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性別人權協會於11日舉行記者會公布2010年十大性權事件,其中兒少法侵犯新聞自由最受關注。其他包括性工作、同志、跨性別、愛滋、外配等議題也都紛紛上榜。
兒少法傷害新聞自由
2010年十大性權事件之首,為立法院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訂定包含「健全兒少閱聽環境,加強新聞紙及網際網路內容的管理機制,增訂新聞紙不得報導事項,違反者最重可處罰50萬元;另賦予網際網路平台業者對兒少應採取防護措施之責任,違反者最重可處罰30萬元」條文。第44條更明定「新聞紙不得刊載下列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描述(繪)犯罪、施用毒品、自殺行為細節之文字或圖片。描述(繪)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細節之文字或圖片」。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表示,條文中行政裁量權過大,未來報紙報導可能動輒得咎,傷害新聞自由。
另外,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包括團體推動梅根法案公佈性侵犯資料以及重判性侵等運動也是上榜事件之一。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政府利用民粹扼殺冷靜反思辯論議題的空間,相當值得關注。
愛滋感染者仍遭污名
愛滋歧視新聞,與愛滋感染者需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的新聞,也是上榜事件。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喀飛表示,愛滋需要去污名化,但從官方釋放出來製造社會恐慌的媒體訊息,也顯示政府心態仍停留在罪犯化感染者的心態,更讓人懷疑防疫的成效。
政府將開放合法性交易專區,也是熱門話題。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人民老大性福團成員鍾君筑指出,目前政府對於性交易政策討論仍以管理與縮減的角度出發,而不是以性工作者的角度,制訂公平安全的相關法令,增加性工作謀生者生存處境的困難。
同志跨性別 處境艱難
台北市教育局發佈禁止國高中成立同志社團公文事件,讓青少年同志處境艱難。喀飛表示,事件暴露出台北市對同志的歧視,正在努力防制校園霸凌的教育主管機關,恐怕才是霸凌校園同志最根本的源頭。
跨性別事件也有兩件上榜,分別是「馬偕迫跨性別不得自主穿著如廁,最終非法解雇」,以及屏東女同志學生、嘉義跨性別大學生自殺事件。台灣TG蝶園發言人高旭寬指出,馬偕事件並非台灣第一個跨性別職場歧視的案例。事實上絕大部分遭到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者,都因擔心曝光失去工作權而選擇隱忍。部分跨性別者以及同志選擇以死逃脫社會壓迫,可見歧視仍相當嚴重。
外配受到不公待遇
外配遭受移民官歧視的新聞也屢見不鮮,包括「越籍孕妻申請入台被要求驗DNA」事件,北縣一名男子4月向我國駐越南河內辦事處申請已懷身孕的越南籍妻子來台,面談官竟否決申請,並口出歧視言語:「從這邊帶回台灣,有8成最後驗出來的小孩都不是台灣人的。」另外,一名陳姓老翁娶大陸女子,移民署查訪發現老翁家裡只有單人床,認為夫妻無法同寢,羅女是假結婚,要求外配離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北部辦公室主任李丹鳳指出,移民官行政裁量權力過大,對弱勢的外籍配偶極不公平。
安心成家方案僅補助異性戀夫妻買房,歧視單身、同志以及中老年人。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都市苦工參政團成員周佳君也指出,政府有讓人民安居樂業的責任,但並沒有幫助人民購置房地產的義務。政府應協助無力購置房地產的弱勢民眾,保障居住權,而非制訂各種圖利建商的政策。
管理過當殘害人權
針對上榜的女連長在私人聚會上與下屬喇舌遭記過調職事件,以及PTT揪團上酒店,教育部要求PTT登錄真實資料等事件,何春蕤指出,女連長的專業表現並未因喇舌降低,但在私人聚會中的玩笑活動仍被監控懲罰,更使得9位知情同意的親吻對象也陷入污名。
在PTT揪團上酒店事件中,教育部和校方決議要求所有板主登記身分,企圖對板主的言論和活動形成嚇阻效應,也侵犯個人隱私權。何春蕤表示,個人私密生活有自主性,但從這兩個案件都看到性污名創造非理性的氛圍,讓管理黑手強行深入隱私,戕害基本人權。
新聞來源:2011/1/11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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