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藥費全免 衛署:應改部分負擔
2012.09.04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17歲高中男生無套性交染愛滋,需終身服用抗病毒藥物,保守估計,終其一生得花一、兩千萬藥費。目前治療愛滋由疾病管制局以公務預算支付,擔心愛滋治療費用壓垮疾管局財務,衛生署考慮以「定率」方式,要愛滋病患自付一定比率藥費,一旦實施病患每月要自付約數千元藥費。
據統計,目前國內有1萬6053名愛滋感染者就醫,1萬614人服藥治療,每人每月大約要2萬5000元藥費,去年就動用26.9億元,占疾管局全年預算59.27億元的45.4%,大約疾管局每2元預算,就有近1元用在愛滋治療,嚴重排擠到疾管局幼兒疫苗、檢驗研發等其他防疫業務。
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表示,如果任由情況惡化,疾管局財務恐將被拖垮。因此衛生署計畫讓愛滋病患自付部分醫療費用,承擔一定比率藥費。但他強調,在做成正式決策前,一定會舉辦多場公聽會,邀人權、同志團體及專家學者,聽取各方意見,找出合理解決方案。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隨著抗病毒藥物日益進步,罹患愛滋病就像是得慢性病一樣,只要每天服藥,就跟一般人沒兩樣,但這也使國內愛滋治療費用越來越高。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340400.shtml
林奏延:不安全性行為者 應負一些責任
2012.09.04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
「因不安全性行為感染愛滋病的人,該為自己行為負些責任吧!」衛生署副署長林奏延強調,愛滋治療經費已成疾病管制局沈重負擔,去年26.9億元治療費用就已超過整體預算三分之一,嚴重排擠幼兒疫苗、檢驗、研發等預算。
以國內每年平均新增2000名愛滋感染者、每人每年30萬元醫療費用計算,一年就增加七億元,且逐年累進,「這並絕非疾管局所能負擔」。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340404.shtml
SongYY說明:
「部分負擔」議題見諸報章已不是第一回,衛生署疾管局早在2010年6月便透過媒體拋出預算超支、希望感染者能自行負擔部分藥價的想法。於2010年12月下旬,疾管局內部會議中草率決定2011年3月,部分負擔政策即要付諸實施。消息一出引發愛滋民間團體譁然,資深愛滋工作者蔡春美提出的質疑,現在看來仍擲地有聲:
『1.95年愛滋藥物從健保給付項目踢出改為公務預算,早知道一定會遇上公務預算不夠的問題,多年後果然出現,但這個措施為什麼要由感染者來承擔後果?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
2.經費不足除了開源之外,最重要的是節流,疾病管制局去和藥商協商降低藥價了嗎?正式公函通知各指定愛滋治療醫療院所開放學名藥了嗎?這一步的結果是什麼?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
3.回到開源的角度來看,就算所有病友都服藥,每人負擔500元,以15000人計算,每年僅增加9千萬,這對公務預算有多大的幫助嗎?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
4.學生、低收入戶、受刑人、藥癮者、遊民、…等感染者的部份負擔誰出?相關的配套措施是什麼?若是未成年的學生,在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狀況下,根本是變相要他們向家長求救,曝光感染的身分,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去歧視與正常化?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
5.若越來越多人因為沒錢負擔而停止用藥,增加的抗藥性、後續發病治療的支出、無法控制血中病毒量而增加傳染的危險,這部份的風險如何管理?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
6.疾病管制局與醫界說,感染者部份負擔表示受到和一般疾病一樣對待,這樣才是有尊嚴,但,尊嚴,是用錢就可以買到的嗎?還是原來就有尊嚴卻換來更大的歧視?究竟是誰在踐踏感染者的尊嚴?疾病管制局為什麼不向民間團體釋疑?』
疾管局此舉催生了民間團體集結,成立「愛滋行動聯盟」,透過舉辦公民論壇廣徵意見、拜會衛生署傳達民團的疑慮與建議。在2011年4月份的拜會中,時任副署長陳再晉依原公文裁示,部分負擔並非「既定政策」,在未得到社會、政策相關人及政策使用者之共識下,不宜草率實施,並指示疾管局進行「有關感染者就醫部分負擔規劃及可行性評估」。然而 2011年6月,疾管局就表示已經完成評估報告 (後來發現是一份僅只有三頁不到千字的文件),已奉署核定持續推動,待相關法規修訂完成後,擬訂相關配套措施,進行三個月的宣傳期會正式實施。愛滋行動聯盟於2011年8月再度召開記者會,對可能倉促上路的部分負擔政策與預算問題繼續提出針砭。在此長達一年的討論中,有許多精闢的意見反覆提出,如部分負擔實施可能造成感染者不願就醫的隱憂、從藥價著手解決財政赤字的提議、拉高防疫與預算層級的主張,以及是否回歸健保的利弊討論等等。
很遺憾的,在2012年9月,本則新聞中衛生署透過媒體發布「部分負擔」的構想,仍與2010年6月如出一轍,僅一味強調感染者藥費多麼驚人、財政多麼吃緊、不付部分負擔是不公平的….對於民團的眾多分析質疑與意見不見回應。更倒退的是林奏延副署長一席「因不安全性行為感染愛滋病的人,該為自己行為負些責任吧!」的偏見發言,似乎企圖用道德包裝訴諸群眾的支持,而不見理性實務的討論。(奇怪的是洗腎病患一年支出健保高達300多億,副署長卻不會說﹕「因亂服成藥或中藥而導致要洗腎的人,該為自己行為負些責任、多出一點部分負擔吧!」)
對於部分負擔政策的批判,愛滋行動聯盟部落格有許多值得參考的文章,歡迎關注此議題的朋友前往閱讀 ! 以下僅列出部分文章連結︰
【部分負擔說明文件1】關於公務預算的說明
http://aidsactions.blogspot.tw/2011/03/1.html
【部分負擔說明文件2】對感染者的衝擊及影響
http://aidsactions.blogspot.tw/2011/03/2.html
【部分負擔說明文件3】對工作者的衝擊及影響
http://aidsactions.blogspot.tw/2011/03/3.html
【部分負擔說明文件4】關於學名藥的說明
http://aidsactions.blogspot.tw/2011/03/4.html
【觀點‧性權】110111【2010十大性權事件記者會】喀飛 > 污名糾纏愛滋經費,暴露愛滋歧視:資源與態度夾殺愛滋人口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111123126864&myarea=1&page=2
【觀點/政策】110310公民論壇:喀飛 > 是愛滋經費不足?還是愛滋政策不足?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1316175337734&myarea=1&page=2
【觀點/政策】110310北區公民論壇:鍾道詮 > 書面發言稿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131618538113&myarea=1&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