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0

【非洲/同志人權】121218 臺灣醒報:烏干達反同性戀法 總統審慎發言 /國際特赦組織:烏干達反同志法案休會前仍未通過/1219 淡藍網:喀麥隆男子因同性戀示愛短信被判刑

烏干達反同性戀法 總統審慎發言
2012.12.18 台灣醒報╱記者李家淳╱台北報導

針對烏干達備受爭議的「反同性戀法」草案,烏干達總統穆塞維尼16日首度公開聲明,同性戀者不應該被殺害或遭迫。在烏干達聖公會新任領袖就任典禮中,總統的言論顯得非常謹慎,不譴責也不公開支持這項法案。

該草案內容規定,涉及特定的同性戀行為者必須處以死刑;但上個月烏干達國會主席塞岡納告訴英國廣播公司(BBC),該法案中死刑提案已被刪除;相關審判可能改為終生監禁。

國會發言人卡達加指出,原本這項草案通過後將成為支持者的「聖誕禮物」。然而烏干達國會目前暫時休會,直到一月份開會前將不會進行任何投票。儘管國會議員贊成這項法案,最後仍須總統的簽名認可才能生效。

這項法案在當地廣受支持和歡迎,在國際間卻大受批評。烏干達政府首長警告國會議員,如果法案通過,將會影響烏干達的外交關係。該法案仍在國會的辯論過程中,但已經遭到金援烏干達的西方國家的激烈譴責,並表示如果法案通過,將減少對烏干達的金援,甚至不惜將烏干達列為旅遊禁區。

一些反對同性戀的非洲人士認為,同性戀是歐洲殖民者引進的。但是總統說他認識的一些非洲傳統國王和酋長是同性戀,只是他們沒有對此隱藏或推廣同性戀。他說,非洲人會將自己的性傾向保持隱私,不像在西方社會一樣公開。

烏干達總統兩個月前在烏干達獨立50周年慶典上,代表國家向上帝悔改,其中提到,「求主赦免我們性上面所犯的不道德的罪,以及我們貪酒好食並放蕩的罪」。雖然演說中沒有特別指出同性戀,但烏干達法律已明定任何同性戀關係均屬非法,只是在新提法案中擴大刑罰範圍。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WORLD/WOR3/7574669.shtml

SongYY補充: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的臉書表示,烏干達反同志法案拖延至烏干達國會休會了,至少這個會期不會審理這個法案了,國會下一個會期會在明年二月展開,這個法案仍然被置於”Business to follow”(待議)區。特赦組織會密切關注相關訊息。相關消息請見 http://www.facebook.com/AITW0528/posts/322850257830597

喀麥隆男子因同性戀示愛短信被判刑
淡藍網12月19日訊

一名喀麥隆男子因為向同性發送了一條示愛短信,去年被判3年有期徒刑。他委託律師提出上訴,但上訴法院12月17日作出了維持原判的裁決。

美聯社17日報導,32歲的讓-克勞德·羅傑·姆貝德(Jean-Claude Roger Mbede)在求學期間發送一條短信給另一名男子,短信內容是“我深深地愛上了你”(I am very much in love with you)。此事傳開後,不僅令姆貝德迫於壓力離開學校,還因“同性戀罪名”被判3年有期徒刑。

在獄中服刑18個月後,姆貝德因健康原因假釋就醫,並委託支持同性戀人權的女律師艾莉絲·恩科姆(Alice Nkom)提出上訴。

姆貝德被判刑一事被媒體報導後,芬蘭一家人權組織發起了拍照支持他的全球網絡行動,呼籲喀麥隆廢除同性戀刑罰。

然而喀麥隆首都雅溫得的一家上訴法院17日駁回姆貝德的上訴,維持3年監禁。如果律師恩科姆無法在10天之內上訴至喀麥隆最高法院,姆貝德將重返監獄服完剩下的一年半刑期。

身為人權活動家的恩科姆認為,這一裁決標誌著同性戀平權運動在喀麥隆這個非洲最專制的國家遭遇了又一次挫折。

姆貝德週一接受電話採訪時說,他不知道自己能否繼續承受監獄裡的生活條件,除了缺乏營養的伙食導致他的健康狀況惡化之外,來自反同性戀獄友和監獄當局的多次攻擊和騷擾也令他難以忍受。姆貝德說:“這個國家的司法系統就是這麼不公平。”

在喀麥隆等許多非洲國家,同性戀都被視為非法,還有一些國家試圖加重對同性戀的刑罰,例如利比里亞、尼日利亞和烏干達。不過即使在這些國家,針對同性戀者或同性性行為的起訴也是非常罕見或根本不存在的,但喀麥隆卻是個例外。

人權觀察組織LGBT項目的研究員尼拉·戈沙爾(Neela Ghoshal)說,根據喀麥隆司法部的記錄,僅去年就有14名成年人因為自願的同性戀關係被逮捕和起訴,其中12人被定罪。有些被捕的人士遭警方嚴刑逼供,他們的供詞往往成為定罪的證據。

根據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11月16日發表的聲明,今年10月有兩名喀麥隆男子因“同性戀罪名”被判刑,而所謂的證據是他們“柔弱”的外表,以及對愛爾蘭奶油飲品的喜愛,據稱這種飲品深受男同性戀者青睞。

戈沙爾說,即使這些被認為是同性戀的人士刑滿出獄,在同性戀被普遍污名化的喀麥隆也無法正常生活。而曾經為他們辯護的律師也經常遭到騷擾甚至死亡威脅,例如姆貝德的律師艾莉絲·恩科姆。

新聞出處:http://www.danlan.org/disparticle_42340.htm


延伸閱讀

【非洲/同志人權受限】121114~16 多家媒體:烏干達將通過更嚴厲反同法律作為聖誕禮/奈及利亞通過嚴懲同性戀法案/喀麥隆歧視同性戀政策不改弦易轍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表示關切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1117101830713&myarea=3

2012-12-20

【臺灣/同志婚行政訴訟】121220 聯合晚報:同志結婚 法官擬聲請釋憲/觀察站:聲請釋憲 不失為一個好方法/附中央社、PeoPo公民新聞相關報導

【聯合晚報系列報導共四篇】

同志結婚 法官擬聲請釋憲
2012.12.20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攸關同性戀「婚姻權」是否合法化的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宣判。不過,出乎意料的是,合議庭法官當庭諭知全案再開辯論庭,並透露考慮聲請大法官解釋。

法界:盼從憲法高度作出解釋
法界人士預期,合議庭於再開辯論庭後,可能裁定全案停止訴訟,然後聲請大法官解釋,希望從憲法的高度,為同志是否可享有與一般異性戀一樣的結婚權作出解釋。

因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遭拒,而打行政訴訟的陳敬學、高治瑋這對男同志伴侶,上午並未到庭聆聽判決結果,而是委由律師到場。律師劉繼蔚在獲悉判決後,認為未嘗不是好事,並以國父孫中山遺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為同性戀者加油,並期待未來大法官會議作出合宜的解釋。

同志團體錯愕:法官沒肩膀
原訂上午的宣判庭,引發同志團體的矚目,到場聲援的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團體,對於上午判決結果感到錯愕,認為法官沒有肩膀,不願意解決這個爭議。有同志團體則表示,循法律救濟途徑太慢,透過推動立法院修法,才能儘速解決這個問題。

男同志陳敬學是在95年9月間,與年紀小他1歲的高治瑋在喜來登飯店舉行婚禮。去年8月,兩人到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戶政事務所援引法務部83年的函釋,指同性結婚與民法規定不符,不准兩人登記,兩人因此提出行政訴訟,爭取同志伴侶合法辦理婚姻登記。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79614.shtml

陳敬學:司法擋不住同志追求幸福的心
2012.12.20 聯合晚報╱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

同志伴侶陳敬學、高治瑋為爭取結婚登記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今決定將聲請大法官釋憲,得知判決結果後,陳敬學上午僅低調透過律師轉述,無論最後同性婚姻能不能被法律承認,「同伴幸福」四個字,早已是他和另一半每天必修的功課。陳敬學強調,司法系統阻擋不住同志辦理追求幸福的決心,未來他也將繼續為維護全球各地的性別人權努力。

對於判決結果,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持樂觀態度,認為如果時間退回十年前,法院很有可能直接判同性伴侶敗訴,如今採取開放態度,將同志婚姻的爭議提升到大法官釋憲層級,代表著法官心中顯然也相當掙扎,不願因此承擔任何風險。

王蘋表示,同志婚姻建立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基礎上,民法第982條字面解釋,並未排除男男或女女登記結婚。從這幾年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條文中,也呈現出越來越多保障性別歧視的精神,假如民法認定同性不准結婚,就代表台灣法律存在內部落差,的確需要大法官做出解釋。

在此案中罕見的受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邀請擔任鑑定人的台科大講師張宏誠說,對於法院今天的結果雖然只是把燙手山芋丟出來,但比起直接判敗訴,將同志婚姻議題提升到憲法層次,營造社會對話與公民討論的機會,還算是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果。

張宏誠也認為,換個角度想,假如今天法院判決勝訴,也只代表陳敬學、高治瑋這對個案可以合法登記結婚,對於其他也想爭取合法婚姻的同志幫助不大,但如果可以經由大法官釋憲成功,意義將會更不同。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則認為,司法進度已經遠遠落後民眾對於同志婚姻的期待,聲請釋憲代表法官不願承擔爭議責任,無視於今年8月舉行的佛化婚姻受到許多國際媒體關注、無視於已經有近百萬人連署要求成立同志家庭。

律師:期待大法官未來能做出符合人權國家的解釋
2012.12.20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原本期待上午高等行政法院能為同志婚權作出判決,但合議庭法官的再開辯論、並考慮聲請大法官解釋決定,讓到庭聲援的同志團體大感意外,男同志陳敬學委任的律師黃國城在庭後表示,同志是否享有結婚權,未來還是要面對很多的問題,牽涉的法規多達五、六百條,期待大法官未來能做出符合進步人權國家的解釋。

到庭聲援的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說,原本以為上午的判決,會出現成功、失敗2種結果,但法官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的動作,讓他們感到出乎意料之外。

吳紹文說,在同志大遊行後,同志結婚權更受到關注,雖然是同性戀,但還是可以透過認養,甚至是代理孕母等方式撫育小孩,有關同志婚的法定權益,目前政府的腳步根本跟不上同志團體的需求,等待司法判決太過於緩慢,將請立法委員提案,透過修法解決。

長期關注愛滋病及同志權益的義工今天祈家威也到場,他說,從過去世界各國對同志議題關注的冷淡,到最近平均1年有3個國家承認同志婚合法,認為隨著時代的進步,同志享有婚權的氣氛已經不同以往。

祈家威還說,在1991年,大陸福建一對男同志結婚,1992年廣西一對女同志公開結婚宴開,大陸當局採取未反對的態度,等於間接承認同志婚合法,但過了20年,大陸迄今未再出現第3對同志婚。他認為,台灣可以更有勇氣的去面對同志婚權的問題。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79602.shtml

觀察站/聲請釋憲 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2012.12.20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男同志伴侶陳敬學、高治瑋,在公開婚宴後,因辦理結婚登記遭戶政事務所拒絕,打行政訴訟挑戰國內的結婚登記制,雖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決定再開辯論,並透露將聲請大法官解釋,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可藉此全盤檢視同志婚後的牽涉的相關法律。

爭取同志婚權的男同志陳敬學表示,結婚應該是基於真愛而結合,不因性別的差異而遭到剝奪,他深具信心的認為,台灣有機會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

台灣目前的社會氣氛,對於出櫃的同志,已漸能接受,甚至認為不應對同性戀者有任何歧視,但接受同性戀,與法律同意同志婚權,則仍有相當大的認知差距,而且遭相當大比率的異性戀者反對。

婚姻關係,本是一種法律契約,合則辦理登記,約束彼此,不合就解約、離異。就邏輯來看,反對同志結婚權者,目前看來大部分是異性戀者,就法律間的當事人適格與否問題,應該是同性戀者可以主張,異性戀者無權過問,除非同性戀者自己反對結婚權。

然而,同志婚權牽涉的法律極廣,也涵蓋因結婚衍生的親權行使、撫養,乃至因婚姻所生的財產分配、遺產繼承等民法問題,此外,還有社會上的道德、宗教信仰等因素在拔河。由居憲法上位的高度來看同志婚權,才是正本清源之道,也才能解決問題。

國內對同志權益的現況,在性別平等工作法上,同志找工作,不應被禁止或歧視;令同志團體不解的是,為何結婚要考慮性別而被禁止,未來有待大法官給個答案。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579607.shtml

【中央社系列報導共三篇】

同志結婚案 法官擬聲請釋憲
2012/12/2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0日電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高治瑋辦理結婚登記遭拒案,原定今天宣判,但合議庭表示,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陳敬學與高治瑋於民國95年9月間公開宴客結婚,去年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時卻遭拒絕,兩人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原定今天宣判,但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陳敬學與高治瑋均未出庭聆判,僅由律師及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等人代發表聲明。

陳敬學與高治瑋的辯護律師黃國城表示,陳敬學與高治瑋即使登記結婚,未來仍要面對許多困難。台灣關於配偶權利、義務的法規約有數百條,並不因為准許他們登記結婚而能解決後續的問題,若由大法官做出具效力的解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另名辯護律師劉繼蔚說,決定准許或不准許登記,對法官來說都是艱難的選擇,大法官應該要對這項重要問題做出解釋與回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律師會繼續爭取。

何宗勳代陳敬學發言表示,遺憾法院不能為同志婚姻向前跨一步,對陳敬學來說,不論法官裁准與否,他都已盡力,靜待釋憲結果。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Topic/Popular/3422-1/201212200029-1.aspx

結婚需釋憲 同志遺憾但不放棄
2012/12/2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0日電

同志伴侶陳敬學今天說,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聲請大法官釋憲表示遺憾,但他不會放棄將繼續堅持,爭取同志結婚登記合法化。

陳敬學與高治瑋於民國95年9月間公開宴客結婚,去年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登記時卻遭拒絕,兩人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原定今天宣判,但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陳敬學與高治瑋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

陳敬學表示,原本以為可以雙贏,成為第一對可正式登記結婚的同志伴侶,台灣也成為允許同志結婚登記的人權國家;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問題又丟給大法官釋憲,對此感到遺憾但尊重結果,他們也不會放棄,將繼續堅持下去。

陳敬學認為,他和高治瑋在2006年就結婚,在民法修改為登記制前就有公開儀式,他們同樣繳稅,遵守國家遊戲規則,為何不能拿回應有的權利。他也拿出自己的家譜,他的家譜明確將高治瑋列為配偶,法官仍當他們不存在。

陳敬學也說,希望大法官會議能讓他們進行辯論,並邀專家學者來陳述意見,希望在全台灣共同背書下,讓大法官能做出良善解釋,同時也希望全台同志伴侶能站出來,不要只關在門裡幸福,共同爭取合法結婚登記,並促使同志婚姻能早日入法。

明天就是馬雅預言的的世界末日。陳敬學也說,真愛不分性別,如果能消除歧視和誤解,明天就不會是世界末日,而是「幸福重生」;他也期許大法官釋憲能做出最好的解釋,讓台灣成為第一個同志能依法結婚登記的國家。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Topic/Popular/3422-1/201212200049-1.aspx

同志學生:活在異性戀霸權裡
2012/12/2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0日電

世新大學飛魚同志社社長黃簡捷說,教育沒教同志該怎麼愛,只有白雪公主與白馬王子、羅密歐與茱麗葉,盡是異性戀霸權。

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高治瑋民國95年9月間公開宴客結婚,去年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時卻遭拒絕,兩人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原定今天宣判,但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同志議題近年受到關注,部分大專院校的同志社團相繼成立,世新大學「飛魚同志社」就是其中之一。

樂團蘇打綠歌曲「飛魚」的歌詞唱著「是誰說,不能夠要求收穫,是誰說呻吟是一種罪過,是誰說天性不可以推托,開花不結果又有什麼?是魚就一定要游泳?」,這首歌正是世新大學「飛魚同志社」命名緣由。

黃簡捷說,這首歌很像同志的寫照,同志活在異性戀霸權的大海中,社會制度卻要他們向異性戀低頭,模仿異性戀的生活方式。同志脫離大海的框架,像飛魚飛向天空,才能活出真正的自我,找到屬於自己的舞台。

黃簡捷說,世新的學風開放,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高,但仍有觀念較保守的同學,在聽到同志高談性向時,投以異樣眼光。只是,儘管學校觀念先進,許多的同志仍會預設心理,怕開誠布公同性的性傾向後,人際關係和相處模式會劇變。

對於同志結婚的看法,黃簡捷說,很多人認為同志沒必要爭取婚姻權,但以現實面來說,不能替伴侶簽同意書、不能讓伴侶領到保險理賠,甚至在自己的葬禮上,摯愛的伴侶也只能以「朋友」的身分上香。

「我們都會愛人」,黃簡捷表示,同性戀與異性戀都渴望被體貼、渴望轟轟烈烈的感情,追求至死不渝的約定,但同志無法理所當然地與家人討論感情,即使戀愛時碰上問題,能分享的對象也少之又少。

「一樣愛一個人,同志伴侶在街上擁吻只會招來異樣眼光」,黃簡捷說,教育沒教同志怎麼愛,只有白雪公主與白馬王子、羅密歐與茱麗葉,處處是異性戀的霸權。

17歲出櫃的黃簡捷說,許多對同志的刻板印象隨處可見,理由也十分可笑,但歧視的眼光卻始終存在,他希望性別平等教育盡快落實,從教育促成平等友善的未來。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Topic/Popular/3422-1/201212200050-1.aspx

【其他媒體報導】

同志婚姻宣判大逆轉:辯論、釋憲後再宣判!
2012-12-20 PeoPo公民新聞 hehe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針對陳敬學、阿瑋夫夫同志婚姻進行宣判。十點半不到,整個第三法庭就擠滿關心支持者與媒體。十點二十七分,法官出現,全體起立再坐下。緊接三分鐘安靜,好像世界末日宣判。三十分宣判時間到,再次全體起立坐下。

法官開口了,結果輕輕只有一句話,就宣佈退庭。場內議論紛紛,大家紛紛問,剛剛說那句話是啥?經過查證,才知道是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再開辯論,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當事人陳敬學表示:真愛不分性別
陳敬學事後發表聲明指出:真愛不分性別,如果大家都能致力於消解歧視姓之差別對待,明天就不會是世界末日,而是幸福重生,彼此尊重開始。他也感謝老天爺與關心此事件朋友。也希望大家能透過司法途徑努力,讓同志伴侶享有民法婚姻權利,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國家。

■吳紹文:拒絕司法抱殘守缺
代表陳敬學出庭聆聽結果公義生態社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在宣判結束後代表陳敬學感謝來前關心的朋友與媒體,但是但何宗勳表示,法官無法做出開創姓宣判,還給同志應有婚姻權,對此深表遺憾。何宗勳代陳敬學發言表示,由於判決結果出乎意料,原本成功與失敗聲明都無效。遺憾法院不能為同志婚姻向前跨一步,對陳敬學來說,不論法官裁准與否,他都已盡力,靜待釋憲結果。出席的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紹文表示,拒絕司法抱殘守缺,未來將積極推動立法。

■義務律師劉繼蔚: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擔任義務辯護律師黃國城表示,判決結果不意外,釋憲還有漫長路要走,預計要半年至一年左右。黃國城說,陳敬學與高治瑋即使登記結婚,未來仍要面對許多困難。台灣關於配偶權利、義務的法規約有數百條,並不因為准許他們登記結婚而能解決後續的問題,若由大法官做出具效力的解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另辯護律師劉繼蔚說,決定准許或不准許登記,對法官來說都是艱難的選擇,大法官應該要對這項重要問題做出解釋與回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律師會繼續爭取。

2012-12-19

【亞洲/同志婚姻】121218 愛白網:泰國政府正在起草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法案/報告顯示越南同性婚姻發展舉步維艱

泰國政府正在起草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法案
2012-12-18 愛白網 小明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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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國政府聯合政策顧問和LGBT權益保護者成立了委員會來起草同性伴侶的法律認可。
泰國政府成立了起草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法的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之一,LGBT權益保護組織Anjaree的奠基者Anjana Suvarnananda對《同志星聞》說:委員會已經舉行了會議,且同性伴侶關係的法案的起草按計劃將進行六周。Suvarnananda說:「這只是個草稿,隨後委員會將它送至立法部門進行法律用語處理。之後這項法案需要政府的批准。我不確定這需要多久。」

    所有亞洲國家都沒有同性民事關係的法律。所以如果這項法律認可得到通過,泰國將成為第一個擁有全同性伴侶法案的國家。泰國以包容LGBT人群而聞名,儘管它是變性手術的聖地,但卻也沒有反歧視法。並且泰國的變性人不能在官方文件中更改他們的性別。(GayStarNews)

新聞出處:http://www.aibai.com/infoview.php?id=23558

報告顯示越南同性婚姻發展舉步維艱
2012-12-18 愛白網 Meow 編譯

    調查顯示,在越南,約有37%的公眾支持同性婚姻,另外58%對此持反對意見。

    上周由越南社會和權利倡導研究機構——社會、經濟和環境研究院(簡稱iSEE)的調查顯示,只有37%的受訪人支持同性婚姻,另外58%對此強烈反對。這項調查顯示,公眾支持率偏低可能會成為政府在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路程上的一個障礙。

    這種情況的出現使政府在同性婚姻立法的推動中遇到了麻煩。這個共產黨一黨制的國家的政府從七月開始正著手解決同性婚姻問題,並且打算在明年春天將此事提上國民大會議程。

    iSEE主任樂廣平對Gay Star News說,公眾對於同性婚姻的反對態度無疑會幹擾政府對此的立法決定,但是他們也在考慮這項立法會在未來影響到多少人的生活。樂廣平對《越南周刊》說,公眾反對同性婚姻的原因「反映了佔主導地位的異性戀背後的哲學性、婚姻觀和家庭觀。」(GayStarNews)

新聞出處:http://www.aibai.com/infoview.php?id=23557

延伸閱讀
121217 GayStarNews:Thai government drafting same-sex civil partnership law
http://www.gaystarnews.com/article/thai-government-drafting-same-sex-civil-partnership-law171212
121217 GayStarNews:Survey undermines progress of same-sex marriage in Vietnam
http://www.gaystarnews.com/article/survey-undermines-progress-same-sex-marriage-vietnam171212

2012-12-19

【臺灣/同志婚姻】121218 蘋果日報:同性婚姻合法化 立委尤美女提案修民法/附尤美女立委臉書說明以及伴侶盟回應

同性婚姻合法化 立委提案修民法
2012年12月18日 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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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尤美女今天提案《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修正草案,將現行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此外,鑒於現行女性最低結婚年齡規定為16歲,仍處高中職求學階段,因此,修改為兩性最低結婚年齡均為18歲。程委會已排入周五報告事項議程。

新聞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1218/157315/%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5%90%88%E6%B3%95%E5%8C%96%E3%80%80%E7%AB%8B%E5%A7%94%E6%8F%90%E6%A1%88%E4%BF%AE%E6%B0%91%E6%B3%95

尤美女提案 讓同性婚合法
2012-12-18 台灣立報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繼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出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民法修正草案後,立委尤美女於18日也提案,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

尤美女提出《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修正草案,由現行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為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尤美女版本的修正方向與伴盟草案中有關同性婚姻的部分大致相似,但並非伴侶盟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版本。伴侶盟所提出草案還涵蓋收養其他部分的修訂,以及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都不在尤美女的修法版本中。

簡至潔表示,同性婚姻是伴侶盟一向的主張之一,因此樂見此議題能藉由立委提案在國會開啓正式的政治討論,但若只是同性婚姻合法,對於台灣家庭制度的民主化以及承認婚姻以外的多元家庭的存在與需求而言,仍然是不夠。因此伴侶盟仍將繼續推動伴侶盟版「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及收養」的民法修正草案,並按既定時程於明年9月送進立院審議。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4915

尤美女立委臉書發言
2012-12-18

我們長期關心「同性婚姻合法化」及多元家庭、伴侶權益的議題,並注意到,男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阿瑋針對其同性婚姻於戶政事務所登記卻遭駁回之行政訴訟,即將於這週四12/20宣判。

我這會期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可安排議程),為了能在國會開啟同志家庭及多元伴侶權益的討論機會,預定於下週一12/2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議程,安排舉行「同性婚姻合法化及伴侶權益法制化」公聽會,邀請同志/性別團體及專家學者,為同志及伴侶權益發聲。

依照國會的運作規則,若要以委員會的名義舉行公聽會並納入立法院紀錄,就必須要有相關主題的法案。但本屆立法院尚未有任何立委提出相關法案,因此我們先拋出有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修正草案,期待藉此開啟國會討論的第一步,待日後各方研擬、提出更週延的法案後,再來進行相關法案的條文討論。

大家若有任何意見,歡迎提供給我們參考,多謝!

文章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yumeinu/posts/217370885064364

伴侶盟回應立委尤美女提案修法
2012.12.18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即時報導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發出聲明稿,表示立委尤美女今天提案《民法》親屬編第972、973、980條修正草案,欲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這個草案是尤委員自行提出的版本,並非伴侶盟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版本,特此說明。

伴侶盟表示,尤委員版本的修正方向與伴盟草案中有關同性婚姻的部份大致相仿,但伴盟所提出的婚姻及收養其他部份的修訂,以及伴盟所提出的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制度,皆不在尤委員的版本中。

伴侶盟說,婚姻平權(同性婚姻)是伴侶盟一向的主張之一,因此伴盟樂見此議題能藉由立委提案在國會開啟正式的政治討論,但伴盟亦深知只是同性婚姻合法對於台灣家庭制度的民主化以及看見並承認婚姻以外的多元家庭的存在與需求而言,仍然是不夠的,因此伴盟仍將繼續推動伴侶盟版「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及收養」的民法修正草案,並按既定時程於明年九月送進立院審議。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7575500.shtml

延伸閱讀
立法院法律提案審議進度系統:請輸入「民法親屬編第九百七十二條、第九百七十三條及第九百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即可查詢
http://lis.ly.gov.tw/lgcgi/ttsweb?@0:0:1:lgmempropg08@@0.9211038329532962

2012-12-17

【法國/同志婚姻】121217 新頭殼:支持同志婚姻 法20萬人上街頭

支持同志婚姻 法20萬人上街頭
新頭殼newtalk 2012.12.17 柯昱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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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日連續2天,法國支持同性婚姻法案的民眾,於全法10個城市發動大規模遊行,表達為同性戀者爭取平等權利的訴求,總計全國參與人數近20萬人。示威團體希望展示強大的支持力量,促使國會明年初表決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

繼15日法國各地發起爭取同性戀者平權的遊行後,16日首都巴黎也加入遊行行列,示威民眾從巴士底廣場出發,紛紛高舉「所有人都有選擇權」、「權力平等不是威脅」的口號標語。

據法國警方統計,巴黎的遊行群眾高達6萬人,全國參與人數近20萬人,其中不分男女老少,也不分同性戀或異性戀者,都走上街頭支持同性婚姻法案,另外,也有包括女權團體、人權組織、工會、政黨等40個社會團體聯署支持。

許多法國政治人物也現身表達支持,包括巴黎市長德拉諾埃、社會黨第一書記德齊爾、左翼陣線主席梅朗雄都列身遊行群眾其中。

由法國左翼社會黨政府提出的維護同性婚姻、以及領養兒童權利的法案,預計將於明年1月29日交付國會表決。而這項法案也引發法國國內意見分歧。根據最新民調,儘管有60%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但只有44%的民眾同意同性伴侶可結婚也可領養兒童,37%民眾對此則表示反對。

支持群眾預計於國會表決前2天,再度發動全國大遊行。而反對同性婚姻團體也不甘示弱,繼11月中旬發動遊行示威後,預計也將於明年1月13日再次發動抗議活動,訴求「男性和女性之間民事婚姻的保障,才是建構社會的基礎。」

新聞出處: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32044

支持同性戀 巴黎大遊行
2012-12-17 中央社記者蔡筱穎巴黎16日專電

繼法國其它省份民眾上街遊行後,支持同性戀婚姻和收養法案的巴黎民眾,今天也走上街頭,「為平等而遊行」。

高舉「單身、異性戀,但是支持」、「權利平等不是威脅」、「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等標語,遊行隊伍在巴士底廣場集合,以年輕學生和同性戀者為主,穿過以學生為主的拉丁區。根據警方統計,約有6萬人參加遊行。

右派前衛生部長巴舍洛特(Roselyne Bachelot)參加支持同性戀婚姻和收養法案的遊行,非常具有象徵意義。她對中央社記者說,她必須要走上街頭,「明確的說出我們的參與」。

對於右派大多數人以及教會人士反對這個法案,巴舍洛特認為,必須要說服反對者,要了解過去發生了甚麼事,要了解婚姻的變化以及家庭的演進,尤其法國是政教分離國家,教會系統無權干涉法案的進行。

一名有個16個月大小孩的女同性戀者表示,她已經和小孩的母親簽了伴侶制度的「公民結合契約」(Le pacte civil de solidarite,簡稱PACS),但PACS制度無法使家庭關係圓滿,所以小孩不能成為她的繼承人,她跟孩子也沒有任何關聯,若是有問題,孩子完全無法受到保護。

根據伊佛普研究所(IFOP)最新的民意調查,60%的法國人贊成同性戀婚姻,但只有46%的法國人支持同性戀者收養小孩。

這個法案將在明年1月提交國會審議,反對這個法案的民眾將在明年1月發起更大規模的示威遊行。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212170027-1.aspx

法國十幾個城市連續兩日舉行支持同性婚姻大游行
2012-12-17 09:20  來源: 中國新聞網  

兩天來,法國支持同性婚姻的民眾在全法十幾個城市發動大規模游行,表達為同性戀者爭取平等權利的訴求。支持和反對陣營均計劃在明年初議會表決同性婚姻發案前夕再次“展示力量”。

  15日,在馬賽、裡昂、裡爾、梅茲、蒙彼利埃、奧爾良、南特等城市都舉行了呼吁為同性戀者平權的游行。16日,首都巴黎數萬名同性婚姻法案的支持者走上街頭,將此次全國性的示威活動推向高潮。

  據警方統計,有6萬人參加了巴黎的集會,組織者則號稱達到了15萬人,再加上前一天外省的游行總人數近20萬。巴黎游行隊伍中匯集了男女老少各個階層,既有同性戀者也有異性戀者,同時他們還得到40多個女權團體、反種族主義團體、人權組織、工會以及政黨的聲援。

  示威民眾高舉寫有“權利平等不是威脅”、“所有人都有權選擇”等平權口號的標語,從巴士底廣場開始出發游行。社會黨第一書記德齊爾、巴黎市長德拉諾埃、左翼陣線主席梅朗雄等政治人物也列身其中。

  法國左翼社會黨政府提出的法案將給予同性戀伴侶締結婚姻和領養兒童的權利,該法案將於明年1月29日交付國民議會表決,這一動議引發的社會討論已造成法國的民意分裂。

  大約一個月前,以宗教團體和右翼政黨為主的反對力量在全法各地發動了聲勢浩大的示威活動以抗議該法案,官方統計當時參加的總人數在10萬左右。同性戀權益團體此次發動支持者上街游行“嗆聲”意圖明顯。

  據悉,反對同性婚姻陣營已決定將在明年1月13日再次組織抗議活動,在國民議會表決相關法案前造勢。支持陣營亦不甘示弱,已經發出在投票前兩日舉行“全國團結”大游行的號召。

  根據一項最新的民意調查結果,90%的法國人對同性戀持正面看法,60%的受訪者表示贊成同性結婚,但是只有44%的民眾同意同性戀伴侶既可以結婚又可以領養兒童,而37%的受訪者則對此表示反對。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news.com/gj/2012/12-17/4412265.shtml

延伸閱讀
【法國╱同志權益】121119 世界日報:反同志法案 法國10城大遊行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1121171314686&myarea=3
【國際/同性伴侶權】120830 愛白網:法國同性婚姻議案將在十月提出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9211250883&myarea=3
【法國/同志婚姻領養權】120704 國際在線:法國將允許同性戀者結婚和收養孩子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74114027918&myarea=3

2012-12-15

【瑞士/同志領養權】121214 瑞士資訊通訊社:瑞士同性戀終獲領養權

瑞士同性戀終獲領養權
2012年12月14日 瑞士資訊swissinfo.ch及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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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聯邦議會投票通過了允許同性戀人士領養子女的動議。但前提是同性戀伴侶的一方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其實,國民院通過的並不是動議的原始版本,在聯邦院通過的動議內容更為開放。

聯邦院通過的有關授予領養權的議案並沒有把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性取向作為評判標準,“對孩子好”是唯一的出發點。但是,國民院對動議做了調整,明確規定同性戀人士只能領養自己伴侶的親生子女。

在瑞士,註冊伴侶關係的同性戀情侶不能收養子女。但與此同時,瑞士法律卻規定獨身的男女同性戀者有權領養兒童。這一矛盾的現狀其實是對那些被法律所承認的同性戀情侶的“懲罰”。這也是同性戀權益保護組織向立法機構提出修改法律的原因。

對於那些希望收養繼子或繼女的同性戀者來說,12月13日的決議無疑是振奮人心的,這意味著他們可以獲得正式的父母權利。

在瑞士,估計有幾千名兒童成長在同性伴侶的家庭。同性戀權益保護組織也希望能夠更充分地推進相關領養政策。

新聞出處:http://www.swissinfo.ch/chi/detail/content.html?cid=34190542

延伸閱讀
120925 環球網:法國為支持同性婚姻將在文件中禁用“父母”等詞/0926 中國日報:法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將承認同性夫婦收養權激怒天主教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930105444530&myarea=3
120801 星洲日報:阿根廷男同志創全球首例 登記為家長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82103755981&myarea=3
120225 世界新聞網:美國維吉尼亞州通過新法案 明文禁止同性戀者領養權/120226 全球同志新聞:葡萄牙否決同性配偶領養權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2814730951&myarea=3
100817中央廣播電台:墨西哥最高法院:首都同性戀「夫妻」領養子女合憲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082012526907&myarea=3

2012-12-15

【臺灣/同性婚姻】121212 台灣立報:同性若結婚 仍受通姦罪規範

2012-12-12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由台灣伴侶權利推動聯盟推動的台灣多元家庭法制化第一波的民法修正草案,推出後大受社會迴響。不過,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由於伴侶制度非婚姻制,因此,刑法通姦罪並不適用於伴侶制度。

雖然推動通姦除罪化經過婦團長時間的推動,同時也是世界潮流,但簡至潔表示,伴侶盟的修法範圍僅限於民法,未擴及到通姦罪的刑法,因此,在同性婚姻的部分,如果草案通過,未來同性婚姻仍受通姦罪的規範。

簡至潔說,同性婚姻及收養制度的修法目的,在於取消婚姻制度的性別限制,讓同性以及多元性別者都可以自由結婚,因此除了將男女婚姻年齡修正為一致,及男同志伴侶在現行科技發展下,沒有子宮可以孕育小孩,因此暫時不適用「婚生推定」規定外,現行婚姻制度的其他規則全數保留。只要現行婚姻存在通姦罪,進入婚姻制度的同性與多元性別者也將受到通姦罪規範。
伴侶≠配偶

伴侶盟的草案是由三套制度所構成,一套是同性婚姻,一套是不分性別、性傾向、不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的伴侶制度,一套是多人家屬。

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是新創設的制度,保障對象並不以戀人作為基礎,由於好友、兄弟姊妹均可以締結為伴侶,而伴侶間也不是刑法第239條規範的「有配偶」之人,因此在法令解釋上,伴侶盟草案中的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都不受刑法通姦罪的規範。不過,簡至潔表示,同性婚姻受通姦罪規範,並不表示伴侶盟贊成通姦罪的存在。

事實上,由於通姦罪主要是懲罰女人,因此通姦除罪化幾乎是婦團的共識。根據國科會社科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官曉薇,1999年到2005年法院裁判通姦罪的統計數字進行分析,發現被告通姦的丈夫,有50%的機率被撤回提告,但是對於被告通姦的妻子,只有23%被撤回。也就是說,丈夫對於妻子的外遇是更加無法容忍。因此,即便先生被告通姦的人數多於太太,但是如果根據判決確定數字,最後妻子被定罪的人數多於丈夫(太太被判刑209人,先生被判刑181人)。

女人多為難女人
多年來婦女團體還指出,多數妻子會撤銷對丈夫的提告,卻保留對女性第三者的告訴。從官曉薇的統計發現,女性第三者被告的人數已經遠高於丈夫(女性第三者被告人數為512人,先生為420人),若再算入丈夫被撤告的人數遠多於第三者女性,最後先生被提告的人數只有210人,而女性第三者則高達349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也指出,從法條來看,通姦罪看似性別平等的男女都罰,但從實務操作的面向來看,通姦罪的存在,卻造成懲罰更多女性的效果,無論是懲罰女性第三者,還是懲罰外遇的太太。通姦罪也無法阻止社會上普遍可見的男性外遇,但受到刑法懲治卻是女性為多。這也突了刑事通姦罪罰的不合理,因為一條看似平等的法律,卻因為社會對於男性外遇的容忍遠遠高於女性,造成性別不平等的法律效果。

伴侶盟表示,要根除性傾向歧視並保障多元家庭權益,身分關係立法有急迫性與重要性,因此將多元家庭身分關係合法視為優先議程,行有餘力才能投入廢除通姦罪的行列。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4743

多元成家我支持連署活動網站-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http://tapcpr-petition.twbbs.org/

延伸閱讀
121010 台灣立報:消解伴侶關係 單方說了算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1011213655251&myarea=3
120625 中國時報名人觀點:伴侶法草案 考驗台灣人權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25232637199&myarea=3&page=4
120618 中國時報名人觀點:天堂不撤守-保障同志權益 應積極釋法修法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19235929104&myarea=3
120611 台灣立報:同志平權 不能只靠婚姻合法化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13233050858&myarea=3&page=4
120604 台灣立報:同志婚姻露曙光 草案7月出爐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6214826858&myarea=3&page=1
111230 中國時報:同志婚姻 別設性別框架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30231616553&myarea=3&page=9
111004 台灣立報:同居伴侶法 婚姻法制問題有解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090237594&myarea=3&page=12

2012-12-12

【拉丁美洲/同性婚姻】121212 中央廣播電台:烏拉圭眾議院通過同志婚姻法案/1207 全球同志新聞:哥倫比亞的國會討論同性婚姻法案

烏拉圭眾議院通過同志婚姻法案
時間:2012/12/12 12:06  撰稿‧編輯:季 平  新聞引據: 採訪、美聯社

  烏拉圭眾議院11日深夜表決通過,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法案。

  接下來,這項法案將送交參議院審議;由於執政聯盟在參議院中擁有足夠議席,法案可望順利過關。烏拉圭總統穆西卡(Jose Mujica)打算於明年初簽字,讓這項法案成為正式法律。

  根據這項法案,烏拉圭的所有夫婦,無論是同志或非同性戀者,都可以自行決定讓子女冠上誰的姓氏。

  這項法案打破了拉丁美洲幾個世紀以來的傳統。在拉丁美洲,幾乎所有國家的法律都規定,民眾必須為孩子取2個名字,並且冠上父親的姓氏。

  這項名為「婚姻平等法」的法案未來也將取代1912年實施的離婚法;現行的離婚法只允許女性毋需理由就能放棄結婚誓言。

  烏拉圭的同志婚姻法如果生效,烏拉圭將成為拉丁美洲第二個、全球第12個承認同志婚姻的國家。

  烏拉圭今年有多項舉措開啟拉丁美洲的風氣,例如將墮胎行為除罪化、允許早期墮胎;此外,烏拉圭國會也正在辯論由政府主導大麻交易的法案,以打擊大麻走私活動。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4436&id=1&id2=2

全球同志新聞微博 2012-12-07
南美國家哥倫比亞的國會目前正討論一項同性婚姻法案,參議院相關委員會12月4日投票通過,還需再經過參眾兩院共3次投票。事實上,依照最高憲法法院2011年7月關於同性配偶家庭享有平等權利的裁決,哥倫比亞應該在2013年7月底前實現同性婚姻(或與婚姻等同的同性民事結合)合法,無論是否有法案通過。

新聞出處:http://tw.weibo.com/sogaynews/3520613685466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