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8

【觀點/法律歧視】130128 TED高峰會:Shereen El-Feki演講>如何對抗敗壞的疾病管制法(演講部分文稿)

爽歪歪網站說明:
儘管「保障感染者及高風險族群人權 和 防治愛滋息息相關」──這樣的理念,已經在世界愛滋大會中被呼籲(註1)、強調多年,在台灣,卻依然不受到重視。甚至在衛生主管機關或許多人的觀念裡,卻還把「保障感染者和高風險族群人權」視為不利於愛滋防治,消極看待。
這位演講者是聯合國為消除歧視惡法所設立的「全球愛滋病法監督委員會」的委員,演講內容闡釋一個重要的主題:歧視性惡法會導致愛滋地下蔓延,這樣的惡法無法保護感染者和其他人,也危害立法原本宣稱要保護的社區。
演講提到的惡法,台灣包辦了好多項,包括:蓄意傳染罪的惡法條文、限制與驅逐感染者居留和入境,2011年衛生署移送同志捐血人、檢方執意起訴(註2),2012年台北市教育局歧視性對待遭黑函檢舉為感染者的老師(註3),都是活生生的典型歧視性案例。
 
 
TED高峰會:Shereen El-Feki演講
主題:如何對抗敗壞的疾病管制法(演講部分文稿)
 
13128229235501
(世界上有50個國家)對愛滋病毒感染者的入境或逗留,設有嚴格限制。(這些)王國認為,法律允許他們扣留或驅逐,可能對經濟、安全、公共衛生或社會道德,帶來風險的外國人。但這些法律若用在愛滋病患身上,便違反了國際人權協定。這些國家都是簽署國。但你知道嗎?把原則問題放一邊,事實上,這些法律導致愛滋病地下蔓延。人們很少願意表露身份,接受測試、治療或揭露自己的狀況,這樣(的法律)不只無法保護這些人,也危害法律宣稱要保護的社區。
 
今天我們可以防止愛滋病毒傳播,這疾病是可以被藥物控制管理的。我們早已不用像遠古時代,必須將帶病者驅逐出境-像這畫上「痲瘋病者的流亡」。所以你告訴我,為什麼在我們這麼科學的年代,仍有法律和政策,來自迷信的時代?愛滋病毒同時引發人性最光輝也最殘酷的一面,法律正好反映這點。指的不只是書上的法律,而是街道巷弄裡的不成文法,和法律實際判決的法案。
 
我說的這些法律,不只牽涉到感染愛滋病的人,也涵蓋了處於高風險狀態的人們-注射毒品者、性工作者、MSM、變性人、外來移民或監獄的囚犯。在世界許多地方,婦女和兒童,更是身處劣勢容易受到傷害。
 
有些法律被一些──建立在道德批判、恐懼和誤傳的不良法律給抵銷掉了。這些不良法律,專門懲治愛滋病毒感染者與那些高風險者。這些有害法律,公然違抗現有科學,把根基建立在偏見、無知、重蹈覆轍的傳統迷信,和斷章取義的宗教典籍上。
 
(直接被這些法律影響)的美國人Nick Rhoades,根據美國愛荷華州法律,他被定罪了──罪行:蓄意散播愛滋病毒,然而他根本沒有這個意圖。

———————————————————————

Nick Rhoades
被判違反法律條文,就像是在告訴社會大眾,這是不可接受的不良行為。我認為這種懲罰的嚴重性在於,告訴你,你一個多麼糟糕的人。你是B類重罪犯,一生都是個性犯罪者,因為我是愛病毒陽性。你是一個非常、非常、非常不好的人,你做了一件非常、非常、非常不好的事情。這就像是精神制約,你必須接受行為治療,且你身邊所有的人都像是在說:你是一個很不好的人。
———————————————————————

 

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不只是法律的不公正和無效力,一些國家有良好的法律,可以阻止愛滋病毒的蔓延,問題是這些法律被藐視了。愛滋病毒感染者和高風險者,被社會大眾貼上恥辱的標籤,他們不配當一般公民。
 
我們需要對抗這些普遍存在的壞法律,出於這個原因,聯合國簽署建立了「全球愛滋病法監督委員會」,我正是其中的一員。去監督愛滋病毒感染者和高風險族群所處在的法律環境,並且建議如何使法律不是敵人而是盟友,共同對抗全球愛滋病毒。
 
我們的委員會已研究證據,聆聽親身經歷者700多人、涵蓋140個國家,這個趨勢是很明顯的──只要感染者或高風險族群被當成罪犯,無論何處,是對這流行病是火上加油。
 
現在愛滋病毒疫苗、或甚至解藥已經快要問世了,這門科學非常複雜,但改變法律並不複雜。事實上,許多國家正如火如荼在進行,展開改革。首先,國家要審查其立法,因為它涉及到愛滋病和弱勢群體,審查之餘,各國政府應廢除那些懲罰或歧視愛滋病感染和高風險者的不良法律。廢除法律並非易事,且變得格外困難,當它涉及毒品和性別等敏感話題。但在這進程中,我們能做很多事。
 
其中一個關鍵的點,是警方的改良,使他們在法律改革中有更好的表現。例如那些分發保險套到弱勢族群的外展工作人員,不會自己受到員警騷擾,謾罵或任意逮捕。
我們還可以訓練法官,讓他們在法律中找到彈性,用寬容來裁定,而不是偏見。
我們可以整備監獄,預防與減少愛滋病毒危害監獄裡的囚犯。
最為關鍵的,是加強民間團體的力量。因為,民間團體可以幫助弱勢族群意識到他們擁有的法律權利。
 
但只有意識是不夠的,我們需要採取行動,確保這些愛滋病患者,或高風險族群,能有管道獲得法律服務,且確保他們平等出庭的機會。
另外,與社區對話也極為重要,這樣我們能對宗教與習俗法條從新詮釋,讓它們不再助長不合理的懲罰和歧視。
 
對很多在場的人來說,愛滋病毒不是個抽象威脅,它的影響伸手可觸。另一方面,法律看似艱澀、遙遠而神秘,只有專家才懂,但這不是事實。因為對於我們這些生活在有抱負、有理想的民主國家的人民,法律起始於我們。法律必須起始於平等,無論是對待愛滋病族群,或是對待我們,皆須平等。如果我們要愛滋病毒在我們這一代停止蔓延,公平法律,就是我們必須發揚的觀念。
 

訊息來源:TED高峰會演講原始影片(中文字幕)
http://www.ted.com/talks/shereen_el_feki_how_to_fight_an_epidemic_of_bad_laws.html

 
 
【爽歪歪網站延伸閱讀】
 
 
註2:【評論捐血起訴案】推卸防疫責任的移送強化歧視的起訴(by喀飛)
 
註3:【媒體投書】一封信啟動了愛滋恐慌(by江河清)
 
2013-01-28

【感染者的故事/隱私】130128石皓:關於「如何」的問題

作者:石皓

當他人問我們是如何感染時,有時難免會覺得尷尬,但是如果處理得當,也許也不失為一個機會教育的良機。

還記得剛得知自己感染不久後,我的表妹很直白的問我是如何感染的,她甚至告訴我說她知道原因不是做愛就是毒品,當時我真的有點震驚,我不確定哪一個行為在她眼中比較難以接受,但是我當時所顧慮的,是如果我告訴她之後,接下來該怎麼做?另一次的經驗是跟我的同志好友,他已經知道我感染身分有一段時間,在一次相約外出用餐的場合中,他開始細數我們所共同認識的友人,並一一地猜測誰可能是感染者,我心知肚明他如此做的目的,但是基於尊重,所以也沒有跟他一起瞎起鬨。

其實,這個關於「如何」的問題,雖然可能說者無意,但有時等於是在傷口上灑鹽,會讓我們覺得似乎被評判或是怪罪;這個問題也可能會在我們正試著專注於接納,並繼續在生活的路上前進之時,勾起我們許多痛苦的回憶;這個問題也可能會讓我們覺得自慚形穢,或是變得開始武裝自己,並覺得似乎欠對方一個回應。

有人問過你這個問題嗎?或是說對方以退為進,雖然沒有說出口,卻等著你告訴他們詳細的情形?還是在其他的情況下,必須要面對類似的問題,但是卻不知道該如何回應?在此,就讓石皓我提供一些建議,讓大家能夠做個參考,在未來面對時能先有個準備:

首先最重要的,謹記我們有權保有自己的隱私,我們雖然無法控制他人要如何去思考、感受、反應或是問甚麼問題,但是我們絕對有權力去選擇要如何回應(或是不回應),如果選擇不正面回答,最好的回應就是說:「我已經決定繼續向前進,我所專注的是未來、而不是過去。」

如果不確定對方為什麼要問,就以問句回應,我們可以和善地反問對方:「你為什麼想知道?」這是一種反客為主,讓對方可以大概了解自己問了一個可能讓我們感到不自在的問題之方式,如果對方沒辦法提供我們一個合理或是令人滿意的答案,我們自然也可以選擇不回答。

要記得對方可能根本不知道這個問題給我們的感受為何,畢竟,他們真的不是當事人,無法真正地感同身受,如果與對方交情夠好,可以直截了當地向對方表示:「這個問題讓我感到不自在。」如果交情沒有到一個程度,可以用其他建議方式帶過。

也許這正是一個機會教育的良機,這個關於「如何」的問題,正好提供給我們一個教育對方的機會;如果我們認為對方會因此而受益,並且希望趁機讓對方了解愛滋傳染的途徑等常識,那不仿開始一個愛滋小學堂的課程,而這也是一個尋求對方支持的契機,我們可以跟對方表示:「我現在正面臨著這些議題,我已經接受這個事實,並準備好要繼續勇敢的面對我的人生,我希望你能夠在這條路上支持我。」如此一來不但雙方都能受惠,還能更進一步拉近彼此的距離。

然而,還有一些事情我們必須要先想想清楚。

當我們可能並不想回答這個關於「如何」的問題時,有一個可能是因為我們從未與任何人討論過這個關於自己感染問題,或是曾經嘗試過,但是卻有不好的經驗;從我們確診的那一刻起,與愛滋病毒共生可能為我們帶來各種各樣的感受,我們可以試著問問自己兩個問題:這個關於「如何」的問題是否讓我感到羞恥或是有罪惡感?或是感受到心中尚未處理的痛處? 另一個問題就是:我是否曾與自己可信任的人坐下談論過這件事?

其實,千萬不要一個人獨自去承擔這些感受!在愛滋感染的調適以及未來自我照顧的過程中,適當處理自己的情緒是非常重要的一環,也許是時候找一個不會評判你的聽眾(家人、可信任的朋友、個管師、其他感染朋友、愛滋社福機構的社工、其他專業人員等)好好聊聊,讓自己的情緒有一個出口。

就只因為有人問了關於「如何」的問題,並不表示我們一定要回答,我們有權力去掌控這個對話!但是如果我們需要找人談談,發球權也在我們的身上,不要把自己封閉在孤單的小宇宙中喔!

本文原刊載於2013年1月28日「石皓G湯」部落格
http://gsoup1069.blogspot.tw/2013/01/blog-post_28.html

【觀點/感染者人權】120703石皓:CDC局慶之愛滋扼殺

2013-01-24

【公告】130124 2013年最新愛滋指定醫院名單

2013年最新愛滋指定醫院名單

各位朋友:

衛生署於今(2013)年1月4日公告最新愛滋指定醫院名單,共52家醫事機構(衛生署署授疾字第1010301804號)。

與2012年差異:

1. 新增名單:雙和醫院(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林新醫院(位於台中市南屯區)、慈濟台中分院(位於台中市潭子區)、中榮嘉義分院(位於嘉義市西區)與金門醫院(位於金門縣)等5家。

2. 刪除名單:無。

3. 其餘47家醫事機構與之前相同。

  

本文由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整理,經同意後轉載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48

※詳細指定醫院名單可從爽歪歪網站愛滋防治資源區下載:https://gplus.org.tw/fileopen1.asp?FILID=FIL131241813932

2013-01-23

【美國/歐巴馬就職】130122 聯合報:歐巴馬就職演說 高舉同志權

【聯合晚報╱編譯彭淮棟/綜合報導】2013.01.22 02:58 pm

美國總統歐巴馬21日發表第二任就職演說,號召全民團結,超越過去四年來折磨美國的各種分裂,完成美國開國先賢揭櫫的立國原則,和追求幸福的理想。全文融合感人的修辭和明晰的政策宣言,包括寫下美國總統在就職演說中高舉同性戀權利的首例。
演說再三以美國憲法序言的「我們,人民」一詞開始許多段落,據以回顧他第一個任期的成就,以示他未負於人民,但也前瞻未來,列舉第二個任期的當務之急,因此再三申明「我們的旅程不算完成,直到實現這些要務」。

演講詞裡,兼有一個總統不再面對選民而放懷揮灑的理想,和一個第二任期總統感到權力將逝而必須快馬加鞭的急迫。

他舉出的要務,對外包括重建經濟、為未來世代加強權益補助方案、因應氣候變遷、平等對待男女同性戀、移民改革,以及管制槍枝,對外則含蓋維持美國軍力,但鄙棄「永久戰爭」,要與萬國和平往來。

演說號召全民同心同德、齊志協力共赴理想,但公認是歐巴馬主政以來最「自由派」的演說,不少政策方向與遣詞用字可能激惱共和黨。

他指出,美國開國先賢當初「奮鬥不是為了拿掉國王的專制暴政,代之以少數人或多數暴民的特權」,因此今天「我們不相信,在這個國家,自由是幸運者的專利,也不相信幸福是少數人的專利」。開國先賢「給我們一個共和國,一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並且信任每個世代都能信守我們的開國信條」。

演說指出,「一個偉大的國家必須照顧弱勢者,並且保護其人民免於最壞的遭遇和不幸」。

演說中最主要的幾個論點都同樣碰觸共和黨和保守派的痛處:

‧同性戀者的權利:「我們的旅程不算完成,直到我們的同性戀兄弟和姊妹和人人受到法律相同的對待–因為,如果人人真的是生而平等,那麼,我們對彼此承諾的愛也必須平等。」

‧開放移民:「我們的旅程不算完成,直到我找到更好的途徑來歡迎辛苦奮鬥、滿懷希望,仍然視美國為一個機會國度的移民」。

‧槍枝管制:「我們的旅程不算完成,直到我們所有孩子,從底特律街頭,到阿帕拉契山,到寧靜的新鎮街巷,都知道他們 受到 關心、珍惜,而且永遠安然不受傷害。」

‧氣候變遷:「我們要回應氣候變遷的威脅,不這麼做,就是背叛我們的子女和未來世代。有人仍然否認科學壓倒性的判斷,但沒有誰躲得過燎原大火、可怖乾旱及愈來愈大的暴風雨的摧殘。永續能源之路將會漫長,有時艱困,但美國人不能抵抗這過渡,我們必須領導這場過渡。」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WORLD/WOR1/7653413.shtml

2013-01-21

【觀點/愛滋污名】130121網氏女性電子報:林宜慧 > 科技、法律與愛滋污名

年度性別新聞整理, 愛滋議題

科技、法律與愛滋污名

131232237497611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爽歪歪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作者:林宜慧(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關於愛滋,2012年,是紛雜凌亂的一年。

從前一年綿延而來的「愛滋器捐事件(註一)」,在2012年持續發生病患對醫院院長與心臟外科醫師提告 、監察委員提出彈劾案與糾正案等(註二、三)。

9月間爆發「北市某國小教師遭黑函檢舉疑似感染愛滋事件」,12月間同案延燒出「教師以毒品為性交易,恐感染百人」的續尾,當事人遭教評會由停聘改為解聘,受到檢方羈押審問。

好消息是,器捐事件的受贈者,在經過投藥一年後,檢驗結果都呈陰性;儘管醫界以「史無前例,建議繼續投藥觀察」保守回應這樣的階段結果。

以及,在民間兩年來多方催動下,政府首度召開「愛滋醫療費用因應對策公聽會(註四)」 ,主動邀請民間代表發言,後續也朝民間建言研議,雖則對於最後政策如何決定,目前言之過早,但這個過程中,民間充分發言,已經相當難得。

從媒體報導觀察,社會看待愛滋器捐事件的主流態度其實有過轉變。

2011年8月底,事件剛爆發時,媒體報導傾向集中火力在攻擊事件過程中的人為疏失,以及對器官受贈者給予「無辜受感染」的同情。

之後,開始出現「給受贈者與有需要的移植團隊人員做抗愛滋病毒藥物的投藥」的報導,某媒體「醫師半身浸於血水中」的標題與照片震撼社會,「好醫師可能因此染上愛滋」成為多數民眾的惋惜感受,對移植團隊付以近乎「冒死執行移植」的同情,牽引出「不能讓醫事人員承擔這樣的風險」的社會氛圍。

器官受贈者「無辜受感染」與工作者「義勇受感染」的雙重推定必然,與民眾的切身可能性提高,焦慮節節攀升卻苦無出口,要求愛滋註記的聲浪在此達到顛峰。

2013年,其中一位器官受贈者對醫院院長與心臟外科醫師提告,報載該名受贈者原訂於移植手術恢復後,與男友步入禮堂,誤植事件發生後,兩人分手,對於是否要繼續投藥,當事人因心情煩悶也拿捏不定。

對可能的醫療疏失提告,是受害者的當然權利。

然而,換一個角度看,此次提告事件,更像是愛滋污名透過三菱鏡(個人)的折射。

在愛滋醫療的發展歷史上,早在1997年,三合一抗愛滋雞尾酒療法的發明,已經成功使愛滋不再是世紀絕症,而是一種可透過藥物控制的慢性病,愛滋感染者規律服藥,不僅可以不發病,也可以保持身體健康與無感染者無異。

1997年至今,醫藥持續發展,服藥副作用減輕、服藥方便性提升、藥效延長、母子垂直感染機率可降至幾乎為零等等,台灣已有以愛滋身份生活超過27年者(此人推論於1985年間感染,歷經無藥可醫時期)。

然而,科技的發展,似乎與社會觀感的演進無關,民眾對愛滋的刻板印象根深蒂固。在個人感受部分,愛滋仍與痛苦醜陋死亡畫上等號,知道自己可能感染愛滋,仍是難以承受之重。

有時候,因為太痛苦,必須找出一個可以承擔錯誤的對象,提告成了救贖的可能。不僅是器官受贈者,其他有受感染之虞者,包含國小教師事件的舉發者,都走向了這條路。儘管,除了懲罰錯誤或獲得賠償之外,不論訴訟結果如何,它不可能令已感染者逆轉回未感染的狀態。

司法系統為了因應某人是否傳染於某人的訴訟,已經漸漸向科技學習,越來越多的案件需要雙方進行病毒基因序列比對,以求毋枉毋縱。

然而,當一個疾病實際上已是可控制的慢性病,而人們仍然堅持它的高度危險與應受責難,並且以科技為無可反駁的歸責,這個趨勢所彰顯的,是以科技手段為確立愛滋傳染的程序,其權威應為不可挑戰。

但是,這樣的演變趨勢令人極為憂心,因為這個邏輯背後所增強的潛意識概念是,愛滋確實是一個可怕至極的疾病,而且,感染者確實將繼續承擔將近百分之百的傳染責任。

是故,愛滋烙印在科技發展的過程中,不僅沒有得到鬆動,反而被重新增強。

而我們的政府,必須得要做些什麼,才能改變這個政策竟為污名幫兇的現況。

在愛滋與我們共存的年代,我們需要重新思考,對這個疾病的社會意義給予再詮釋,使人們在合理的條件下,有所適從,免於受道德責難與自我質疑之苦。

註一:2011年8月25日,一名愛滋感染者墜樓重傷,在家屬不知情且愛滋檢驗結果因人為傳達疏失的狀況下,其器官共植入台大醫院與成大醫院5名待移植者體內,隔日方由台大醫院發現疏失。

註二:監察院101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2012年8月14日。
http://www.cy.gov.tw/AP_HOME/Op_Upload/eDoc/%E5%BD%88%E5%8A%BE%E6%A1%88/101/101000014101–14–%E6%9F%AF%E6%96%87%E5%93%B2.pdf

註三:監察院101年財正0032號糾正案,2012年10月04日。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edoc/eDocForm_Read.asp&ctNode=911&AP_Code=eDoc&Func_Code=t02&case_id=101000147

註四:公聽會相關媒體報導整理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14

本文原刊載於2013年1月21日網氏電子報
http://www.frontier.org.tw/bongchhi/?p=20105

2013-01-20

【跨國/問卷宣傳】130120 請協助填寫『2013男男網路約炮解密 Part I問卷』 以及『B-Change積極人生問卷』

Songyy說明:如果您是男同志朋友,請參考以下的問卷訊息花個10分鐘協助填寫 (不論您是否有網路約炮經驗均可填寫!!) (以下訊息引自問卷網頁)

親愛的朋友,您好:

成功大學護理系柯乃熒教授目前正在進行「發展「網路約會(炮)文化」之網路意見領袖介入策略及成效評估」(由衛生署疾管局資助的研究計畫),此次問卷調查主要探討男性間「網路約炮」(網路性行為)之性行為模式,以及關於告知健康狀況與使用預防愛滋病投藥的態度。本研究計畫希望發展出有效的各種介入措施,包括培訓網路意見領袖,以在不同的網路社群中進行認識愛滋和安全性行為之宣導。

此次問卷的目標為瞭解、評估男性間「網路約炮」之性行為模式,下階段則是評估網路意見領袖等各種介入措施之成效。本問卷採匿名編號方式進行,您所填答的資料僅供研究之用。問卷分六個部分,共45題。非常感謝您的填寫,您的意見將對愛滋防治工作有很大的貢獻。

ps.本研究也有在臉書上開設一個粉絲團「愛滋味,資訊合作社」http://tinyurl.com/3rvemgo,也請各位朋友幫我們按讚一下哦~

計畫主持人:柯乃熒 (06-2353535 ext 5838 ) e-mail:nyko@mail.ncku.edu.tw
    研究助理:曾柏嘉 (06-2353535 ext 5838 ) e-mail:tseng.pochia@gmail.com

問卷網址: http://ppt.cc/VBRv


另外,如果您是感染者朋友,請您協助也填寫以下問卷 (以下訊息來自臉書訊息):

B-Change基金會是一個致力於改變感染者自我自信及社會對感染者觀感的國際基金會。
請幫助我們了解患有愛滋病病毒的男同性戀、雙性戀、以及變性者所面臨的挑戰與難題。 該項目是由B-Change基金會策劃與支持,以為提高與鏈接患有愛滋病病毒的男同性戀、雙性戀、以及變性者,給予互相勉勵與支持對方的機會,讓他們知道和明白他們並不孤單作戰。

問卷網址:http://survey.b-change.org/positivelife

 

【跨國/問卷宣傳】130120 請協助填寫『2013男男網路約炮解密 Part I問卷』 以及『B-Change積極人生問卷』

2013-01-18

【台北/義工招募】2013年熱線親密關係小組義工持續招募中~

2013年熱線親密關係小組

義工持續招募中~

 

新的一年已經翩然來到,熱線親密關係小組也要開始招收新義工了!

想跟我們一起玩耍嗎?

 

今年親密關係小組規劃了許多服務和活動:

遍地開花聊天會、情慾攝影展巡迴、還有各式各樣的講座及組內培訓,

歡迎有興趣的朋友一起來。

 

新義工的加入時間為每單月的某週五;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

<<歡迎來信或電洽確切時間>>

 

有興趣報名的朋友請點選左側【我要當義工】,

下載義工報名表填妥後 E-mail  amy@hotline.org.tw 報名

 

有問題也非常歡迎詢問哦~

2013-01-16

【香港/性傾向立法攻防】130108~16 多家媒體:藝人議員成立大愛同盟 爭取政府就立法問題諮詢 眾多藝人相挺/香港基督教大規模集會 反同志平權立法/梁振英施政報告:政府無任何諮詢計劃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

SongYY整理: 這一陣子媒體或臉書上,常可看到藝人手持撐同志反歧視的牌子,這是由香港藝人與議員等共同組成的大愛同盟發起的活動,目的是爭取香港政府就《性傾向歧視條例》是否立法的問題展開公眾諮詢。事實上,1月初媒體曾有傳言,香港特首梁振英將於施政報告中表達支持同志人權的立場,並不排除會研究是否就訂立歧視法進行諮詢。

但是今天(1月16日)梁振英的施政報告中,和藝人們的訴求恰恰相反,梁振英表明:香港政府沒有任何諮詢計劃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其理由為:「社會上對這個課題有強烈的不同看法」「政府在這個課題上,必須審慎處理」。

梁振英口中強烈的不同看法是指甚麼? 什麼樣的壓力讓梁振英必須審慎處理? 經歷過真愛聯盟事件的台灣,又應該看到什麼樣的訊息?

以下為1月8日~1月16日相關的新聞,並附上SongYY網站整理的香港近期關於反歧視性傾向立法的大事記

2000年:香港開始有團體討論立法禁止性傾向的歧視,但從未成功通過。
2012年11月初:香港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提出一議案(常被簡稱同志平權議案),內容是「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的平等機會、基本權利來諮詢公眾。」。盡管並非立法提案(僅是呼籲展開諮詢),也是一個「無約束力」(僅有宣示意味)的議案,但反對者仍有動作:表決前,保守宗教團體明光社等組織發動網上連署,並在表決當日遞交1萬8千人的連署書表達反對立場。
2012年11月7日:香港立法會經過4小時的辯論後,同志平權議案遭到否決。
2012年11月10日:香港舉辦同志遊行,呼籲當局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為遊行主要訴求。
2012年11月11日:香港電台的《城市論壇》節目,以《平權議案遭排斥 同志會否再給力》為題,請到出櫃議員陳志全、同志團體代表曹文傑、基督教團體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家長團體代表李偲嫣,在維多利亞公園公開展開支持與反對方的對話與辯論,並全程現場直播。
2012年1月8日:媒體披露香港特首梁振英1月16日的施政報告中,將有可能提到保障同志免受歧視,並不排除就性傾向歧視立法諮詢表態。
2012年1月10日:以保守基督教團體為主的組織於媒體發動輿論施壓,並表示將於施政報告前三日(13日)下午於政總及立法會門外舉行「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大型聚會,表達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反對。
2012年1月11日: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及陳志全表示,收到消息指出香港政府在宗教界與部分議員的施壓下,將不會在施政報告,交代就立法保障同志平權進行諮詢。
同日記者會中,黃耀明、何韻詩昨日與何秀蘭及陳志全宣布成立「大愛同盟」同志平權組織,首波活動呼籲支持同志平權的人士手持「撐同志,反歧視」紙牌拍照,上載社交平台以示支持,爭取政府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問題諮詢。
2012年1月13日:多個基督教團體昨日在添馬公園舉行祈禱音樂會,大會聲言捍衛言論、教育和宗教自由,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法,認為「道德爭議不應立法解決」大會稱有5萬人參與,但警方估計最高峰時僅5,000人。
2012年1月13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特首梁振英將會在施政報告中交代政府對性傾向議題的開放立場。但同時表示同性婚姻立法恐難成事,也暗示短期內不會啟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諮詢。
2012年1月16日:香港特首梁振英於施政報告中表明,政府無任何諮詢計劃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其理由為:「社會上對這個課題有強烈的不同看法」「政府在這個課題上,必須審慎處理」。


以下便是1月8日到1月16日之間,相關新聞的全文

施政報告擬提保障同志免受歧視
now.com 新聞 – 2013年1月8日星期二下午

131162250185211

行政長官梁振英首份施政報告,會就性傾向歧視立法諮詢表態。據了解,政府會提出研究加強消除對同性戀者在教育及就業等的歧視,不排除會研究是否就訂立歧視法進行諮詢。

同志團體一直促請立法保障他們的權利,行政長官梁振英將新一份的施政報告回應這些訴求。

據了解,政府會在施政報告提出,加強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政府內部明白這個議題極具爭議及複雜,初步認為有需要在教育、住屋及就業這方面,盡量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

至於涉及同志權益,例如是容許同性婚姻,並非首要處理。不過消息透露,政府亦不排除日後可以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展開諮詢。

本身是同性戀者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透露,政府早於兩個月前,曾就是否就展開性傾向歧視的立法展開諮詢,問過他的意見。

另一名關注同性戀權益的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亦透露,行政長官梁振英向她諮詢報告意見時,席間亦有提及保障同性戀者權益的問題。

是否立法保障性傾向免受歧視,在社會上有極大爭議,即使在議會內,過往在保障人權議題上通常站同一陣線的泛民主派亦存在分歧。

早前,立法會曾討論促請政府就性傾向歧視條例,啟動立法,泛民當中,只得公民黨、工黨及人民力量全投贊成票,一些有宗教信仰的泛民議員無支持。例如涂謹申投反對票、民主黨黃碧雲、教育界葉建源投棄權票。

新聞出處:http://hk.news.yahoo.com/%E6%96%BD%E6%94%BF%E5%A0%B1%E5%91%8A%E6%93%AC%E6%8F%90%E4%BF%9D%E9%9A%9C%E5%90%8C%E5%BF%97%E5%85%8D%E5%8F%97%E6%AD%A7%E8%A6%96-042558909.html

議員指施政報告不交代同志諮詢
雅虎香港-2013/1/11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及陳志全表示,收到消息指政府不會在施政報告,交代就立法保障同志平權進行諮詢。

他們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曾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提到會在今份施政報告交代同志平權諮詢,但直至近日以施政報告要處理眾多民生議題為理由,忽然改變決定。

陳志全批評,梁振英政府因部分宗教人士及議員反對而退縮。他們成立關注組,成員包括藝人和宗教界人士,爭取社會支持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關注組計劃舉行十八個月的文化活動,又邀請了法律顧問釐清立法的合理性。

新聞出處:http://hk.news.yahoo.com/video/%E8%AD%B0%E5%93%A1%E6%8C%87%E6%96%BD%E6%94%BF%E5%A0%B1%E5%91%8A%E4%B8%8D%E4%BA%A4%E4%BB%A3%E5%90%8C%E5%BF%97%E8%AB%AE%E8%A9%A2-100118501.html

明哥阿詩慢必何秀蘭成立「大愛同盟」撐同志
明報 – 2013年1月12日星期六

一人一相反歧視
黃耀明、何韻詩昨日與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及陳志全(慢必)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大愛同盟」同志平權組織,頭炮發起「一人一相撐同志反歧視行動」,呼籲支持同志平權的人士手持「撐同志,反歧視」紙牌拍照,上載社交平台以示支持。

稱《性傾向歧視條例》諮詢被擱置
有指下周三的施政報告提出研究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問題諮詢,不過慢必昨日表示「收到風」,政府在反對團體施壓之下,將在報告擱置有關議題,所以他們不能坐以待斃,決定成立同盟。提到有宗教團體擔心立法帶來「逆向歧視」,黃耀明說:「同志連最基本的保障也沒有,現在仍未立法,連傾也未能傾,這樣的說法是誇大許多。」何韻詩表示外界一直歧視同志:「明哥因出櫃而失去演出機會,大會卻找當時未出櫃的我取代他。」他們表示同盟第一步爭取平權是最卑微的要求,然後逐步爭取同性婚姻。

拍同志微電影
同盟將舉行一連串文化活動,例如攝影比賽,何韻詩說:「我們會拍微電影,找演藝界朋友演出歧視同志的真實情况。」問到會否將自己的真實故事搬上大銀幕?黃耀明說:「仍未討論得如此具體,同盟在這幾天才成立。」他表示特首梁振英對消除社會歧視責無旁貸,政府應率先解決社會矛盾,令社會和諧。

何韻詩在facebook及電郵收到不少基督教朋友支持的信息,也收到同志教徒的疑慮,她希望組織能幫助身在暗角的年輕人。何韻詩曾被拍得跟緋聞女友鄧九雲接吻,她昨日表示照片只是「借位」,至於鄧九雲是否女友,她表示不回應私人問題。

新聞出處:http://hk.news.yahoo.com/%E6%98%8E%E5%93%A5%E9%98%BF%E8%A9%A9%E6%85%A2%E5%BF%85%E4%BD%95%E7%A7%80%E8%98%AD%E6%88%90%E7%AB%8B-%E5%A4%A7%E6%84%9B%E5%90%8C%E7%9B%9F-%E6%92%90%E5%90%8C%E5%BF%97-211623468.html

基督教大規模集會 反同志平權立法
2013-01-14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立法會去年曾就特區政府應否對同志平等權利展開立法和諮詢工作進行辯論,雖然議案被否決,但也引起社會各界的熱烈討論。有基督教組織昨日在政府總部外舉行集會,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法,擔心立法會引起「逆向歧視」,有參加者更認為立法會影響傳統家庭觀念,導致更多社會問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回應時表示,香港社會對議題有不同意見,但相信可通過溝通而消除,特首將會在施政報告作進一步交代(見另稿)。大會表示活動有5萬人參與,而警方估計最高峰時有5,000人。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阡陌社區浸信會等多個基督教團體,昨日下午在政府總部外的添馬公園舉行祈禱音樂會。大會聲言捍衛言論、教育和宗教自由,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法,並提出「四個祈求」,包括「為香港家庭求正能量,為有同性戀困擾者求引導,為已受逆向歧視者求安慰,為掌權者求智慧」。參與者在場內唱詩歌和祈禱,坐滿整個添馬公園。

「道德爭議不應立法解決」
活動召集人譚子舜表明,反對同性戀不等於歧視,但認為同性戀是一個道德議題,而非普世價值。他擔心若政府將一個道德爭議用立法方式去反歧視,會影響不贊成這議題人士的言論和信仰自由。他並不反對政府就議題進行諮詢,但會向政府表達。

 有活動參加者表示,自己並非歧視同性戀者,只是不贊成立法。他擔心立法後若發表不贊成同性戀的言論,可能會構成違法。亦有家長帶同子女到場,希望捍衛傳統家庭價值觀。他擔心若立法後,當局會在課程中增加有關同性戀的內容,強迫他們接受另一種價值觀。

同志團體盼反對者理解
活動期間亦有十多名支持立法的同志團體和同志基督教團契成員到場展示標語,被祈禱音樂會的糾察勸喻離開。同志基督教團契基恩之家牧師黃國堯表示,同性戀沒有影響他人,故不應反對。他又稱,基督教內亦對同性戀議題有不同意見。

 該同志基督教團體表示,支持政府為保障小眾人權就性傾向歧視條例展開立法工作,並希望那些反對同志的教會,能以開放真誠的態度理解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內容,並嘗試體會同志的處境和掙扎。

 另外,香港首名承認同志身份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否認同志享有特權,認為政府要聽取不同意見,諮詢是第一步,但對施政報告會否就平權立法推行諮詢不存厚望。

新聞出處: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1/14/HK1301140013.htm

譚志源暗示短期不啟動諮詢
2013-01-14 明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早前表明,政府對性傾向歧視立法諮詢持開放態度,特首梁振英周三公布的《施政報告》將交代立場。他昨日出席活動時說,要就同性婚姻立法恐難成事,但若將焦點放在反歧視而作進一步工作,相信達成共識機會較高。他指社會及政府內部都有不同意見,「適當時候推動諮詢是有一定機會」,暗示短期內不會啟動諮詢。

支持、反對政府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諮詢的團體近日不斷角力。譚志源昨表示,梁振英會在周三公布的施政報告交代就立法諮詢的立場,他說人人生而平等,不應因個人不同而遭受歧視、侮辱甚至中傷,相信現行4條反歧視條例亦應用於不同性傾向人士。

「同志婚姻合法難成事」
他認為涉及不同性傾向問題的制度安排,如家庭、婚姻制度等,社會爭拗較大,若要一步登天,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等,「相信在可見將來都難以成事」;但若將焦點放在反歧視而作進一步工作,相信達成共識機會較高。

譚志源表示,無論是宗教、社會甚至政府內部,對是否為性傾向歧視立法諮詢,也有不同意見,他認為部分分歧可透過溝通、理解及互相尊重消除,「當有進一步溝通及大家理性繼續探討,我相信在適當的時候推動諮詢工作是有一定的機會」,強調不論《施政報告》會否啟動諮詢,當局會繼續做好反歧視工作,他認為社會若有較充足資料,才可做冷靜、理性討論,暗示《施政報告》將不會啟動性傾向歧視諮詢。

新聞出處: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114/-2-2871207/1.html

 

林依晨挺同志 呼籲平權 台港多位藝人網路串連撐同志反歧視
記者鄭婷方、吳志偉、陳慧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