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0

[精選/捐血政策評論] 110120 張正學 > 血液安全的責任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作者:張正學(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

台灣血液基金會與企業合作捐血送優惠券的方式,吸引學生族群揪團參加,而讓筆者不得不想到去年12月的感染者捐血案,衛生署用非常簡單的論述將當事人以蓄意傳染之意定罪,而同年五月其實監察院就對於行政院衛生署提出了糾正案,指出了捐血過程中「既要勸募鼓勵捐血、又要依法拒絕不符標準者捐血之角色混亂窘境」,以及因同儕壓力,為避免被標籤化,被迫捐血的狀況,都凸顯了衛生署以及所屬的疾病管制局在愛滋防治與血液安全上的失職。

事實上捐血者的資料都會與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通報資料庫進行勾稽動作,也就是說,已知的感染者是不可能利用捐血而造成他人受害,然而許多一窩蜂與半強迫性的捐血活動,才是問題之一,筆者就曾接過新兵來電告知部隊長官以需參與捐血活動,作為榮譽假的獎賞,而校園以及公司行號以健康檢查和公益之名,不論願意與否,許多人為了證明自己的「純淨和無病」,只能捐血。

其實許多長期捐血者並非想利用捐血驗愛滋,卻是經過這樣的過程才愕然發現已受感染,卻在第一時間無法獲得情緒上的平復,除了意外從衛生局來的電話外,其餘的資源都未被提供,更遑論所謂的良心回電與刑責考慮,而捐血本身是一種無償之行為,但若成了一種隨時可能被入罪,無助捐血,對於愛滋防治沒有成效。

問題之二,國際間已經普遍採用的檢驗方式NAT(血液核酸擴增檢測法)的愛滋血液檢驗方式,可以縮減愛滋病毒篩檢空窗期至十一天,已可以大大降低並篩檢出有問題的血液,而為何政府遲遲不願意採取此措施,而把所有血液安全責任歸咎於社會大眾,拿著刑責來恐嚇社會大眾,這是在我們享受捐血附屬優惠與公益之舉時,衛生主管機關該好好反省的。

筆於2011/01/20

出處:臉書網頁

2011-01-14

【觀點/社會】110114中國時報:紀大偉 > 使用者付費成口號 社會正義難達成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作者:紀大偉(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使用者付費」這句話被視為理所當然,彷佛只要遵守「使用者付費」這個原則,社會的公平性就得以維持。如果有人膽敢不遵守,就會被當成「白吃白喝」的流氓,人人得以誅之。這句話形同社會正義的精縮版,泛出高度道德感的光輝,也難怪這句話是眾人得以朗朗上口的。

「使用者付費」其實要在特殊化的(particular)情境中才得以實行,但這句話卻被放大成為放諸四海皆準的普遍性的(universal)定律。在我所說的特殊化情境中,收費付費雙方都知道「遊戲規則」,且取得共識;也就是說,雙方進入了一個契約關係中。這分契約並不能隨意套用在其他人身上,並不具有放諸四海皆準的普遍性。

因為是契約關係,所以使用者要如何定義,付費要怎樣計算,都要說清楚。在今天的台灣情境,在無數人受餓受凍的時刻,在健保與各種津貼數字法條浮動的當下,我們要面對的契約關係─「使用者付費」的腳本─就不該單一化,而應該非常多樣,才能夠對應形形色色的生命體︰有些老殘窮病是使用者,但他們付費不應該比照別人,他們甚至不必付費;有些人被摒除在使用者的名單外,但社會該把他們送進契約關係中;有些人自認使用者且認命付費了,但他們付出的費用並不合理,而他們也並未被充分知會。人生實難,道路多歧,光是一句簡單的「使用者付費」並不能照顧多樣化的人口,我們的因應之道就是要將「使用者付費」的情境加以多樣化。

同時,我們該對「使用者付費」中的使用者角色和付費動作抱持懷疑的心。一方面,在社會現實面,因為政界商界常常以「使用者付費」之名讓小老百姓出了錢卻不知自己為何出錢甚至不知自己出了錢(小老百姓用「使用者付費」口號向政界商界嗆聲時,卻未必得到回應)─既然我們身不由己列進契約關係內,我們只好審慎留意契約如何呈現了你我。另一方面,在比較抽象的層面:我們不能天真地以為付了費就解決了問題,就良心無愧,就可以達成社會正義;我們也不能以為使用者的身分是固定不變,理所當然的─我們可能一不小心就滑出使用者名單而不自覺,也可能因為使用者的名義而當冤大頭。

「使用者付費」這句話的流行,再一次證明道德化而且簡單化的口號容易打動人心,卻不表示社會正義可以輕易達成。大家越是不假思索且理直氣壯地祭出這句話,就越可能將社會正義拋在腦後─通往社會正義的路,未必是簡潔講效率的大道,而可能是迂迴叫人心折的旁門左道。我們對「使用者付費」這句話生疑,推敲再三,反而可以顧到更多條歧路─許多活生生的人就在歧路中求生,而不是住在林蔭大道上。

     
原文刊載於:2011/1/14中國時報「觀念平台」專欄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011400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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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歪歪網站評論】

近期官方醞釀採行的愛滋部分負擔政策,正如本文所言,高舉「使用者付費」大旗,看似以契約行為要求負起付費責任,卻罔顧感染者與國家體制之間,完全不對等的契約關係。

感染者對於如何付費、何種付費原則,資訊渾沌、毫無政策參與的機會,處於被迫接受的狀態,既非平等的契約關係,亦毫無社會正義可言。

2011-01-13

【感染者的故事/老年與愛滋專題】110113 回首坎坷淚漣漣—黑美人的曲折人生

【老年與愛滋專題】

感染者面對的,並不只是健康或是身體的議題,還包括自身原有的經濟處境、同志生命的困頓,也是生命中的重大議題。

在年輕男同志身邊,年輕感染者的故事相對容易被看見,但卻不易看見老年感染者處境中,他們的處境還帶有「老年同志處境」、「身份認同歷史經驗」多重污名壓力的議題。

SongYY網站【感染者的故事】單元,特別刊出【老年與愛滋專題】,讓大家能夠看到,老年感染者不同的生命樣貌。

這兩則故事選自剛剛出版的《彩虹熟年巴士—12位老年同志的青春記憶》(熱線老同小組採訪撰文,基本書坊出版,2010年12月25日出版)

【感染者的故事/老年與愛滋專題】110113 回首坎坷淚漣漣—黑美人的曲折人生

回首坎坷淚漣漣—黑美人的曲折人生

阿賢住院時並沒有直接告訴黑美人,而是阿賢的爸爸聽到阿賢在睡覺時念說:黑美人怎麼沒來看他,才打電話要黑美人來探望阿賢。黑美人只能夠以朋友的身份不時過去看他。阿賢過世後,黑美人也是以一起念佛的師兄弟身份出席公祭,旁人不知的是,他流下的是未亡人的眼淚。

撰文/小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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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小杜】

快到30而立之年,卻仍在有時積極有時偷懶地尋找人生的方向,在循規蹈矩和快意生活中搖擺,在現實和理想中思索及煩惱。對於老和死亡的強烈感受來自於這幾年陪伴兩個老女人(奶奶和已過世的愛犬)的經驗,看到歲月對於人的真實影響,以及老人、老狗的可愛與惱人之處。參加老同小組並沒有讓我比較不會怕老和怕失去,卻更能珍惜現在所有,並多了一些力量用自身去體驗隨年齡變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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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主文】

我曾經參與幾位大哥的訪談,訪談黑美人的經驗絕對讓人印象深刻。從外表看來,黑美人和一般50幾歲的中老年男人並沒有什麼不同。「黑美人」是以前在男同志三溫暖工作時得到的名號,據說他扮女裝也是很有名的。
訪談之所以令人印象深刻,是因為談話的過程像在洗三溫暖,黑美人從一開始說自己小時候的故事就激動到落淚,過程中講到難過處也數次哽咽、啜泣,必須拿出藥師佛經來讓自己心情平靜;但當有人開起gay的笑話,又可以看到他身體裡面那位潑辣而風情萬種的「黑美人」又再次現身,原本不太輪轉的國語也變得牙尖嘴利,與旁人你來我往地「唇槍舌戰」,展現在三溫暖中學到的「破麻」功力。
在短短三個小時之中,黑美人跟我們分享了他生命中的悲與喜,故事太豐富,幾乎每個事件都可以拍一部電影。

家庭貧困 粗工討生活

黑美人出身於1951年(民國40年)的中南部鄉下,家裡是種田的。因為鄉下生活艱苦,所以黑美人只念到國小畢業,全家也在那時搬到台北謀生,在二重埔幫人佃田。剛上台北時,黑美人一家只能住在農田中的田寮(爸爸用茅草蓋的茅屋),每當外面下雨,屋子裡面也跟著下雨,爸爸和媽媽只能把小孩抱在中間,用蓑衣把全家人蓋住,讓雨不要淋到小孩。想起小時候辛苦的日子,黑美人也不禁啜泣起來。

在家中物資匱乏的情況下,黑美人國小畢業後就當學徒學習「翻沙」(台語,鑄爐),做不好會被師傅打到流血;之後又到中興紡織廠作倉庫搬貨的工作,都是吃重的勞力工作,黑美人的腰和脊椎也因為過度操勞而到現在都還有後遺症,「搬到我現在腰都壞,都有骨刺,脊椎骨都歪掉,現在有的時候在睡腳會抽筋就是因為這樣」。

工廠被強暴 排斥別人示好

黑美人從小就在做勞力工作,他的第一次同性性經驗也發生在工廠裡面,但這次經驗並沒有如同色情小說的火辣情節,反而帶給他抹滅不去的被強暴陰影。在那之前,他對於同性之間的情慾一無所知,「看男人還是說看他的懶鳥(老二),我不會啊。我們怎麼可能……那個年代很保守的啊。」在1960年代末(民國50年代末),男女牽手都會被村裡的人指指點點,更何況是男人和男人,黑美人從沒想過這種事。

在紡織廠倉庫搬紗需要花很大的力氣,來自國外的紗十分沈重,因此工人們中午吃飽飯就會趕快找個空位休息睡覺,十幾歲的黑美人也不例外。某一天中午,黑美人睡得很沉,「睡到被雷公打,把你丟下海都不知道。」一個30幾歲的工人,把黑美人褲子脫掉,「就直接給我塞進去……但是我不說做,我說塞進去,就是放進去。」黑美人頓時被痛醒,「好像一支我們在蓋房子那個鋼條給我戳下去……很痛,好像整個用菜刀在割這樣。」
當時黑美人的後面都流血了,但對方用手摀住他,不讓他哭出來。後來那個工人裝作沒事,也曾再邀約黑美人,問他中午怎麼不睡覺,但那次經驗已讓黑美人嚇到中午都不敢再去睡,並以「想學紡織」為理由,拜託主管調他到紡織部。

這件事黑美人不敢跟任何人說,也不能跟家人說被欺負,「那個時候很保守,非常地保守,這很醜陋、很丟臉的事情,那個時候忍聲吞氣也要忍下來。」黑美人提到這段往事時仍充滿怨恨,「那個時候真的很……以我現在想很無奈,不是他的話……我可以生孩子,可以正常地過生活,不然做這個gay的生活喔,表面上你很風光,穿的衣服很漂亮,其實翻開都不能看……」

當時有三個女生阿霞、阿秋、慧娟都喜歡黑美人,甚至為了愛他而打了起來,但對被強姦的黑美人來說,心裡的創傷讓他覺得對不起這些女生,也不敢和女生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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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黑美人入伍,在新竹埔頂新兵訓練時,又遇到一位對他示好的長官。輔導長是快40歲的山東人,已婚有小孩。他常常稱讚黑美人長得可愛英俊又有男子氣,遇到出操比賽,也會刻意要黑美人留下來待在寢室。有一次,輔導長私底下把黑美人叫去寢室,一邊稱讚黑美人:「你好英俊,你什麼學校畢業的?你是不是高中?」他說,你很有氣質的吶,什麼眉清目秀啦,一邊用手一直摸他的臉,甚至還暗示他:「什麼人看到你都會想啦。」

但對黑美人而言,長官的示好只會讓他聯想到之前被工廠工人強暴的經驗,讓他更緊張。黑美人不得已只好假裝自己有羊癲瘋(癲癇),從樓梯上昏倒、半夜裝哭吵得鄰兵沒辦法睡,還假裝夢遊抱著棉被跳到寢室外池塘,另外也找在警備總部的親戚幫忙,當兵三個月就以羊癲瘋為理由驗退。

現在看來,黑美人在年輕時很早就遇到對他示好的同性,對許多同志而言,這或許是同志情慾啟蒙的契機,但對黑美人來說,這幾次過於強迫的經驗反而讓一個情慾尚未啟蒙(無論同性或異性)的年輕人嚴重受挫與害怕,扼殺他探索自己慾望的可能,一直要到30幾歲遇到一個珍惜他的人,才讓黑美人從陰影中走出來。

唯一一任老公

從部隊退訓之後,黑美人回到台北,開始學當油漆工,一直到後來當上油漆師傅,一做就做了快20年。他在台北公館的油漆行當學徒的時候,老闆也對他示好。黑美人講到這裡,自己也搞不懂,「我走到哪裡都有人要愛就對了,很奇怪啦。」但他並沒有接受任何人。黑美人那時並不覺得自己喜歡同性,雖然對女人有興趣,但是不敢,「啊就是心裡有陰影,然後又對……好像有愧疚的感覺。」因此隨著年資增長,工作、生活逐漸穩定,但感情仍一直維持空窗。

黑美人30幾歲的時候(他對很多事的詳細時間已記不太清楚),他的媽媽常常生病,他去寺廟油漆時就向千手觀音發願祈求母親身體健康,每週六留下來共修(一起修練)念經。也就是在共修的時候,他認識了同樣也去寺廟念經的阿賢。

阿賢年紀比他小12歲,當時已在華南銀行當襄理。我們問起黑美人為什麼會願意接受阿賢,他覺得是因為阿賢給他的感覺「很實在,不會像現在圈子裡都那麼奸詐,拐錢拐幹的啦,他不會,他都不會啦,那我就感覺說被他真情感動啦。」阿賢對黑美人十分地溫柔,也不會急於要發生性關係,以君子的態度和黑美人相處,一切慢慢來,因此讓原本處於過去同性強暴陰影的黑美人願意和他交往。

兩個人一交往就是十幾年,但這交往和我們一般對於長期伴侶的想像不同。黑美人說,兩個人並不常見面。由於阿賢與家人同住,兩個人不曾同居;即使黑美人曾去阿賢家作客,晚上也都是黑美人睡房間,阿賢去睡客廳,家人只當兩人是一起念佛的師兄弟。
兩個人的親密時刻要到男同志三溫暖才發生,通常都是阿賢打電話邀約。黑美人第一次去三溫暖就是阿賢帶他到西門町的皇宮三溫暖,後來兩個人最常去的也是皇宮,也是在這段感情之中讓黑美人的生命與三溫暖牽上線。

我剛聽到他們的關係時,其實也有點難以理解這種若有似無的伴侶關係。但這必須要回到1980年代(民國70年代)的台灣社會來理解,在當時同志仍舊是社會的禁忌,對於與家人同住的兩人來說,家裡就和外面的公共空間一樣不容許同性戀情發生,因此隱密的男同志三溫暖成為兩人唯一可以釋放激情與同志情感的地方。或許也正是因為這種不把對方緊緊綁住的關係,讓彼此都有在社會上過「一般人」(異性戀)生活的空間,加上兩個人都是個性單純的老實人,讓兩個人的交往可以持續十幾年。

黑美人和阿賢的關係戲劇性地結束在1990年代初(民國80年代初),阿賢因銀行工作操勞過度、猛爆性肝炎而過世。阿賢住院時並沒有直接告訴黑美人,而是阿賢的爸爸聽到阿賢在睡覺時念說:黑美人怎麼沒來看他,才打電話要黑美人來探望阿賢。黑美人只能夠以朋友的身份不時過去看他;阿賢過世後,黑美人也是以一起念佛的師兄弟身份出席公祭,旁人不知的是,他流下的是未亡人的眼淚。

到三溫暖上班

阿賢過世對黑美人的人生產生重大變化,當時黑美人大約40出頭。原本憨直古意、連新公園都不敢去的黑美人,決定開始要好好玩一玩,「那時候想到,我那個阿賢死了,還有第一次被人家強姦的時候,很多事情然後都……欸,腦子開竅了,什麼都可以,盡量來。……那我是說,我都這麼一把年紀,如果再固執的話,剩下沒有幾年好玩了啊,以前尪(台語,老公的意思)也走了啊。」轉變態度的黑美人開始常去三溫暖消費,後來也相繼到皇宮(1994年,民國83年)和漢士(1997年,民國86年)兩間三溫暖工作。黑美人的封號就是在皇宮被戲稱的,因其膚色較黑。

對黑美人來說,在漢士的6、7年是他同志生命最快活的時光。他和老闆余夫人(大家都暱稱他為阿嬷)成為好朋友、好姊妹,黑美人尊稱阿媽是「婆婆」或「阿母」,其他員工則稱當時在員工中年紀較大(40幾歲)的黑美人為「阿嫂」,就像是嫁到漢士的媳婦。黑美人在三溫暖中見識到各種形形色色的人,也在此結識了玉蘭仙子、蔣姨(漢士的客人,也是阿嬤的好姊妹)等一些同志圈內的好姊妹。

當時漢士三溫暖的生意興隆,每到週末時客人絡繹不絕,因此員工薪水、福利也都很好。他在三溫暖裡面有吃有住,過生日時阿媽、員工還會為他慶生,也有朋友送禮。空閒時大家會相約扮女裝,由蔣姨操刀幫大家化妝,然後一起到附近的gay bar唱歌。

一群仙女降臨凡間,走在西門町街上,堪稱絕景。黑美人也對自己的扮裝有想法:「其實我臉色、下半身還可以,因為如果你裝女人,臀部沒有夠翹的時候,穿旗袍很難看。」後來阿嬤曾拿黑美人的扮裝照給我們看,照片中黑美人身穿淡粉紅色仙女裝,頭戴同色系花飾及長假髮,搭配粉紅色羽毛圍巾,以及蔣姨精心雕琢的臉妝,在鏡頭面前就像是一位風韻猶存的資深仙女,端莊而有自信,與一旁同樣也扮女裝的年輕小gay爭相比美。

生病仍為經濟操勞

在三溫暖工作雖然讓黑美人的同志生命變得多采多姿,但在這段時間現實生活亦發生許多事件打擊黑美人。父親車禍、母親生病,弟弟又因賭六合彩輸了很多錢,常來向黑美人借錢,甚至偷偷把父母留給黑美人住的房子拿去抵押,遭到法院拍賣,本來生活還過得去的他,也得為了生活持續在三溫暖工作。但影響最大的,還是在2000年(民國89年)左右,黑美人被檢驗出感染愛滋病毒。

黑美人回想,在他進入圈子、開始常到三溫暖消費時(民國80年代初),並不知道什麼叫做保險套,更不知道做愛要戴保險套;感染後也不知道該如何正確照顧自己,只覺得自己人生已毫無希望,甚至也起過自殺的念頭,因為覺得感染愛滋就一定會死。

在三溫暖工作的員工每年都被要求做健康檢查,黑美人就是在體檢時發現是陽性。當時他並沒有跟任何人說,而是後來阿嬷發現黑美人身體變差,常常感冒,肝也不好,加上衛生局打電話到漢士來要黑美人去複檢,問了黑美人之後才知道他感染的事情。

阿嬷看黑美人的狀況不太好,在黑美人從仁愛醫院出院之後,安排他到湯大哥的生命社服協會(註1)那邊住,由於規律服藥並受到妥善照顧,黑美人又變得比較健康。但是後來機構受限於經費不足必須搬家,黑美人就離開機構而到台北另一家巴比龍三溫暖工作;接著又因為該三溫暖即將歇業,在台北找不到工作,而起身前往中南部尋找工作機會。

這次的遠行也讓他的身體起了重大變化。離開了原本熟悉的台北,黑美人因為不知道南部的醫院在哪裡,半年沒有看醫生,也沒有吃藥。這一停讓原本維持健康的身體又變差,後來雖然又有到醫院拿藥,但健康已是每況愈下。

在生病之後,黑美人曾對大哥、大嫂、二嫂和姪兒們公開自己的同志身份,但大家都沒有感到太意外,姪兒們也因為黑美人一直很疼他們,過年包給黑美人三萬元大紅包,還說:「你是我的長輩,啊你又沒有太太,阿媽又不在,當然你以後要靠我們啊,你有需要都向我拿。」自認獨立、不愛依靠別人的黑美人雖然感動,卻仍希望能自立過生活,因此四處飄浪,直到身體無法負擔長工時的三溫暖工作,才又回到台北,住在親人為他在五股租的房子。

或許是因為誤以為愛滋病和肝不好有關,也或許是因為聽天由命,黑美人後期放棄了愛滋藥物治療,改買青草藥來吃,對家人亦只說他是生了肝病。他的身體隨著時間已愈來愈不行,青草藥並沒有消滅他身上的病毒,病毒卻已開始影響他的身體運作,連走路這件事都走得相當吃力。

漢士阿嬷看在眼裡,也只能苦口婆心勸他去醫院接受治療,但或許在黑美人心裡,生命中那麼多的波折已非他再承受得起,不如生死就全聽天意!茫然的他只能將希望寄托在宗教上,對所有佛經都能念上好幾段的黑美人,透過不斷的念經來累積福份、消除業障,宗教成為他的心靈支柱。個性善良憨直卻受人生拖磨的黑美人總希望下輩子能好好作個人,不要像現在一樣被命運來戲弄。

訪談後,我們再也沒聽見黑美人的消息,再次聽見已是漢士阿嬷跟我們說,黑美人過世的消息。

漢士阿嬷說,黑美人死了也是一種解脫,沒有錢哪有資格生病呢!

黑美人曾說,他那個年代哪懂什麼同性戀還是愛滋病,他以為同性戀是對岸傳過來的癖好,愛滋病則是誰也絕不會說出口的祕密,而他這樣一個人哪懂得什麼叫安全性行為?黑美人的死,隱隱然是他那個世代的同志的顯影,愛滋與同性戀的雙重污名壓在個人身上,讓人怎麼樣也翻不過身來。我們年輕的這一代雖然擁有較多的知識及社群資源來面對愛滋,但對於愛滋的恐懼仍幽微地在你我心裡的某個角落。

當我聽見有男同志對愛滋仍存在著許許多多誤解,當還是有男同志說介意另一半是感染者,當眾多網路鄉民對與他人發生性愛的感染者同志大力撻伐,甚至有男同志支持政府單位提供毫無隱私權的愛滋篩檢,我不禁要想,台灣還會有多少男同志會像黑美人一樣,選擇自我放逐好結束自己無力面對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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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生命社服協會
1999年由湯富國成立,協助愛滋病人和家屬,有關住院安排、病情追蹤、諮詢服務等工作。

【採訪後記:比連續劇更悲慘的人生】

對黑美人的訪談是在他已經到中南部工作、因故北上順道探望阿嬷時進行。阿嬷在訪談前就告訴我們,這是一個苦命女子的故事,實際訪談時我也驚訝於這一段段比連續劇還更要苦命的劇情;我看到同性情慾如何被擠壓而以暴力的方式出現,也看到愛滋污名的壓力如何讓同志無法承擔。

黑美人的人生故事太曲折離奇,有太多細節想追問,也想透過訪談讓他抒解壓力,但後來總因各種因素無法約成,只能從偶爾與他相遇的阿嬷口中知道他的近況,本篇故事的後段,也是從阿嬷口中得知。面對他的故事,總是遺憾與難過自己不能多為他做些什麼,只希望這篇文章能夠讓更多人記得他,也祝福黑美人能有下一個更幸福的人生。

■《彩虹熟年巴士》相關訊息

★基本書坊:書訊、本書目錄、推薦人、購買管道、媒體報導
http://gbookstaiwan.blogspot.com/2010/12/e00112.html

★博客來網路書店專頁:那個沒有網路、沒有手機、沒有同志社團、沒有同志遊行的年代……12位老年同志的青春記憶
http://www.books.com.tw/exep/activity/activity.php?id=0000029196&sid=0000029196&page=1&

2011-01-13

【感染者的故事/老年與愛滋專題】110113 台北沒有我的人生—阿昌伯的孤獨

【老年與愛滋專題】

感染者面對的,並不只是健康或是身體的議題,還包括自身原有的經濟處境、同志生命的困頓,也是生命中的重大議題。

在年輕男同志身邊,年輕感染者的故事相對容易被看見,但卻不易看見老年感染者處境中,他們的處境還帶有「老年同志處境」、「身份認同歷史經驗」多重污名壓力的議題。

SongYY網站【感染者的故事】單元,特別刊出【老年與愛滋專題】,讓大家能夠看到,老年感染者不同的生命樣貌。

這兩則故事選自剛剛出版的《彩虹熟年巴士—12位老年同志的青春記憶》(熱線老同小組採訪撰文,基本書坊出版,2010年12月25日出版)

【感染者的故事/老年與愛滋專題】110113 回首坎坷淚漣漣—黑美人的曲折人生

台北沒有我的人生—阿昌伯的孤獨

阿昌伯說著一個人在台北的孤獨,無奈了起來,起身要走時,我送他至門口,他停了腳步,「我可以摸你的懶教一下嗎?」他賊賊的說。「不好吧,我有男朋友了耶~」我忍住不往後退三步,但阿昌伯的手已往我下體摸了一把,我一時不知怎麼反應,「這個老不羞~」我心裡冒出這個字眼,小時候報章雜誌中的那些怪伯伯,猥瑣的姿態與眼神又再度出現在我腦裡。呆在原地,他快速離開,搭著電梯消失在我眼前。

撰文/智偉

【關於作者:智偉】

不怕老,卻很怕死,所以從小的惡夢就是死亡。因為對死亡有著恐懼,反而想要貼近死亡,所以很愛跟老人家聊天,但卻未曾聽過那個老人家說怕死的。
今年33歲,到目前為止都還不覺得自己老,因為台灣男性的平均壽命為73歲。大概要等到37歲生日那天,也就是過了一半,才會有感覺。

【故事主文】

我很小就知道自己喜歡男生了,那個隔壁班的男孩L,總是讓我臉紅心跳、魂牽夢縈,想在下課時找他一起去操場上玩,卻又知道這樣過於主動的舉動可能會嚇到他,更重要的是,才七歲的我卻已知道喜歡男生這件事有著說不出的奇怪,對著日常生活中隨時、隨處可見的男女配對的潛規則,我這樣的奇怪的情愫顯得格格不入。隨著日益長大,幸運的與男孩L變成同班同學,還坐在同個座位上,對他的喜歡也愈來愈多,但心中的擔心與害怕卻也同幅增長。

我也是同類

當班上同學開始玩起男女配對的遊戲時,我也與一位女同學C被大家起哄組成為一對,從美國回台灣求學的她泰然處之,但我心中卻覺得好險又尷尬。好險所代表的意思是我被班上同學視為正常,在他們眼裡我和他們一樣是喜歡女生的男孩,所以我也被納進這套男生女生配的遊戲裡;尷尬的是我對於C真的只視為好朋友,雖然我們談得很來,但我心裡喜歡的卻是男孩L,當班上其他同學也傳出男孩L與另個女孩是一對時,我心裡總是酸酸又是嫉妒,但我知道我什麼也不能說,什麼表情也不能有。

這樣的心情讓我想多去探索,好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麼人?

那時家裡附近有家很大的書店,我便在一櫃又一櫃的書架中尋找認識自我的答案,那時在那些八開雜誌中三不五時總是有關於新公園的報導,提及裡面總是有些「變態老頭」總在公廁中守候,等著年輕小男孩進來時偷看、偷摸他們的下體;甚至還報導說會有「怪伯伯」拿錢性侵小男孩,或是拖進廁所及草叢中性侵。我總是會一遍又一遍的看著這類報導,因為那樣「男生跟男生」的行為讓我覺得我跟「怪伯伯」們是同類,但報導中一次又一次出現的「噁心」、「雞姦」、「愛滋病」、「猥褻」及「變態」等字眼,卻又讓我想和「怪伯伯」劃清界線,我心裡暗暗決定我絕不要成為這樣的「怪伯伯」。

怪伯伯來訪

門鈴響了,熱線空盪的辦公室裡只有我一個人,起身開門,門口站著一位「老頭」。

「這裡是那個同志協會嗎?」他問。

「對啊?請問有什麼事?」我簡單的回答順便用我高他一整個頭高度的眼睛上下打量他。

他是阿昌伯,在我認識他之後這三年總是這麼叫他。

一個人獨自住在台北的阿昌伯原是雲林人,因為同志身份曝光,在害怕左右鄰居的眼光及避免家人因為他的身份而有壓力,選擇離開家鄉來到了台北。年近60歲的他日子平淡的可以,當手頭有些閒錢時,三溫暖成了他唯一取暖的地方。某天,他在三溫暖裡看到同志大遊行的海報,便參加了第三屆的同志大遊行。

「我認識你喔~遊行那天你站在台上主持,我就坐在你前面的位置喔~你都不怕被人家知道很丟臉喔?」阿昌伯進門就問。

阿昌伯在國小時就隱隱覺得自己喜歡男生,但在雲林那樣一個單純保守的地方,也就這麼乖乖長大到國中畢業,之後為了糊一口飯吃,他到了雲林的一家餐廳當學徒,每天待在高溫的廚房中打拼,從洗碗、洗菜到送餐,日子就這麼過去。

「那時我跟我其他同事去上廁所時,都嘛會看他們的懶教~後來被人發現了,大家都會說閒話,說我是變態,沒辦法,後來只好離開~」阿昌伯無奈的說著。

我眼前的阿昌伯身高約莫160公分,瘦瘦小小的,張開口說話時,你會看見他那不齊且有著缺口的牙齒,滿臉風霜加上己半白的短髮,還有老是半瞇著的眼睛及雙腳上那雙已半爛的拖鞋,連結到我腦袋中「怪伯伯」這個字眼。

我請他坐下,倒了杯茶水,但選擇坐在他對面。

年輕同志的資源

19歲出櫃之後,我便決定好好為自己的同志生命過日子,21歲時認識了第一個同志朋友,開始豐富的同志生活,參加同志社團、支持性解放運動,也在過程中增進自我認同,對抗過往加諸在我身上的歧視與污名。23歲時第一次談戀愛,24歲展開了第二段戀情,也同時開始在同志諮詢熱線工作。

不可否認的,我是一個較幸運也較有資源的同志。

我的日常生活總是脫離不了同志,週末晚上想放鬆一下時會去同志友善的酒吧和朋友喝上幾杯酒,興致來時摟摟抱抱也不怕引起他人不悅;平常和朋友吃飯時,也可以在餐廳裡大方自在的聊起與男友間的感情,或是花痴起可愛男生們,因為相信公共空間是屬於每個公民所擁有的,何懼於他人的眼光;假日時也會和男朋友穿著情人服一起去看電影或是逛花市,大方展現自己與伴侶間的愛情宣言。

同志身份,就是我的生活。

都是他害了我

「你有想過你為什麼是這款人?」聊著聊著,阿昌伯問起了這個問題。

「就從小就喜歡男生啊~就很自然啊~」這個答案我不知道在工作場合回答了千百遍。

「你不覺得我們這種人很不正常嗎?我感覺我是被人影響的,否則我那個雙胞胎弟弟怎麼會是正常的,而我是不正常!」他接著這一句話。

原來阿昌伯是雙胞胎哥哥,長得一模一樣的弟弟早已成家多年作了阿公,也因此,同性戀是先天的這個說法對他來說並不適用,看著弟弟子孫滿堂,孤單的他更好奇著自己為何會喜歡男生。

「我一定是被那個男人強姦才變成這款人的啦~」阿昌伯平淡的說著。

阿昌伯在離開雲林的餐廳工作後,自己一個人北上到台北討生活,先到了一家貨運公司擔任搬貨員,每天從早上八點一直要作到下午六點,有時還得加班到深夜,對他這樣一個身型瘦小的男生而言,這的確是份苦差事,但對於只有國中學歷又不愛念書的他而言,體力成為他賴以為生的唯一工具。這工作雖然無聊,但周遭的同事卻有著精壯的身體,夏天氣溫高時,大家也會光著上身搬貨,阿昌伯總是會多看兩眼,但有著之前在餐廳被同事發現的經驗,這回他也不敢太過於明顯,以免再次失去這個工作機會。

但在一次午睡中,一位男同事趁著四下無人時強暴了年輕的阿昌伯,這是他第一次的性經驗,卻也是他不堪回首的一次。

「都是他害了我~」阿昌伯說出這句話,但卻沒有解釋早在這個「強暴」事件之前他便愛著這個同事。

後來有個機會,我和一些熱線年輕的義工們邀請阿昌伯和我們到外頭共進晚餐。我們一行六七個年輕小伙子從一進餐廳時便開口閉口聊男人,只見阿昌伯神情緊張悶著不開口,也不享用桌上豐富的菜餚。

「怎麼了?不喜歡這些菜啊?」我問他。

「你們都不會覺得丟臉喔?被隔壁桌的聽到你們在討論男人,人家要是聽了不爽打你們那怎麼辦?」阿昌伯認真又小聲的回答。

阿昌伯成長的那個年代,是個沒有同志雜誌、網路交友、同志社團的年代,那時還沒有「同性戀」或「同志」等字眼,有的盡是「人妖」、「變態」及「腳仔仙」等字眼,能去的地方只有隔壁縣市火車站附近的公園,還要擔心被警察臨檢或捉進派出所關。社會的歧視阻絕了阿昌伯的人際關係與情感,他在恐嚇害怕中成長,一直到現在,又面對了八O年代在台灣開始的愛滋風暴,「那是變態/同性戀才會得的病!」又讓時值青年的他,將自己安置在更邊緣的角落。

可以摸你的懶教嗎

阿昌伯總是一兩個月會跑來熱線一次,辦公室同仁在忙的時候,他就一個人靜靜的坐在客廳看電視,他似乎也習慣了一個人獨處,多以一種不打擾人的姿態與我們相處。和他聊天時,他總是問我還有什麼地方可以讓他認識人?但林森北路上的中年同志酒吧的消費並不是他可以負擔的起的、三溫暖他總是一兩個月去一次,但總是沒有什麼人理他、而幾年前還人聲鼎沸的台北新公園現在已少見人影,大多數年輕人都轉去光鮮亮麗的紅樓廣場。

他住在三重市一棟擠滿一百多人的出租公寓裡,約莫二坪的空間只能容納一張單人床跟電視,靠著過往的積蓄與雲林家人每個月少許的零用錢,阿昌伯就這麼的活在這個偌大的城市,陪伴他的只有那台破爛的紅色摩托車,帶著他在這城市繞啊繞~

說著說著,他也無奈了起來,起身要走時,我送他至門口,他停了腳步。

「我可以摸你的懶教一下嗎?」他賊賊的說。

「不好吧,我有男朋友了耶~」我急著說出這句話,忍住不往後退三步的衝動。

但阿昌伯的手已往我下體摸了一把,我一時不知怎麼反應,「這個老不羞~」我心裡冒出這個字眼,小時候報章雜誌中的那些怪伯伯,猥瑣的姿態與眼神又再度出現在我腦裡。呆在原地,他快速離開,搭著電梯消失在我眼前。

看著這個年長我30歲的阿昌伯離去,也看見了台灣社會在同志人權上的轉變,近20年來的同志運動開拓了「同志消費空間」,卻遺留下了老貧色衰的阿昌伯。我們這一代同志在經歷解嚴後,同志的情欲空間也隨之解放,從新公園到轟趴、從Funky到紅樓廣場(註1)、從漢士到Aniki(註2)、從台同社(註3)到同志諮詢熱線、從IRC到UT(註4),現在的我們享用太多太多的多元情欲空間,就算你什麼場合都不去,光網路上的可口的裸男圖片及可供下載的Gay片,也足以讓我們在每個寂寞難耐或性欲高漲的夜晚獲得渲洩。

相較之下,阿昌伯那一輩的同志們從未擁有這些,在他們成長的保守年代,不斷妖魔化同志的歧視言論、處處風聲鶴唳的惡意臨檢、以及以流氓條例逮捕同志的惡法,毫不留情的截斷了阿昌伯的情欲出口與豐沛生命,使他得一個人孤獨的在這恐同的台灣社會辛苦前進,一路上他只能瞇著眼睛看人,因為害怕眼神裡透露出太多欲望、或是只敢在暗黑的三溫暖裡藉由雙手的相互挑弄,好撫慰彼此疲累的靈魂、又或躲在公廁的一角微笑,期待有人似有默契的回應。

阿昌伯後來離開了這個城市,搬回雲林老家了,因為他多年的存款,在誤信銀行行員的遊說蠱惑下,買了連動債基金而血本無歸,一身孤單的他卻碰上了這一波全球金融大崩盤,逼著阿昌伯回去他一直不知如何面對的家。離開台北前,阿昌伯再來辦公室找我聊天,他的臉上少了平日那瞇著眼的笑容,多的是憂慮與愁苦的氣色,我跟他說有空可以再上來台北坐坐聊聊,以後還是有機會見面的。

離去前,我再次起身送他至門口,他回頭跟我說:「以後就要自己一個人了,攏嘸地方可以交朋友了~」我一時語塞,感覺我再怎麼絞盡腦汁也無法擠出任何一句可以讓阿昌伯有希望的話語。

「再會喔~」望著阿昌伯說了最後這句話,卻彷彿看見一個年約七歲,蒼老又孤單的我消失在電梯口。

註1:Funky、紅樓廣場
Funky—1990年開始營業的台北gay bar,是年輕男同志喜歡去跳舞、喝酒聚會的夜店,假日尤其擠滿了人潮。
紅樓廣場—位於台北西門町紅樓劇場旁。約2007年起,許多男同志夜店聚集,因為半開放露天形式,形成台北得天獨厚的同志空間,知名度迅速在國內外傳開。

註2:漢士、Aniki
台北市的男同志三溫暖。漢士位於西門町,歷史悠久。Aniki位於林森北路一帶,是近年開幕最新的三溫暖。

註3:台同社
即台灣同志社。活躍於1995年~2001年左右的男同志團體。定期舉辦講座與聯誼活動。

註4:IRC到UT
IRC—興起於1994年,是BBS興起前的網路平台,使用介面與BBS(電子布告欄)和WEB(網站)完全不同,早年的IRC是同志在網路上聊天、認識朋友的重要聚集地。
UT—約興起2001年左右的網路聊天室,分異性戀、男同志、女同志。是許多男同志用來交友、約炮的網路社交空間。近六、七年來,警察經常以兒少法在UT進行惡意的網路釣魚。

【採訪後記:送上遠方的祝福】

二年前阿昌伯曾主動打了二次電話給我,電話另一頭的他都急切的問我好不好?最近過得如何?順便關心我另一伴回台灣工作了嗎?但我一問他過得如何,他總是沈默。
交稿前,再次撥了阿昌伯的手機想問問他要不要參加這次的「彩虹熟年巴士」,電話響了許久,沒通。其實這二天我已打了好多次電話,阿昌伯從來沒接過,不知道是他不想被干擾,還是老花眼的他根本看不見是誰尋找他,又或是我心裡最不想知道的答案。 阿昌伯,祝你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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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熟年巴士—12位老年同志的青春記憶》相關訊息

★基本書坊:書訊、本書目錄、推薦人、購買管道、媒體報導
http://gbookstaiwan.blogspot.com/2010/12/e00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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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來網路書店專頁:那個沒有網路、沒有手機、沒有同志社團、沒有同志遊行的年代……12位老年同志的青春記憶
http://www.books.com.tw/exep/activity/activity.php?id=0000029196&sid=0000029196&page=1&

2011-01-11

【觀點‧性權】110111【2010十大性權事件記者會】喀飛 > 污名糾纏愛滋經費,暴露愛滋歧視:資源與態度夾殺愛滋人口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發言者: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

「愛滋藥費改採部分負擔」引發的關注,被選入2010年十大性權事件,最值得探討的是,看似公衛或健康議題,但是愛滋經費與愛滋政策背後透露的是,恐性、恐嚇教育思維建構的愛滋,仍存有巨大的歧視和污名,踐踏著人民的性權。

愛滋治療藥費受限於少數大藥廠專利,一直居高不下;台灣整體愛滋相關經費超過八成都用在愛滋治療藥物的費用。自從2006年起,愛滋治療及藥費從健保給付被踢出來,之後的費用改由衛生署疾管局每年編列公務預算支應。然而隨著雞尾酒療法1997年推出以來,感染者壽命延長,服藥人數增加,加上新增感染者,使得疾管局每年都在愛滋藥費上呈現左支右絀的窘況。從2010年初開始,疾管局就多次在媒體放話「愛滋經費不足」,在檯面下醞釀許久、卻未見政策說明,引發感染者恐慌。

愛滋公共政策黑箱 公共論壇的重要性被忽視

在疾管局10月14日召開的「醫療費用不足之愛滋病患醫療照護策略」會議中,各界提出對於解決愛滋藥費不足根本之道的建議,列入白紙黑字的會議記錄,包括:透過防治教育減少新增感染者、和專利大藥廠協商採購藥價降價、引進價格低很多的學名藥、回歸全民健保。唯獨沒有「愛滋藥費改採部分負擔」的決議和討論。然而在12月24日竟然傳出「愛滋部分負擔」即將在2011年3月上路的內線消息。疾管局並且在秘密會議中對參與者宣稱:「民間團體已知情且同意」。

12月28日由疾管局召開的會議上,愛滋民間團體剴切陳述改採部分負擔後將對愛滋病友服藥有重大衝擊:因經濟因素中斷服藥者產生抗藥性將不利於病友健康,甚至可能威脅到生存,政策在沒有充分溝通討論擬妥配套措施前,不應匆促上路。然而疾管局高官在會議上卻以強勢態度宣布這已是「既定政策」。至此引發民間團體強烈不滿,在網路上引起病友擔心及關心此事的人士群起聲援關切。

疾管局主管愛滋的三組得知事態嚴重後,在兩天後12月30日緊急召開會議,邀請民間團體說明與溝通,進行相關配套措施徵詢與對話。會中討論較明確的是:「須有完整配套措施後,進行三個月宣導,才能實施」、「實施日期不會是2011年三月」、「應召開公共論壇聽取更多不同聲音」、「經濟困難者:十八歲以下維持全額免費治療」、「建立補助評估制度,協助不同經濟困境者」、「持續解決採購藥價居高不下的問題」、「提高愛滋政策決策層級,跨部會面對愛滋防治」等。然而事後寄發的會議記錄中,與會者提出的詳細發言,卻未完整列入。會議主席當場承諾的「召開公共論壇」,亦不見於會議記錄。甚至傳出,主管單位否認會議中承諾要「召開公共論壇」一事。

談藥費是個人責任,談處境則公眾優先

疾管局網站在12月31日發出「邁向疾病平權與去污名,愛滋病毒感染者治療部分付擔政策說明」為題的新聞稿,主張:「為達疾病平權與去污名之目的,將愛滋病視為一般慢性病為時代趨勢,而患者在整體治療過程中亦應積極參與並擔負應有的責任,而非僅被動接受治療;除應遵從醫囑避免抗藥,並應貢獻可負擔之少數醫療費用。」

在這看似關注「疾病平權與去污名」的論述中,其實對於感染者與愛滋在台灣社會結構上的處境全然忽視。對於世界愛滋防治思維近年不斷呼籲的:「人權是解決愛滋的重要關鍵」,隱而不談相關更務實具體的改善政策。

如果「愛滋藥費部分負擔」是為了讓感染者或愛滋正常化,在社會中被正常對待,那應該要好好來談一談,為什麼只有在負擔藥費時,認為這屬於「個人責任」,所以要和一般健保一樣的費用;但是,另一方面,在「回歸全民健保」、「通報列管」、「傳染時罪罰化」等政策時,對待愛滋和感染者的標準,卻變成「公眾優先於個人」的事,而用特殊化、差異化的方式,以國家公權力逼使感染者要被列管、通報,未告知的性行為要負刑責。如果台灣社會真的已經成熟到,把愛滋當成只是慢性疾病的話,為什麼一再發生感染者被「拒絕醫療」、「雇主歧視性解雇」、「剝奪性權」、「監控管制」等歧視性對待?平權去污名、把愛滋當慢性病正常化對待,一直是關注感染者處境的民間團體所追求的目標,但不應該是選擇性的僅在責任負擔上談,而忽視現實權益與社會處境。

歧視沒有消失 恐性教育是始作俑者

2010年一整年當中,光是從媒體報導的新聞中,就讓我們深刻看清楚台灣社會對愛滋還是充滿偏見、誤解和歧視。至於媒體沒有報導的,其實還有更多普遍存在的歧視,讓感染者日常生活經常要面對。

【恐嚇教育‧以性污名為教育手法】

「前往署立XX醫院匿篩愛滋的民眾,從每周30人增為40人,院方指出,部分年輕學生安全性行為的觀念,薄弱的程度簡直超乎想像,令人擔憂。個管師指出,參加愛滋匿篩新增的民眾以高中或大學生為主,因心中不斷地恐懼、疑惑,才願意參加匿名篩檢。感染科主任XX指出,事實證明,第一次不安全性行為就感染性病的機率將近百分之百。」(2010/04/14 聯合報)

「疾管局中區分局長李翠鳳表示,網路一夜情氾濫已讓愛滋病追查疲於奔命,很多人上網找性伴侶或參加轟趴,事後甚至連去哪裡、跟誰在一起都不知道;更令人擔憂的是,現在有特定社團帶著智慧型手機上街找獵物,透過地圖或臉書就能找到『最方便』的性對象,事後各奔東西,『若真染愛滋,去哪找人?』台北醫大醫院婦產科主任鄭丞傑指出,網路一夜情的確造成愛滋病罹患人數增加,『尤其是女性。』」(2010/8/27蘋果日報,「上網尋歡氾濫 助長愛滋」)

「二十九歲男工程師近半年來出現下肢無力、骨折、說話沒邏輯,卻找不出病因,就醫發現有皮疹、肛門潰爛等,檢驗證實感染愛滋病和梅毒。工程師才坦承,大學起就愛上網找一夜情,最高紀錄一個月和十九名陌生女子發生性行為,保守估計,累積性伴侶數百人,衛生單位正全力清查他的感染原或傳播對象。」( 2010/8/27蘋果日報,「皮疹肛爛才知患愛滋 數百性伴侶恐感染」)

【愛滋教育不足,錯誤認知普遍存在】

「38歲康男現因另案在監獄執行。被咬傷的XXX昨說,愛滋病有半年潛伏期,他整整八個月都睡不好覺,有神經衰弱的現象,家人擔心他被感染,母親說如果他被感染就要搬出去,『幸好後來檢查結果是沒有感染,我也就不追究。』」(2010/5/26蘋果日報,「愛滋賊咬人 多關4年」)

【感染者隱私權 教學級醫院違法主管機關放任】

「中部地區一名20多歲的男子,步態不穩、左下肢無力、答非所問,原本家人認為,他是因車禍撞到頭又跌斷手,造成的後遺症,可是四處就醫,卻找不到原因,日前帶他到台中榮總就醫,沒想到真正的病因竟是他不但感染了愛滋也得到了梅毒,因而引發腦膜炎!」(2010/08/27自由時報,「走路不穩非頭傷…竟是愛滋病發」)

【是同志就容易感染愛滋?異性戀危險行為就不用擔心?】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針對國、高中生性行為進行調查,發現與同性發生性行為比例高達7.4%,由於台灣成年人口同性戀比例不到萬分之一,青少年可能同性戀比例達成年人的740倍,衛生單位同時擔心同性戀間危險性行為而傳染愛滋,將加強宣導。」(2010/10/4自由時報,「《桃縣國、高中生性行為調查》校園小同志 多達成人740倍」)

以國家級視野制訂政策 教育反歧視 去除污名法律

從「愛滋部分負擔」政策,讓我們看見:台灣的愛滋政策(包括:罪罰化的法律、通報列管制度、治療藥費踢出全民健保、將篩檢視為防治、防疫經費運用、權益申訴制度、防治教育),一直被以「醫療與公衛」的「專業」門檻,刻意限縮了公共參與,形成衛生署、疾管局、醫療及公衛體系的黑箱作業,而缺乏更廣泛視野、跨出公衛與醫療領域的論述建言。愛滋民間團體在第一線工作所看到的,每一位感染者因為社會巨大污名與歧視所帶來的失業、經濟弱勢、就業歧視、醫療歧視、申訴困難,因為缺乏更公開的政策對話,未能有細緻有效的制度保障,總是被漠視!

愛滋議題不是單純的公共衛生或醫療的議題,其背後夾雜的:長期以恐性、恐嚇式污名教育進行愛滋宣導的思維,讓公眾對於性權實踐限縮,讓感染者被罪犯化的對待,讓同志、性工作者、藥癮者等特定族群處於被污名,讓外籍(或還沒有台灣身份證的移民配偶)感染時要被驅離。愛滋是性權議題、是社會歧視議題。愛滋相關的政策應該以國家層級的視野對待,看見其中的人權、性權議題,在愛滋經費、去污名教育、消除歧視性法律、醫療照護制度,由各部會共同商討、共同面對承擔。

■記者會相關訊息與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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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1

【觀點‧性權】110111【2010十大性權事件記者會】何春蕤 > 司法民粹化 人民激情化 反性的非理性社會已然成形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作者: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 何春蕤

邁入民國一百年,台灣的民主自由被腐蝕的程度也越來越嚴重。政治言論固然已經可以享受很大的空間,然而遇到和「性」相關的資訊、言論、接觸、行為,就突然全面戒嚴。這個趨勢在2010年底給了我們最清楚的感受。

在2005年的十大性權記者會裡我就已經指出,面對性議題,台灣的社會空間正在幼兒化,全面清除生活中的成人閱讀、成人觀影、成人互動、甚至成人知識,以便保障孩子不受影響。同時,情慾生活也在法治化,從性互動到性留言到所有情色材料,都被性騷擾防治、兒少性交易防制、和刑法235條納入司法管轄的領域。這樣,成人的情慾還有什麼空間?還有什麼自由可言?今天,我要沈痛的指出,2010年最新的變化趨勢就是司法的民粹化,這個新的變化也使得我說的「幼兒化」、「法治化」的進程更為快速失控,影響深遠。

民粹化就是用群眾激情扼殺冷靜反思辯論議題的空間。2010年幾件有關幼兒被性侵的案例在網民的恣意討論中形成判刑過輕的結論,也意外喚起大眾對司法體制的各種不滿,在媒體的搧風之下,民粹的言論快速升溫,專業司法人士噤若寒蟬,投機政客則亢奮唱和修法。昨天法務部就已經順應民意完成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草案送行政院審議,這個民意民情的快速兒草率的形成過程,凸顯保守的婦幼團體已經可以嫻熟的操弄非理性的焦慮和恐懼,以社會正義之名呼召民眾激情,推動道德和法律的緊縮,順暢的把自己放進權力和利益的中心。這個重大的社會危險是我們不能不嚴肅面對的。

我們必須指出,如果刑法真的要保障兒少的性自主,就不能眼光只看剝削兒少的性侵者,而應該以同樣的嚴厲來對付那些積極以保護之名剝奪兒少性愉悅的父母師長及相關保守團體。是她們的強力封鎖,妨害了兒少性自主的愉悅成長和實踐實驗,更徹底羞辱了那些已經性活躍的兒少主體。白玫瑰運動所謂「司法配不上純潔的兒童」其實嚴重扭曲了也壓抑了兒童的慾望、能量、和活力;勵馨基金會想要推動的台灣版性侵者登記系統(也就是所謂梅根法案)更將把台灣高度單薄的人權思考踩入社會歧視的泥濘中。

值得觀察的還不僅止於刑法修訂。目前婦幼團體也在主導兒少法修正條文,想把保護兒童無限上綱,直接限制新聞自由。最近一兩年,台灣的電視新聞已經充斥各種避諱的馬賽克,簡直很難看到完整的畫面,NCC則進一步監控媒體,希望電視節目和畫面都全面淨化成為幼幼台。現在兒少法的修訂更企圖限制台灣民主自由基礎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難道想把平面媒體都倒退到40年前專事政令宣導、溫情倫理的中央日報?

我必須指出,整體社會的緊縮,針對的主要是和「性」相關的一切,對於性的避諱和焦慮則使得群眾的焦慮輕易形成一種動輒得咎的氛圍,媒體一聚焦報導就構成必須懲處的態勢。女連長喇舌事件和網路揪團上酒店事件,原本都是一般民眾在私密空間和日常生活中的平常舉動,但是在兒少保護的的嚴肅氛圍裡立時升高成為嚴重偏差行為,而這些事件的懲處也進一步促成寒蟬和恐懼的效應。

民粹化是自由民主的極端扭曲,也是社會動盪對立的徵兆。這次,罪魁禍首就是自我牟利、威權心態的婦幼團體。面對台灣社會的倒退緊縮,今日被荼毒的兒少或許此刻無力反擊,但是隨著她們成長,將來勢必要算歷史的帳,討回被剝奪了的青春期。

轉載來源:2011/1/11性別人權協會
http://gsrat.net/library/lib_post.php?pdata_id=259

■記者會相關訊息與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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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1

【觀點/感染者人權】110111權促會:巫緒樑 > 權促觀點愛滋除罪不入罪有助於愛滋預防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網站轉載。僅向作者致謝。)

作者:巫緒樑
權促會理事、ILGA-ASIA國際男女同性戀組織亞太區域理事、

DAN(已開發國家多元情慾與愛滋網絡)台灣代表


十二月初經媒體報導,有一名男子在未知自己感染愛滋病毒的狀態下捐血導致另二人感染,疾管局副局長林頂針對此個案表示,「該男子有男性間的性行為,捐血前卻不說明而造成他人感染,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已將當初男子捐血前填寫問卷等當成證據移送法辦。」

今年維也納召開的國際愛滋研討會之後,在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DIS)和國際生育聯盟(International Planned Parenthood Federation,簡稱IPPF)主導下與聯合國其他組織展開一個新的計畫,計畫內容是要將愛滋病除罪化。

要探討愛滋病的除罪化必須先從愛滋病被入罪原因、目的還有社會因素檢視起。在過去,由於愛滋病沒有藥物可以治療與控制,愛滋病被視為一定會致死的疾病,因而在法律上制定相關的刑罰處罰散佈愛滋病毒的愛滋感染者。這是在法律上試圖以嚇阻的方式,來達到避免愛滋病的擴散。所以究其目的,這個法律的設計是具有公共衛生意圖──疾病的預防。

以本案經輸血感染愛滋一例來看,一般大眾的社會觀感會是:無辜的病人受到愛滋感染的血液感染,而且還被從事高風險行為的男同性戀的愛滋感染者傳染,這也是台灣疾管局堅持提告的原因。然而台灣疾管局提告的原因,剛剛恰好是UNAIDS與IPPF主張愛滋除罪化的重大原因。

國際上主張將愛滋除罪化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是愛滋病罪刑法化並無法達到當初制定該法於「疾病預防」的目的;其二,是將愛滋病入罪將繼續製造並加深社會對於愛滋的污名。這兩點剛恰恰好也就是我們所要檢視的立法目的及社會因素。

由於社會仍然對於愛滋有強大的污名,不道德一直是最深的烙印,以至於一般人無法以對待一般疾病的眼光看待愛滋病。而不道德的人將致命的病毒經由輸血或其他方式傳染給他人自然應該受罰。但是愛滋早已經不是絕對致命的疾病,目前已經藥物可以穩定控制愛滋病;而愛滋也不僅限於男同性戀者或靜脈注射毒癮者間流傳,青少年、婦女或任何人都有可能因為從事無保護措施的性行為而感染。許多愛滋防治的研究都指出,去除污名是愛滋防治最重要的一環。而繼續將愛滋入罪將繼續傳達:愛滋感染者不但是因為不道德的行為而感染(不論真實感染原因為何),並且是會傳染病毒的罪犯。不道德與犯罪將成為雙重加成的污名,這樣的立法將無法去除愛滋的社會污名,更無法達到預防愛滋的目的。更有甚者,因為愛滋罪刑法化,許多懷疑自己感染的人不敢去做篩檢,也不可能對自己的伴侶坦承自己有此疑慮或要求安全性行為。因為做完篩檢,萬一檢驗結果是陽性,就必須面對對伴侶坦承自己是愛滋陽性的結果。但是一般人在面對這麼大的壓力下,通常無法告知伴侶或家人這樣的結果。那若無法說出口,是否就要面臨日後被判刑的命運?許多研究指出不少感染者因為愛滋的刑罰而不願意去作確認的檢測,這不但延誤愛滋感染者的就醫,更造成愛滋預防的缺口。

許多人的疑慮是,如果真的有人惡意散佈愛滋病毒,難道不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國外有些法律學者建議,應該在刑罰的部份除罪,由其他法條處理,而非單獨將愛滋病入罪;或者這類案件應該改採民事賠償,以不同的方式進行賠償及社會公平的彌補。

但是,隨著對愛滋病毒的了解,對傳染途徑的認識,治療上的得以控制,以及在篩檢上的進步,國家在疾病預防上被賦予比個人更重的角色。首先,國家是否已經盡到疾病預防宣導的責任?以這個案例來看,經過這麼多年,台灣大多數民眾對於愛滋病的傳染途徑跟對象仍然不清楚。許多人的觀念仍停留在只有少數高風險的族群,如男同性戀者跟靜脈注射毒癮者會被傳染;而非高風險行為者會被傳染,如沒有防護措施的性行為,共用針具導致血液交換等。由於對疾病的不認識,造成一般民眾對於自身被傳染的警覺性不高,也就導致政府在宣導愛滋篩檢上並沒有太大成效,也造成篩檢工作的進行不利。因此,台灣政府在篩檢這個部份的第一個環節就出現漏洞。而這個案例中,除了個人的危機意識不高以外,另一個篩檢的問題是來自於篩檢的工具。國際上其他先進國家目前多採用NAT(血液核酸擴增檢測法)的愛滋血液檢驗方式,NAT可以縮減愛滋病毒篩檢空窗期至十一天,比目前台灣現行檢測酵素免疫法(Enzyme-linked immunoassay, ELISA)的三週短。台灣政府不應以每年被捐血感染的個案非常少,NAT預算過高不符成本為理由。

在這種狀況下,政府必須負擔比個人更大的責任,如果一般民眾的觀念仍舊是錯誤的,顯示政府長年來的愛滋預防教育是失敗的,是一個沒有效的教育跟預防手段。政府不能說,我已經做了,只是成效不彰。在政府的積極責任上,台灣政府必須承認這部份的失敗,不是認為愛滋病的罪刑法化將有助於防堵愛滋,而不願將愛滋除罪化。台灣政府應該以更積極與有效的方式進行愛滋防治,將愛滋除罪化應該是台灣積極面對的下一步。

(本文全文轉載於權通訊第七期)

本文原刊於:2011/1/11愛滋權促會臉書粉絲團網頁
http://www.facebook.com/notes/ai-zi-quan-cu-hui/quan-cu-guan-dian-ai-zi-chu-zui-bu-ru-zui-you-zhu-yu-ai-zi-yu-fang/499053373192

2011-01-09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09 苦勞網:馬偕解雇跨性別員工 周逸人要求恢復工作權

報導:王毅丰(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常聽說一個人「不男不女」,這樣的說法其實隱藏了主流社會對性別的偏見,事實上,隱藏在社會角落,有一群「又男又女」的人,在生活和職場上忍受許多歧視與壓迫。

跨性者人權的問題在台灣並不是第一次出現,2002年7月,跨性者蔡雅婷(男跨女)要求以女裝扮相作為身份證件上之照片,被戶政單位拒絕;2003年5月,變性人林國華因為被社會拒絕,以自殺結束生命。在台灣社會中,跨性者的需求始終不被社會重視,尤其在職場上,更存在著許多對跨性別者的歧視。今天(1/9)上午,勞團與性別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馬偕醫院不准一位跨性員工(男跨女)穿著女裝,並以各種管理手段逼其離職。該名遭解雇員工周逸人今天也出現在記者會現場,控訴資方歧視,要求恢復工作權。

周逸人表示,他在馬偕工作了五年,在被解雇前每年考績都是甲等,原本都一直以男裝上班,對於性別認同為女性的他來說,好像每天都在偽裝,是一個很大的壓抑,前年四月的時候,曾經試著穿女裝上班,但是被阻止,當時為了工作忍了下來,但是去年九月的時候,由於再也沒有辦法忍耐下去,就換回女裝上班,卻被主管要求立即換回男裝,否則以解雇威脅。

周逸人說,資方為了逼其自動離職,故意讓他坐冷板凳,不分配工作給他,並以「會引起女同事的困擾」為由,要求他不可以上女廁,且只要離開座位(包括上廁所)都要報備。

周逸人表示,自從決定換回女裝後,受到資方的打壓和同事的排擠,主管要求換回原來的服裝,不要上女廁,因為有女員工反應怪怪的,「可是問題是,我都很小心不要去干擾其他人,我都是去用獨立的女廁或找空的廁所。」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所謂「造成其它女同事的困擾」只是資方的一個說辭,周逸人穿的是女裝,而且她的自我認同是女性,其他同事也知道這個人,因此他去上職員的廁所是沒有問題的,她呼籲資方應該清楚地宣示性別友善的職場,讓大家理解什麼是跨性別,同時教育員工支持跨性別的工作權。

王蘋表示,性權會有一位跨性別的工作夥伴,因為無法自在地使用廁所,所以選擇長期憋尿,從中學開始,在學校就不喝水,以避免要上廁所,因此不到三十五歲就腎衰竭過世。「我想要請問馬偕,作為醫療院所,知不知道不讓人家上廁所,對於身體有多麼大的危害?」

抗議團體指出,跨性別勞工在職場上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權益和勞動尊嚴,馬偕醫院面對像周逸人這樣的員工,非但沒有協助提供友善的性別平等工作環境,還一再用各種管理手段打壓,已經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勞基法。

跨性者人權問題早存在社會很久了,但是有關跨性歧視的案件,十年來卻只有三件,可見有很多跨性者躲在暗處,無處申訴。為了讓更多跨性者能夠勇敢地站出來,抗議團體提供一支「跨性別職場歧視申訴專線」,號碼是0955-793-541,鼓勵跨性者來電申訴。

新聞來源:2011/1/9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675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09立報:馬偕惡意資遣 歧視跨性別者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號稱性別平等的台灣社會,其實充滿不公平的歧視。一樁跨性別者遭資方惡意解雇事件在馬偕醫院上演。性別人權協會9日前往馬偕醫院聲援遭解聘的周姓員工,吶喊「捍衛跨性別者工作權、勞動權!」抗議院方性別歧視、剝奪工作權,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要求勞工局調查。

考績甲等 卻遭解雇

跨性別者周姓員工在馬偕醫院資訊室服務5年,考績皆為甲等;2010年9月,他開始穿女裝上班,12月30日遭到片面解雇。

他穿著女裝上班後,主管發動同事排擠他,常以「有損院譽」為由要求他換回男裝,並以解雇威脅。他憤慨地表示,職場沒有提供跨性別者適當的如廁空間,主管下令他不准上女廁,每次離開座位都得向主管報備,行動自由嚴重遭剝奪;為了不讓同事困擾,他自力救濟,隱忍到廁所沒人才進去。

除了行動限制,主管更不擇手段逼迫周先生自動離職。周先生指出,2個月來,主管刻意不發派工單給他,卻指控他未執行職務;最近主管更直接以莫須有的罪名「應上班時間未執行職務、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解雇他。

跨性別者 屢遭歧視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跨性別者進行變性手術前,有2年醫療評估期,醫師會建議患者改變穿著、生活習慣,逐漸適應新性別。她指出,馬偕醫院資訊室並無制服規定,員工皆能穿著便服,主管卻只針對周先生的穿著、行動設限,考績甲等卻不派工單,這些都足以構成就業歧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

馬偕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都市苦工參政團」發言人周佳君表示,多數在職場遭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者都擔心失去工作權而隱忍。2001年,林國華、蔡雅婷都因男性身分、女性外表,求職時屢屢遭拒,生活困頓且遭受歧視,最後走上絕路。

王蘋透露,性權會一位剛離世的夥伴也是跨性別者;由於缺乏自在使用廁所的空間,她長年憋尿、不喝水的習慣,導致30歲就罹患腎衰竭,洗腎多年最後離世。她指出,馬偕為醫療院所,不可能不了解如廁困擾對人體的危害,更遑論壓抑跨性別者的性別特質。

性別認同毫無保障

她批評:「如此欠缺性別敏感度的職場已造成跨性別者的莫大傷害,還堪稱以守護人民健康為責,實在諷刺。」

台灣GT蝶團發言人高旭寬指出,目前政府僅將性傾向和性別特質歧視納入《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範圍;對於性別表現和性別認同卻沒有明確保障,他建議勞工局應盡速修法,以免更多跨性別者受害。高旭寬呼籲,勞工局應立即介入調查,馬偕醫院應盡速恢復周先生的工作權。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提醒雇主,員工的性別、族群、穿著和他們的工作表現並無直接關聯;而是和員工如何被對待、尊重,有絕對關係。她認為雇主若不能設身處地體諒員工,還以暴力脅迫員工,工作成效將大大衰減,實為不智之舉。

新聞來源:2011/1/9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