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7

【台灣/愛滋人權】130227熱線:【公政公約審查節錄】外籍愛滋感染者遷徙自由

爽歪歪評論:
衛生署/疾管局說要研議修法,也已經說了兩年以上,希望這次可以說到做到!

公政公約審查委員會根據問題清單編號47號(公政公約第12條,遷徙自由)提問,關於愛滋感染者短期、長期入境,外籍勞工需要愛滋體檢,及外籍感染者(包含外籍配偶的感染者)的遷徙自由問題。

主席Howak也指出,很多國家以前也對愛滋感染者入境有許多強制限制,但現在都已經改變了,台灣政府是否願意在國際趨勢下進行改變?

衛生署回答表示(簡錄):
「1.如果外籍配偶遭受配偶感染,或在醫療過程遭受感染,可以提出申覆。
2.關於問題清單涉及的法案,衛生署已研擬多時,年底前會送進立法院。
3.關於外籍愛滋感染者相關的也考慮全面刪除!」

移民署:
「全面配合衛生署。」

附件
問題清單編號47號:
「國家報告(第164段)提及對非本國籍愛滋病毒感染者採取全面限制入境之措施,並提及「未來配合愛滋病毒感染者之國際人權潮流」,將研議刪除此一限制。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影子報告(第110頁)提到,要入境台灣三個月以上的外國人,必須檢查或檢附是否感染愛滋病毒的檢驗報告,檢查或檢驗結果呈現陽性反應者得令其出境。此一規定亦適用於本國人之外籍配偶。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影子報告所提出之資訊是否正確?政府是否有採行任何措施使愛滋病防制相關政策符合〈聯合國愛滋病防制總署〉(the Joint United Nations Programme on HIV/AIDS)的相關標準及人權規範?」
訊息來源:2013年2月27日台灣同志諮詢熱線臉書網頁
http://www.facebook.com/TaiwanHotline/posts/10151368815274263

2013-02-23

【台灣/感染者服藥】130223 優活健康網:抑制HIV按時服藥 避免產生抗藥性

抑制HIV按時服藥 避免產生抗藥性
2013.02.23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

愛滋病是由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感染所造成,安全性行為及避免濫用毒品藥物是遠離HIV威脅的最好辦法。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醫事檢驗師吳詩敏表示,雖然HIV感染目前仍無法根治,但只要遵從醫囑按時服藥,大多可以有效抑制病毒生長,降低伺機性感染風險,減緩發病時程,日常生活與正常人無異。而規律服藥就跟每天要吃早餐一樣重要,有良好服藥順從性,就能減少病毒產生抗藥性的機會。

「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醫生處方,必須完整療程不能自行停藥,以免使細菌產生抗藥性」的觀念日趨普及,而治療HIV的藥物亦然。吳詩敏解釋,因為HIV為高突變病毒,當它所產生的突變會使現有HIV藥物失效,就稱為具有「HIV抗藥性」。這樣具有抗藥性的病毒仍然可以透過血液、體液散播開來,而感染到具有抗藥性的病毒時,治療藥物的選擇就有所受限。

吳詩敏說,雖然治療HIV的藥物種類有很多,但是每一種或多或少都會有不同副作用,目前大多數病人對HIV治療藥物皆有良好反應,但並非每個人都適合每種藥物,若再加上抗藥性的因素排除了一些藥物種類,則很容易使患者陷入無藥可用的窘境。因此,在開始HIV治療前必須與醫護人員有充分溝通,並了解開始服藥所帶來的影響,一但選擇開始治療,就必須確實遵從醫生用藥指示,否則HIV病毒產生抗藥性後,就會使治療變的更加棘手。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從2005年起提供HIV抗藥性檢驗,發現在北台灣尚未開始治療的病人,其產生抗藥性比例很低,僅有1.85%。而針對一線用藥反應不佳的226位疑似治療失敗的病人中,則有176位偵測出抗藥性病毒,比率高達77.9%,吳詩敏表示,雖然治療HIV辛苦且漫長,但透過藥物控制仍然可以提供病友依舊健康有活力的身體,事前良好溝通、事後順從服藥,就能減少病毒產生抗藥性的機會。
新聞出處: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4563
SongYY補充:常會不小心忘記服藥的感染者朋友,如果有使用智慧型手機,可以參考以下延伸閱讀中的APP小幫手:
【臺灣/APP助服藥】120703 聯合報即時新聞:愛滋服藥可下載健康管理APP/附露德官網詳細說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73235618801&myarea=2

2013-02-19

【美國/愛滋除罪化】130219 美國總統愛滋諮議會:「終結針對 HIV(之傳染而將之入罪)的法律、起訴與拘留」決議文

SongYY說明:目前全球(包含台灣)仍有許多國家將「感染者傳染愛滋給他人」以刑法論罪,但已有許多學者及民間團體認為這種將感染者論罪既無益於愛滋疫情控制,反而侵害了感染者人權。今年(2013年)2月,美國的總統愛滋諮議會(PACHA, President’s Advisory Council on AIDS)通過了一份決議《Resolution on Ending Federal and State HIV-Specific Criminal Laws, Prosecutions, and Civil Commitments》,呼籲美國聯邦與各州終結針對 HIV(之傳染而將之入罪)的法律、起訴與拘留,並且於4月份正式於網站公告決議文。熱線愛滋小組義工Wilson將此相當值得參考的決議文摘譯於下。
美國的總統愛滋諮議會發表「終結針對 HIV(之傳染而將之入罪)的法律、起訴與拘留」決議文(摘譯)
摘譯:Wilson

決議文第一段的大概翻譯:

儘管 HIV 傳染的風險相對於其他疾病並不高,目前也有方式將其造成的傷害顯著降低,但是目前美國還有 34 個州或領地立法來應對 HIV 接觸的問題。這些法律大多是在有效抗病毒療法問世之前制定的。很明顯地,這些法律對 HIV 傳染途徑、風險及造成的傷害有著錯誤和過時的認知,而以蓄意殺人、重傷害,甚至生物恐怖攻擊(bio-terrorism)定罪;這些法律在 HIV 入罪化的案例中,認定被告是蓄意、傷害的,採用的(量刑)比例偏離了一般所接受的刑法原則,並反映了對 HIV 感染者的污名。從立法者到執法(者)、檢察官跟法庭,都持續將 HIV 感染者和他們的體液認定成持久的、致命的武器,導致感染者承受上述的定罪和更嚴重的刑罰。針對感染者不揭露身分的處罰,對應其實際造成的傷害,不但不符合比例,更大大加劇了對 HIV 感染者的懼怕及污名。公共健康與全球政策的制定者同意:將 HIV 感染入罪化是不正義且不良的衛生政策,沒有減輕疫情,反而讓之火上加油。

以下摘譯 PACHA 說這些法律造成哪些不利的影響:

■很多州都制定針對 HIV 的刑法,這些刑法反應了對 HIV 傳染途徑和風險過時、錯誤的詮釋;這些法律在美國被不公正地拿來起訴和不成比例地對感染者定罪。
■這些法律幾乎都不考慮,正確持續地使用保險套跟有效的抗病毒療法,是沒有意圖或無能造成傷害的證據;被疾病管制中心(CDC)認為風險可以忽略的行為(咬人、吐口水等)曾經導致 35 年之久的量刑。
■研究和實務顯示:這些法律無助於降低 HIV 傳染、揭露感染者身分,並可能造成人們不願意做篩檢。
■對 HIV 入罪化可能傷害女性跟年輕的感染者,因為這些法律:
1.施暴者可以藉此威脅其伴侶使其無法脫離關係。
2.讓監護權爭執跟懷孕的問題更複雜。
3.沒有考慮到年輕人跟女性不願意揭露身分的處境(例如說,當下情境不允許其揭露,或是揭露身分隨之而來的暴力)而將他們繫於囹圄。
4.過度針對性工作者:擁有保險套一直被作為意圖犯罪的證據。
■針對不揭露感染身分、暴露和傳染HIV的懲罰措施,其中包括(比照)性侵犯的登記、不確定期間的拘留,這些懲罰和其實際或意圖造成的傷害不合比例,並加劇了跟對 HIV 的恐懼跟污名。
■特別把(感染)HIV 或是其他健康狀況挑出來,作為起訴或加重判刑的理由,無論從法律、倫理跟健康的觀點來看都是不公正的。

以下摘譯 PACHA 的建議:

■建議美國的司法部(DOJ)、健康福利部(HHS)跟疾病管制中心(CDC)合寫一份回顧,裡面包括給州檢察官和健康部門的建議,建議說如何停止使用針對 HIV 的刑法,並以其他與 HIV 相類的傳染疾病(原文是寫 health risk)一致的處遇,並協助通過例如 HIV 反歧視法(REPEAL HIV discrimination act)等法案以達成上述目標。
■現行的刑法需要翻修,去除掉針對 HIV 特製的法律,並在操作一般刑法時,將其感染者身分、使用保險套及其他降低風險的手段納入起訴和加重刑期的考量。
■聯邦和各州的官員重新審核跟 HIV 相關的判決、刑罰與加重刑期,還有針對 HIV 感染者的其他相關規定(例如說性侵犯登記等)。如果有違反上述的原則,官員應該對這些案例做出適當的調整(赦免、調整刑期、假釋、觀護等)。
■美國的法律應該與現下的醫學與科學知識、普遍接受的人權標準而行的防疫手段一致,避免根據其健康狀態而做不公正的判決。
■CDC 應該明確地聲明: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將感染者入罪化及處罰,無助且有害現行的 HIV 防治及篩檢。

出處
總統愛滋諮議會(PACHA)決議文原文:…

2013-02-15

【國際/醫療案例回顧】130215 中央廣播電台:移植造血幹細胞 愛滋治癒現契機

 

時間:2013/2/15   撰稿‧編輯:沈雅雯    新聞引據: 採訪 

  愛滋病毒在人類史上確診已經超過30年,除了目前最被廣泛使用的「雞尾酒療法」以外,醫學界近幾年也發現移植造血幹細胞可望完全治癒愛滋病,目前全球就出現一名愛滋病完全治癒的「柏林患者」。專家表示,移植造血幹細胞可被視為治療愛滋病的契機,不過要到廣泛應用,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愛滋病曾經被視為世紀黑死病,讓民眾聞之色變,不過,世界上卻有一群人相當特殊,他們居然對愛滋病毒免疫。台大醫院小兒感染科主任黃立民表示,醫學界在十多年前就從非洲的性工作者中,發現有一群人長期暴露在愛滋病毒中卻沒有感染,原因是他們的受體比一般人少了32個胺基酸,讓愛滋病毒無法進入細胞,反而形成保護。

  2007年,美國一名醫師透過造血幹細胞的移植方法,將一名具有對愛滋病免疫體質民眾的骨髓移植到另一名同時患有白血病與愛滋病的患者身上,成功治癒患者的愛滋病與白血病,成為醫學上有名的「柏林患者」。黃立民說:『(原音)柏林患者就是有1個美國人在柏林,他因為得到愛滋病,可是又得到白血病,所以他的醫生決定幫他進行骨髓移植。醫生因為知道他有愛滋病,所以特別幫他找到受體有缺陷的捐贈者,換了這個捐贈者的骨髓。他的骨髓長回來以後,竟然愛滋病毒都不見了,他是全世界唯一被證明愛滋病痊癒的人。』

  黃立民表示,除了「柏林患者」以外,目前全球尚有2名愛滋病患者一邊接受雞尾酒療法,同時接受一般人的骨髓移植,重新長出來的骨髓細胞也都沒有遭到愛滋病毒感染,成效堪稱良好。

  黃立民指出,以幹細胞移植治療愛滋病的方法,提供了醫界一線曙光,不過要到廣泛使用,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06232

 

SongYY補充
新聞中提到的”柏林患者”,詳細報導可見2011年12月6日爽歪歪網站轉載新華網的新聞;另外兩位接受骨髓移殖成功的案例,爽歪歪網站於2012年7月27日也曾轉貼相關報導。請參見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國際/愛滋新知】120727 法新社:新療法問世 抗愛滋病露曙光/0730 新華網:骨髓移植治癒兩名愛滋病患者/0727 生物通:Nature突破:徹底清除愛滋病毒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82123312628&myarea=2
【國際/醫療案例回顧】111206 新華網:美國男子成世界愛滋病痊癒第一人 患愛滋達10年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822366709&myarea=2
【國際/愛滋研究回顧】120130 南方周末:令人振奮的意外治癒-“基因療法”帶來治療愛滋病新希望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3222948404&myarea=2

2013-02-06

【印尼/愛滋新知】130206 中央社:印尼發現愛滋草本療法 可製藥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雅加達6日專電

印尼愛爾朗加大學研究人員進行愛滋病(AIDS)與愛滋病毒(HIV)療法研究多時,從植物中找到可以降低患者病毒數量的活性物質,盼明年公布最終成果,製藥量產。

位於印尼泗水的愛爾朗加大學(Airlangga University)熱帶疾病中心主任那斯魯努丁(Nasronudin)向「雅加達環球報」(Jakarta Globe)表示,這項研究已進行2年,研究團隊希望明年就可公布最終成果。

他表示,研究團隊已研究若干植物中的活性物質,並已從尖尾鳳和茶樹中找到活性物質,經過實驗室測試,具有降低人類免疫不全病毒數量的能力。

由於這項發現,研究團隊下一步將開始對動物至人類等進行臨床試驗。

那斯魯努丁指出,最終的研究成果將為治療愛滋病提供線索,實際的成品將交給製藥公司進行大規模量產。

他說,這種治療方法將是一種抗逆轉錄病毒(antiretroviral)的藥物,有助愛滋病患者降低血液中病毒的數量。

那斯魯努丁希望印尼能自己生產愛滋病藥物,如此一來,就不需仰賴進口,一旦印尼能生產,藥品價格會便宜許多,也能擴大照顧更多有需要的人。

印尼衛生部統計資料顯示,愛滋病盛行率約0.2%,但是愛滋病毒感染的新生案例從2006年7195人,上升至2011年的2萬1031人。1020206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302060151-1.aspx

2013-01-31

【台灣/愛滋書籍】130131~0201 聯合晚報:愛滋患者出書告白 安全性行為最重要/優活健康網:安全性行為避免愛滋 記得戴上保險套!

愛滋患者出書告白 安全性行為最重要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 台北報導 2013/01/31

服用抗病毒藥物15年的「小陳」,儘管目前體內幾乎測不到愛滋病毒量,外表看來健康,但談及荒唐過往,他仍相當懊悔。因為在確定感染前,他曾與近300人發生性關係,根本不知道誰傳給他,自己又傳染給哪些人。

紅絲帶基金會今天舉辦《這,之後─H的故事》新書發表,透過十個真實慘痛故事,細訴感染者與家屬最真實的告白,希望大家能不帶歧視及恐懼的面對愛滋,並瞭解安全性行為的重要。

根據疾管局2012年12月統計,國內高達七成愛滋病感染者是因不安全的性行為感染,感染源竟也包含自己的配偶。台大醫院內科部感染科兼任主治醫師羅一鈞表示,做愛不戴保險套,如同與對方過去十年所有性伴侶做愛,危險程度可見一般。

羅一鈞指出,從感染愛滋病毒後到發病,快者半年至五年,慢者10年至15年或更久,潛伏期平均有8至11年。這段時間病人的外表看起來健康的,沒有任何不適症狀。

在發表會中現身的黎樟(化名)表示,年輕時不懂事,不瞭解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感染愛滋病毒。發病後治療過程承受藥物副作用的折磨,讓他一度萌生死意。熬過後,現在他病毒量降至低點,還加入紅絲帶基金會講師行列,五年內舉辦300多場演講分享自身經歷,期望愛滋病友們都能樂觀積極,勇於面對病魔。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HEALTH/HEA2/7674491.shtml

安全性行為避免愛滋 記得戴上保險套!

優活健康網 記者杜宇喬/採訪報導 2013/02/01

愛滋病已經不再是不治之症,不過罹患愛滋卻會使患者身心備受煎熬,所以,愛滋預防、正確性行為的觀念仍須不斷推廣。前衛生署署長、同時也是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的創辦發起人涂醒哲醫師表示,雖然他投入愛滋防治工作多年,屢屢聽到感染者深刻、痛徹人心的故事,但始終沒有機會讓更多人知道。涂醒哲表示,現今醫學發達,罹患愛滋病不可怕;可怕的是忽視愛滋防治、歧視愛滋病。

罹患愛滋病15年的患者黎樟(化名)現身說法,因為過往沒有戴保險套的觀念、不知道安全性行為的重要性,導致自己受到愛滋病毒的感染。發病期間面對愛滋病藥物混合副作用的折磨,讓他全身的皮膚幾乎快要爛光,痛苦得經歷也曾經讓他失去活下去的信念。然而,透過改變與轉化,以及持續的服藥,15年來他的病毒量降至低點,並且加入紅絲帶講師的行列。

五年內黎樟用三百多場演講傳播他以生命換取的智慧,期望病友們都能樂觀積極,活出更精彩的未來。當然,黎樟也因著自身的痛苦經歷,他特別強調,年輕朋友們在愛火高漲時,一定要記得使用保險套,尤其是女孩子,一定要記得要求男生使用保險套,以保護自己的安全;另依據2011年WHO(世界衛生組織)最新指引顯示:肛門的單層黏膜構造與陰道的多層黏膜構造不同,加上肛門的黏膜下淋巴球,具有愛滋病毒的受器,因此肛交的性行為更容易傳染愛滋病毒,所以肛交時更應該戴上保險套。

紅絲帶基金會這次與出版社合作,邀請了十位愛滋感染者、家屬,將他們最真實的人生經歷著作成書,也邀請了相關專業醫師與專家,台灣紅絲帶基金會秘書長洪林瓊照表示,保險套的使用有許多需要注意的細節,像是:一次用兩個反而容易脫落、不能使用油性的潤滑劑,容易使保險套變質破裂、避免放在後側口袋、男性保險套使用時有看、拆、捏、轉、套、握、丟的方式,希望傳達愛滋的正確知識,並透過每個真實故事呼籲大家保護自己、保護家人。以正確的態度面對愛滋。

新聞出處: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4136

2013-01-28

【中國/愛滋感染者工作權益】130128 人民日報:HIV感染者應聘教師被拒就業歧視還是執行規定?

HIV感染者應聘教師被拒就業歧視還是執行規定?
人民網-人民日報 作者:魏本貌 2013/01/28
近日,一則“我國艾滋病感染者首獲就業歧視賠償”的消息引起社會關注。記者調查發現,當事人艾滋病感染者小齊(化名)是在起訴後與當地教育體育局達成調解,拿到補償費和幫助金4.5萬元的。此案也引發爭議:傳染病患者當教師,算不算就業歧視?
“首獲就業歧視賠償”?實為“調解達成的人道補償和經濟幫助金”
2012年6月,小齊報考江西省進賢縣教育體育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並順利通過筆試、面試。然而,因HIV—1抗體陽性,小齊體檢不合格未被錄用。
2012年11月26日,小齊正式向進賢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根據《就業促進法》和《艾滋病防治條例》,以艾滋病感染者為由認定體檢不合格,剝奪其受聘為教師的機會,違反了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規定,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平等就業權益。
小齊提起訴訟後,進賢縣人民法院按照程序主持調解,雙方於2012年12月27日達成調解協議。記者在調解書上看到:雙方一致同意在訴訟之前進行調解,小齊同意撤回訴訟,進賢縣教育體育局本著人道主義和人文關懷,撤訴後補償小齊各項備考費用3000元,包括報名費、交通費、食宿費等費用。考慮到其實際困難,縣教育體育局願意給予經濟幫助金42000元,共計45000元。
教師體檢應當按公務員標準嗎?律師認為不應參照
小齊認為,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在公開招聘教師的體檢中進行HIV檢測,侵犯了其隱私權。
據介紹,此次招聘過程中,南昌市中小學(幼)教師招聘體檢工作,根據當地事業單位招聘規定,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然而,教師並不屬於公務員。北京陳志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巍認為,對艾滋病的檢測應該嚴格依據《艾滋病防治條例》“自願諮詢和自願檢測制度”,除了國家有規定的軍人和公務員群體,其他人群非經個人同意不能隨意檢測。全國律師協會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委員梁楓認為,事業單位招聘不應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
中小學教師需要檢測HIV嗎?據相關規定教師應無傳染性疾病
記者了解到,根據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和教師資格申報相關規定,“麻風病未治愈或者性病和艾滋病毒檢測陽性者”,體檢不合格;教育部發布的《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無傳染性疾病。
而小齊引用的《就業促進法》第三十條全文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鑑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有教育主管部門人士指出,教師招錄過程中,一般對於有傳染性疾病的應聘者,如肝炎、肺結核、性病、艾滋病等都不錄取,基於幾方面原因:一是政策角度,教師資格認定時要求無傳染性疾病;二是保護兒童角度,避免危害兒童健康;三是社會反對聲音,傳染病患者當老師,學生家長必然質疑學校,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而梁楓認為,從教育角度,對教師身體條件進行縮小性解釋,可以理解。但從就業公平角度,基於艾滋病傳染僅限3種途徑,教師工作並無傳染危害,故不應屬於上文中的“但是”情形。
對此,一些網友表示,必​​須考慮到教師等職業的特殊性。一位小學生家長告訴記者,自己肯定不能接受孩子的老師是艾滋病感染者或患者,雖然艾滋病傳播途徑有限,可老師不能患有傳染性疾病,這是對孩子們的健康和安全負責。

新聞出處:http://edu.people.com.cn/n/2013/0128/c1053-20345427.html

2013-01-28

【台灣/愛滋藥物】130128 自由時報:抗愛滋是長期作戰 別因副作用就停藥

 

抗愛滋是長期作戰 別因副作用就停藥
文/鄭舒倖

從民國86年起,我開始照顧桃園4所監獄的愛滋感染受刑人。曾經遇到一名大學三年級男生,很瘦且膚色又暗沉,發燒、掉髮、體重只剩40公斤,免疫力指數19(通常免疫力指數低於200以下定義為發病),須接受愛滋雞尾酒治療。

但他服用抗病毒藥物後會一直腹瀉,讓他覺得活著很沒尊嚴。還好,他的媽媽與醫療團隊討論,一路相伴,調整飲食,減油脂、少量多餐,又陪著他天天走路運動。

一天一天過去,他長胖了,免疫力指數上升到300,腹瀉減少了,也能一口氣搭車到南部,不用下車上廁所了。

用藥後不適 可找醫師做調整

愛滋病病友常見的副作用,如服用蛋白酶抑制劑發生的腹瀉,可藉由減少飲食中的油脂成分,或改在餐後服藥等生活習慣的改變來克服。

常見的頭暈症狀,建議可以把藥物放在睡前半小時服用,有病人說,這樣反而讓上床睡覺的時間更準時;服用藥物導致臉色變黃及長痘痘,就用一點年輕人愛用的BB霜,但晚上要記得卸妝及保養。很多藥物會造成膽固醇過高、肚皮變大,需要藉由加強飲食調整,例如少吃油炸、多吃青菜與水果,加上規律運動與戒菸、戒酒等,有效控制血脂肪與預防「三高」(血壓、血脂、血糖)。畢竟,血糖、膽固醇上升、骨質疏鬆、心血管疾病提前到來,都是這群年輕感染者需要面對的長期副作用。但是,感染者也不是要認命地一輩子忍受副作用,服藥後產生的不適,應該即時跟醫師及個管師(個案管理師)討論解決的方法,絕大多數的病友都可以找到調適的方法。

服用抗愛滋病毒藥物是長期抗戰,而這場戰爭,是心理戰、體力戰,也是殊死戰。

藥物副作用雖然使身體不適,但一個人是身心靈的組成,心中有自己、靈魂有寄託,才有辦法解決身體的副作用。因此,調出一帖量身訂做的愛滋雞尾酒療法的妙手,就是自己的雙手,病友應主動積極與醫師或個管師溝通,千萬不要因為副作用的不適而放棄用藥,錯失治療的黃金時期。

(作者為署立桃園醫院感染科醫師)

新聞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28/today-health5.htm?Slots=B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