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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同性伴侶父親和一個同性戀傾向兒子,成為法律承認的家庭
20090310 愛白網
3月10日,以色列特拉維夫一個家庭事務法庭裁決一對男同性伴侶有權依法領養他們撫養長大的兒子,裁決讓這一家三口的家庭關係正式得到法律承認,也在以色列開了先例。
十幾年前,14歲的男孩尤西因為告知親生父母自己是同性戀者而被迫離開家人。1995年,大學教授伊凡和同性伴侶卡馬收留了當時無家可歸的尤西。在那之後的十幾年裏,伊凡和卡馬如同父親一樣與尤西共同生活,直到現在的尤西已滿30歲。
在當年尤西住進伊凡和卡馬的家中後,伊凡和卡馬曾向政府社會服務機構申請成為尤西的領養人。兩年前,伊凡向其工作所在的特拉維夫大學申請為尤西減免學費,但學校方面不承認尤西是伊凡的孩子。伊凡和卡馬因此決定訴諸法律,以爭取他們的家庭關係獲得正式承認。
伊凡和卡馬的訴訟案子後來也提交到了以色列檢察總長辦公室,檢察總長做出的官方意見認為,伊凡和卡馬領養尤西並不存在法律障礙。本次法庭作出的裁決也反映了總檢察官的立場。法官在今天的裁決中認為,伊凡和卡馬的情況完全符合領養有關的法律規定,也符合被領養人的利益,法官宣佈承認這一領養關係。
本次裁決意味著同性伴侶將可在以色列共同領養孩子,並共同成為法律承認的孩子的家長。在本次裁決作出前,作為尤西被領養的法律程式之一,尤西的親生父親已經簽字同意正式放棄作為尤西父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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