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0

【公告】121220 本會針對陳敬學阿瑋同志婚姻登記行政訴訟聲明


同志諮詢熱線針對陳敬學阿瑋同志婚姻登記行政訴訟聲明
2012/12/20
 
關於同性伴侶陳敬學與阿瑋同志於2006年舉行結婚儀式,2007年於戶籍地台北市中山區進行婚姻登記遭拒,於去年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一案,今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決議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熱線一方面肯定與感謝陳敬學與阿瑋同志對同志伴侶權益之努力,一方面也針對本案今日的司法裁定結果有以下幾點聲明:
 
1.婚姻平權為台灣同志社群長期以來的急迫需求,攸關同志伴侶相關權益的保障,本會尊重法官決議,但也對於此結果表達遺憾。婚姻關係本為兩人之法律契約,根據中華民國民法第982條字面解釋,並未排除男男或女女登記結婚,不論其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皆應享有此生而平等的權力,不應因個人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的不同,而遭遇國家司法的不平等對待。本會衷心期待司法單位能勇敢地落實公平正義原則,勿忽視同志伴侶的基本人權與組成家庭的需求。
 
2.本會長期以來,除致力推動婚姻平權議題,讓社會各界了解同志伴侶的社會處境與需求之外,伴侶制度亦為本會在實務工作經驗中,所看見急需倡議推動的法律制度。本會身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的一員,同意基於平等的概念,同性婚姻絕對是必須爭取的重要權利,但台灣家庭結構與夫妻關係的日漸改變,讓現今的婚姻制度在許多面向已不切合社會需求。因此,本會認為更有彈性的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制也是建立婚姻、伴侶權益過程的重要法令,讓『成家』不再被婚姻獨佔,家庭亦不必然建立於性與親密關係的前提之下,讓家庭的樣貌能夠更貼近現今不同人民之真實需求,多元家庭的概念也才能真正的落實。
90度熱線LOGO
2012-12-19

【亞洲/同志婚姻】121218 愛白網:泰國政府正在起草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法案/報告顯示越南同性婚姻發展舉步維艱

泰國政府正在起草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法案
2012-12-18 愛白網 小明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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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國政府聯合政策顧問和LGBT權益保護者成立了委員會來起草同性伴侶的法律認可。
泰國政府成立了起草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法的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之一,LGBT權益保護組織Anjaree的奠基者Anjana Suvarnananda對《同志星聞》說:委員會已經舉行了會議,且同性伴侶關係的法案的起草按計劃將進行六周。Suvarnananda說:「這只是個草稿,隨後委員會將它送至立法部門進行法律用語處理。之後這項法案需要政府的批准。我不確定這需要多久。」

    所有亞洲國家都沒有同性民事關係的法律。所以如果這項法律認可得到通過,泰國將成為第一個擁有全同性伴侶法案的國家。泰國以包容LGBT人群而聞名,儘管它是變性手術的聖地,但卻也沒有反歧視法。並且泰國的變性人不能在官方文件中更改他們的性別。(GayStarNews)

新聞出處:http://www.aibai.com/infoview.php?id=23558

報告顯示越南同性婚姻發展舉步維艱
2012-12-18 愛白網 Meow 編譯

    調查顯示,在越南,約有37%的公眾支持同性婚姻,另外58%對此持反對意見。

    上周由越南社會和權利倡導研究機構——社會、經濟和環境研究院(簡稱iSEE)的調查顯示,只有37%的受訪人支持同性婚姻,另外58%對此強烈反對。這項調查顯示,公眾支持率偏低可能會成為政府在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路程上的一個障礙。

    這種情況的出現使政府在同性婚姻立法的推動中遇到了麻煩。這個共產黨一黨制的國家的政府從七月開始正著手解決同性婚姻問題,並且打算在明年春天將此事提上國民大會議程。

    iSEE主任樂廣平對Gay Star News說,公眾對於同性婚姻的反對態度無疑會幹擾政府對此的立法決定,但是他們也在考慮這項立法會在未來影響到多少人的生活。樂廣平對《越南周刊》說,公眾反對同性婚姻的原因「反映了佔主導地位的異性戀背後的哲學性、婚姻觀和家庭觀。」(GayStarNews)

新聞出處:http://www.aibai.com/infoview.php?id=23557

延伸閱讀
121217 GayStarNews:Thai government drafting same-sex civil partnership law
http://www.gaystarnews.com/article/thai-government-drafting-same-sex-civil-partnership-law171212
121217 GayStarNews:Survey undermines progress of same-sex marriage in Vietnam
http://www.gaystarnews.com/article/survey-undermines-progress-same-sex-marriage-vietnam171212

2012-12-19

【臺灣/同志婚姻】121218 蘋果日報:同性婚姻合法化 立委尤美女提案修民法/附尤美女立委臉書說明以及伴侶盟回應

同性婚姻合法化 立委提案修民法
2012年12月18日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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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尤美女今天提案《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此外,鑒於現行女性最低結婚年齡規定為16歲,仍處高中職求學階段,因此,修改為兩性最低結婚年齡均為18歲。程委會已排入周五報告事項議程。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1218/157315/%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5%90%88%E6%B3%95%E5%8C%96%E3%80%80%E7%AB%8B%E5%A7%94%E6%8F%90%E6%A1%88%E4%BF%AE%E6%B0%91%E6%B3%95

尤美女提案 讓同性婚合法
2012-12-18 台灣立報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繼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出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民法修正草案後,立委尤美女於18日也提案,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

尤美女提出《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修正草案,由現行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尤美女版本的修正方向與伴盟草案中有關同性婚姻的部分大致相似,但並非伴侶盟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版本。伴侶盟所提出草案還涵蓋收養其他部分的修訂,以及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都不在尤美女的修法版本中。

簡至潔表示,同性婚姻是伴侶盟一向的主張之一,因此樂見此議題能藉由立委提案在國會開啓正式的政治討論,但若只是同性婚姻合法,對於台灣家庭制度的民主化以及承認婚姻以外的多元家庭的存在與需求而言,仍然是不夠。因此伴侶盟仍將繼續推動伴侶盟版「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及收養」的民法修正草案,並按既定時程於明年9月送進立院審議。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4915

尤美女立委臉書發言
2012-12-18

我們長期關心「同性婚姻合法化」及多元家庭、伴侶權益的議題,並注意到,男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阿瑋針對其同性婚姻於戶政事務所登記卻遭駁回之行政訴訟,即將於這週四12/20宣判。

我這會期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可安排議程),為了能在國會開啟同志家庭及多元伴侶權益的討論機會,預定於下週一12/2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議程,安排舉行「同性婚姻合法化及伴侶權益法制化」公聽會,邀請同志/性別團體及專家學者,為同志及伴侶權益發聲。

依照國會的運作規則,若要以委員會的名義舉行公聽會並納入立法院紀錄,就必須要有相關主題的法案。但本屆立法院尚未有任何立委提出相關法案,因此我們先拋出有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修正草案,期待藉此開啟國會討論的第一步,待日後各方研擬、提出更週延的法案後,再來進行相關法案的條文討論。

大家若有任何意見,歡迎提供給我們參考,多謝!

文章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yumeinu/posts/217370885064364

伴侶盟回應立委尤美女提案修法
2012.12.18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即時報導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發出聲明稿,表示立委尤美女今天提案《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修正草案,欲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這個草案是尤委員自行提出的版本,並非伴侶盟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版本,特此說明。

伴侶盟表示,尤委員版本的修正方向與伴盟草案中有關同性婚姻的部份大致相仿,但伴盟所提出的婚姻及收養其他部份的修訂,以及伴盟所提出的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皆不在尤委員的版本中。

伴侶盟說,婚姻平權(同性婚姻)是伴侶盟一向的主張之一,因此伴盟樂見此議題能藉由立委提案在國會開啟正式的政治討論,但伴盟亦深知只是同性婚姻合法對於台灣家庭制度的民主化以及看見並承認婚姻以外的多元家庭的存在與需求而言,仍然是不夠的,因此伴盟仍將繼續推動伴侶盟版「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及收養」的民法修正草案,並按既定時程於明年九月送進立院審議。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575500.shtml

延伸閱讀
立法院法律提案審議進度系統:請輸入「民法親屬編第九百七十二條、第九百七十三條及第九百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即可查詢
http://lis.ly.gov.tw/lgcgi/ttsweb?@0:0:1:lgmempropg08@@0.9211038329532962

2012-12-17

【法國/同志婚姻】121217 新頭殼:支持同志婚姻 法20萬人上街頭

支持同志婚姻 法20萬人上街頭
新頭殼newtalk 2012.12.17 柯昱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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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日連續2天,法國支持同性婚姻法案的民眾,於全法10個城市發動大規模遊行,表達為同性戀者爭取平等權利的訴求,總計全國參與人數近20萬人。示威團體希望展示強大的支持力量,促使國會明年初表決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

繼15日法國各地發起爭取同性戀者平權的遊行後,16日首都巴黎也加入遊行行列,示威民眾從巴士底廣場出發,紛紛高舉「所有人都有選擇權」、「權力平等不是威脅」的口號標語。

據法國警方統計,巴黎的遊行群眾高達6萬人,全國參與人數近20萬人,其中不分男女老少,也不分同性戀或異性戀者,都走上街頭支持同性婚姻法案,另外,也有包括女權團體、人權組織、工會、政黨等40個社會團體聯署支持。

許多法國政治人物也現身表達支持,包括巴黎市長德拉諾埃、社會黨第一書記德齊爾、左翼陣線主席梅朗雄都列身遊行群眾其中。

由法國左翼社會黨政府提出的維護同性婚姻、以及領養兒童權利的法案,預計將於明年1月29日交付國會表決。而這項法案也引發法國國內意見分歧。根據最新民調,儘管有60%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但只有44%的民眾同意同性伴侶可結婚也可領養兒童,37%民眾對此則表示反對。

支持群眾預計於國會表決前2天,再度發動全國大遊行。而反對同性婚姻團體也不甘示弱,繼11月中旬發動遊行示威後,預計也將於明年1月13日再次發動抗議活動,訴求「男性和女性之間民事婚姻的保障,才是建構社會的基礎。」

新聞出處: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32044

支持同性戀 巴黎大遊行
2012-12-17 中央社記者蔡筱穎巴黎16日專電

繼法國其它省份民眾上街遊行後,支持同性戀婚姻和收養法案的巴黎民眾,今天也走上街頭,「為平等而遊行」。

高舉「單身、異性戀,但是支持」、「權利平等不是威脅」、「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等標語,遊行隊伍在巴士底廣場集合,以年輕學生和同性戀者為主,穿過以學生為主的拉丁區。根據警方統計,約有6萬人參加遊行。

右派前衛生部長巴舍洛特(Roselyne Bachelot)參加支持同性戀婚姻和收養法案的遊行,非常具有象徵意義。她對中央社記者說,她必須要走上街頭,「明確的說出我們的參與」。

對於右派大多數人以及教會人士反對這個法案,巴舍洛特認為,必須要說服反對者,要了解過去發生了甚麼事,要了解婚姻的變化以及家庭的演進,尤其法國是政教分離國家,教會系統無權干涉法案的進行。

一名有個16個月大小孩的女同性戀者表示,她已經和小孩的母親簽了伴侶制度的「公民結合契約」(Le pacte civil de solidarite,簡稱PACS),但PACS制度無法使家庭關係圓滿,所以小孩不能成為她的繼承人,她跟孩子也沒有任何關聯,若是有問題,孩子完全無法受到保護。

根據伊佛普研究所(IFOP)最新的民意調查,60%的法國人贊成同性戀婚姻,但只有46%的法國人支持同性戀者收養小孩。

這個法案將在明年1月提交國會審議,反對這個法案的民眾將在明年1月發起更大規模的示威遊行。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212170027-1.aspx

法國十幾個城市連續兩日舉行支持同性婚姻大游行
2012-12-17 09:20  來源: 中國新聞網  

兩天來,法國支持同性婚姻的民眾在全法十幾個城市發動大規模游行,表達為同性戀者爭取平等權利的訴求。支持和反對陣營均計劃在明年初議會表決同性婚姻發案前夕再次“展示力量”。

  15日,在馬賽、裡昂、裡爾、梅茲、蒙彼利埃、奧爾良、南特等城市都舉行了呼吁為同性戀者平權的游行。16日,首都巴黎數萬名同性婚姻法案的支持者走上街頭,將此次全國性的示威活動推向高潮。

  據警方統計,有6萬人參加了巴黎的集會,組織者則號稱達到了15萬人,再加上前一天外省的游行總人數近20萬。巴黎游行隊伍中匯集了男女老少各個階層,既有同性戀者也有異性戀者,同時他們還得到40多個女權團體、反種族主義團體、人權組織、工會以及政黨的聲援。

  示威民眾高舉寫有“權利平等不是威脅”、“所有人都有權選擇”等平權口號的標語,從巴士底廣場開始出發游行。社會黨第一書記德齊爾、巴黎市長德拉諾埃、左翼陣線主席梅朗雄等政治人物也列身其中。

  法國左翼社會黨政府提出的法案將給予同性戀伴侶締結婚姻和領養兒童的權利,該法案將於明年1月29日交付國民議會表決,這一動議引發的社會討論已造成法國的民意分裂。

  大約一個月前,以宗教團體和右翼政黨為主的反對力量在全法各地發動了聲勢浩大的示威活動以抗議該法案,官方統計當時參加的總人數在10萬左右。同性戀權益團體此次發動支持者上街游行“嗆聲”意圖明顯。

  據悉,反對同性婚姻陣營已決定將在明年1月13日再次組織抗議活動,在國民議會表決相關法案前造勢。支持陣營亦不甘示弱,已經發出在投票前兩日舉行“全國團結”大游行的號召。

  根據一項最新的民意調查結果,90%的法國人對同性戀持正面看法,60%的受訪者表示贊成同性結婚,但是只有44%的民眾同意同性戀伴侶既可以結婚又可以領養兒童,而37%的受訪者則對此表示反對。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news.com/gj/2012/12-17/4412265.shtml

延伸閱讀
【法國╱同志權益】121119 世界日報:反同志法案 法國10城大遊行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1121171314686&myarea=3
【國際/同性伴侶權】120830 愛白網:法國同性婚姻議案將在十月提出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9211250883&myarea=3
【法國/同志婚姻領養權】120704 國際在線:法國將允許同性戀者結婚和收養孩子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74114027918&myarea=3

2012-12-15

【瑞士/同志領養權】121214 瑞士資訊通訊社:瑞士同性戀終獲領養權

瑞士同性戀終獲領養權
2012年12月14日 瑞士資訊swissinfo.ch及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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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聯邦議會投票通過了允許同性戀人士領養子女的動議。但前提是同性戀伴侶的一方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其實,國民院通過的並不是動議的原始版本,在聯邦院通過的動議內容更為開放。

聯邦院通過的有關授予領養權的議案並沒有把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性取向作為評判標準,“對孩子好”是唯一的出發點。但是,國民院對動議做了調整,明確規定同性戀人士只能領養自己伴侶的親生子女。

在瑞士,註冊伴侶關係的同性戀情侶不能收養子女。但與此同時,瑞士法律卻規定獨身的男女同性戀者有權領養兒童。這一矛盾的現狀其實是對那些被法律所承認的同性戀情侶的“懲罰”。這也是同性戀權益保護組織向立法機構提出修改法律的原因。

對於那些希望收養繼子或繼女的同性戀者來說,12月13日的決議無疑是振奮人心的,這意味著他們可以獲得正式的父母權利。

在瑞士,估計有幾千名兒童成長在同性伴侶的家庭。同性戀權益保護組織也希望能夠更充分地推進相關領養政策。

新聞出處:http://www.swissinfo.ch/chi/detail/content.html?cid=34190542

延伸閱讀
120925 環球網:法國為支持同性婚姻將在文件中禁用“父母”等詞/0926 中國日報:法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將承認同性夫婦收養權激怒天主教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930105444530&myarea=3
120801 星洲日報:阿根廷男同志創全球首例 登記為家長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82103755981&myarea=3
120225 世界新聞網:美國維吉尼亞州通過新法案 明文禁止同性戀者領養權/120226 全球同志新聞:葡萄牙否決同性配偶領養權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2814730951&myarea=3
100817中央廣播電台:墨西哥最高法院:首都同性戀「夫妻」領養子女合憲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082012526907&myarea=3

2012-12-15

【臺灣/同性婚姻】121212 台灣立報:同性若結婚 仍受通姦罪規範

2012-12-12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由台灣伴侶權利推動聯盟推動的台灣多元家庭法制化第一波的民法修正草案,推出後大受社會迴響。不過,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由於伴侶制度非婚姻制,因此,刑法通姦罪並不適用於伴侶制度。

雖然推動通姦除罪化經過婦團長時間的推動,同時也是世界潮流,但簡至潔表示,伴侶盟的修法範圍僅限於民法,未擴及到通姦罪的刑法,因此,在同性婚姻的部分,如果草案通過,未來同性婚姻仍受通姦罪的規範。

簡至潔說,同性婚姻及收養制度的修法目的,在於取消婚姻制度的性別限制,讓同性以及多元性別者都可以自由結婚,因此除了將男女婚姻年齡修正為一致,及男同志伴侶在現行科技發展下,沒有子宮可以孕育小孩,因此暫時不適用「婚生推定」規定外,現行婚姻制度的其他規則全數保留。只要現行婚姻存在通姦罪,進入婚姻制度的同性與多元性別者也將受到通姦罪規範。
伴侶≠配偶

伴侶盟的草案是由三套制度所構成,一套是同性婚姻,一套是不分性別、性傾向、不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的伴侶制度,一套是多人家屬。

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是新創設的制度,保障對象並不以戀人作為基礎,由於好友、兄弟姊妹均可以締結為伴侶,而伴侶間也不是刑法第239條規範的「有配偶」之人,因此在法令解釋上,伴侶盟草案中的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都不受刑法通姦罪的規範。不過,簡至潔表示,同性婚姻受通姦罪規範,並不表示伴侶盟贊成通姦罪的存在。

事實上,由於通姦罪主要是懲罰女人,因此通姦除罪化幾乎是婦團的共識。根據國科會社科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官曉薇,1999年到2005年法院裁判通姦罪的統計數字進行分析,發現被告通姦的丈夫,有50%的機率被撤回提告,但是對於被告通姦的妻子,只有23%被撤回。也就是說,丈夫對於妻子的外遇是更加無法容忍。因此,即便先生被告通姦的人數多於太太,但是如果根據判決確定數字,最後妻子被定罪的人數多於丈夫(太太被判刑209人,先生被判刑181人)。

女人多為難女人
多年來婦女團體還指出,多數妻子會撤銷對丈夫的提告,卻保留對女性第三者的告訴。從官曉薇的統計發現,女性第三者被告的人數已經遠高於丈夫(女性第三者被告人數為512人,先生為420人),若再算入丈夫被撤告的人數遠多於第三者女性,最後先生被提告的人數只有210人,而女性第三者則高達349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也指出,從法條來看,通姦罪看似性別平等的男女都罰,但從實務操作的面向來看,通姦罪的存在,卻造成懲罰更多女性的效果,無論是懲罰女性第三者,還是懲罰外遇的太太。通姦罪也無法阻止社會上普遍可見的男性外遇,但受到刑法懲治卻是女性為多。這也突了刑事通姦罪罰的不合理,因為一條看似平等的法律,卻因為社會對於男性外遇的容忍遠遠高於女性,造成性別不平等的法律效果。

伴侶盟表示,要根除性傾向歧視並保障多元家庭權益,身分關係立法有急迫性與重要性,因此將多元家庭身分關係合法視為優先議程,行有餘力才能投入廢除通姦罪的行列。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4743

多元成家我支持連署活動網站-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http://tapcpr-petition.twbbs.org/

延伸閱讀
121010 台灣立報:消解伴侶關係 單方說了算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1011213655251&myarea=3
120625 中國時報名人觀點:伴侶法草案 考驗台灣人權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25232637199&myarea=3&page=4
120618 中國時報名人觀點:天堂不撤守-保障同志權益 應積極釋法修法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19235929104&myarea=3
120611 台灣立報:同志平權 不能只靠婚姻合法化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13233050858&myarea=3&page=4
120604 台灣立報:同志婚姻露曙光 草案7月出爐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6214826858&myarea=3&page=1
111230 中國時報:同志婚姻 別設性別框架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30231616553&myarea=3&page=9
111004 台灣立報:同居伴侶法 婚姻法制問題有解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090237594&myarea=3&page=12

2012-12-15

【友團/講座】121215 在愛滋裡翻滾從《發聲練習》說起

在愛滋裡翻滾–從《發聲練習》說起


今年可以說是各種社會議題輪番上陣,愛滋議題也不例外。今年出現了愛滋感染者就業遭歧視,申訴求償成功的首例。目前引起廣大討論的則是愛滋教師是否適任的議題。

新聞報導中出現的感染者形象總是過於單薄又遭汙名,出了媒體以外的感染者形象,對一般大眾又似乎難以企及。在權促會工作多年,總是活力充沛又有行動力的阿學(張正學),是《發聲練習》一書的催生者。透過這本書,我們可以看見主流媒體沒有呈現的感染者,與我們共同生活卻又得飽受歧視的感染者。協助編輯本書的小七(張讀行)又是如何運用他源源不絕又令人驚嘆的創意來協助這本書的出現,他又在這些故事中看見了什麼。

這週六(12/15)晚上在師大永樂座(台北市泰順街60巷9號 B1 ),歡迎大家前來與我們交換彼此認識的感染者,也讓這本書與兩位催生者為你帶來更多有生命溫度的感染者故事。

 
報名網址:http://registrano.com/events/f4f4b1

時間: 2012/12/15 19:00~21:00
地點: 師大永樂座(台北市泰順街60巷9號 B1 )
主持人:潘柏翰  (台大健管所)
與談人:張讀行  (平面設計師/插畫創作者)
                張正學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

【友團/講座】121215 在愛滋裡翻滾從《發聲練習》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