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9

【亞洲/愛滋謠言:大馬報導】130827 南洋商報:泰水果罐頭含愛滋血純屬謠言 曾凱斌斥歧視愛滋病患

傳泰水果罐頭含愛滋血 純屬謠言 網民虛驚
南洋網 全國 2013-08-29 吉隆坡28日訊

日前台灣瘋傳的泰國水果罐頭遭愛滋病血液污染謠言,這兩天傳到大馬來,不少社交媒體用戶“好心”狂傳,卻暴露自己的無知以及對愛滋病人的歧視。

“好心”固然不怕做,但一些人卻把未經證實的荒謬謠言通過社交媒體和短訊狂傳,令無知者恐慌一場。

台灣數天前已發現類似謠言,指泰國有不法集團指使200多名愛滋病患者,將自己的血滴在水果罐頭里,泰國衛生部已證明此事,許多超市已將水果罐頭下架。

造謠者動機未明
不過,當地一些媒體已即時跟進追查,證實謠言空穴來風,惟造謠者動機未明。

如果這項消息屬實,按照常理,是一件國際大事,相信泰國各家媒體也會競相報導,但實情卻非如此。

《南洋商報》記者今天接獲有關傳言後,也跟進調查泰國公共衛生部網站,沒有發現有關資訊;在搜尋處鍵入“AIDS”也沒有發現有關所謂已證明的新聞。

曾凱斌斥歧視愛滋病患
大馬愛滋病理事會政策專員曾凱斌直斥這謠言歧視愛滋病患者,並表示愛滋病患者不是人們想像般會對社會採取復仇行動。

他也針對《南洋商報》的詢問,向理事會裡的外交組查詢,外交組表示沒有接到這樣的投訴。

“之​​前也有不少類似謠言,指可樂被愛滋病患的血液污染,又有傳言一名醫生被傳染,展開報復行動,這全是危言聳聽,顯示人們對愛滋病人的歧視和不了解。”

他提出一個疑點,就是現在的罐頭都是機械化,可如何讓200人的血液污染罐頭?

曾凱斌表示,他的部門是負責宣導工作,直覺大馬人對愛滋病人的歧視相當嚴重。

他強調,一直以來,許多人把愛滋病的傳染直接聯想到濫交、吸毒,因此對病患沒有憐憫之心。

“事實上許多患者是無辜被傳染,但社會已把他們標籤了。”

他促請公眾,若對愛滋病有不明白的地方,可致電03-40474222查詢。

新聞出處:http://www.nanyang.com/node/559906?tid=460

SongYY補充
在上一篇
【亞洲/愛滋謠言:台灣報導】的新聞整理中,列出數篇台灣媒體對於愛滋罐頭謠言的報導。報導重點幾乎均著重在澄清「並無污染罐頭」以及「罐頭中血液不構成傳染途徑」這兩個方面。
但是謠言中,有另一個更讓人覺得荒誕的部分:「200多位」感染者接受「首腦」指揮,集體滴血到罐頭中! 關於這點,台灣媒體沒有進一步澄清,但在本篇大馬的報導中,卻透過對愛滋團體專員的訪談,指出了謠言背後的污名與傷害,相當值得深思。

 

 

延伸閱讀
【亞洲/愛滋謠言:台灣報導】130827 醒報:泰國愛滋罐頭 官方證實是謠言/130826 蘋果日報:愛滋罐頭 網路瘋傳遭駁斥/附NOWnews網路追追追報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83023229647&myarea=2
爽歪歪網站:安全的性知識>愛滋基本常識
https://gplus.org.tw/know_3.asp?KNOID=KNO12111122424515&myarea=8&page=1
爽歪歪網站「認識愛滋」相關新聞一覽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TAG%3A%BB%7B%C3%D1%B7R%B4%FE&searchsubmit=%B7j%B4M

2013-08-27

【亞洲/愛滋謠言:台灣報導】130827 醒報:泰國愛滋罐頭 官方證實是謠言/130826 蘋果日報:愛滋罐頭 網路瘋傳遭駁斥/附NOWnews網路追追追報導

SongYY補充:
在本篇 【亞洲/愛滋謠言:台灣報導】的新聞整理中,列出數篇台灣媒體對於愛滋罐頭謠言的報導。報導重點幾乎均著重在澄清「並無污染罐頭」以及「罐頭中血液不構成傳染途徑」這兩個方面。
但是謠言中,有另一個更讓人覺得荒誕的部分:「200多位」感染者接受「首腦」指揮,集體滴血到罐頭中! 關於這點,台灣媒體沒有進一步澄清,但在下篇
亞洲/愛滋謠言:大馬報導
的報導中,大馬媒體透過對愛滋團體專員的訪談,指出了謠言背後的污名與傷害,相當值得深思。

 

泰國愛滋罐頭 官方證實是謠言
2
013-08-27 台灣醒報 記者黃文瑜台北報導 

針對近日網路謠傳,泰國水果罐頭有愛滋病毒,27日泰國在台貿易經濟辦事處已證實是謠言,民眾不需緊張。台大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也表示,愛滋病是透過體液交換感染,因此吃進病毒並不會得病,只是不衛生而已。

大賣場裡,在東南亞進口專區,就能買到各式各樣的泰國水果罐頭,但最近網路及通訊軟體,均流傳泰國有200多名愛滋病感染者,在首腦的指揮下,湧進泰國各家罐頭食品廠裡,用自己的毒血滴到罐頭裡,造成糖水波蘿蜜、山竹、紅毛丹等水果罐頭遭汙染,以至泰國衛生部下令業者將這些罐頭下架。

26日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組長蔡淑貞表示,已清查泰國衛生部、各國衛生單位網站,並無此一消息。泰國在台貿易經濟辦事處已27日也與泰國相關單位查證,強調沒有愛滋罐頭,所有食品都很安全,傳聞也沒有事實根據,泰國政府正全力追查此傳言的來源,並會追究法律責任。

台大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指出,愛滋病毒離開活體後,1個小時以內就無法存活。即使愛滋病毒血液被滴入罐頭,接觸後感染機率也非常低。另外,就算吃進仍存活的愛滋病毒,沒有經過體液交換,也不會因此感染愛滋病,只是不衛生罷了。

謝思民表示,愛滋病毒主要是經由體液交換而感染,最常見的症狀就是沒症狀,而且是慢性病,發病的時間往往會在好多年之後,但在愛滋病毒感染期間,若能使用雞尾酒療法可以有良好的控制。

「愛滋防治也應該像子宮頸抹片檢查一樣,只要有性行為,就應及早做篩檢。」謝思民提醒,民眾可定期每一至二年就去做匿名篩檢,一旦發現感染愛滋病毒,可以及早在發病前及時治療,即可恢復抵抗力。

新聞出處:http://ann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ht.php?itemid=43830

 


愛滋罐頭 網路瘋傳遭駁斥
2013年08月26日 蘋果日報 國際中心、蔡明樺╱台北報導

網路近日傳言指稱,泰國的罐頭水果和食品遭愛滋病毒血液污染,泰國證實有此事並將產品下架。但據記者查證,泰國駐汶萊大使館前天已發聲明駁斥,醫師表示,只要口腔沒傷口,不易藉此途徑感染愛滋。

衛福部:待查證
近日即時通訊軟體WhatsApp流傳訊息指稱:「請勿食用泰國的紅毛丹、龍眼、荔枝、布丁等罐頭水果與食品,泰國兩百多名愛滋病毒感染者在其首腦指揮下,把自己的血滴進罐頭裡,泰國衛生部門已證實確有其事,並將罐頭食品下架。請告訴親朋好友此一訊息。」

台灣許多網友也在臉書收到相同警告,搞得人心惶惶。泰國駐汶萊大使館前天已發聲明駁斥,表示正在調查是誰造謠生事。

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組長蔡淑貞說,已清查泰國衛生部、各國衛生單位網站,並無此消息,今會再請我駐泰國代表處向官方查證。

沒傷口不會感染
林口長庚醫院感染科主任黃景泰表示,愛滋病毒離開人體後,一小時內會死亡,愛滋病毒血液滴進罐頭,再經加工處理,他人接觸後感染率極低,即使病毒仍具活性,只要口腔沒傷口,即使吃下肚也不會因此感染。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26/35248682/%E6%84%9B%E6%BB%8B%E7%BD%90%E9%A0%AD%E7%B6%B2%E8%B7%AF%E7%98%8B%E5%82%B3%E9%81%AD%E9%A7%81%E6%96%A5

 

 

 

網路追追追/泰國水果罐頭遭愛滋血液汙染 千萬別吃?
2013年8月26日 NOWnews.com 網路追追追

看原信:緊急通知!最近盡量少吃罐頭食品,尤其是泰國罐裝水果食品?

調查結果: 文假

經查證後,泰國的水果罐頭,並沒有被滲入帶愛滋病毒的血液,且愛滋病毒僅能透過體液交換才能傳染,並無法經由水、食物或是空氣來傳染,當然單純的握手、擁抱也不會傳染愛滋病,因此民眾不需過度恐慌。

調查報告:
追追追小組/調查報導
這幾天,追追追小組收到許多網友來信詢問,網路上瘋狂轉發的「泰國水果罐頭遭愛滋病患者滴血汙染」是否屬實,由於此篇謠言在很短的時間就瘋狂轉載,因此大甲溪決定,周末要加班查證,務必幫網友找出答案,看看泰國的水果罐頭究竟有沒有被愛滋病患者滴血汙染?

在查證之前,先簡單敘述原信。網路謠傳,泰國有200多名的愛滋病患者,受到不法集團指使,將自己的血液滴進泰國超市裡的水果罐頭裡,目前泰國許多超市已將水果罐頭下架,且泰國衛生部也已出面證實該消息為真,但還是老話一句,真的有則消息嗎?

原信並不長,但卻有許多關鍵字,像是泰國衛生部、愛滋病患者、水果罐頭以及超市,因此,大甲溪就以這些關鍵字下去調查,看看可以得到什麼線索。

大甲溪首先從泰國衛生部的網站著手,看看是否有官方發布的訊息,不過不管怎麼東翻西找,卻都沒有找到關於泰國水果罐頭有被愛滋患者滴血汙染的消息,這就讓大甲溪感到不解,原信不是說,泰國衛生部已經證實此消息,但為何網站上一點相關訊息都找不到呢?

此外,原信是屬於非常大的消息,照理來說,泰國的各家媒體應該都要報導才對,甚至連台灣媒體都有可能報導,但大甲溪以各種關鍵字調查了半天,卻完全沒發現有任何一家媒體有報導泰國的水果罐頭遭滲入帶有愛滋病毒血液的消息。

除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信事件為真之外,泰國駐汶萊領事館也已出面澄清,泰國水果罐頭並未被愛滋血液汙染,並表示會盡快逮捕惡意毀損泰國形象的謠言發布者;也就是說,整起事件只是謠言一則,泰國的水果罐頭並沒有被滲入愛滋病毒血液。

其實,這類的愛滋病血液汙染謠言,追追追小組並不是第一次遇到,在早先也查證過某大廠可樂,遭滲愛滋血液的謠言,但結果都一樣,都是十分可惡的謠言。

原信會在短時間之內被大量轉發的原因,就是抓住大家對於愛滋病不了解的關係,擔心假如吃到含有愛滋病血液的水果罐頭,也會被感染,但事實上,愛滋病的感染途徑並不包括原信所講的方法。

根據蘭陽溪以前曾調查過的報告「網路追追追/知名可樂遭摻愛滋血 千萬不要喝?」指出,由於愛滋病毒十分的脆弱,除非是在刻意培植的環境之下,不然愛滋病毒幾乎無法在活體以外的環境存活,因此將愛滋病毒血液加進水果罐頭裡,是不會傳染愛滋病的,但不管是飲料或罐頭,只要被滲了血液進去,還是很噁啊!

在這也附上愛滋病的三種主要的傳染途徑供大家參考。

 一、 體液交換及不安全性行為。
二、 共用針頭或血液感染。
三、 母親傳染給嬰兒的垂直感染。

總結來說,愛滋病很恐怖沒有錯,但傳染途徑也有所限制,僅侷限於體液的交換,單純的握手或擁抱是不會傳染的,同時,愛滋病也無法經由水、食物或是空氣來傳染,因此原信的方法是不可能讓大家感染愛滋的,大家不需過度擔心,假如以後再看到這類可惡的謠言,就把它丟進垃圾桶吧!千萬不要隨意轉發,以免造成大家恐慌。

新聞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13/08/26/91-2978513.htm

延伸閱讀
爽歪歪網站:安全的性知識>愛滋基本常識
https://gplus.org.tw/know_3.asp?KNOID=KNO12111122424515&myarea=8&page=1
爽歪歪網站「認識愛滋」相關新聞一覽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TAG%3A%BB%7B%C3%D1%B7R%B4%FE&searchsubmit=%B7j%B4M

2013-08-26

【台灣/愛滋迷思】130826 中廣新聞:愛滋不是絕症 專家:是可藥物控制的慢性病/公視:防治愛滋感染 歸納國人6大迷思

愛滋不是絕症 專家:是可藥物控制的慢性病
2013年8月26日 中廣新聞網 陳奕華報導

雞尾酒療法實施十七年,可是調查發現,仍有一成民眾認為愛滋病是絕症,過半數受訪者以為每天要吞十顆藥,甚至有醫療人員也存在迷思,專家強調,愛滋是可透過藥物控制的慢性病,目前最好武器是雞尾酒療法,幫助減低病毒量、恢復抵抗力,減少傳染別人機會。

雞尾酒療法問世多年,可是民眾對愛滋迷思仍不少!國內一份針對1077位民眾進行「愛滋治療認知大調查」,超過一成的人將愛滋視為絕症,近九成認為治療很複雜,當中六成以為每天至少要吞十顆藥。

從愛滋病毒傳染途徑不明到現在可治療控制,從事愛滋診療超過二十年的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坦言,目前愛滋病治療已經有很大進展,可是不管是民眾、甚至有醫療人員對愛滋觀念仍停留在十幾、二十年前,不清楚愛滋已經是可用藥物控制的慢性病,雞尾酒療法就是目前最好的武器。

「通常我們用藥目標就是在十二禮拜內、三個月時間內,病毒原本有不論是上百萬或者幾十萬,都應該能夠小於二十,血液病毒測不到最終意義代表不會破壞抵抗力,抵抗力有機會會開始回升。」

跟去年同期相比,今年至今,通報愛滋感染者新增超過一千三百人,平均每天六人確診,即便雞尾酒療法在台灣實施邁入第十七年,仍有不少感染者懼怕複雜用藥與副作用,醫師解釋,治療已經邁入簡單化,像是最簡單用藥組合是一天一次、每次兩顆,透過適應與調整處方,副作用已經大幅減少,醫師提醒,愛滋病毒感染即便尚未發病,但已有傳染力,建議篩檢就醫,至於用藥控制者,即使血液測不到病毒,不代表精液裡頭沒有,仍必須謹守安全性行為、正確使用保險套,而目前愛滋發病才發現的比例,已從十年前的80%下降到20%以下,醫師期盼,透過早期篩檢,讓比例逐漸下降到零。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E6%84%9B%E6%BB%8B%E4%B8%8D%E6%98%AF%E7%B5%95%E7%97%87-%E5%B0%88%E5%AE%B6-%E6%98%AF%E5%8F%AF%E8%97%A5%E7%89%A9%E6%8E%A7%E5%88%B6%E7%9A%84%E6%85%A2%E6%80%A7%E7%97%85-040017746.html

 

謝思民醫師

 
防治愛滋感染 歸納國人6大迷思
2013-08-26 公視新聞網 晚間新聞  /  醫療

民間團體統計,今年截至目前為止,愛滋病毒感染通報率,比去年同期上升8%,防治愛滋刻不容緩,但大眾對愛滋有不少迷思,民間團體也以問卷統計出常見的六大迷思,希望大家能有正確概念。

國內愛滋感染個案已經突破兩萬六千人,存活的個案大約兩萬一千多人,儘管目前感染愛滋已經有雞尾酒療法,並非不治之症,但不少民眾仍然對愛滋充滿恐懼,其中也包括有感染者不信任醫師用藥,自行尋找偏方。

==露德協會秘書長 徐森杰==
 他覺得每次要吃藥的時候
帶給他的壓力很大
所以他就去吃中藥
他用一些其他的另類療法調理
結果他吃中藥完了以後
又控制不住他的病毒
所以又回來吃西藥
吃西藥的時候
病毒量又沒辦法壓制住
他又回去吃中藥
結果沒有多久的時後他就去世了

民間團體以問券調查出常見的愛滋治療迷思,發現很多人誤以為:愛滋病毒感染就等於得了愛滋病,其實愛滋病只是沒有受到藥物控制後,最後發病的一個歷程,還有很多人覺得感染愛滋等於絕症,治療過程複雜,抗愛滋藥物都會有副作用,其實是因人而異,控制得當甚至完全沒有症狀 ; 另外還有兩大迷思是特定族群性行為才會感染,以及愛滋發病後再服藥即可,這些都是不正確觀念。

==感染科醫師 謝思民==
在沒有症狀 可是有過
不安全性行為的情況之下
就能夠來接受篩檢
感染者如果太晚發現
等到臨床上已經發病
已經發生了一些肺炎或是腦膜炎
或是其他的惡性腫瘤
才知道自己有愛滋病毒感染的話
可能就會因為這些併發症
而有生命的威脅

根據民間團體統計資料,今年愛滋感染個案通報人數,增加1360人,比去年同期成長了8%,防治愛滋刻不容緩,民間團體希望透過宣導,破除愛滋治療迷思,減少感染率,已感染者也能即早篩檢,以藥物控制,正常過生活。

新聞出處: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48755

 

 

 

 
日吞10顆藥?愛滋病治療6迷思
2013年8月26日 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顯示,國內平均每天至少有6名愛滋病確診個案,但另一份網路調查卻發現1成以上民眾將愛滋病視為絕症,且半數以上認為每天治療需吞10顆藥,對治療充滿消極甚至無力感。事實上,目前的愛滋病治療已邁向簡單化,每天最少1次2顆,只要積極治療和追蹤,癌症(SongYY按:應是愛滋病,記者筆誤)就像其他慢性病一樣。

從疾管署的最新統計月報表顯示,國內截至102年7月底已累積通報2萬5595例本國籍個案,當中的1萬598例已發病,且愛滋病感染人數激增不斷增加,平均每天至少有6人確診。

國內另一份針對1077名網友所做的「愛滋治療認知大調查」,結果卻顯示超過1成民眾將愛滋病視為絕症;近9成民眾認為愛滋治療極其複雜,其中6成以為至少日吞10顆藥,其實這都是常見的愛滋迷思。

6大愛滋治療迷思
1.愛滋病毒感染等於愛滋病。

2.愛滋是絕症、無法治療。

3.愛滋治療過程非常複雜,感染者每天需吞至少10顆藥。

4.抗愛滋藥物對每位感染者都會產生副作用。

5.只有男男性行為者,或會使用娛樂性藥物的少數族群,才有感染愛滋的風險。

6.既然愛滋無法根治,且一旦開始服藥就要終身服用,因此等發病後再開始服藥。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表示,感染愛滋病毒不等於罹患愛滋病,而國內針對愛滋感染者所施行的雞尾酒療法迄今已第17年,可在治療的12到24周內,使血中病毒量降到測不到的地步,增加抵抗力,大幅延長存活時間,雖然無法根治愛滋病毒感染,但已能透過良好的控制,讓病症就像慢性病。

此外,目前的愛滋治療也已邁向簡單化,每天服藥次數和每次服藥量都逐漸減少,謝思民表示,最簡單的用藥組合已是每天1次2顆,而副作用也和其他藥物一樣,多是臨床上輕微或容易處理的頭暈、水便、黃疸、過敏等,只要經短期適應及與醫師討論後,99%病友都能找到「適合自己長期服用」的處方。

醫師小叮嚀
為了避免愛滋病毒變異快速、損害健康,醫師提醒民眾,一旦覺得可能感染愛滋,應盡快接受篩檢;若是陽性,應立即就醫,與醫師討論最佳服藥時機,切勿等到發病才開始服藥。

新聞出處: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0/15238

延伸閱讀
爽歪歪網站:安全的性知識>愛滋基本常識
https://gplus.org.tw/know_3.asp?KNOID=KNO12111122424515&myarea=8&page=1
爽歪歪網站「認識愛滋」相關新聞一覽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TAG%3A%BB%7B%C3%D1%B7R%B4%FE&searchsubmit=%B7j%B4M

2013-08-20

【台灣/愛滋醫療省思】130820 台灣立報:愛滋用藥政策 犧牲感染者健康

愛滋用藥政策 犧牲感染者健康
2013-8-20 台灣立報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

自從疾管署(前疾管局)在2010年對外宣布財務吃緊,開始與國際藥廠展開藥價協商,壓低愛滋藥價的同時,於2011年3月2日推出全新愛滋用藥規範。然而,新的用藥政策對愛滋感染者究竟造成何種影響,在2年半的時間裡,政府仍未提出清楚的評估及說明。

依據新規定,醫師只能按照疾管署公布的用藥組合開立藥物給感染者。隨著政府每次與藥廠達成藥價協商,便會重新公布一次用藥組合。新政策上路至今,用藥組合已有6次變更。

藥物組合副作用不一樣
雖然政府沒有提出評估報告,但對於真正使用藥物的感染者而言,新政策確實導致一些負面經驗。感染者權泓(化名)表示,去年6月開始服用愛滋藥物,正好適用新規範,因此特別有感觸。

他的第1次用藥,醫師開給權泓入門款藥物組合,藥量是2週。快吃完的時候,四肢及臉部開使出現紅疹,引起上司注意,主管先是關心,後來變成逼問,對他造成不小的職場壓力。

後來,醫師幫權泓更換藥物,雖然權泓對於新的藥物組合感到適應,但因該組合超過藥價上限被取消。醫師提出2次申請,卻仍遭駁回,只好第2次變更用藥組合。結果,新用藥組合造成更嚴重的副作用,帶來噁心感及食慾不振,體重快速下降3、4公斤。醫師只好再次提出申請,最後也獲得疾管署同意,換回前一次超過藥價上限的藥物組合。

權泓對此有所感慨,因為第2次的換藥,疾管署為了藥價規定,卻犧牲感染者的健康權益,非得等到發生嚴重副作用,才能通過申請。他說,藥物副作用對感染者相當難受,但礙於政策規定,卻必須多繞這痛苦的一圈。

負面用藥經驗 感染者壓力沉重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形容,新的愛滋用藥政策,就像12年國教一樣,政府告訴家長不用擔心,但無論如何,這群人永遠是白老鼠,因為沒有前例可循,對於實際會受到影響的人,心中自然會焦慮。

林宜慧表示,感染者想知道的是,政府如何向他們保證,新政策在兼顧財政壓力的同時,不會犧牲感染者的健康?她表示,即使是醫療界,對這項政策也不是全然的放心。

林宜慧表示,如果愛滋感染者第1次服藥,體驗到的是負面用藥經驗,會打擊到服藥者的順從度及信心,有的新用藥者可能會質疑:「為何我認真吃藥,病毒量卻降不下來?」如此一來,領藥及吃藥對感染者來說,會是更沉重的壓力。

文集徵稿 用藥者抒發經驗
為了瞭解新的用藥政策是否對感染者造成影響,權促會目前正在舉行徵稿活動,希望新政策上路後的用藥者能投稿,抒發自己的用藥經驗。最後這些投稿將彙編成文集《我的第一顆藥丸—2013全新版》,免費供有需要的民眾取閱。

這本自述用藥經驗的手冊,最直接鎖定的讀者群,自然是用藥的感染者。林宜慧表示,透過用藥者的現身說法,除了能讓用藥者彼此之間產生經驗的分享與交流;對於未來的新用藥者,這本小冊子也可作為參考,讓新用藥者做好心理準備。

這本文集鎖定的讀者群,並不限於新用藥的感染者。林宜慧表示,許多感染者的家屬或親友,其實相當關心身邊親朋好友的用藥情形。有些家屬看到親人身上出現稍微的異樣,就會相當緊張。

另外,這本文集對社會大眾也有澄清的作用。林宜慧表示,過去民間對於愛滋藥物的印象,主要停留在副作用強烈、服藥過程很艱辛等想法。但在閱讀文集出版之後,可以去除錯誤的想像及認知。

最後,文集也可以提供醫療人員及主管機構參考。林宜慧表示,這些真實經驗可以讓疾管署或醫療人員去思考,新的用藥組合是否有需要調整的地方,有助於政府去評估政策的好壞。

有意投稿的民眾,紙本可寄到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48號2樓,電子稿可寄至praatw@gmail.com。更詳細的內容,可至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官網查詢。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2547


延伸閱讀
【台灣/徵文】130806權促會:《我的第一顆藥丸》2013年版 徵文活動 開跑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8913384530&myarea=1&page=1

2013-08-19

【英國/感染者就業權】130819 台灣醒報:英法條鬆綁 感染HIV者也可行醫/130815 BBC中文網:英取消禁令 HIV攜帶者可從事醫護

英法條鬆綁 感染HIV者也可行醫
2013-08-19 台灣醒報 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

英國廢除1993年以來制定的法令,讓原本因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不能從醫,或被迫放棄工作的醫療照護人員可從事相關職業,如醫生、護士等;因感染HIV而無法繼續執業的醫療從業人員也能重操舊業,繼續助人。過去,民眾與政府都對HIV有很深的誤解,但經科學證明只要靠藥物治療就能控制病情,且感染率大減,政府呼籲民眾應拋開成見,用專業看待他們。

英國醫療部部長丹姆‧黛維絲近日頒布新修法條時指出,此項限制HIV感染者從醫的法令早已不合時宜,現在醫療技術進步,已經可以藥物控制病毒傳染,因此「病人在手術期間因醫師感染HIV的機率比被雷打到還小」。根據《每日醫療》報導,目前全球只有4個案例是被感染HIV的從醫人員所傳染,且其4例皆是因為醫師沒有接受藥物治療所導致。

自1980年代起,由於政府大力宣導愛滋病的防制以及愛滋對人體的傷害,讓人們普遍認為,被診斷得到愛滋或感染HIV相當於宣告死刑。黛維絲表示,依現在的醫療技術,病患只要靠藥物治療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壽命也不會因感染愛滋而縮短。

根據《衛報》報導,1993年起英國對擔任醫療照護人員的HIV感染者有重重限制,感染HIV的醫師禁止進行手術,或者任何會把手放進病人體內的醫療行為,避免醫師的手指在病人體內被割傷、流血,因而導致病人也感染HIV。部分醫療從業人員必須改變習慣的治療模式,甚至放棄工作。

艾倫‧瑞德在2007年被診斷感染HIV,雖然他早就知道透過藥物治療可以避免病毒傳染,但身為一位牙醫師,他不願意放棄自己奮鬥已久的事業,選擇隱匿病情。後來,瑞德遭人告發,感染HIV的事蹟被登在英國《太陽報》上,不但丟了工作,之後也沒有雇主願意錄用他,瑞德因此繳不起貸款而妻離子散。

英國當地的團體2007年起開始呼籲政府修法,直到2011年才受到英國政府的重視,進而推動修法。英國愛滋協會成員黛博拉‧傑克指出,目前還是有很多民眾對於愛滋病有很深的誤解,才會反對修法。但此法案的推動完全是倚靠科學佐證,已有證據顯示藥物治療能夠控制病毒傳染,民眾不需恐慌。

雖然英國政府已不會再限制醫療照護者的工作權,但仍要求每感染HIV的醫生、護士要登記,並且每3個月回診一次,以確實監控病情。目前英國已有110名感染HIV醫療照護人員在英國健康服務機構(NHS)工作,且每位醫生、護士都有接受檢驗,以確保病人不會有遭感染風險。

新聞出處:http://www.ann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43626

英取消禁令 HIV攜帶者可從事醫護
2013年 8月 15日 BBC中文網

英國政府將取消一項禁止HIV病毒攜帶者從事部分醫護操作的規定。

禁令取消後,攜帶HIV病毒的醫護專業人員可以在英格蘭、威爾士和蘇格蘭從事包括外科和牙科在內的所有工作。

英格蘭首席醫務官薩利·戴維斯教授表示,「陳舊過時的規則」應該被取消。

從2014年4月開始,HIV自我檢測產品也將合法化。

醫療保健當局希望以此幫助更多愛滋病毒攜帶者患者盡早確診、治療。

戴維斯教授說,病人從醫護人員身上感染HIV病毒的機率低於被雷電擊中的機率。

根據目前的規定,為了避免醫護人員攜帶的HIV病毒通過血液感染病人,這些醫護人員不得參與在執行過程中醫護人員戴了手套的手可能會接觸到鋒利的醫療設備、針尖、邊緣鋒利的骨片或牙齒的操作。

禁令取消後,攜帶HIV病毒的醫護人員在滿足若干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參與這些操作。

前提條件包括他們必須在接受有效的抗病毒藥物治療,體內HIV病毒攜帶程度低於可測量程度,並必須定期接受檢查。

英格蘭公共衛生部門將為攜帶HIV病毒的醫護工作者建立一個保密的登記冊和數據庫。

戴維斯說,受現行禁令約束的醫生、助產士等醫護人員大約有110名。

支持取消禁令的業者表示,醫藥科技的發展已經徹底改變了HIV攜帶者的生存狀態,而監管政策的相應更新令人鼓舞。

不在新規定覆蓋範圍之內的北愛爾蘭稍後將宣佈自己的規定。

英國目前在世的HIV病毒攜帶者大約有11萬人,但專家估計其中四分之一的人並不知道自己攜帶了HIV病毒。

新聞出處:http://www.bbc.co.uk/ukchina/trad/uk_life/2013/08/130815_nhs_hiv_staff.shtml

延伸閱讀
【香港/愛滋醫生之死:實務評估】120317~0327 全球僅一宗愛滋醫生感染病人 /醫局無意強制愛滋醫護呈報 防標籤令染病者隱藏/其餘相關報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328212226505&myarea=2
【英國/感染者就業權】111205 新華網:英國將取消“愛滋醫生”禁令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6212635228&myarea=2

2013-08-14

【台灣/愛滋教育】130814 聯合報:愛滋教育 9月起納課程

愛滋教育 9月起納課程
2013-08-14/聯合報 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青年去年十大死因,愛滋進榜。統計資料顯示,15歲到24歲年輕族群新通報愛滋感染族群為372人,占感染者的1/4;為了防堵愛滋蔓延,教育部今年9月開始,從小學到大學,都要展開愛滋教育。

統計資料顯示,到7月底愛滋感染人數累積達2萬5595人,今年通報136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8%,平均每天有6人被診斷感染愛滋。

從1998年到2012年資料分析,15到24歲感染愛滋人數每年成長1.8倍,教育部綜合規劃司長王俊權說,以往向防疫單位要愛滋相關數據,都被以保護隱私為由拒絕,今年教育部第一次看到相關數字,令人非常憂心。

為了防堵愛滋在青年中蔓延,教育部9月啟動從小學到大學相關的愛滋計畫。國小規畫「性教育含愛滋防治計畫」,在健康與體育課程裡的2到3節「認識自我」單元裡,納入愛滋教育;國中的健康教育課程中,2到3節安全性行為單元中,一定要教愛滋病防治。

大專校院則規畫每所都要有一名愛滋種子教師,9月起的新生訓練,至少有半小時宣導愛滋,並選出6所大專校院作為示範,由教育部補助學校宣導愛滋。

台南市衛生局說,將協調台南各大專院校設保險套販賣機,但有一所女校拒絕,目前還在溝通當中。

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陳宜民說,啟動愛滋教育是件好事,不過,性病是愛滋的前哨站,致病性高出愛滋很多,學校也應納入性病教育。

陳宜民說,年輕族群中,不少男同志得到愛滋,課程中應納入性取向的教育,讓青少年更了解自我的性取向,最重要的是,事發時知道如何尋求協助。

新聞出處: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71539

SongYY補充
在教育落實對愛滋的認識絕對是重要的一環,然而所謂的「愛滋教育」在過去的校園中,似乎也不是全然缺席的─倘若針對校園愛滋教育要作檢討修正,過往的問題除了『不足』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問題呢?

資深愛滋運動工作者喀飛在《恐懼揭穿愛滋教育的落伍》一文中直指:

『到底過去的愛滋教育在教什麼?存在什麼問題?

不論是官方的宣導素材,或是學生製作的防治海報/影片,愛滋教育總是停留在「全程使用保險套」、「不要共用針頭」、「蚊蟲叮咬不會傳染愛滋」等最初階的常識卻沒有更多,或是,製造恐性/拒性、表現感染後悔不當初,這類訴求恐嚇威脅的警告劇情。此等衛教方式,無限上綱堆疊了對疾病的恐怖,把性活動道德污名化、空洞化,無視於性社交中複雜細緻的互動內涵,更是把感染者丟向多重污名的深淵。

更明白地說,過去以來的愛滋教育根本不是認識愛滋、認識感染者的反歧視教育,而是複製污名、加深歧視的錯誤教育。如果不檢討這些錯誤又偏頗的教育內涵,反歧視終究只是一句口號,恐慌依然會存在,對防治更是毫無助益。』

教育部自9月開始的方案,其出發點和大方向或許都是好的,然而若不想再重蹈愛滋教育失敗的覆轍,便應該在教育內涵有更細緻的檢視與修正,喀飛在同文中便建議︰

『愛滋教育的目的應該重新檢討、重新定位,以「瞭解感染者處境,看見污名、消除歧視」為教育目標,才有可能消除恐懼,回歸到正確且真實地瞭解愛滋的方向!』

 

延伸閱讀
【觀點/別讓惡意和恐慌在校園滋長記者會】120927熱線喀飛:恐懼揭穿愛滋教育的落伍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21041215880&myarea=1

2013-07-29

【台灣/愛滋平權】130729立報:推動愛滋權益 兩岸各有甘苦

2013-7-29  來源:台灣立報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

華人民主書院29日邀請分別在海峽兩岸努力推動愛滋權益的重要非政府組織,就感染者的權利保護現況進行交流,訴說在不同政治及社會環境下,推動愛滋感染者權益時所遭逢的困境。

北京愛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創辦人萬延海,原本在政府衛生部門工作,從事同性戀及愛滋病的教育研究。1993年,因被指控「鼓吹人權、同性戀及同情妓女」而被解除職務,並於1994年成立「愛知行動項目」,成為愛滋維權人士,後來在2010舉家逃往美國。

根 據中國大陸官方發布的《2011年中國愛滋病疫情估計》,大陸目前感染愛滋者有78萬人,感染率為0.058%。萬延海表示,知情人士都曉得,官方公布的 數字被過分低估,實際情況遠更為嚴重。他擔心,過分低估的數字會產生錯誤的理解,以為政府控制性、打擊性的政策路線奏效。

將責任歸咎公民

萬延海指出,愛滋傳染途徑當中,確實是性交感染較為嚴重,而這也是中國政府最願意談論的部分。因為愈是談論性行為,焦點就會是每個公民自己的責任。相較於賣血及輸血導致的感染,因為涉及衛生部門疏失,政府是用消極的態度來面對賠償運動。

愛知行在不同時期有不同任務。萬延海表示,剛開始主要關心同性戀的權益及健康教育。1990中期後,因為河南大量農民賣血,愛滋疫情嚴重,所以轉移重心,開始提供法律支持、替賣血民眾向政府求償。2005年後,還陸續處理過與邊境流動人口及都市性工作者有關的愛滋議題。

監督政府不能停

愛知行推動過各種防治工作,範圍包括愛滋預防教育、毒品問題及公共衛生。中國政府2010年全面封殺愛知行,後來因為鬆綁而存活下來的愛知行,因為環境及資源有限,停擺原本的工作。

如今的愛知行,主要工作是監督政府,包括監督政府在愛滋議題上的人權表現,以及愛滋政策的資金運用情形。萬延海表示,過去2年,中央與地方政府,沒有公布相關的財政支出狀況。他們曾要求教育廳撥出款項,在學校推動性教育,但政府仍是消極以對。

在台灣,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指出,台灣專門從事愛滋防治的民間團體有7、8個,數目也許不算少,但組織規模小,工作處於飽和。加上愛滋本質上是一種疾病,所以民間主要投入在提供照護,替感染者爭取權益的,幾乎只有權促會。

平權觀念 早期未落實

在動員力上,林宜慧表示,相較於中國大陸在爭取賠償時所展現的動員能力,台灣的愛滋社群較缺乏動力。在愛滋還被視為「世紀絕症」的早期階段,因為愛滋攸關生死存亡,社群內部有著高度的緊密連結。

她分析,當時台灣社會,之所以強調愛滋感染者的人權,很大一部分是出於同情、悲憫或苦難的心理,基本上不脫人道及慈善的概念。因此,早期是否真有所謂的權利意識或平權概念,林宜慧是有所質疑的。

生命延續 動員不易

林宜慧指出,隨著雞尾酒療法的出現,感染者只要服藥,生活可與一般人無異,且可維持安穩時,願意現身爭取權益的人變少,感染者也較不願拋頭露面。

而感染者生命的延續,也改變權利議題形貌。林宜慧提到,在官方會議場合,提到愛滋社群的平權時,常得到一種回應:所有人都該被齊平對待,愛滋感染者應比照所有其他病患,不能有特權,故應當負擔部分醫療費用。

談到相對容易的網路動員,林宜慧認為情況並不樂觀。短期來看,政府被迫要做出回應,所以是有效的;但長期而論,連番的轟炸及謾罵的言論,政府會切斷對話橋梁,所以可能是無效的。另外,網路或許能吸引更多人關心愛滋議題,但氾濫的資訊未必正確,情況有好有壞。

弱勢要相互照應

由於動員有困難,權促會的策略性作法,就是試著參與政府官方會議,希望在政策形成之初,以提供建議的方式來發揮影響力。但林宜慧表示,這一路線並不順暢,不只是政府認為他們老唱反調,權促會也因為政府執意推動他們無法認可的政策而感到挫折。

林宜慧表示,既然無法動員一般民眾,他們希望能跟其他能動性較高的弱勢團體(如婦女或同志團體)串聯,至少在需要的時候能獲得奧援。另外,司法也是可能途徑之一,像是前陣子,法院判定公家機關因洩漏感染者隱私而必須國賠的判決,等於是替感染者的權益保護立下重要的先例。

林宜慧說,東方社會比較重視社群的概念,比較不重視「個人」及「隱私」,但如果要追求平權,這兩個概念很難去迴避。

原文網址: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1845

2013-07-18

【香港/男同捐血禁令惹議】130718 成報:港議員陳志全因同性戀被拒捐血/捷學的哲學部落格:不准同性戀者捐血是否歧視?

SongYY說明
香港出櫃議員陳志全日前在香港立法會議員集體捐血活動中熱情響應,卻因男同志身分當場遭到拒絕捐血。這個事件引發香港對於同志捐血議題的熱烈討論。究竟禁止男同性戀捐血的規定合理嗎? 相關單位總是會說禁令無關歧視,是維護用血人安全的必要措施,這樣的說法是否成立? 香港部落客楊梓燁在其個人部落格《捷學的哲學》撰文﹤不准同性戀者捐血是否歧視?﹥,深入詳細的分析討論了男同捐血禁令,相當值得參考,SongYY特別一併轉貼於下。
關於新聞中提到多國於近年逐漸放寬捐血禁令,請參閱延伸閱讀中,爽歪歪網站過去的新聞整理。而台灣目前現況又是如何? 規定對於男同志是否構成歧視?延伸閱讀中也有相關討論。

 

陳志全因同性戀被拒捐血
2013-07-18  來源: 香港成報 記者林于鈴報導

    紅十字會昨天上午在立法會設捐血站,「人民力量」陳志全(即慢咇)因曾與同性發生性行為被拒捐血。陳志全表示,自己太誠實上報資料而被拒。他說,有些國家已作出調整,不再將同性戀者視為高風險。另一方面,民建聯議員何俊賢曾於英國爆發瘋牛症期間留英逾三個月,同樣被拒捐血。

  陳志全昨早11時半準備捐血前填寫登記表格,並勾選「曾與同性發生性行為」一欄,結果被紅十字會醫生判斷屬「高風險類別」而遭拒捐。陳認為濫交或進行不安全性行為才屬高風險類別,因而感到被歧視。

紅十字回應稱並非歧視
愛滋病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發現首宗病例,紅十字會隨即禁止男同性戀者終身捐血。外科醫生羅國庭表示,一般人相信男同志感染愛滋病的數字偏高,與肛交及不使用安全套有關,惟肛交與不安全性行為也非男同性戀者獨有,質疑其科學根據欠全面。同志組織「彩虹行動」發言人天風強調,檢驗血液是紅十字會的職責,異性戀者感染愛滋的數字亦不是零,質疑政策過時兼歧視。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回應時說,政策是為了保障捐血者和受血病人的安全,而非歧視任何人,做法與世界各地相近。英國、意大利、澳洲、瑞典和日本等十數個國家目前已放寬規定,男同志只要12個月內沒有與同性發生性行為,便可捐血;加拿大今年開始接受5年內沒有男同性戀性行為的人捐血。擁有逾80萬會員的美國醫學會上月舉行年會時,通過呼籲美國政府解除男同性戀者不能捐血禁令。

  另外,民建聯議員何俊賢議員因1994至1995年曾於英國逗留逾3個月而被拒捐血。他說,根據世衞標準,94至95年英國曾爆發瘋牛症,不建議該批人士捐血。民主黨單仲偕因第30次捐血,而獲紅十字會頒獎狀。

新聞出處:http://www.singpao.com/xw/gat/201307/t20130718_446768.html

 人民力量陳志全稱因為是同性戀者,捐血時被拒絕,該規定應否檢討惹起爭議。 (資料圖片)

人民力量黨陳志全稱因為是同性戀者,捐血時被拒絕,該規定應否檢討惹起爭議。 (圖片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不准同性戀者捐血是否歧視?
2013.7.17 「捷學的哲學」部落格 作者:楊梓燁

立法會捐血日陳志全因同性戀被拒捐,引來網上的廣泛討論,到底因為性傾向而拒絕接受同性戀者捐血是否屬於歧視。事實上,反同志者與同志運動者在很久之前已經為這問題展開長久的辯論。本文將提供相關數據進行分析。

首先,紅十字會因為性傾向拒絕接受同性戀者捐血,是一種稱為「差別對待」(differential treatment)的做法。差別對待,是指我們對待某個特定的個人或社群,有別於其他社群或個體。例如聘請女廁清潔員,我們只會請女性,而不會請男性,這就是屬於性別上的差別對待,又例如相對於DSE狀元來說,0分的人沒法進入大學,也屬於成績上的差別對待。

從上述例子可見,差別對待屬於實然判斷,它並不一定蘊含歧視(discrimination)。例如在「聘請女廁清潔員」這件事裡,我們在性別上作出差別對待,是因為假如我們聘請男性做女廁清潔員,會引起使用女廁的女性的不安。因此,這種差別對待是合理的。

雖然差別對待並不一定是歧視,但兩者確實有著密切的關係,我們會覺得有些差別對待是不合理的、不道德的,而且屬於歧視,例如美國長久以來對黑人的差別對待就是一種歧視。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界定:

當(且僅當)實施不合理、不公平、具貶意的或具敵意的差別對待,則屬於歧視[1][2]。

我們現在知道「歧視」的意思,那麼紅十字會因性傾向而拒絕接受同性戀者捐血是否一種歧視呢?反方認為這做法不屬於歧視,因為同性戀者感染愛滋病毒的比率較異性戀者為高,因此紅十字會為了保障受血者的健康,所以拒絕同性戀者捐血是合理的。

但到底有什麼統計數據顯示同性戀者患上的比率較異性戀者為高?反同志者往往都是提出一些外國的數據,例如根據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2001年的一個研究,指出美國患上AIDS的男人當中有接近64%是曾與男人有性接觸。但這些數據並不一定適用於香港。根據香港衛生署由1984年截至2013年的報告,在眾多愛滋病毒傳染途徑之中,同性性接觸與異性性接觸感染愛滋病病毒的比率分別為29.8%與40.7%。這顯示香港感染愛滋病毒者以異性性接觸者為多。

不過,反方通常會反駁這數據還未計算同性戀與異性戀的人口比例,根據港大2012年調查報告[3],香港同性戀者佔總人口約10%,也就是說,進行同性性行為的人遠較於進行異性性行為的人為少,但因同性性接觸而感染愛滋的人卻有29.8%,因此,同性戀社群在感染愛滋病毒的比率上遠高於異性戀社群。

但上述的數據是否可以成為拒絕同性戀捐血的理由?首先,既使同性戀感染愛滋較異性戀為高,但感染愛滋病毒的同性戀者仍然佔極為少數,因為香港同性戀者佔總人口約10%,也就是說香港大約有70萬人是同志,而由1984年至2013年的累積個案中,只有1764個因同性性接觸而感染愛滋病的人。在這個比例底下,在香港感染愛滋病的同性戀者可以說是極極極少數,既使為了所謂的安全理由,也沒有理由因為性傾向(同性戀)而拒絕接受捐血。

其次,更為關鍵的是,性傾向並不是感染愛滋病的原因,導致愛滋病感染的是不安全性行為。因此,只因為對方的性傾向(同性戀)而拒絕接受捐血,是沒有道理的。我們應該要問的是對方有沒有發生過危險性行為,而不是對方的性傾向,否則就是推論上的偷渡:由同性戀至同性性行為,再與同性性行為至危險性行為,再推至愛滋病,把「同性戀=危險性行為=愛滋病」三者等同起來。

對於這點,反方又會反駁,同性性行為(肛交)有較高風險感染愛滋病毒,因為腸內黏膜較容易受損,而且肛門的肌肉組織原本只是用於排泄功能,長期承受摩擦亦容易受損,因此肛交相對於陰道性交來說,比較容易因受損而有較高的機率感染愛滋病毒。但這反駁明顯忽略了同性性行為也可以與異性性行為一樣可以做足安全措施。事實上,無論是同性戀者還是異性戀者,如果雙方沒有使用安全套,就有較高機會感染愛滋病毒,反之則大大降低感染愛滋病毒的機率。所以,捐血禁止的對象應該是「有危險性行為的人」的人,不論是異性戀或同性戀也應該一視同仁。

不過,反方又會拿出外國數據指出同志做出危險性行為(無戴安全套肛交)逐年上升。首先,先不論這數據是否適用於香港,根據1996年WHO的報告,全世界中約有75-85%的成年人是經不安全性行為而感染愛滋病毒(HIV),其中異性性行為約佔70%,而同性性行為只是佔了5-10%。這說明了既使同志在這十數年間做出危險性行為逐年上升,也遠低於因未經安全措施進行異性性行為而感染愛滋病毒的機率。

其次,既使同志做出危險性行為真的逐年上升,這仍然不能因此推論出捐血禁止的對象應該設定為同志。因為,這樣做的話等同發放「同性戀=危險性行為」的訊息,構造不友善的發展環境,令得同性戀者被標籤為本質上是做出危險性行為的社群,彷彿永遠不能改變。這就像雖然美國國內的黑人有較高的犯罪比率,但美國也不會特別訂立關於黑人犯罪的法例[4],因為犯罪與黑人的本質無關,美國黑人犯罪的比率高企,主要是因為貧窮問題。一般民眾可以因黑人有較高的犯罪比率,而在街上見到黑人就有較大的防範。但如果訂立關於黑人犯罪的法例,就是變相公開定性「黑人=犯罪」這不合理而且敵意環境給某個族群,這就是歧視。

同理,對於同志做出危險性行為有上升的趨勢,我們應該是加強同志安全性行為的宣傳,而不是在機制上把同性戀與危險性行為等同起來。捐血組織問的應該是「你過往曾否發生不安全性行為?」而絕不是「你是否同志?」事實上,同性組織一直有向同志間宣傳安全性行為,但學校推行性教育時並不會提到同志的安全性行為,也有同志組織希望在男童院或男子監獄宣傳安全性行為卻遭到拒絕。這都印證了社會並沒有提供良善環境令同志能更認識安全性行為。

其實,無論什麼人捐血,捐血組織都會詳細檢驗和分析血液,確保沒有帶任何病毒,才可以提供給有需要的人使用。至於一般人擔心的空窗期,香港已經引入NAT篩檢(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ing),可把愛滋檢驗空窗期縮短至6天,大大降低輸血的感染風險。要保障受血者的健康安全,我們應該做的是加強檢驗與管理,不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的血,捐血組織或醫院都應該確保沒有帶任何病毒,拒絕同性戀捐血根本是本末倒置,也沒有成效的做法。我們實在沒必要訂立涉及歧視的機制,以為這樣就能保障受血者的健康安全。

————–

作者註釋:
[1] 這裡對「歧視」的界定雖然並不具體,但這足以令我們把握到「歧視」這概念大約是指些什麼。事實上,我們要判斷一個行為和言論是否歧視,都需要根據那件事情的具體脈絡來判斷。
[2] 有些人以為歧視必定涉及對他人的傷害,例如關啟文在《性傾向歧視法與古典自由主義:是友?是敵?》就採取如下的定義:「只有不合理且帶來傷害的差別對待才可視為歧視。」但這界定明顯忽略了歧視的道德內涵,既使歧視並不構成傷害,也是一種道德錯誤,也是一種歧視,正如有人說「黑人都是罪犯」,不論這對於黑人是否構成實質傷害,這言論就是歧視。
[3] Chung, Robert T.Y. et al 2012. Survey Report on Hong Kong LGBT Climate Study 2011-12, Hong Kong: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ublic Opinion Programme
[4] 這個類比論證由Wenson提供。

文章來源:http://chit-philosophy.blogspot.tw/2013/07/blog-post_17.html

加拿大Outworlds網站上2010年呼籲解除男同志捐血限令的漫畫

加拿大Outworlds網站上2010年呼籲解除男同志捐血限令的漫畫


延伸閱讀

130523 加拿大星島日報:放寬男同志捐血規定 今夏起5年無性可獲准/附台灣捐血規定對照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525155937920&myarea=2
120711 中時電子報:同志是否能捐血? 衛署:危險性行為者不得捐血/附捐血法規探討與舊聞重貼:110918 立報:規定不放寬 捐血限制污名同志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712123422190&myarea=3
120618 華人健康網:拒絕汙名化!法將廢止同性戀者捐血禁令 /PinkNews(熱線翻譯):法國禁止男同志捐血的規定即將在七月取消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1917915259&myarea=3&page=1
1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