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3

【台灣/菜花面面觀】140827 華人健康網:性生活玩很大!手指也會長菜花?/附:手指真的長菜花嗎 皮膚科醫師的看法……

SongYY說明:和奇摩新聞有合作的華人健康網,8/27報導一則由婦產科醫師主述的案例,並以《性生活玩很大!手指也會長菜花?》為標題刊出。然而手指真的會長菜花嗎?皮膚科醫師蔡昌霖在他個人臉書粉絲專頁,提出了不同的見解,也讓我們對菜花這個常被扭曲和誇大的疾病,有多一點的認識。

 

圖片來源:http://www.evaidyaji.com/readmore/display/Articles

性生活玩很大!手指也會長菜花?
2014年8月27日 華人健康網 記者黃曼瑩/台北報導

惱人的性病「菜花」真是無處不在,女性染菜花除了好發於大陰唇、陰道、子宮頸等處,也會長在手指上嗎?1名20歲年輕女患者求診婦產科醫師時,主訴陰道奇癢無比,手上也有長一粒一粒的不明物,經過醫師診斷發現,不但陰道長菜花,手指則是長出病毒疣。

婦產科醫師蔡鋒博表示,請患者上內診台檢查陰道口,發現長了一欉一欉菜花,患者又表示手上也有長一粒一粒的不明物,經過檢視雙手,果然有很多病毒疣。其實仔細看,患者陰道口與手指上的疣在外觀看起來不太一樣,但是兩者都叫做疣,長在陰道叫做菜花,又叫做尖頭濕疣,長在手掌叫做病毒疣(台語:「魚鱗贅」)。

菜花和病毒疣 源自人類乳突病毒(HPV)

菜花和病毒疣這兩者都是人類乳突病毒(HPV)引起的,不過不同部位的人類乳突病毒HPV,不易互相傳播,例如手部的病毒疣較不易傳染到臉上,而陰道的菜花HPV一般不會傳到非黏膜部位例如手部。

蔡鋒博醫師表示,現代有的年輕人性生活愈來愈多采多姿,包括女朋友幫男朋友進行手的服務,一旦男朋友的性器官有菜花或人類乳突病毒,就有可能造成手長病毒疣。

人類乳突病毒有150多種分型,根據部位,例如上皮型為1、5、8、14、20、21、25、47型最常見,像患者的陰道粘膜型以6、11、16、18、31、33、35、39、41、45、51、52、56、58、59、68、70型最常見。有些是伺機性病毒,特殊免疫力缺陷者才發病;有些則是引起其他部位的病毒疣(如臉部、手部扁平疣、尋常疣),其他主要是感染黏膜及生殖器者才稱為菜花。

治療菜花有利器 女性效果佳

治療菜花方法是將陰道的菜花電燒乾淨,再一方面輔以免疫療法,加速病毒清除及防止復發,使用一種外用的免疫增強劑,患者可自行塗抹。一般女性及未割包皮的男性效果較佳,可達7成,但往往需要至少1個月以上的療程才會有改善。

醫師小叮嚀:

絕大多數感染性病及HIV者,從事性行為時都沒有做好防護措施,不安全的性行為會使人陷入染病風險。所謂不安全的性行為,是指與不安全的性對象做無保護的性行為,包括與性生活史不清楚、性病患者、未確知是否感染性病或愛滋病毒的人,發生肛交、口交、陰交等性行為。

預防性病最好的方法是戴保險套,但是,並非萬無一失,一定要全程使用才能防杜病毒入侵。此外,戴保險套後如果錯用油性的潤滑劑,如嬰兒油、乳液、沐浴乳、凡士林等,也可能使保險套腐蝕或破損,失去保護作用。

新聞出處:https://www.top1health.com/Article/262/19978

 

手指真的長菜花嗎? 皮膚科醫師的看法……
2014-08-28 皮膚專科醫師蔡昌霖 發表於臉書粉絲專頁

這則新聞裡,Dino想補充一些身為皮膚科醫師的看法。

(1) 病毒疣是由HPV(人類乳突病毒)引起,人類乳突病毒有一百多型,每一型好發的部位不同,喜歡長在手上的就不太會長到雞雞上,一般來說是如此。要知道是不是從男方雞雞傳染到女方手上的,唯一的方法,可能得要作化驗(HPV Typing)去辨識雞雞和手上各是一百多型中的哪一型。如果是同一型的,才有可能說是被男方傳染到的。

(2)女生陰道及手指都有HPV感染,但陰道和手指不見得是同一件事。其中一種可能是手長的是尋常疣、而陰道長的是菜花。陰道的菜花當然可能是從男方雞雞傳染來的,但手上的疣可以從其它地方、在其他時間得到。

(3) 「菜花」一般定義是長在生殖器附近、肛門附近的病毒疣,有特定的病毒型,當然臨床上偶爾會發現菜花狀的疣會長到其它地方。不過要在手上診斷「菜花」,這件事沒有十分的把握我不敢下這個診斷。

(4) 如果女生手上的疣真的是幫男生服務時得到,同理我也會想知道男方的手上有沒有。畢竟如果男生雞雞上的菜花有能力跑到女生的手上,那麼每天朝夕相處的十姐妹得到的雞會…不…機會應該更大。(不過這也不足以做為直接證據)

(5) 簡單說,大部份時候,菜花的形成,「對的部位」及「對的病毒型」缺一不可。

文章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SkinDoctorDino/posts/483990785037846?fref=nf

2014-08-05

【台灣/同志捐血深度專題】140801 中央廣播電台:打破愛滋污名(下):捐血,同志止步?

打破愛滋污名(下):捐血,同志止步?

2014-08-01 中央廣播電台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陳沂庭

 

為避免輸血感染愛滋病毒,曾有男性間性行為者即便擁有健康的身體,也無法像一般民眾一樣挽袖捐熱血,發揮助人的善心。但事實上,愛滋病毒的傳染途徑主要來自於危險性行為,當1年內曾有危險性行為者已被規範應暫緩捐血時,男同志捐血禁令是否到了該檢討的時刻?

捐血中心層層關卡 維護用血安全

在台灣血液基金會業務處處長林敏昌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位於台北市南昌路的捐血中心,一走到中心的大門外,目光隨即被掛在牆上的幾張大海報吸引,上面除宣導HIV(俗稱愛滋病毒感染)的防疫觀念,也提醒著來捐血民眾,哪些人應暫緩捐血或不得捐血,而男性間性行為者就是其中之一。

林敏昌:『(原音)所以進來的時候可以看到很多海報,這是第一個印象,建立正確的觀念來捐血,後面的話進到我們捐血場所,不管是捐血室或捐血車,裡面還有提供一些所謂的衛教的一些傳單、一些資料,也是請捐血人要慢慢的仔細研讀,一些有關於自己的捐血安全、用血的相關。』

這第一道防火牆,像是在向捐血民眾傳達,「男性間性行為者就是感染愛滋病毒的高危險群,即便你都奉行安全性行為,但在捐血的大門前,請你止步。」

進入捐血中心後,櫃檯接待人員會先提供一張「捐血登記表」,讓民眾在正式捐血前填寫,捐血人除需填妥基本資料,並進行簡單的檢查外,也必須詳實回答第二大部分的「健康問卷」,並得獨自進入面談室,經由問診人員的審慎評估,才能判定你這次是否適合捐血,而相關記錄也會留存建檔,以確保用血人的安全。

林敏昌:『(原音)如果是有捐過血的,電腦裡面會有一些基本資料,大概第二次以後就不用填了,除非你要更改,那這是有一些基本資料,身高、體重,體重有限制,因為跟血量有關係,越重的血量越多。等你填完表以後,到我們的面談問診室,他會就你填的健康問卷的內容再check,看你有哪些是可能不適合這次捐的。』

能否有效把關 取決捐血人是否誠實

不過,林敏昌也坦言,能否有效阻隔不宜捐血的人員,還是得視捐血人有無誠實作答。林敏昌:『(原音)問卷就是主要請捐血人自我審視自己(記者:適不適合捐血?)對,沒錯,所以這是自我把關,我是沒有辦法說,比如我問你說有沒有吸毒,我只能問,也要靠你,或是說我們最終的目的是要…你如果泯滅良心的話,(記者:就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對,沒錯,所以有很多規定都還是靠這樣子,那我相信有很多包括捐血人都是很善意,不會故意要害人。』

(現場音:幫你看一下你的手臂,好,手臂輕輕握拳就可以喔,那手先不要動,幫你皮膚清潔消毒,那大概需要一分鐘時間,暫時不說話。來,手握拳幫你上針,一點點痛喔,請你忍耐一下,來,深呼吸,好,手再慢慢做握放的動作,看看這樣會不會扎扎不舒服?還好嗎?過程中有任何不舒服,再麻煩先生說一聲喔….)

當民眾正式坐上捐血椅,採血過程中,護理人員會提供一張「良心回電」卡,作為補救機制,因應民眾在當下的情境,可能基於各種理由隱瞞事實作答。

(現場音:感謝戴先生今天的捐血愛心,這是今天的良心回電,是提醒有關血液安全的問題,請你再回去回想有沒有遺漏,剛問的健康狀況、血液安全的問題,確認有沒有遺落,那捐完回去一週內有沒有發燒、生病這些以上的情況,如果有符合,請你要打回電專線告訴我們這2個血袋號碼,那背面有篩檢醫院提供你參考,那附上一張捐血後的注意事項,再提醒你,檢驗報告大概2個星期內會收到,都正常的話,下次捐是3個月後,檢驗報告上沒有提供愛滋病相關檢驗結果。)

Debate rises about gay men's right to give blood. | Photo: Anneka Jones

圖片來源:The Linc網站

 

血液檢驗 血品安全最後一道防線

林敏昌指出,捐血中心會留取一些民眾的血液作為樣本,進行各項病毒的篩檢,這也是保障血品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以汰除無法提供他人使用的血液。

不過,即便做了層層把關,血液基金會平均一年還是會篩檢出6、70例帶有HIV病毒的血液,加上目前採行的檢驗技術仍有11天的空窗期,成為血品安全的隱憂。

對於現行捐血制度能否放寬曾有「男性間性行為」永不得捐血的規定,林敏昌態度保守,僅表示捐血中心是執行單位,沒有預設任何立場,一切遵循主管機關的規定。但林敏昌也強調,用血人才是重點,基金會有義務提供他們安全的血液,否則那些倒楣因輸血感染HIV的人,又要怎麼對他們的權益交代?

捐血中心驗出染HIV案例 異性戀佔4成

只是,依照捐血中心統計資料顯示,從1988年到2013年,在1,153位捐血人感染HIV的通報案例中,大約6成為男性間性行為者、4成為異性間性行為者。另外,根據統計,近10年來,共有9人因輸血感染HIV病毒。

由此可知,捐心中心把關捐血者健康的問卷,僅能作為參考之用,最終還是得回歸篩檢機制,而篩檢出來的HIV感染案例,異性間性行為者也佔了4成之多。那麼,衛生福利部所制訂的「捐血者健康標準」是否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感染科醫師: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過時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表示,衛生署(現已升格為衛福部)於2005年制訂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的規範,在當時的時空背景還可以理解,但隨著流行病學改變、醫界對HIV有更多認識後,這項規定還存在於2014年就顯得有些過時與無聊。

謝思民說:『(原音)現在我們在做愛滋病毒的篩檢,以前也是針對高危險群在宣導,現在覺得你針對高危險群在宣導,反而讓來篩檢的人被污名化。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變成是在講,你只要有過不安全性行為,你只要開始有性行為了,你都要篩檢,不管你是男生還是女生,不管你喜歡男生還是女生。這個也因為流行病學的關係,因為當以前,當10個感染者、10個都是男同性戀者的時候,就比較容易會落入這樣的迷思,那也希望有限的資源集中最有效的地方上面。』

謝思民:『(原音)可是我們現在流行病學已經告訴我們,其實男傳給女、女傳給男的機會也都是不少,所以女生不應該再自以為我不是男生,或者是男生認為,我不是男同性戀者,我就跟這個感染無關,所以我們現在不要再去強調高危險群這件事情了。』

謝思民表示,愛滋病毒感染早就已經不是男同性戀者的專利,而是整個社會必須要共同面對的事情,但這樣的說法仍挑戰許多人的傳統思維,因為他們還是認為,只有男同志才會感染,「既然我不是同志,干我什麼事?」

就是因為類似的觀念根深蒂固,謝思民表示,異性戀者防範HIV的意識上反而容易掉以輕心,他的門診就有不少女性感染者,剛開始都訝異自己竟然會感染HIV,有些家庭主婦甚至以為從一而終跟著同一個男人,就沒有感染風險,殊不知在大陸經商的丈夫,已悄悄將愛滋病毒跨海帶進台灣、帶回家中。

HIV感染最常見症狀 就是沒有症狀

疾管署以目前新增HIV感染個案仍以男性間性行為者居多,所以不建議放寬捐血限制。謝思民則認為,感染HIV最常見的症狀,就是「沒有症狀」,他相信現今通報個案仍以男同性戀者為主,但他們所佔的比例不見得像帳面上的數據那麼高,因為還有一些非男同性戀者,可能早已感染HIV,只是還沒想到要進行篩檢。

謝思民:『(記者:會不會哪一天異性戀者比例就開始往上?)我覺得這是遲早的事情,(記者:覺得只是還沒有爆發而已?)對,因為愛滋病毒感染總是很慢,當你不覺得、沒有想到自己會有,然後也沒有來篩檢,等到真的要發病要等很久。』

謝思民表示,如果捐血規定的設計是要確保血庫安全,該強調的事情應該在於危險性行為,既然現在「捐血者健康標準」已經規定1年內曾有危險性行為應暫緩捐血,在這樣的前提下,沒有必要再限制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

謝思民:『(原音)因為以前的確有一段時間,在靜脈毒癮者人數多起來之前,的確絕大多數的感染者,都是男同性戀者,可是那已經是2005年以前的事情了,現在男女、女男之間的傳播,也的確是重要途徑之一,所以的確這個東西可以不用再這樣強調,應該是危險性行為才是現在應該被強調的事情。』

 

加拿大Outworlds網站上2010年呼籲解除男同志捐血限令的漫畫

加拿大Outworlds網站上2010年呼籲解除男同志捐血限令的漫畫

危險性行為:無全程正確使用合格保險套

不過,血液基金會對危險性行為的定義包含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性交易、一夜情或有超過1位以上的性伴侶等。謝思民也認為這部分有修改必要,因為安全性行為的重點,在於有沒有全程正確使用合格的保險套。

謝思民:『(原音)危險性行為其實就是一句話,「沒有全程正確使用合格的保險套」,不是幾個對象的問題。你如果有10個對象,可是你10個對象都有全程正確的使用合格的保險套,危險性是比較低的,如果你只有2個伴侶,可是你沒有全程用合格正確的保險套,你危險性是比有10個對象可是都有戴保險套的人來得高。』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也認為,限制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不合理,畢竟其背後的重點在於捐血人是否因危險性行為感染HIV,如果危險性行為規範是1年內暫緩捐血,男性間性行為至少應比照辦理。

林宜慧:『(原音)因為在其他人的部分,所規定的並不是你只要有危險性行為就永不得捐血,在其他人的部分規定的是一年內,所以男性間性行為者,如果可以參照在其他人的規範,也把他限縮為一年內的話,其實回應到現行的檢驗技術的話,應該也是可行的,在這個用血安全的保障程度並不會比較差。』

林宜慧也說,媒體長期將「愛滋」與「同志捐血害人」的印象深埋於社會大眾心中,使得捐血規定的更動顯得困難,但她強調,那些捐血驗出感染HIV的人,絕大多數都是不知情的無辜者,如果社會能夠把看待這件事情的眼光,從「惡意」轉變為接受是一種「意外」,事情或許會比較簡單。

圖示:2005/9/19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性別人權協會、日日春協會等數個民間團體至衛生署抗議現行捐血政策。照片中持日日春旗幟者為日前過世的妓權鬥士麗君阿姨。

 

捐血歧視 有賴政府帶頭打破

擁有超過20年的看診經驗,謝思民強調,在醫學發達的今日,HIV感染已經如同高血壓一般,是可以用藥物控制的慢性病,不再是20世紀黑死病;患者只要定期服藥,也可以跟你一樣追尋夢想、活得很健康、有很好的成就。

即便如此,愛滋病毒過去長期背負社會污名的印記,尤其男同志被冠上最大的帽子,短時間內恐怕難以消解。只是,快10年過去了,捐血制度所展現出對男同志歧視的縮影,至今仍依附在行政部門的條文之下。

當民間團體在2005年抗議捐血制度歧視性少數時,衛生署(現已升格為衛福部)曾於會議結論中承諾,未來將每年檢討「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的規定,並視科技發展情形,適時修正。只是,當記者向主管條例的食品藥物管理署詢問時,從副署長下至副組長,甚至不清楚這是他們的業務範圍,更遑論每年檢討了。

國際間有關男同志不得捐血的禁令,起源於愛滋病毒蔓延的1980年代,近年包括澳洲、日本、瑞典、義大利、法國、英國等都已部分放寬或全面開放男同志捐血。

無論你的身份為何,每個人都有可能發生意外需要輸血,沒有人希望輸到含有愛滋病毒的血液,當社會持續將矛頭對準特定族群時,制訂規定的行政部門是否應帶頭打破歧視,讓捐血中心的大門從「同志止步」變成「同志請進」?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news/newsSubject/?recordId=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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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1

【台灣/同志捐血深度專題】140731 中央廣播電台:打破愛滋污名(上):捐血,同志止步?

打破愛滋污名(上):捐血,同志止步?
2014-07-31 中央廣播電台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陳沂庭

SongYY補充:原新聞連結中,可線上收聽約15分鐘的專題採訪節目,推薦前往收聽

台灣每年的捐血數量高達180萬人次,但有一個族群,即便他們擁有健康的身體,卻因社會的無知與污名,被阻隔在捐血的大門外。民間團體質疑,現行捐血制度限制曾有「男性間性行為」永不得捐血的規定並不合理,不僅無法真正落實血品安全的控管,反而還助長社會對男同志族群的歧視。

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 役男質疑污名

劉瑞揚:『(原音)我在當兵前的體檢證明我沒有愛滋病,所以我有義務要去服役;可是在捐血的時候,捐血的表格詢問,有沒有發生過男男間性行為?如果有發生,是直接禁止捐血,我覺得這項規定很不合理,這樣會讓同志族群有污名化的感覺。』

他的名字是劉瑞揚,在去年6、7月接受兵役體檢,9月入伍服替代役,同時,他也是一位男同性戀者。今年5月17日「國際反恐同日」當天,劉瑞揚現身凱達格蘭大道,參加民間NGO團體所舉辦的反恐同活動,他身穿替代役制服、手舉「我是役男,我是同性戀,但我不能捐血」的標語,格外引人注目。

劉瑞揚表示,依照規定,役男若感染HIV就不需要當兵,雖他經過體檢證實自己並未感染、擁有健康的身體,但卻被阻隔在捐血車的大門外,他感到被歧視。

劉瑞揚說:『(原音)這樣就讓我感覺很像是他告訴我,我有健康的身體,所以我有義務要去服兵役,可是卻又告訴我,我是危險族群,所以我沒有這個權利去捐血、去助人,這樣的感覺是非常、讓人很難受。』

升格成衛生福利部前的衛生署,在2005年制訂「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曾為靜脈注射藥物成癮者、男性間性行為者及性工作者等永不得捐血,並要求捐血者自我檢視,以防範經由血液傳染愛滋病毒,進一步保障受血者安全。

多個民間團體當時雖然大動作抗議衛生署將愛滋病標籤貼在男同志等性少數族群的身上,充滿歧視之嫌,但並未迫使政策轉彎,導致相關規定援用至今。

正在服替代役的瑞揚今天穿著制服參加行動,身為一位男同志,他認為,「男男性行為者,不得捐血」的限制,是對同志族群嚴重歧視,應該改正。(林瑋豐攝)
正在服替代役的瑞揚穿著制服參加517反恐同行動,身為一位男同志,他認為,「男男性行為者,不得捐血」的限制,是對同志族群嚴重歧視,應該改正。(林瑋豐攝,圖片引自風傳媒報導)

欠缺防疫觀念 同志屢遭貼愛滋標籤

劉瑞揚表示,HIV傳染途徑大多為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注射毒品,但社會卻長期將男同志與愛滋病劃上等號;過去他在餐廳實習時,就曾遭遇一位主管用非常不好的口氣,質疑他是愛滋病患者,讓他相當無言與不滿。

劉瑞揚說:『(原音)因為在社會上很多老一輩的,或者是一些宗教團體總是會說,我們男生跟男生在一起、發生關係,都是會有愛滋病等等之類的,我覺得這樣非常不好。我曾經在餐廳實習的時候,有一個主管也是這樣對我說,然後那時候我聽到整個很無言,我是有直接回他,跟他說,愛滋病是會有選擇性的嗎?我是有跟他解釋愛滋病的傳染途徑,對,而不是只有同志間才會有這個病在。』

相同的情形也發生在今年大學三年級的宥宥身上,由於他的同志身份,導致部分缺乏防疫觀念的同事不敢跟他共喝同一杯飲料,擔心因此感染到愛滋病毒,即便宥宥至今根本未曾有過任何性行為,也並非是HIV感染患者。

宥宥說:『(原音)因為他們知道我是同志,他們會很介意我去喝他們的飲料。有一天我就問他們,你是覺得男生不可以喝你們的飲料嗎?還是怎樣?他說,GAY都有愛滋啊。我就說,為什麼GAY都有愛滋?他就說,就之前老師講的啊,說GAY都有愛滋。我就說,沒有啊。他就說,要不然愛滋怎麼傳染的?不是GAY都會傳染愛滋嗎?我說,沒有,是危險性行為產生的。然後他就說,可是老師說,愛滋只有GAY才會得耶?然後我就說,騙你的,異性戀也會得啊。』

男同志:未曾有性行為 捐血也受阻


宥宥曾在高中畢業前夕,首度試圖想與一大票同學一起挽袖捐熱血,但最後上車的他,卻也是唯一無法順利捐血的人。宥宥說:『(原音)那時候就是一群高中同學放學,然後看到捐血車,興高采烈要去捐,大家就很開心。我是最後一個上去的,大家還躺在那上面捐血,很多人笑啊、聊天的,還在討論針很粗。他們看到我從小房間走進來,以為我要坐著,就問你要下車了喔?我就說,對啊,他就不讓我捐。他就說為什麼?因為我是男同志,然後全部的人就啞口無言。』

年紀尚輕的宥宥,當下雖然覺得不被尊重,也只能自認倒楣,後來更沒再踏進捐血車或捐血中心一步,但長大後卻覺得這項規定相當荒謬。

另一位徐同學也是因向捐血車人員坦承同志身份,就被視為愛滋病感染的高危險群,雖然他與宥宥一樣都表明尚未有過性行為,但最後仍被拒絕捐血。

從宥宥及徐同學發生的案例來看,「捐血者健康標準」名義上雖然規範曾有男性間性行為者不得捐血,但這項制度的設計顯然就是衝著男同志族群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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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片便說明了: 有危險性行為的異性戀可能被允許捐血,但從事安全性行為的男同志卻被禁止捐血的弔詭。圖片來源:紐約愛滋防治與平權團體GMHC網站

 

愛滋感染無「危險族群」 疾管署矛盾

負責愛滋病防疫的衛福部疾管署愛滋病組曾發佈新聞稿,表明愛滋感染無「特定危險族群」,只有「特定危險行為」,強調愛滋感染不分職業、年齡、性別或性傾向,只要發生特定危險行為,每個人都可能感染愛滋病毒。其中,「特定危險行為」以不安全性行為與共用針具注射毒品為主,並未將男性間性行為列入。

劉瑞揚質疑,疾管署的新聞稿對照「捐血者健康標準」的規定,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簡直是在「自打嘴巴」。他說:『(原音)這項新聞稿是說,愛滋感染無特定危險族群,只有特定危險行為,他上面寫的特定危險行為就是不安全性行為,就是比方說沒有戴(保險)套,就是不安全性行為,與共用針具,還有注射毒品。可是他在捐血者健康標準的規定卻是又做另外一套,他上面就是直接指名了特定的族群,就是曾經發生過男男性行為的族群,感覺就是在自打嘴巴。』

疾管署:男性間性行為者感染仍最大宗

不過,疾管署愛滋病組副組長黃彥芳表示,分析去年新增HIV感染人數2,244人的危險因子,男性間性行為者的人數佔81.6%,因此,疾管署確實認為男性間性行為某種程度上屬於危險行為,且男性間性行為並非只會發生於男同志族群,所以疾管署規範的對象仍是特定行為,不是針對特定族群。
黃彥芳表示,雖然也有男性間性行為者會貫徹安全性行為,但因捐血制度攸關血品安全,政府的把關當然會比較嚴格,只能對感到受傷害的人說聲抱歉。

黃彥芳說:『(原音)男男間性行為的人,尤其有安全性行為的人會覺得這樣好像有一點受傷害,想要捐血而不能捐血那種感覺,可是站在政府的角度,就變成是要保護另外一邊的人,所以沒有辦法顧慮到那邊的心情,是要說個抱歉,可是那個是沒有辦法的這樣子。』

但黃彥芳也指出,近幾年男性間性行為者感染HIV新增通報數大約一年成長2、300例,但去年僅比前年增加50例,她認為疫情擴散速度有減緩的趨勢,朝樂觀的方向走,若再觀察幾年仍持續樂觀,就有機會重新討論捐血制度。

黃彥芳說:『(原音)那怎麼去衡量說是不是可以修正或怎麼樣?如果疫情的走勢是在往下掉的,那你剛才那個建議說是不是不提(男性間性行為)或怎麼樣,那個是未來可以討論。我不會說死未來的事情,因為未來會怎麼樣不知道。』

疾管署的主張乍聽之下似乎有理,但統計數字所呈現出的「現象」,是否真能作為防疫規定的理由?還是大家心中早已有了定見,認定男同志就是會感染HIV?

同志團體反擊 現象能解釋因果關係?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喀飛指出,異性戀者普遍不會主動進行HIV篩檢,反而男同志社群長期被教育出定期篩檢的意識,在這樣的情況下,篩檢出感染HIV的人數當然相對較多,但這樣的現象仍無法解釋男同志就是一定會感染HIV。

喀飛說:『(原音)他的心裡也許是這樣想吧,那請他拿出證據,我就現有的感染通報的報表,每個月或每年的統計,照他的分類方式,男同志感染的新增比例是比異性戀高,這是現象,但是這個現象怎麼證明所以男同志一定會感染愛滋,會感染愛滋的風險比較高?這個我畫上問號,我沒有看到任何的證據。』

根據疾管署資料顯示,HIV新增個案近年以新北市及台北市感染人數最多,行業別則是以服務業最高。喀飛就反問,如果疾管署提供的統計依據可以解釋因果關係,是否也應限制新北市及台北市民,或是從事服務業的人不得捐血?

喀飛說:『(原音)如果這個現象可以解釋因果關係的話,那我可以換一個分類方式,你去看每個月的報表,或每年的統計報表,台北市跟新北市是最高的兩個縣市,為什麼我們不說台北市跟新北市民就是危險因子?那為什麼我不要禁止所有的台北市民跟新北市民捐血呢?』

喀飛說:『(原音)你既然要訂這個前提,請你為這個前提來解釋合理性在哪,這個事情應該是訂這個規定的人要提出來的。就實證來講就是這樣,你不能說你有統計數據,所以這個叫做科學,數字的解釋是看到現象,不代表因果關係。』

限制身份不實際 反而助長歧視與污名

140731同志團體不解,限制曾有男性間性行為者「終身」不得捐血的理由究竟是什麼?如果傳染HIV的高風險途徑是「危險性行為」,現行的捐血制度也僅要求若1年內曾有「危險性行為」應暫緩捐血。那麼,為何不放寬曾有男性間性行為永不得捐血的規定,用是否曾有「危險性行為」統一加以規範即可?

喀飛:『(原音)你不是用一個身份嘛,因為同性戀有人是會有安全性行為,也有人沒辦法安全性行為,或不喜歡安全性行為,異性戀也都有,也是兩者都有,所以身份真的不是一個有任何判斷、有任何幫助的一個區分的方式。那就是預設了男同性戀比較有很多的性伴侶、異性戀都很忠貞,所以我就先來解決這個問題就好了,那事實上他就是一個沒有任何意義的事情。』

喀飛表示,現行規定不僅無助於血品安全的控管,反而又充滿了歧視。喀飛說:『(原音)那你就面臨一個抉擇,你要嘛就逼同性戀不要捐血,要嘛就逼同性戀說謊,如果同性戀不說實話,你這個機制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如果同性戀不捐血這麼重要的話,那你也做不到同性戀都能被你隔離不能捐血啊!不是嗎?所以他既不切實際,然後又充滿了歧視。』

喀飛認為,台灣的捐血制度就是一面照妖鏡,也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愛滋歧視縮影,反映出社會對愛滋的誤解與集體恐懼,唯有攤開來談才能看見其荒謬之處。

現行捐血制度影響部分族群的權利,甚至侵害個人隱私,主要目的是為保障受血者的安全。但事實上,負責捐血業務的台灣血液基金會每年還是會從捐血人的血液中,篩檢出平均近70件感染HIV的案例,證明這樣的規定不只無法阻絕帶有HIV病毒的血液,甚至還助長對同志的污名。

如果制度本身已經出現瑕疵,規定就有檢討必要。究竟要如何在保障血品安全的前提下,避免污名與歧視?下一集將帶聽眾朋友從捐血中心出發,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新聞來源:http://news.rti.org.tw/news/newsSubject/?recordId=492

2014-07-07

【台北/愛滋歧視】140707風傳媒:踐踏移工與愛滋病友 民團轟北市府好大官威

位於台北文山區的「關愛之家」,專門收容無家可歸的愛滋感染者、懷孕及帶有小孩的待遣返非法移工,過去曾遭社區要求搬離,2007年獲法院判決勝訴,不必搬離。但近日市府又頻繁接到社區居民打1999專線檢舉,派員警前往「關愛」並查驗身分,日前市府社會局竟找來內政部移民署,要求不得再轉介個案給關愛之家,並必須把現有個案轉出,人權團體怒轟北市府「天龍國好大官威」。

官員竟形容收容機構「把台北市當垃圾筒」

關愛之家、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婦女新知、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當代漂泊協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施明德文化基金會等團體,7日上午赴台北市政府前抗議,針對市警局日前頻繁訪查機構、要求所有人員出示身分,並發函要求移民署不准再轉介個案一事,民團怒轟北市府「天龍國好大官威」。

關愛之家創辦人楊婕妤說,登記立案的關愛之家在台有多處庇護所,協助無處可去的愛滋感染病友,包括被先生傳染的新移民女性、愛滋兒童,以及因懷孕或罹癌被解僱的外籍移工、無國籍兒童等收容對象,助其安置就醫、生產、等待遣返等事項。過去曾被社區要求搬離,但後經法院判決定讞,得以留下繼續經營。

但今年3月26日,北市府以接獲民眾投訴檢舉為由,派轄區派出所員警前往關切,要求機構的人員、收容人出示身分證明,並要求關愛之家提供所有住民名單,就連長期提供物資的愛心志工也遭警方刁難。

關愛之家表示,事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竟在5月召開跨部會會議,要求派出所定期盤查,並發文中央政府內政部移民署,要求各收容所不得再轉介個案給關愛之家,並且必須轉出關愛之家的所有個案。

據關愛之家指出,北市府社會局長王浩甚至在會議中說「把台北市當垃圾筒」,抱怨愛滋病友及移工被轉介到台北市,還揚言要「照3餐問候」關愛之家。

諷刺!剛出爐CEDAW審查意見:應保障移工及感染者權利。

懷孕期間被收容的越南籍媽媽「阿雪」,今天也抱著已經5個月大的孩子出席記者會,她一開口就激動流淚,訴說她在台灣無依無靠、也缺乏健保,所幸有關愛之家這樣的機構協助,讓她們這些無助的母親能夠照顧孩子。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秘邱伊翎表示,《移民法》第38條因未賦予暫時收容人即時司法救濟途徑,已被去年大法官釋字708號宣告違憲,此條規定收容時間上限為120日。而根據《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亦規定,懷孕等不適收容情況,移民署應交由在社福團體提供協助。

諷刺的是,2周前政府才剛審查完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國家報告,會議要求政府必須依第26號一般性意見保障女性移工權利,並保障愛滋婦女的健康權、隱私、移動自由及不受歧視的人權。

邱伊翎說,關愛之家所提供安置的對象,都是被社會排斥、備受污名與歧視的邊緣族群,政府應當扮演教育市民的角色,而不是落井下石,成為歧視和偏見的打手。

社會局:外籍人士出入複雜,對兒少有不良影響

北市府社會局發出的新聞稿承認,他們確實接獲社區居民檢舉抗議,定期前往查訪,並發公文要求移民署不再轉介。社會局副局長黃清高說,外籍移工並非他們負責業務,社會局擔心外籍人士在機構來去流動、出入成員複雜,行為「難有效約束」,加上空間不足,對兒少權益「有重大不良影響」。

對此,台權會邱伊翊痛斥社會局此番言論,根本是歧視的幫兇,她反問:「難道有愛滋病友和移工的居住環境,就不符兒少權益嗎?這就是歧視心態。」關愛之家楊婕妤也無奈解釋,白天有些媽媽會帶孩子到機構來,比較多人作伴,但晚間實際住在文山機構內的安置個案只有移民署轉介個案的1/10,「因為他們都只有白天來看一下,就說我們空間不足,實際上我們都符合規定。」

記者也向黃副局長詢問,「所以社區居民向市政府檢舉的理由,是在關心機構兒少權益嗎?如果關心兒少收容環境,為什麼不是要求改善空間,而是要求移民署不得轉介移工?」

但針對上述問題,黃清高副局長仍反覆強調他們接到陳情很多種,但社會局業務不包括外籍移工,他們基於是關心兒少權益。當場被陳情團體怒轟「官員不要再跳針了。」

社會局最後與關愛之家達成協議,將於1周之內召開雙方協調會議。關愛之家離開前要求社會局「在協調會前,不要再派警察騷擾機構了」,但黃副局長推託「我們不能命令警察」,當場又被民團砲轟「那為什麼先前能派警察去,現在又說不能命令?」
新聞來源:2014/7/7風傳媒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news/detail/d0699702-059e-11e4-8645-ef2804cba5a1/?uuid=d0699702-059e-11e4-8645-ef2804cba5a1

2014-06-26

【高雄/篩檢人權】140626蘋果日報:高醫擅對同志病患篩檢愛滋 挨罰又挨告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今年3月因未經一名陳姓患者同意,逕行做愛滋病毒(HIV)篩檢,遭高市衛生局以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5條第4項,裁罰3萬元,為我國首例。但陳男認為高醫至今未道歉或認錯,今天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到高雄地檢署,打算對相關醫療人員提出妨害名譽等刑事告訴。

陳男表示,3年前他因龜頭發炎到高醫泌尿科找陳姓醫師看診,醫師告訴他可能要自費,陳便脫口而出說:「自費沒有關係,我的同志友人留給我一些錢。」醫師因而得知他的戀愛傾向為同性,要求他做愛滋病毒篩檢,否則不願為他割包皮。

當時陳男曾表示一輩子未從事危險性行為,且已10多年沒有性行為,並在近期做過詳細體檢,但醫師仍希望他做檢驗,他只好被迫同意接受篩檢,檢驗結果確實無愛滋,但他覺得備受歧視,轉往他處手術。

沒想到今年1月他因腎結石到高醫找另位周姓泌尿科醫師看診,周雖有告知要抽血檢驗尿酸,卻沒說要做愛滋篩檢,便逕自以他的血液做HIV檢查,他感到人格受到屈辱,向高雄是衛生局申訴。

衛生局調查認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除了輸血、製血及細胞、器官移植等目的,應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才能抽血進行愛滋病毒篩檢。但高醫並未告知及讓當事人同意便自行篩檢,已違反規定,今年3月裁罰3萬元。

但陳男認為高醫至今都未向他道歉,僅說要包一個6600元的大紅包給他,他認為對方沒有誠意,因此打算對相關醫療人員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他說希望高醫在四大中文報登報道歉,若不道歉,就付500萬元給他自己登報揭露此事。(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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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2014/6/26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26/42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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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熱線&權促會:針對「高雄陳先生於醫院未經同意被驗愛滋」之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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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9

【美國/防治新行動】140609 熱線愛滋小組節譯:美國CDC推行防治愛滋新行動:Start talking, Stop HIV (附宣傳短片)

美國CDC推行防治愛滋新行動:Start talking, Stop HIV
2014-06-09 熱線愛滋小組節譯

美國CDC現正推行的一項愛滋防治運動,名為Start Talking. Stop HIV. (談論愛滋、預防愛滋)。

根據同志媒體Edge的報導,這個活動的策畫過程,諮詢過超過500位男同志。活動是設計給不分族裔、以及在各種關係 (包括一夜情到長期關係)的男同志。旨在鼓勵伴侶之間能更開放的談論愛滋,談論的內容包括:愛滋篩檢以及彼此的HIV狀態;較安全的性行為(包括使用保險套以及從事較低風險的性行為);愛滋藥物,包括事前避病藥(預防性藥物)以及成功控制HIV的藥物;以及健康的關係。…

2014-06-06

【日本/疾病現況】140524 人民網:2013年日本新增愛滋病患者人數歷年最高/0606 日本梅毒患者 21年首破千人

2013年日本新增愛滋病患者人數歷年最高
2014年05月24日 人民網東京5月24日電 趙松

2013年日本新增愛滋病毒攜帶者和患者共1590人,是新增人數最多的一年。 其中病毒攜帶者新增1106人,首次出現症狀的患者達484人,新增患者人數也是歷年最多的。

該統計數據由日本厚生勞動省下屬的愛滋動向委員會於23日發布。 相關報告稱,近七成的感染產生的原因是同性性接觸,從年齡層來看,30多歲的新增病毒攜帶者最多,為370人。 日本自2007年以來,愛滋病病攜帶者和患者新增人數每年都在1500人左右。

 

新聞出處:http://world.people.com.cn/n/2014/0524/c1002-25059601.html

 

 


韓版仁醫電視劇集中曾有梅毒的相關劇情

日本梅毒患者 21年首破千人
2014年06月06日 中國時報即時新聞 黃菁菁報導

朝日新聞報導,日本國立傳染病研究所調查指出,去年日本的梅毒患者增加到1226人,這是21年來首度超過1千人,尤以大都會的男性患者增加最多,最近還開始蔓延到女性。日本傳染病中心呼籲,梅毒是因為性行為感染的,民眾若覺得有異樣,應儘速到醫院接受檢查,以避免擴大傳染。

今年至5月25日為止,日本的梅毒患者共548人,已超越去年且持續增加中。依都道府縣的患者數來看,以東京的172人為最多,其次為大阪71人、愛知56人、神奈川36人、千葉20人。

患者約8成都是男性,尤以20至40多歲為主的男性增加最多。梅毒以男性之間因性接觸而傳染居多,但據說,最近也廣泛蔓延到女性。

日本國內的梅毒患者在戰後不久曾超過10萬人,後來因治療藥普及而減少,2001年至2005年約500人左右,但從11年起已連續3年增加。

報導指出,梅毒感染2、3週後陰部等會潰瘍,2、3個月後全身會起疹子。之後,從數年到數10年可能長大動脈瘤,或引起癡呆症和步行障礙。孕婦染上梅毒的話,嬰兒的手腳骨骼可能不會發育,眼睛和耳朵也可能出問題。

事實上,盤尼西林對治療梅毒有效,早期治療的話,連續吃兩星期的藥即可能治瘉,因此傳染病中心呼籲,若懷疑染上病毒(SongYY補充:梅毒病原體是一種細菌而非病毒),應儘早與性伴侶一起去醫院接受診療。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606005015-260408

 

延伸閱讀
爽歪歪網站:安全的性知識–愛滋與其他性病
https://gplus.org.tw/know_1.asp?myarea=8

2014-05-26

【香港/感染者老年安養】140526 主場新聞:還愛滋病長者生活尊嚴/蘋果日報:涉觸犯《殘疾歧視條例》護老院拒收愛滋客

還愛滋病長者生活尊嚴
2014-5-26   文:「關懷愛滋」政策及傳訊總監林智聰  發表於主場新聞

「我已經八十多歲了,或許很快便會離世,這個世界將會是你們的,只希望我的下一代,能夠活在一個沒有歧視的社會。」愛滋病長者的一席話,讓聽者無奈地沉默…

「老有所依」是近年香港政府施政報告的重點之一,梁振英政府以「敬老、愛老、護老」為2014的主要政綱。當社會普遍認為長者,包括患有長期病的長者必須獲得安老服務的同時,原來有一群隱形長者,被排斥於本港安老服務之外,默默忍受著被歧視。

愛滋病患長者被拒安老服務
本港的私營安老院舍,以「如果收左呢啲(愛滋)病人,就冇人敢喺間院做嘢」(蘋果日報報導)為由,拒絕接受愛滋病長者。「關懷愛滋」亦曾致電提供長者安老院舍中介服務的社企,發現在逾700所的院舍中,只有一間回覆願意為愛滋病長者提供服務。

本月(2014年5月) 21日,「關懷愛滋」接受港台就事件的電話訪問,有聽眾及香港私營安老院協會主致電該節目 (港台自由風自由Phone節目重溫),誤以為長者在如廁時接觸到感染者的大小二便,或唾液就會被感染,而安老院舍資源緊絀,未能及時清潔廁所,又表示前線人員對愛滋病的無形恐懼,以致院舍缺乏人手,甚至擔心接收感染者後影響生意。

有法不依 誤解處處
隨著「雞尾酒療法」的出現,愛滋病已被列為長期病患,只要接受適當的治療及輔導,即可有效抑制愛滋病病毒,減低病毒傳播,生活亦没有太大影響。就感染愛滋病病毒本身而言,感染者除了需要定時服藥外,若沒有其他疾病引起的問題,其身體狀況是不需要特別的儀器或資源作照料。

事實是,愛滋病是透過血液及性接觸傳播,一般起居生活,包括共饍或共用廁板等都不會感染。顯然,安老院舍對愛滋病的恐懼是不理性的,而這種不理性排斥,似乎甚少見於其他長期病患長者身上。相信我們都會認同,一所合資格的安老院舍,應該經常注意環境衛生,針對各類細菌定期清潔消毒,或院舍員工接觸任何院友的血液時,均會做足標準防護措施(如抽血時戴手套)。所以我們針對的,是衛生不符標準的院舍,而非個別長期病患人士。這種本末倒置、知識水平停留在30年前的無知及迷信,讓理應受到《殘疾歧視條例》保障的感染者,飽受歧視而不敢言。安老院舍亦公然有法不依,立法者宣傳教育不力,難辭其咎。

長者被拒安老服務,只是歧視事件的冰山一角。「關懷愛滋」於2013年第四季聯同香港中文大學進行全港首個「愛滋病污名現況」研究,資料顯示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向非愛滋病專科求診時,往往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包括被安排至最後一個接受服務,甚至拒絕提供醫療服務(研究結果)。這些歧視性的安排,往往是源於前線醫護人員對愛滋病傳播途徑及感染者的誤解,跟安老院舍的情況不謀而合。更可悲的,是社會對愛滋病感染者的負面標籤,直接釀成嚴重的「內化污名」,他們害怕公開身份,亦因這個身份感到無奈,於是索性把之隱藏,啞忍歧視及不公義,亦因避免爭執而獨力承擔不幸。

隨著人口老化,感染者年紀漸長,對安老院舍需求只會與日俱增。誠然,歧視個案一個也嫌多,亦跟香港的人權法治理念背道而馳。在愛滋病不能宣之於口的氛圍下,只會把愛滋病長者推向陰霾。還敢說我們的安老服務目標是使長者能夠有尊嚴地生活? 還是這種有尊嚴的生活並不包括愛滋病長者?

請不要讓無知及歧視漫延,只有透過教育,宣揚正確及正面的愛滋病訊息,各方責無旁貸。

 

文章出處:http://thehousenews.com/society/%E9%82%84%E6%84%9B%E6%BB%8B%E7%97%85%E9%95%B7%E8%80%85%E7%94%9F%E6%B4%BB%E5%B0%8A%E5%9A%B4/

 

SongYY補充
香港關懷愛滋協會發表的這篇聲明稿,是針對5月21日香港蘋果日報報導的《涉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護老院拒收愛滋客》這則新聞所做的回應,該組織並於5月25日所舉行的《立法會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委員會》會議上發言,促請政府及公眾正視問題。
台灣的老年感染者,如果需要到安養中心,狀況又是如何呢?根據長期關注力爭感染者權益的愛滋權促會的服務經驗,許多老年感染者也面臨到安養中心因愛滋而拒收的狀況,必須一家家打電話,而最後往往是由關愛之家、愛慈基金會等感染者團體接手安養照護。事實上,台灣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規定,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與其他不公平之待遇;安養中心的拒收情事已有觸法之嫌。然而通常感染者與家屬多半都相當低調、不願申訴,加上感染者業務是由縣市衛生局負責,但安養中心則是由社會局管理,面對相關爭議,兩方常互踢皮球,最後甚至常以「有關愛之家等團體就可解決問題」的卸責心態了事。也因此,台灣安養中心拒收感染者的問題一直難以解決。
以下便轉貼香港蘋果日報的報導,延伸閱讀中並有2012年權促會新聞稿《居家照顧等嘸人 社福資源 愛滋止步?》身障者阿民的案例,可以看看台灣感染者面臨到的安養照護困境,在愛滋安養照護的基本人權上,我們還有相當多的努力空間。(感謝權促會張正學先生提供相關資訊)。

涉觸犯《殘疾歧視條例》護老院拒收愛滋客
2014-05-21 香港日報 記者:王家文

■松齡護老院集團涉拒收患愛滋病的長者。黎樹雄攝

 
轄下有九間私營安老院舍及中心的松齡護老院集團,涉拒收愛滋病患長者,觸犯《殘疾歧視條例》。本報記者昨假扮家屬欲安排患愛滋病的長者入住,松齡職員斷然拒絕,「如果收咗呢啲病人,就冇人敢喺間院做嘢」,但否認歧視。關懷愛滋近月也收到患愛滋病的長者反映,遭多間安老院拒收。

本報昨以顧客身份,致電松齡護老院集團熱線查詢,指欲安排長者入住。接聽職員先問及長者健康狀況,能否行動自如走動等,並稱須申報病歷及身體檢查證明,「我哋睇過冇問題先可以入住」。

當記者指有關長者患有愛滋病,該職員即表明不會接收,「好多時職員一聽到有呢啲病,就會辭職,個個走晒,就冇姑娘照顧長者」。她指早前也接收一個相關個案,曾向負責病歷的同事商討,「如果你話愛滋病,佢哋就唔做」。

記者質疑院方涉歧視愛滋病患者,該職員否認,「唔係歧視,因為如果咁嘅情況,其他長者都冇人照顧」。

她又指現時業界人手短缺,「如果收咗呢啲病人,就冇人敢喺間院做嘢」,並重申:「我哋集團暫時幫唔到」。

關懷愛滋近月收到一名老翁反映,曾向多間安老院舍申請住院服務,當如實表明是愛滋病患者,即遭拒絕。關懷愛滋其後也致電多間安老院舍試探,都以人手不足或因員工抗拒而拒收。該會再致電提供院舍中介服務的「長者家」,結果回覆只得一間院舍願意為愛滋病患長者提供服務。

「標籤係好嚴重!」關懷愛滋政策及傳訊總監林智聰批評,松齡安老院舍以員工驚恐為由,拒收患愛滋病的長者,反映很多院舍和員工誤解愛滋病傳染途徑,對《殘疾歧視條例》也認識不足,「連犯法都唔知道」。

逾700院舍僅6間願接收
該會暫時整理所得,在全港逾700間安老院舍中,只得六間院舍願意接收。

平機會不評論個別個案,發言人強調,愛滋病患者受《殘疾歧視條例》保障,若拒絕向愛滋病患者提供服務,有可能觸犯法例,除非服務提供者有合情理困難作為抗辯理由,但須由法庭裁決。立法會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委員會下周一開會,討論私營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的質素和監察事宜。

 

新聞出處: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521/18727568

 

延伸閱讀
【臺灣/愛滋照護】120415 公視新聞: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120414 苦勞網:居家照顧等嘸人 社福資源 愛滋止步?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415233651862&myare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