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1

110112立報:2010性權事件 侵權歧視仍居多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性別人權協會於11日舉行記者會公布2010年十大性權事件,其中兒少法侵犯新聞自由最受關注。其他包括性工作、同志、跨性別、愛滋、外配等議題也都紛紛上榜。

兒少法傷害新聞自由

2010年十大性權事件之首,為立法院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訂定包含「健全兒少閱聽環境,加強新聞紙及網際網路內容的管理機制,增訂新聞紙不得報導事項,違反者最重可處罰50萬元;另賦予網際網路平台業者對兒少應採取防護措施之責任,違反者最重可處罰30萬元」條文。第44條更明定「新聞紙不得刊載下列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描述(繪)犯罪、施用毒品、自殺行為細節之文字或圖片。描述(繪)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細節之文字或圖片」。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表示,條文中行政裁量權過大,未來報紙報導可能動輒得咎,傷害新聞自由。

另外,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包括團體推動梅根法案公佈性侵犯資料以及重判性侵等運動也是上榜事件之一。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政府利用民粹扼殺冷靜反思辯論議題的空間,相當值得關注。

愛滋感染者仍遭污名

愛滋歧視新聞,與愛滋感染者需部分負擔醫療費用的新聞,也是上榜事件。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喀飛表示,愛滋需要去污名化,但從官方釋放出來製造社會恐慌的媒體訊息,也顯示政府心態仍停留在罪犯化感染者的心態,更讓人懷疑防疫的成效。

政府將開放合法性交易專區,也是熱門話題。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執行長、人民老大性福團成員鍾君筑指出,目前政府對於性交易政策討論仍以管理與縮減的角度出發,而不是以性工作者的角度,制訂公平安全的相關法令,增加性工作謀生者生存處境的困難。

同志跨性別 處境艱難

台北市教育局發佈禁止國高中成立同志社團公文事件,讓青少年同志處境艱難。喀飛表示,事件暴露出台北市對同志的歧視,正在努力防制校園霸凌的教育主管機關,恐怕才是霸凌校園同志最根本的源頭。

跨性別事件也有兩件上榜,分別是「馬偕迫跨性別不得自主穿著如廁,最終非法解雇」,以及屏東女同志學生、嘉義跨性別大學生自殺事件。台灣TG蝶園發言人高旭寬指出,馬偕事件並非台灣第一個跨性別職場歧視的案例。事實上絕大部分遭到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者,都因擔心曝光失去工作權而選擇隱忍。部分跨性別者以及同志選擇以死逃脫社會壓迫,可見歧視仍相當嚴重。

外配受到不公待遇

外配遭受移民官歧視的新聞也屢見不鮮,包括「越籍孕妻申請入台被要求驗DNA」事件,北縣一名男子4月向我國駐越南河內辦事處申請已懷身孕的越南籍妻子來台,面談官竟否決申請,並口出歧視言語:「從這邊帶回台灣,有8成最後驗出來的小孩都不是台灣人的。」另外,一名陳姓老翁娶大陸女子,移民署查訪發現老翁家裡只有單人床,認為夫妻無法同寢,羅女是假結婚,要求外配離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北部辦公室主任李丹鳳指出,移民官行政裁量權力過大,對弱勢的外籍配偶極不公平。

安心成家方案僅補助異性戀夫妻買房,歧視單身、同志以及中老年人。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都市苦工參政團成員周佳君也指出,政府有讓人民安居樂業的責任,但並沒有幫助人民購置房地產的義務。政府應協助無力購置房地產的弱勢民眾,保障居住權,而非制訂各種圖利建商的政策。

管理過當殘害人權

針對上榜的女連長在私人聚會上與下屬喇舌遭記過調職事件,以及PTT揪團上酒店,教育部要求PTT登錄真實資料等事件,何春蕤指出,女連長的專業表現並未因喇舌降低,但在私人聚會中的玩笑活動仍被監控懲罰,更使得9位知情同意的親吻對象也陷入污名。

在PTT揪團上酒店事件中,教育部和校方決議要求所有板主登記身分,企圖對板主的言論和活動形成嚇阻效應,也侵犯個人隱私權。何春蕤表示,個人私密生活有自主性,但從這兩個案件都看到性污名創造非理性的氛圍,讓管理黑手強行深入隱私,戕害基本人權。

新聞來源:2011/1/11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529

2011-01-11

110111中央社:十大性權事件 兒少修法居首

性別人權協會11日公布去年10大性權事件,兒少法修正條文限制新聞報導事件居首。(圖為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中央社檔案照片)(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1日電)性別人權協會今天公布去年10大性權事件,兒少法修正條文限制新聞報導事件上頭條,學者評論,進入民國100年,性言論自由、性工作除罪、通姦除罪等基本性權仍然牛步。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指出,主流保守的民粹操弄,將幼童受性侵害無限上綱,官方配合演出,形成道德至上的氛圍,脫離法律理性,大家競相推動嚴刑重罰,扼殺冷靜思辯議題的空間。

立法院日前初審「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爭議條文提及加強新聞與網際網路內容的管理機制,增進新聞不得報導事項,網路平台業者應採取兒少防護措施,以健全兒少閱聽環境,違者訂有罰則。

王蘋、何春蕤指出,兒少法修正條文立意良善,但在限制新聞報導的背後,卻是變本加厲的言論檢查。

此外,其他9件性權事件分別是:抗議性侵輕判的白玫瑰運動、污名糾纏愛滋經費且夾殺感染者、政府擬規劃開放合法性交易、北市教育恐同公文使校園同志處境艱難、馬偕醫院迫使跨性別員工不得自主穿著如廁、同志與跨性別者被逼走絕路、外配遭到移民官歧視、安心成家方案排除單身、同志與中老年人、女連長喇舌下屬等性污名緊縮私密空間事件。1000111

新聞來源:2011/1/11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1101110049

2011-01-11

110111生命力新聞:打破婚姻定義 伴侶權意識高漲

【記者張嘉栩/台北報導】「伴侶」一詞有多種詮釋,其中相對於傳統以異性戀為中心的「婚姻」一詞,它代表了情感聯繫和成家基礎的新可能。近年來伴侶權意識高漲,伴侶成家的呼聲紛紛出現,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對此議題舉辦各項研討會、演講、徵文活動及集會,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在真光福音教會舉行「成家的實現與神話:多元家庭如何成為可能?」伴侶權說明會,邀請伴侶盟成員、各同志及婦女團體及「Our Story, Our Family」徵文活動得獎者,分析伴侶權並分享伴侶經驗。

對於大眾最關切的伴侶權相關法律和活動的推動,伴侶盟的法律組與活動組詳盡分析推動流程與進度。

法律組的許秀雯表示,推動「伴侶法」是為了挑戰令人不滿的現實-異性戀才可結婚,其一,伴侶制度比婚姻制度有彈性,她說:「進入婚姻前是自由的,進入婚姻後一切都是被迫的,蒙田也曾說過類似的話。」婚姻對許多人而言是沉重的,甚至是一項賭注,而「伴侶權」給雙方個人生活上更大的彈性,不以結婚的枷鎖限制雙方;其二,婚姻權不應單屬異性戀,區分於「婚姻」的「伴侶」一詞代表了更多元的成家意義。

運動組的簡至潔說,伴侶權的爭取除了同志在努力外,婦女也發揮強大力量。二○○七年子女姓氏條文開始,孩子才能從母姓,但由於社會壓力,孩子從母姓仍為少數;另外,年齡漸增的女子單身,常常會被冠上汙名以嘲笑、汙衊,「單身去汙名」在近年來的推廣下成效仍不彰。伴侶權的建立可以給婦女自由的成家環境,沒有人規定你的同居人是什麼角色,也不必再承受單身無助的壓力。「成立運動組,才知道每人投注一點心力,加總起來的力量有多麼強大!」她說道。

對於伴侶權推動的動機,各方團體有不同訴求。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欣潔表示,其實「多元家庭」在我們的社會中是實際運行的,有異性戀家庭、同性戀家庭、甚至只是為了互相扶持而成立的家庭。她強調:「政府沒看見,不代表不存在。」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的凱榕則強調,現代社會中異性戀也需要伴侶同居權,在婚姻定義難改變的情況下,同居問題多(如同居共財等),配合推動合理的分居制度,能給異性戀家庭成員更多的空間和自由。

「Our Story, Our Family」徵文得獎者分享伴侶經驗。首獎Comet表示,自己身為雙性戀來看待多元家庭,才深刻了解「婚姻」關係建立的家庭有多麼狹隘,「婚姻」以異性戀為根基,限制其他形式的愛的可能。二獎美菲是已有兩個孩子的同性戀媽媽,「我問我的孩子:『我們家會不會很怪?』我孩子回答:『滿怪的!但是很幸福啊!』」她表示,與另一半的穩定來自於誠實的面對與表現,孩子會自己去感受。

新聞來源:生命力新聞

http://www.newstory.info/2011/01/%E6%89%93%E7%A0%B4%E5%A9%9A%E5%A7%BB%E5%AE%9A%E7%BE%A9-%E4%BC%B4%E4%BE%B6%E6%AC%8A%E6%84%8F%E8%AD%98%E9%AB%98%E6%BC%B2.html

2011-01-10

110110蘋果日報:男扮女遭開除 抗議馬偕歧視

【沈能元╱台北報導】原任職台北馬偕醫院的男工程師周逸人,因無法克制當女人的衝動,去年九月開始穿女裝上班,上月底遭免職,昨他與跨性別、人權團體前往馬偕抗議遭性別歧視。院方聲明,周因無故曠職而遭免職,並非性別歧視,周則決定本周四提起就業歧視申訴。

院方:周無故曠職

昨約三十多名跨性別、人權團體成員聲援周逸人,高喊「捍衛跨性工作權」、「抗議馬偕歧視」。跨性別團體、台灣TG蝶園發言人高旭寬說,台北馬偕醫院為醫療機構,非但未提供跨性別者心理協助,反而用暴力手段打壓跨性別者工作權,相當惡質,要求院方恢復周逸人職務。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說,台北馬偕醫院對兩性仍處於非男即女的保守觀念,對性別歧視更是愚蠢,應尊重跨性別者工作權。周逸人說,因穿女裝上班而遭院方打壓、逼迫離職,曾有自殺念頭,但不願屈服,本周四將向北市勞工局提出就業歧視申訴書,要求介入調查。

院方回應,尊重跨性別、人權團體表達訴求,但周逸人去年下半年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無故曠職,因此請他離職,與他穿女裝或性別歧視無關,將全力配合北市勞工局的調查。

動新聞影片:http://tw.nextmedia.com/animation/

新聞來源:2011/1/10蘋果日報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99968/IssueID/20110110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10聯合報:遭馬偕解雇 跨性人爭工作權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何曼寧/台北報導】

 

去年年底,跨性人周逸人遭馬偕醫院資訊室以「曠職」為由解雇,昨天他與TG蝶園、性別人權協會等40人赴馬偕醫院抗議,要求院方還他工作權,並給予跨性人友善的職場環境,10餘名跨性人也到場聲援。

參與活動人士並演出行動劇,希望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盡快判定馬偕違法,也期盼社會大眾都建立起性別平等的觀念。北市勞工局表示,已與周逸人談過,希望周盡快提出申訴案。

周逸人表示,他在馬偕任職5年,去年9月開始穿女裝上班,遭主管警告;由於他堅持「忠於自我」,主管竟不派工作給他,還命他只要離開座位就須報告,且不准上女廁,他只得去遠處上女廁,卻被指「曠職」。

TG蝶園發言人高旭寬指出,馬偕醫院缺少友善的性別環境,理應協調改善,並加強全體員工的性別平等意識,不該限制特定員工行動自由,甚至剝奪工作權。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對許多跨性人來說,上廁所是一大困擾。一位身為跨性人的工作夥伴,就因日常環境缺乏能自在使用的廁所,從中學起長期憋尿,不到30歲就腎衰竭,不幸在35歲離世。

王蘋強調,馬偕身為醫療院所,還有評估變性的機制,不可能不知道跨性人的心理需求,以及如廁困擾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如此對待跨性員工,實在有違醫療良心。

新聞來源:2011/01/10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084515.shtml

2011-01-09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09 苦勞網:馬偕解雇跨性別員工 周逸人要求恢復工作權

報導:王毅丰(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常聽說一個人「不男不女」,這樣的說法其實隱藏了主流社會對性別的偏見,事實上,隱藏在社會角落,有一群「又男又女」的人,在生活和職場上忍受許多歧視與壓迫。

跨性者人權的問題在台灣並不是第一次出現,2002年7月,跨性者蔡雅婷(男跨女)要求以女裝扮相作為身份證件上之照片,被戶政單位拒絕;2003年5月,變性人林國華因為被社會拒絕,以自殺結束生命。在台灣社會中,跨性者的需求始終不被社會重視,尤其在職場上,更存在著許多對跨性別者的歧視。今天(1/9)上午,勞團與性別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馬偕醫院不准一位跨性員工(男跨女)穿著女裝,並以各種管理手段逼其離職。該名遭解雇員工周逸人今天也出現在記者會現場,控訴資方歧視,要求恢復工作權。

周逸人表示,他在馬偕工作了五年,在被解雇前每年考績都是甲等,原本都一直以男裝上班,對於性別認同為女性的他來說,好像每天都在偽裝,是一個很大的壓抑,前年四月的時候,曾經試著穿女裝上班,但是被阻止,當時為了工作忍了下來,但是去年九月的時候,由於再也沒有辦法忍耐下去,就換回女裝上班,卻被主管要求立即換回男裝,否則以解雇威脅。

周逸人說,資方為了逼其自動離職,故意讓他坐冷板凳,不分配工作給他,並以「會引起女同事的困擾」為由,要求他不可以上女廁,且只要離開座位(包括上廁所)都要報備。

周逸人表示,自從決定換回女裝後,受到資方的打壓和同事的排擠,主管要求換回原來的服裝,不要上女廁,因為有女員工反應怪怪的,「可是問題是,我都很小心不要去干擾其他人,我都是去用獨立的女廁或找空的廁所。」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所謂「造成其它女同事的困擾」只是資方的一個說辭,周逸人穿的是女裝,而且她的自我認同是女性,其他同事也知道這個人,因此他去上職員的廁所是沒有問題的,她呼籲資方應該清楚地宣示性別友善的職場,讓大家理解什麼是跨性別,同時教育員工支持跨性別的工作權。

王蘋表示,性權會有一位跨性別的工作夥伴,因為無法自在地使用廁所,所以選擇長期憋尿,從中學開始,在學校就不喝水,以避免要上廁所,因此不到三十五歲就腎衰竭過世。「我想要請問馬偕,作為醫療院所,知不知道不讓人家上廁所,對於身體有多麼大的危害?」

抗議團體指出,跨性別勞工在職場上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權益和勞動尊嚴,馬偕醫院面對像周逸人這樣的員工,非但沒有協助提供友善的性別平等工作環境,還一再用各種管理手段打壓,已經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勞基法。

跨性者人權問題早存在社會很久了,但是有關跨性歧視的案件,十年來卻只有三件,可見有很多跨性者躲在暗處,無處申訴。為了讓更多跨性者能夠勇敢地站出來,抗議團體提供一支「跨性別職場歧視申訴專線」,號碼是0955-793-541,鼓勵跨性者來電申訴。

新聞來源:2011/1/9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675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09立報:馬偕惡意資遣 歧視跨性別者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號稱性別平等的台灣社會,其實充滿不公平的歧視。一樁跨性別者遭資方惡意解雇事件在馬偕醫院上演。性別人權協會9日前往馬偕醫院聲援遭解聘的周姓員工,吶喊「捍衛跨性別者工作權、勞動權!」抗議院方性別歧視、剝奪工作權,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要求勞工局調查。

考績甲等 卻遭解雇

跨性別者周姓員工在馬偕醫院資訊室服務5年,考績皆為甲等;2010年9月,他開始穿女裝上班,12月30日遭到片面解雇。

他穿著女裝上班後,主管發動同事排擠他,常以「有損院譽」為由要求他換回男裝,並以解雇威脅。他憤慨地表示,職場沒有提供跨性別者適當的如廁空間,主管下令他不准上女廁,每次離開座位都得向主管報備,行動自由嚴重遭剝奪;為了不讓同事困擾,他自力救濟,隱忍到廁所沒人才進去。

除了行動限制,主管更不擇手段逼迫周先生自動離職。周先生指出,2個月來,主管刻意不發派工單給他,卻指控他未執行職務;最近主管更直接以莫須有的罪名「應上班時間未執行職務、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解雇他。

跨性別者 屢遭歧視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跨性別者進行變性手術前,有2年醫療評估期,醫師會建議患者改變穿著、生活習慣,逐漸適應新性別。她指出,馬偕醫院資訊室並無制服規定,員工皆能穿著便服,主管卻只針對周先生的穿著、行動設限,考績甲等卻不派工單,這些都足以構成就業歧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

馬偕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都市苦工參政團」發言人周佳君表示,多數在職場遭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者都擔心失去工作權而隱忍。2001年,林國華、蔡雅婷都因男性身分、女性外表,求職時屢屢遭拒,生活困頓且遭受歧視,最後走上絕路。

王蘋透露,性權會一位剛離世的夥伴也是跨性別者;由於缺乏自在使用廁所的空間,她長年憋尿、不喝水的習慣,導致30歲就罹患腎衰竭,洗腎多年最後離世。她指出,馬偕為醫療院所,不可能不了解如廁困擾對人體的危害,更遑論壓抑跨性別者的性別特質。

性別認同毫無保障

她批評:「如此欠缺性別敏感度的職場已造成跨性別者的莫大傷害,還堪稱以守護人民健康為責,實在諷刺。」

台灣GT蝶團發言人高旭寬指出,目前政府僅將性傾向和性別特質歧視納入《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範圍;對於性別表現和性別認同卻沒有明確保障,他建議勞工局應盡速修法,以免更多跨性別者受害。高旭寬呼籲,勞工局應立即介入調查,馬偕醫院應盡速恢復周先生的工作權。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提醒雇主,員工的性別、族群、穿著和他們的工作表現並無直接關聯;而是和員工如何被對待、尊重,有絕對關係。她認為雇主若不能設身處地體諒員工,還以暴力脅迫員工,工作成效將大大衰減,實為不智之舉。

新聞來源:2011/1/9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461

2011-01-09

【美國/性別政策】110109中國時報:性別中立 申辦美護照 父母改稱家長

【陳文和/綜合報導】

據《華盛頓郵報》七日報導,美國國務院已決定把申辦美國護照填報的「DS-11」表格中「父母親」欄,改為「性別中立」的「家長之一」(Parent One)與「家長之二」(Parent Two),並於二月一日起生效實施。

國務院的聲明表示,這項變更係基於「體認到各種不同型態家庭的存在」。至於是否美國所有聯邦文件都會做類似的變更,目前仍不清楚。

這項新政策是同志維權團體贏得的另一勝利。美國國會去年底剛通過《二○一○年廢除不問不說政策法案》,使得美國的同性戀男女從此可以正大光明地進入軍中服役,不必擔心因為性傾向曝光而遭到拒絕或被迫退伍。

同志維權團體「人權運動」副會長塞恩茲肯定國務院的決定「對所有美國家庭來說,往前邁出了正向的一步」。畢竟美國有數十萬小孩的雙親性別相同。

但「家庭研究委員會」的會長柏金斯則抨擊說,這是公開為沒有法律授權的同性婚姻與同性戀家庭辯護,違反了美國《悍衛婚姻法》的立法精神,他並呼籲國會對此採取回應行動。

新聞來源:2011/1/9中國時報國際版
http://news.chinatimes.com/world/110504/112011010900185.html

2011-01-09

110109 苦勞網:馬偕解雇跨性別員工 周逸人要求恢復工作權

報導:王毅丰(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常聽說一個人「不男不女」,這樣的說法其實隱藏了主流社會對性別的偏見,事實上,隱藏在社會角落,有一群「又男又女」的人,在生活和職場上忍受許多歧視與壓迫。

跨性者人權的問題在台灣並不是第一次出現,2002年7月,跨性者蔡雅婷(男跨女)要求以女裝扮相作為身份證件上之照片,被戶政單位拒絕;2003年5月,變性人林國華因為被社會拒絕,以自殺結束生命。在台灣社會中,跨性者的需求始終不被社會重視,尤其在職場上,更存在著許多對跨性別者的歧視。今天(1/9)上午,勞團與性別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控馬偕醫院不准一位跨性員工(男跨女)穿著女裝,並以各種管理手段逼其離職。該名遭解雇員工周逸人今天也出現在記者會現場,控訴資方歧視,要求恢復工作權。

周逸人表示,他在馬偕工作了五年,在被解雇前每年考績都是甲等,原本都一直以男裝上班,對於性別認同為女性的他來說,好像每天都在偽裝,是一個很大的壓抑,前年四月的時候,曾經試著穿女裝上班,但是被阻止,當時為了工作忍了下來,但是去年九月的時候,由於再也沒有辦法忍耐下去,就換回女裝上班,卻被主管要求立即換回男裝,否則以解雇威脅。

周逸人說,資方為了逼其自動離職,故意讓他坐冷板凳,不分配工作給他,並以「會引起女同事的困擾」為由,要求他不可以上女廁,且只要離開座位(包括上廁所)都要報備。

周逸人表示,自從決定換回女裝後,受到資方的打壓和同事的排擠,主管要求換回原來的服裝,不要上女廁,因為有女員工反應怪怪的,「可是問題是,我都很小心不要去干擾其他人,我都是去用獨立的女廁或找空的廁所。」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所謂「造成其它女同事的困擾」只是資方的一個說辭,周逸人穿的是女裝,而且她的自我認同是女性,其他同事也知道這個人,因此他去上職員的廁所是沒有問題的,她呼籲資方應該清楚地宣示性別友善的職場,讓大家理解什麼是跨性別,同時教育員工支持跨性別的工作權。

王蘋表示,性權會有一位跨性別的工作夥伴,因為無法自在地使用廁所,所以選擇長期憋尿,從中學開始,在學校就不喝水,以避免要上廁所,因此不到三十五歲就腎衰竭過世。「我想要請問馬偕,作為醫療院所,知不知道不讓人家上廁所,對於身體有多麼大的危害?」

抗議團體指出,跨性別勞工在職場上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權益和勞動尊嚴,馬偕醫院面對像周逸人這樣的員工,非但沒有協助提供友善的性別平等工作環境,還一再用各種管理手段打壓,已經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與勞基法。

跨性者人權問題早存在社會很久了,但是有關跨性歧視的案件,十年來卻只有三件,可見有很多跨性者躲在暗處,無處申訴。為了讓更多跨性者能夠勇敢地站出來,抗議團體提供一支「跨性別職場歧視申訴專線」,號碼是0955-793-541,鼓勵跨性者來電申訴。

新聞來源:2011/1/9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675

【台北/跨性別歧視】110109立報:馬偕惡意資遣 歧視跨性別者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號稱性別平等的台灣社會,其實充滿不公平的歧視。一樁跨性別者遭資方惡意解雇事件在馬偕醫院上演。性別人權協會9日前往馬偕醫院聲援遭解聘的周姓員工,吶喊「捍衛跨性別者工作權、勞動權!」抗議院方性別歧視、剝奪工作權,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要求勞工局調查。

考績甲等 卻遭解雇

跨性別者周姓員工在馬偕醫院資訊室服務5年,考績皆為甲等;2010年9月,他開始穿女裝上班,12月30日遭到片面解雇。

他穿著女裝上班後,主管發動同事排擠他,常以「有損院譽」為由要求他換回男裝,並以解雇威脅。他憤慨地表示,職場沒有提供跨性別者適當的如廁空間,主管下令他不准上女廁,每次離開座位都得向主管報備,行動自由嚴重遭剝奪;為了不讓同事困擾,他自力救濟,隱忍到廁所沒人才進去。

除了行動限制,主管更不擇手段逼迫周先生自動離職。周先生指出,2個月來,主管刻意不發派工單給他,卻指控他未執行職務;最近主管更直接以莫須有的罪名「應上班時間未執行職務、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解雇他。

跨性別者 屢遭歧視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跨性別者進行變性手術前,有2年醫療評估期,醫師會建議患者改變穿著、生活習慣,逐漸適應新性別。她指出,馬偕醫院資訊室並無制服規定,員工皆能穿著便服,主管卻只針對周先生的穿著、行動設限,考績甲等卻不派工單,這些都足以構成就業歧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

馬偕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都市苦工參政團」發言人周佳君表示,多數在職場遭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者都擔心失去工作權而隱忍。2001年,林國華、蔡雅婷都因男性身分、女性外表,求職時屢屢遭拒,生活困頓且遭受歧視,最後走上絕路。

王蘋透露,性權會一位剛離世的夥伴也是跨性別者;由於缺乏自在使用廁所的空間,她長年憋尿、不喝水的習慣,導致30歲就罹患腎衰竭,洗腎多年最後離世。她指出,馬偕為醫療院所,不可能不了解如廁困擾對人體的危害,更遑論壓抑跨性別者的性別特質。

性別認同毫無保障

她批評:「如此欠缺性別敏感度的職場已造成跨性別者的莫大傷害,還堪稱以守護人民健康為責,實在諷刺。」

台灣GT蝶團發言人高旭寬指出,目前政府僅將性傾向和性別特質歧視納入《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範圍;對於性別表現和性別認同卻沒有明確保障,他建議勞工局應盡速修法,以免更多跨性別者受害。高旭寬呼籲,勞工局應立即介入調查,馬偕醫院應盡速恢復周先生的工作權。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提醒雇主,員工的性別、族群、穿著和他們的工作表現並無直接關聯;而是和員工如何被對待、尊重,有絕對關係。她認為雇主若不能設身處地體諒員工,還以暴力脅迫員工,工作成效將大大衰減,實為不智之舉。

新聞來源:2011/1/9立報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3461

2011-01-07

【台灣/同志出櫃】110107華視新聞:爸媽,我是同志! 父母勇敢走出來

2011/01/07 18:58 陳汎瑜 張書銘 報導 地區:台北市報導

剛剛聽到是同志的心聲,其實在台灣有超過七成的同志,不敢告訴父母自己的性向,不過也有一群勇敢的同志爸媽,他們在孩子出櫃以後,不只認同孩子的性向,更站出來幫助其他家庭,繼續來看看這些勇敢的同志父母。

89年屏東縣某國中三年級的葉姓少年,倒臥在廁所離奇死亡。校方追查,葉同學疑似因為娘娘腔遭到同學性別歧視,他的死也讓葉媽媽陷入哀慟悔恨,十年後的這一天,葉媽媽出現在高雄同志大遊行,引發全場震撼。

您知道嗎?在台灣有超過七成同志,不敢告訴父母自己的性向,不過也有父母用愛陪著孩子走了過來。她是郭媽媽,15歲那一年女兒向父母出櫃。她是王媽媽,現在33歲的兒子已經獲得家人祝福。想幫助更多家庭走出來,他們也請同志孩子給爸媽機會,讓全家人一起學習共同面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1/201101070647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