沒想到會涉案。 
開教評會解聘
台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今年9月接獲男師疑有愛滋檢舉時,為保障老師工作權與隱私,無法強制檢查,後請警方追蹤發現他竟吸毒,且在網路上引誘他人發生性關係,涉嫌散播愛滋病毒,學校今將召開教評會解聘這名老師。 
新聞出處
 
SongYY說明:
自由時報的報導。重點: 1.內容中獨家出現『據被害人描述,他要求馮男(國小教師)戴保險套,但馮硬是不戴』這樣的敘述(其他報導均無) 2.同樣出現 『教育局表示….為保障其工作權,無法強制檢查,委請警方追蹤,進而查知這名老師…』看來『教育局委請警方追蹤』真有其事~
 
2012.12.06自由時報
愛滋師不戴套毒誘同志上床
〔記者林俊宏、吳岳修、邱紹雯/台北報導〕馮姓國小男老師上同志網站,以各式毒品引誘男伴外出發生性關係,更惡劣的是,他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卻刻意不戴保險套,若因而使人染病,最低刑責是5年起跳!
至少還有6人受害
目前已有1名被害人報案,檢警過濾馮嫌上網紀錄,懷疑至少還有6人被害,但均未出面;前晚警逮馮嫌,檢方認涉重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昨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毒品等罪嫌,將他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馮嫌日前因毒品案,與1名男毒蟲一同被逮捕,警方懷疑兩人不只吸毒,將馮嫌送醫抽血檢驗,馮男後來被檢方交保,但血液檢驗前天出爐,顯示他罹患愛滋病,檢方立即指揮台北市刑大拘提馮嫌,為防節外生枝,還加派霹靂小組逮人。
馮男被上手銬,否認患愛滋病,聲稱未刻意隱匿病情,檢警提示檢驗報告,他才啞口無言;據被害人描述,他要求馮男戴保險套,但馮硬是不戴;因馮嫌為人師表,檢警緊急清查,所幸尚未發現學生受害。
據查,馮嫌常在同志網站或交友網站尋覓對象,約出後,提供各種毒品讓男伴挑選;警方前天逮捕馮嫌,就從他身上搜出安非他命、K他命及搖頭丸等毒品。
檢方說,法令明訂「明知自己是愛滋病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不輕;至於馮男吸毒部份,若是初犯,先觀察勒戒約2個月,若5年內未再犯,可獲不起訴處分。
教育局表示,兩個月前接獲這名男老師疑似患有愛滋病的匿名檢舉函,但為保障其工作權,無法強制檢查,委請警方追蹤,進而查知這名老師吸毒,且上網誘人性交,涉嫌散播愛滋病毒,已構成犯罪,學校今召開教評會,將直接解聘。
新聞出處
 
SongYY說明:
有提到法條。『涉嫌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後者依法可判處五年至十二年徒刑。』
 
2012.12.06 中國時報
毒誘10同志「助性」 愛滋男師收押
 
【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國小馮姓男老師,隱瞞自己患有愛滋病,涉嫌長期在網路上招攬男同志,以提供K命及搖頭丸毒品「助性」,引誘十多男同志與他發生關係,極可能已被傳染愛滋;被害人有男大生、上班族等,已有一名被害人向市刑大製作筆錄。北檢四日晚間指揮北市刑大將他緊急拘提到案,訊後聲押獲准。北市教育局今將召開教評會,愛滋師料將被解聘。
     馮姓男老師提供毒品引誘男同志性交的行為,涉嫌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後者依法可判處五年至十二年徒刑。
     本報九月獨家披露馮師遭檢舉將愛滋傳染給別人,學校立即通報教育局,並籲馮篩檢遭拒;本案曝光後,引起北市教育局注意,召開跨局處的「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也引發檢警關注。
     十一月間,檢警在北市查獲馮某與一名男同志共處一室吸食K他命。該男同志稱他是在同志網路上認識馮某,馮並說可提供毒品助性,引起檢方懷疑,向衛生署函查馮的資料,並採取馮的血液請醫療院所進行化驗。
     北檢在三日收到醫院檢驗報告,證明馮染有愛滋病毒,立即簽發拘票,在四日晚間指揮市刑大赴馮位於台北市的租屋處,將馮拘提到案,當時馮正在整理物品,準備搬家,檢警查扣他的個人電腦,全面清查與他聯絡過的被害人身分。
     由於馮患有愛滋病,北檢偵訊時如臨大敵,還調請四名特勤中隊幹員,在北檢待命押解馮,偵訊馮後聲押獲准。
新聞出處
2012-12-02

121201 中央社:愛滋病患服藥 有助抑制傳染/中央廣播電台:研究:愛滋病患服藥防治成效有限

SongYY說明:這兩篇標題看似南轅北轍的報導,其實是來自同一個研究結果。在這篇中國的研究中,證實了接受藥物治療可減少HIV感染者傳染其配偶機率 (風險降低26%),但去年發表的一項代號為HPTN 052的研究(研究對象遍及非洲、東南亞以及美國)卻顯示服藥可降低伴侶96%的感染風險。

何以會造成兩研究結果上的差異?在中央廣播電台的報導中,指出其中一項可能差異來源:在HPTN 052的跨國研究中,研究人員會經常對研究對象進行愛滋病防治的教育和指導;但在中國的研究中,則除了抽血外,研究人員不介入研究對象的生活。法新社的英文報導中則指出,研究人員認為部分感染者產生抗藥性或是毒癮患者服藥順從度較低,可能造成治療效果不如預期;BBC所訪問的專家也表示,中國研究中受試者未堅持服藥療程、規律服藥,或因副作用而停藥,或許可解釋兩研究的差異。但他們同時也表示詳細原因尚有待探索。

愛滋病患服藥 有助抑制傳染
中央社台北12月1日電 譯者:中央社林亭儀

中國大陸研究員發現,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可以大大降低愛滋病患將人類免疫不全病毒傳給另一半的機率。

先前的臨床試驗顯示,病患接受抗反轉錄病毒(ARV)藥物治療有諸多好處。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但此試驗是首個這類「真實生活」公共衛生計畫。研究刊登在醫學雜誌「刺胳針」(Lancet)。

英國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專家表示,越來越多人同意,盡可能讓許多有需要的病患接受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將能降低傳染率。

2011年有250萬個新增感染例,較2001年少了70萬例。此外,2011年約有170萬人死於愛滋相關疾病,較2005年少了60萬人。

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日益普及,是愛滋病感染及死亡率進一步下降的關鍵。

抗反轉錄病毒藥物能減少血液中的病毒數量,並降低傳染風險。

為了測試預防的好處,大陸這項長達9年的研究中,2萬4000對夫妻染病的一方在研究初始階段接受ARV治療,另外1萬4800對夫妻則沒有接受治療。

接受治療的病患將HIV病毒傳染給另一半的風險低了26%。

抗反轉錄病毒治療的保護作用似乎只會持續1年,過了這1年後,不論配偶有沒有接受治療,傳染率都更相似。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212010219-1.aspx

研究:愛滋病患服藥防治成效有限
2012/12/1 中央廣播電台 新聞引據:bbc

  12月1日世界愛滋日發表在醫學期刊「刺胳針」的一份來自中國的研究報告證實,藥物治療可減少愛滋病患者傳染其配偶機率,但成效有限。

  外國研究人員去年完成的研究報告聲稱,在非洲、東南亞以及美國的研究發現,愛滋病患者接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可將其感染配偶的機率降低96%。但中國專家們的最新研究則發現藥物治療只將配偶受感染率降低了26%。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發佈的指引,愛滋病人只有在達到一定條件後才推薦接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有關研究報告從愛滋病預防角度支持了呼籲對所有愛滋病患者使用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方案的呼聲。

  這項來自中國的研究跟蹤分析了3萬8千對只有一方感染愛滋病的夫妻的數據,其中2.4萬對夫婦接受了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另外1.4萬對夫婦則沒有接受藥物治療。

  這項研究與去年發表報告的研究相比最大的區別在於這是一項「真實生活」研究,也就是除了抽血化驗記錄數據外,研究人員不介入研究對象的生活。

  而在此之前,發現藥物治療大大降低愛滋病患者感染配偶機率的研究中,研究人員則會經常對研究對象進行愛滋病防治的教育和指導。

  中國的研究人員還發現,藥物預防愛滋病傳染的效用似乎只會維持一年,而一年後,無論曾接受治療與否,配偶傳播率都是相仿的。

  研究也發現,對於吸毒者以及擁有極高CD4免疫細胞數量的愛滋病毒攜帶者來說,藥物治療在預防配偶感染方面的作用不大。

  不過,中國的研究人員表示,即使成效只有26%,藥物治療顯然對於防止愛滋病患者的配偶們感染病毒仍然是有效的。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的最新數字顯示,2011年全球新增的愛滋病病毒感染者約為250萬,因愛滋病而死亡的人數有170萬人。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2470&id=1&id2=2

延伸閱讀
121201 The Lancet (原始論文):Antiretroviral therapy to prevent HIV transmission in serodiscordant couples in China (2003—11): a national observational cohort study
http://www.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2812%2961898-4/fulltext
121201 BBC NEWS:Partner treatment “cuts HIV transmission”
http://www.bbc.co.uk/news/health-20545587
121201 AFP:China AIDS study raises flag over drugs-as-prevention hope
http://www.google.com/hostednews/afp/article/ALeqM5jgodRPoowAyF3uZnOab222RhaqLw?docId=CNG.e005752de618c89324b5cd4777c3b725.21
【國際/愛滋研究】111223 新華網:《科學》公佈年度10大科學突破:抗愛滋研究奪魁(HPTN 052研究相關報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24151745366&myarea=2&page=12

2012-12-01

121201熱線:感染者不是別人,感染者就是你我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愛滋日活動:【感染者不是別人,感染者就是你我】

12月1日是世界愛滋日,去年熱線用肉體來支持我們的愛滋朋友~但,今年我們想跟大家說,愛滋不是我們的朋友,愛滋就是你我。

熱線的LGBT義工們今天手拿[我是愛滋感染者]的牌子,說明愛滋不是他者,而是我們同志社群的一份子,是我!我是愛滋感染者。

而在今年發生那麼多的愛滋侵權事件,無論是強迫教師驗愛滋或是愛滋部份負擔的議題,若我們把這些事用?我是愛滋感染者?的角度來理考,你我就知道,台灣的愛滋人權,真的還要再努力。

也別忘了,長期推動愛滋議題的不只是熱線,在今天你也可以以具體行動支持?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為台灣的愛滋人權盡一點力。

訊息來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臉書粉絲頁
http://www.facebook.com/TaiwanHotline

2012-12-01

121201 聯合報:遣送外籍愛滋病患 學者批沒人權/衛署:台灣是愛滋友善國 全額補助用藥/附錄:台灣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今年8月對衛生署的回應

SongYY說明
在世界愛滋病日,已呼籲多年的「解除外籍感染者入境、居留限制」的主張,再度有學者提出。衛生署的回覆亦仍和多年之前相同:以「無法負擔外籍感染者藥費」為由,認為不宜開放外籍感染者居留。
事實上,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今年8月才提出呼籲:『現實的狀況就是外籍與大陸愛滋感染者只求有可以合法在台居留的權益,以享有公平的生活待遇;若為我國醫療資源與防治把關,應有更符合人權之政策,非本國人不享有同等的愛滋治療資格,但應該具有同等接受醫療的權益,方有防治效益。』(全文詳見附錄)
此外,聯盟2011年的文章也提到:『這些擔心進入本國的外籍愛滋感染者會造成公共資源負擔的國家,應該通過個人情況評估來判斷某個外籍愛滋感染者是否確實會造成這種負擔。在判斷時,不僅要考慮潛在的成本,還要考慮外籍愛滋感染者能夠做出的貢獻是否可以抵銷成本。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在目的國是否能夠過上長久、富有成效的生活,從事卓有成效的工作,並且能產生切實的經濟效益。』如果真要證實臺灣是愛滋友善國家,或許相關單位該做的,是別讓外籍感染者的人權多年來一直原地踏步了。延伸閱讀中有多篇爽歪歪網站關於外籍感染者的議題討論與新聞,歡迎參考。

遣送外籍愛滋病患 學者批沒人權
2012.12.01 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張嘉芳/台北報導
 
今天是國際愛滋病日。雖然馬總統宣示台灣是人權國家,不過專家質疑,至今台灣仍是少數限制外籍愛滋病患自由進出的國家之一,且長期管制帶原者,有歧視愛滋人權之虞。

一九九七年感染愛滋病毒的美國職籃明星魔術強生訪台宣導愛滋防治,被衛生署以當時的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拒於國門外,引發軒然大波。

雖然當時的禁令在愛滋人權團體奔走下,已放寬到可以入境旅遊三個月以內。不過,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中心主任陳宜民抨擊,「這還是個違反人權的法規」。他說,馬總統曾說台灣人權立國,但禁止罹患愛滋病的外籍勞工入境或強制遣送出境,完全忽視愛滋病患的人權。

一名東南亞的僑生來台灣醫學院念了六年,卻在到醫院實習前,驗出感染愛滋病毒,即遭通報遣送出境。這學生焦急地申訴,希望完成學業後再離台卻被拒,為不敢讓家鄉父母知道他未完成學業,他就脫逃躲在台灣當黑戶,提心吊膽地過日子。

這樣的悲劇不罕見。愛之希望協會志工吳孟姿說,最近還有一名在高雄服務的外籍醫師被發現罹患愛滋,因擔心被遣送出境竟然自殺。這限制令更逼得有些染病的外籍在台人士隱匿病情,不敢去治療;因為一旦被發現了,就要被逼放棄在台灣的生活、事業。

陳宜民說,目前全球僅剩七、八國拒絕外籍愛滋感染者入境,且多是共產國家,連美國、大陸都不限制愛滋感染者入境,「台灣的專業在哪?」若再不修法,不但流失國外人才,也會傷及台灣參與愛滋研究國際研討會的權益。

陳宜民說,愛滋病是否列為法定傳染病可討論,但疾管局不能因需支付龐大的藥費,就拒絕外國感染者入境,反而損害台灣國際形象。

另外,因傳染病防治法的通報規定,陳宜民說,愛滋感染者長期受到國家機器監控,人權不受重視。他認為,被診斷出來的頭兩年,可列為法定傳染病管控;一旦患者規則服藥,且體內愛滋病毒量降低,幾乎測不到時,感染者與正常人幾已無異,就不該終身被嚴密監控,除非愛滋感染者再發病列管。

新聞網址: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36432.shtml

衛署:台灣是愛滋友善國 全額補助用藥
2012.12.01 聯合報╱記者張嘉芳、楊欣潔/台北報導

針對專家與愛滋團體指控,台灣愛滋病人權落後,衛生署表示,台灣是少數免費提供愛滋用藥的國家,若開放外籍人士入境,愛滋經費恐不堪負荷。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說,台灣是國際上少數政府全額補助愛滋用藥的國家,很多已開發國家如美國,都未如此友善對待愛滋病患。唯國內愛滋病用藥經費已是大幅超出預算,若再開放外籍愛滋病患居留,政府恐無法負擔龐大愛滋醫療費用。

迄二○一一年,國內累計愛滋病毒染者通報人數已有兩萬兩千零廿人。周志浩說,發病者每年藥費約卅萬元,以持續服藥四十年計算,即耗用千萬元藥費。迄今政府累計的預算差額缺口仍有廿三億。

周志浩說,外籍人士長期居留台灣,享有健保資源,不可能不補助其愛滋用藥。若開放,難免有更多愛滋病患居留台灣,享受免費資源。疾管局也希望能朝開放方向努力,唯仍需社會討論取得共識,並擬定開放外籍愛滋病患後的相關措施。

陽明大學愛滋病防治及研究中心主任陳宜民則建議,其實當愛滋感染者恢復到體內測不到病毒量時,就不再列為法定傳染病的管控對象,政府就不需再負擔沉重藥費。

另外,也有專家擔心為治病救急,部分愛滋感染者可能使用未經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通過的進口藥物,藥物安全令人擔憂。對此,衛生署食藥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說,這些藥物已取得國外許可,所以食藥管理局基於人道立場,專案審查,特別許可,安全性應無問題。

疾管局防疫醫師羅一鈞說,目前國內合法進口的愛滋病藥物約十多種,不少患者服藥不規則,出現抗藥性,或一開始就感染有抗藥性病毒,可用藥物恐愈來愈少。

疾管局組長陳昶勳說,目前尚未有感染者因多重抗藥性問題無藥可用,若發現藥物治療效果不佳,醫師可向疾管局申請審查,或參加國外臨床試驗用藥治療。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36440.shtml

附錄
回應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12年08月01日「外籍愛滋感染者 也有保障」一文
2012-08-09 葉珈語/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秘書/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師

我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愛滋條例)第18條規定,外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一旦入境超過3個月就應該要做愛滋病毒的篩檢,一旦檢驗不合格者,衛生署得以通知移民署或者外交部,取消並廢止此人簽證或停留、居留許可,並限令其出國(境)。單就此條規定,外籍愛滋感染者在台灣的合法居留權益受到嚴重影響,遑論對此人士來台目的之斟酌!,感染愛滋病毒儼然就是罪不可恕,且此罪遠甚於基本人權所應享有的高度。此項的防治策略,無疑是在諷刺我國這幾十年來致力宣導的愛滋防治政策–「與愛滋感染者共處不會感染愛滋」。

雖然愛滋條例第20條提供外籍愛滋感染者申覆的救濟機會,但申覆條件相當嚴苛,單身外籍人士、大陸人民與港澳居民,尚未取得我中華民國國籍者,根本不具備任何申提出申的覆資格;即便與我國人有婚姻關係之外籍、大陸人士與港澳居民,還得要證明「自身清白」,提供繁瑣的文件以供查驗。申覆辦法的訂定,不在於提供友善之門給這些感染愛滋病毒之外籍、大陸人士與港澳居民,而是在「排除不合資格者」,避免佔用我國愛滋醫療資源。

我國愛滋醫療資源有限,在緊縮的財政之下,限制外來者佔用我國醫療資源顯然是很合理的政策,然而,必須釐清的是,在愛滋條例的排除規定下,本已不含對外籍人士提供醫療補助,現今愛滋經費困窘的成因,與外籍人士無關。未來我國是否願意立基於更宏觀的防治需求,提供外籍愛滋感染者醫療補助,以協助預防愛滋病毒的傳染,則有待另議。

筆者長期關注外籍與大陸愛滋感染者在台灣的居住與遷徙問題,現實的狀況就是外籍與大陸愛滋感染者只求有可以合法在台居留的權益,以享有公平的生活待遇;若為我國醫療資源與防治把關,應有更符合人權之政策,非本國人不享有同等的愛滋治療資格,但應該具有同等接受醫療的權益,方有防治效益。

目前,仍有潛在不為人知的外籍與大陸愛滋感染者在無人權的夾縫中求生存,他們的精神、健康狀況每況愈下,筆者與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之所有成員,萬分的期盼我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能夠及早修法,真正解除非本國人之長期停留、居留及定居之限制,不要讓愛滋人權流為口號,不要讓國際笑台灣落後。

新聞出處:http://www.facebook.com/tamlha

延伸閱讀
120809 台灣立報:高世軒>是時候幫疾管局卸妝了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2830154643725&myarea=1&page=1
120731 中國時報:衛漢庭>外籍愛滋感染者 在台人權仍欠缺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273183033132&myarea=1
120522 2011年台灣人權報告:兩公約民間社團影子報告—節錄愛滋人權部份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52722303948&myarea=2
120323 聯合報:洋醫師染愛滋 怕遣返燒炭亡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41594727194&myarea=2
110727 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取消感染愛滋病毒之外國人入出境限制對愛滋防治之深遠意義
http://tamlha9.blogspot.tw/2011/07/blog-post_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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