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3

【臺灣/同志婚姻】120611 台灣立報:同志平權 不能只靠婚姻合法化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美國總統歐巴馬日前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引發國際關注;我國許多性別團體也大力推行同志婚姻合法化的相關政策。不過,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卻表示,同志婚姻合法化並非解決問題的萬靈丹,也應思考其他途徑維護同志權益。

同志困境 異性戀也有
目前許多同志要求婚姻權,訴求重點大多放在醫療、保險以及財產等議題。例如,同志伴侶因為沒有婚姻保障,導致無法探視生病的伴侶,或是無法簽署手術同意書。而在保險與財產的部分,同志因也因為沒有婚姻權,無法將伴侶列為保險受益人,死後無法將多數財產留給伴侶。

王蘋表示,其實不僅同志有這些問題,許多異性戀也有同樣的問題。例如部分老人是跟好朋友住在一起相依為命,雖然沒有愛情關係,但同樣也可能面對生活伴侶無法進行醫療探視或做醫療決定的情況。王蘋指出,由於同志伴侶面臨的困境也很可能是其他人的問題,因此,應該先以法制面解決問題本身,而非用婚姻制度去解決如醫療、保險、財產等問題。

婚姻體制 問題叢生
王蘋認為,婚姻的本質就是一個讓國家方便操控的單位。一旦結婚,包括各種保險、稅務等等,全部被國家視為一個單位管理。如果只用婚姻去解決同志伴侶間的生活問題,同志很可能會面臨因婚姻制度而來的各種問題。例如,婦女團體已經推動超過10年的通姦除罪化仍未成功,許多人也因為離婚法令規定嚴苛而程受無法離婚的痛苦。如果同志婚姻合法化,也意味結婚的同志將面對異性戀婚姻同樣的問題,如通姦罪或是無法離婚等困境。
婚姻在我國社會的意義,通常也並不僅僅是兩個人的結合。王蘋表示,就實際的情況來看,許多婚姻多半考慮到門當戶對,是家族間的經濟利益交易。沒結婚的異性戀也往往被社會歧視,如被稱做「剩男」、「剩女」。同志即使有了結婚權,婚姻的含意並沒有改變。到時候沒有結婚或無法結婚的同志,很可能也被視為「剩T」、「剩婆」、「剩gay」之類。
結婚並不是解決所有法律、醫療、財產問題的萬靈丹。王蘋表示,實際上,有許多與丈夫分居的異性戀婦女,不但面臨離不了婚的困境,在分居婦女需要醫療、保險時,也跟同志面臨一樣的情況,無法讓就近生活的朋友或其它伴侶有法律上的權力。也就是說,婚姻要能保障個人權益,前提是婚姻關係要非常良好。如果婚姻關係不好,一樣也會面臨各種權益上的損失。

王蘋提醒,同志爭取權益,可從問題本身上著手,利用法令直接解決如醫療、保險、財產等問題。如果僅用婚姻權去解決同志權益問題,很可能會面臨更大的挑戰。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8904

延伸閱讀
110914 中國時報論壇:同居伴侶權益 立法保障
http://tapcpr.wordpress.com/2011/09/14/%E3%80%90%E6%96%87%E7%AB%A0%E5%88%86%E4%BA%AB%E3%80%91%E5%90%8C%E5%B1%85%E4%BC%B4%E4%BE%B6%E6%AC%8A%E7%9B%8A-%E7%AB%8B%E6%B3%95%E4%BF%9D%E9%9A%9C/
110916 破報:2016年,你要婚姻,還是締結伴侶?
http://tapcpr.wordpress.com/2011/09/20/%E3%80%90%E6%96%87%E7%AB%A0%E5%88%86%E4%BA%AB%E3%80%912016%E5%B9%B4%EF%BC%8C%E4%BD%A0%E8%A6%81%E5%A9%9A%E5%A7%BB%EF%BC%8C%E9%82%84%E6%98%AF%E7%B7%A0%E7%B5%90%E4%BC%B4%E4%BE%B6%EF%B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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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3

【國際/愛滋新知】120612 大紀元:抵抗愛滋病新突破 學者發現病毒殺手

大紀元2012年06月12日訊 記者何堅溫哥華編譯報導

科學家已經發現了為何極少數感染愛滋病毒(HIV)的人能夠自發擊敗這種絕症病毒,該研究可能推動研發出艾滋疫苗。

西門菲莎大學(SFU)的研究者和他們的美國、日本、德國的同行們,發現了成功抵抗愛滋病毒的秘密,關鍵不在於患者體內擁有多少能殺死病毒的細胞,而在於這些細胞能不能發揮良好作用。

研究發現,在極少數患者體內,一種名為T細胞(CTL)的「殺手」,能夠在不依靠藥物的前提下,探測並殺死感染了HIV病毒的白細胞。

美國拉根研究所感染病專家Bruce Walker說,醫學界目前已經清楚感染愛滋病毒的人體內有大量這種「殺手」細胞,但對於為何在有殺手細胞的情況下、還會感染愛滋病,一直百思不解。結果原來是有某種特性讓殺手細胞更會消滅受感染的細胞。

SFU研究者Mark Brockman 和 Zabrina Brumme同拉根研究所的醫生們合作,對比研究感染HIV病毒的病人如何演變發病為愛滋病(AIDS)。

Brockman表示,不同的感染者發病為AIDS的時間都不同,拉根研究所對發病最慢的人群感興趣。每300名病人中約有1人能不靠藥物,自發抑制住HIV病毒。如果科學家能夠理解如何做到這一點,就能夠開發出艾滋疫苗和治療方法。

研究發現,這幸運的極少數人的殺手細胞具有稱為受體的分子,能更好的識別出應加以攻擊的受HIV病毒感染的白血球細胞。

發表在《自然免疫學》雜誌上的研究報告,調查了10名HIV感染者,其中5人使用抗病毒藥物來抑制愛滋病毒,另外5人則不使用藥物自然保持健康的患者,也被稱為精英控制者。

Walker說,研究發現殺手細胞識別並消滅感染細胞的方式不同,目前為止研發疫苗失敗的原因,就在於疫苗產生的T細胞的受體並非有效種類。

儘管下一步成功開發出疫苗還需漫長時間,不過Brockman認為該發現給出了有用的診斷試驗,指明了研究的方向。

新聞出處http://www.epochtimes.com/b5/12/6/12/n3610801.htm

Logo延伸閱讀
120610 原始論文 NATURE IMMUNOLOGY:TCR clonotypes modulate the protective effect of HLA class I molecules in HIV-1 infection
http://www.nature.com/ni/journal/vaop/ncurrent/full/ni.2342.html
100623 羅一鈞醫師部落格心之谷:讓PCR踢鐵板的案例:HIV非凡控制者(本篇新聞譯成精英控制者)
http://heartvalley.blogspot.tw/2010/06/pcrhivelite-controll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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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0

【臺灣/性愛知識】120608 Nownews:真「雞歪」!向左向右轉  10個台男1個陰莖彎

2012年6月8日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你是不是個「雞歪」男?這可不是在形容你的個性難搞、行事龜毛,而是根據統計顯示,國內約有十分之一的男性,「小弟弟」在興奮抬頭時,並非完全筆直的,往往向左轉、向右拐,甚至上翹下彎,有陰莖彎曲的困擾,絕大部分不影響正常性功能及快感,但若彎曲超過30度,就得考慮「截彎取直」犧牲長度喬好角度。

一種米養百樣「鳥」,有不少男性是在成年後,當兵與同袍裸裎相見,才意外發現自己的小弟弟原來很有「個性」,向上、下、左、右或斜彎;上床時面對女伴不但尷尬,影響更大的是,性交過程不但易不得其門而入,甚至「突搥」,使陰莖挫傷或骨折。

高雄榮總泌尿科醫師簡邦平說,有類似困擾男性其實不少,門診裡平均一個月得看上一例,統計更發現,每十個台灣男人就有一個人「雞歪」,不過,絕大多數情況輕微,僅生理外觀看起來不夠威武,勃起時並非完全直挺挺的,不影響小便、正常勃起和性行為,心理因素才是男性就醫的主因。

陰莖是靠兩條海綿體白膜充血才能勃起,簡邦平形容,兩片肉合在一起,只要上下、前後、左右稍有發育不平均,一長一短,拉扯下自然容易彎曲,就像人的耳朵,兩耳長的也不會一樣等高、一樣大小。

但彎曲超過一定角度,不只男性苦惱,女性也不一定好受,臨床就曾經有一名女大學生與男友做愛時,每每疼痛不堪而性慾全失,漸漸視做愛為畏途,最後才發現原來是男友陰莖彎曲才導致做愛時陰道劇烈疼痛。

彎曲超過30度,或女伴開口抱怨疼痛、不舒服時,醫師才建議動手術「喬」直小弟弟。台北書田診所泌尿科主任醫師周固指出,手術通常採取截長就短,將較長那側的白膜適度折疊縫合,使兩側的長度相等,但截彎取直的代價,往往得犧牲既有長度,術後小弟弟可能短上一截,但變短程度相當輕微。

除了先天性的陰莖彎曲,後天因素多是海綿體白膜因碰撞慢性發炎、受傷,造成纖維化,白膜縮短無法正常伸長,才出現彎曲,臨床上甚至有病人因為外力受傷,導致整個陰莖變形如同「S」彎道,一連拐了兩個彎。

周固強調,輕微的陰莖彎曲,沒有什麼健康壞處,做愛也可以利用不同體位遷就,大可不必斤斤計較,硬要拿尺量角度;反倒是家長應該注意,家中幼兒開始學習自己把尿時,如果老是會灑在褲子上,小雞雞就有可能是陰莖向下彎曲伴隨尿道下裂,一定要手術矯正整形。

陰莖彎曲只有在勃起時才明顯,醫師建議,就醫前最好先在家自拍勃起照,先由上往下拍一張,方便觀察偏左或偏右,並且再從側面拍一張,檢查向上或向下的角度,方便醫師診斷。

新聞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12/06/08/91-2822236_1.htm

SongYY補充
關於「做愛也可以利用不同體位遷就」,以肛交而言,如果一號陰莖上彎,則可採取面對面的姿勢較能刺激到零號的前列腺;相反的若一號陰莖下彎,則由後方進入。兩人可經由嘗試與溝通找到彼此最舒服的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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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0

【丹麥/同志婚姻權】120609 自由時報:丹麥創舉 同志可在教堂結婚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

儘管三分之一的丹麥牧師表示拒絕為同性戀者證婚,不過丹麥國會七日以壓倒性多數,投票同意同性戀者有權在教堂內舉行正式婚禮。丹麥第一對同性婚禮最快將於十五日舉行。

這項由丹麥中間偏左政府提出的法案,在國會以八十五票支持、二十四票反對、兩票棄權獲得通過,在一百七十九個席次中,共有六十八名國會議員缺席。

三分之一牧師拒為同志證婚
丹麥宗教暨平權部長薩仁對此表示興奮,她說︰「這是同性與異姓伴侶的平等。」根據該法附件,牧師若認為同性婚禮有違個人信仰,可以拒絕證婚,然而當地主教必須安排替代措施。丹麥旅遊業大亨艾林說,他計畫下週就與交往二十八年的伴侶結婚。他說,「我覺得丹麥已從中世紀向前邁入二○一二。」極右派丹麥人民黨表示︰「婚姻如同人類本身一樣悠久,有些基本是不能改變的,婚姻理應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在國會無席次的基督教民主黨七日宣布,將發動集體訴訟,因為該法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涉及違憲。一份民調顯示,此法案促使約四十四萬基督徒考慮退出其教會,這些人將可加入集體訴訟。維堡主教尼森警告,新法恐有造成教會分裂之虞。

丹麥是同性戀權益的先驅。一九八九年成為全球同意同性伴侶公民結合的首國,自此,同性戀者有權因其結合而獲教會祝福。新法則更進一步,讓同性戀者有權在教會完成所有結婚儀式。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9/today-int7.htm

SongYY補充:

根據維基百科的資訊:
『1989年6月7日,丹麥通過法律承認同性註冊伴侶(丹麥語:registreret partnerskab)關係,並於同年10月1日生效,成為第一個認可同性結合的國家。1996年法律延伸至格陵蘭並於1999年修改。註冊伴侶的內涵幾乎等同於婚姻。註冊伴侶的所有財務權益及責任幾乎同異性婚姻一樣,以下兩項除外:
1.婚姻關係所指明的性別(一男一女)不適用於註冊伴侶關係
2.除了所有簽名同意,國際條約規定並不適用。
脫離註冊伴侶關係的程序與異性離婚一樣。註冊伴侶必須符合以下一種居住要求才可登記註冊:(1)其中一人必須是丹麥公民並居住在丹麥,或(2)雙方在丹麥居住超過兩年。芬蘭、冰島及挪威公民可被視為丹麥公民以符合居住要求。司法部長可下令承認由來自與丹麥有相似法律國家的人為丹麥公民。』
2009年3月17日丹麥議會公佈法案允許註冊同性伴侶共同領養孩子,2010年5月4日,法案通過並於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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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9

【台灣/新政策使用調查】120607露德協會:HIV 處方新規範影響調查

【瞭解處方新規定影響,請感染者踴躍填寫】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今年(2012)6月1日發布公告,對於台灣愛滋感染者治療之愛滋用藥有新規定,將所有處方歸類成四大種類,醫師依情況給予感染者藥物。
為了解此一新政策對於感染朋友的影響,露德協會設計此份問卷,希望收集相關資料,以為將來與政府討論愛滋政策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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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帕斯堤們: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今年(2012)6月1日發布公告,對於台灣愛滋感染者治療之愛滋用藥有新規定,將所有處方歸類成四大種類,醫師依情況給予感染者藥物。

為了解此一新政策對於感染朋友的影響,露德協會設計此份問卷,希望收集相關資料,以為將來與政府討論愛滋政策之依據。

本問卷採匿名填答,系統不會得知填答人之個人資料,故無身分曝光之疑慮,請放心填答。所有結果亦僅供本會於愛滋議題倡議時參考使用,特此說明。為了台灣愛滋社群更好的未來,保障感染者權益,請您協助作答,感謝您的支持與協助。

*(本問卷僅針對此次新政策的概略調查,非正式之學術調查,不完備之處懇請見諒。)

社團法人台灣露德協會(2012.06.07)

填寫問卷,請至: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viewform?formkey=dE41VGZFWVZsb3prcUdEa0F3OEpQOEE6MQ

訊息來源:露德協會 2012/6/7
http://www.lourdes.org.tw/list_1.asp?id=1841&menu1=4&menu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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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6

【美國/法界看同志婚】120606 新華網:美國聯邦法院再次裁定支持同性婚姻

中新社舊金山6月5日電 記者劉丹

    當地時間6月5日,美國聯邦第9巡回上訴法院宣布,不再重新審閱加州第8號提案違憲的案子。此裁決意味著為同性婚姻在加州合法化進一步掃清障礙。8號提案支持者表示要將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位于加州舊金山的聯邦第9巡回上訴法院5日上午做出這個裁決。適逢6月是同性戀者的節日,加州州長布朗上周末宣布6月是“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驕傲月”,此裁決無疑為同性戀社區和支持者帶來喜訊。2004年情人節率先向同性伴侶頒發結婚證書的舊金山前市長紐森等政要紛紛發表聲明喝彩。

  加州第8號提案是2008年11月由加州選民以52%的支持率投票通過的一個地方性提案,該提案主張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禁止同性伴侶結合。

  2009年,兩對同性伴侶提起訴訟,要求廢除8號提案。今年2月,聯邦第9巡回上訴法院3位法官組成的審判小組以2:1裁定8號提案違反憲法中關于平權的內容。

  8號提案的提起人和支持者向法庭提出請求,要求由11位法官組成審判組重新開庭審理,取代只由3名法官決定。

  法院今天宣布,26名現任法官中的大多數人表示不再就2月的裁定重新檢核。這意味著關于8號提案的訴訟到此為止。這也意味著8號提案的支持者們只能到最高法院尋求最後解決辦法。

  以“保衛婚姻”為名的8號提案支持者組織表示,將立即上訴到最高法院。

  法律界人士表示,最高法院最快將在今年10月決定是否審理此案。

  位于馬薩諸塞州波士頓的聯邦第1巡回上訴法院于5月31日也做出裁定,認為禁止同性伴侶結婚違反憲法。

  奧巴馬5月10日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公開支持同性婚姻的總統。

  目前美國有8個州和1個特區允許同性婚姻,分別是新罕布什爾州,康涅尼格州,佛蒙特州,馬薩諸塞州,紐約州,馬裏蘭州,艾奧華州,華盛頓州和華盛頓特區。

新聞出處: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6/06/c_123241559.htm

SongYY說明八號提案大事紀
2008年5月15日 加州最高法院公布了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裁決。
2008年11月4日 由一些團體發起的旨在禁止同性婚姻的「八號提案」在加州全民投票中以52%的多數獲得通過。「八號提案」是一項州憲法修正投票提案。該提案致力於將加利福尼亞州內婚姻關係的定義僅限定於異性之間,從而否定同性婚姻。由於8號提案從根本上改變了加州憲法對婚姻的定義,因此廢除了加州最高法院在婚姻平等案例中的判決。
2009年5月26日 支持同性婚姻者提出推翻這一提案的法律訴訟,加州最高法院裁決「八號提案」的投票合法有效,但同時也承認「八號提案」被通過前已在加州登記的同性婚姻。
2010年1月11日  一對男同性伴侶和一對女同性伴侶又向聯邦地區法院發起了推翻「八號提案」的訴訟,於1月11日開庭。
2010年8月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Vaughn Walker判定8號提案違反了美國憲法中的第十四條修訂案,侵犯了聯邦憲法所保障的公民的基本平等權利,因此宣布「八號提案」無效。發起並支持八號提案的團體隨即對聯邦法庭的此裁決繼續往上上訴。
2010年12月     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9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開庭審理,由三名上訴法官組成的審議小組聽取了八號提案上訴案的口頭辯論。
2011年1月      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團的三名法官表示,他們無法做出判決。因為加州檢察長和州長都拒絕為八號法案辯護,他們不能確定八號法案的支持者們是否有足夠的法律資格提案。因此要求加州最高法院研究八號提案提案人是否有權提出上訴。
2011年4月      法官Vaughn Walker向媒體公開其男同志身分﹔隨後支持八號提案的團體馬上針對Walker有同性戀伴侶一事向法庭提出文件,要求法庭裁定原判無效。
2011年6月      加州的聯邦地區法官就「八號提案」訴訟所引出的議題作出裁決說,同性戀傾向的法官也可以審理同性戀權利相關的案件。
2011年11月     加州最高法院宣佈承認八號提案支持者的辯護權,代表贊助八號提案的保護婚姻聯盟可繼續在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上訴。
2012年2月      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正式宣布反同性婚姻的加州八號提案違憲。該上訴庭同時認定,無證據顯示本案初審法官 Vaughn Walker存在偏見,或者應當披露他作為同志並擁有長期伴侶的事實。
2012年6月      針對8號提案的支持者提出應由11位法官組成審判組重新開庭審理的請求,美國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宣布,支持2月的判決結果,不會再重新審閱加州第8號提案違憲的案子。反同志婚者則表示將立即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

延伸閱讀
120208 愛白網: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宣布:反同性婚姻加州八號提案違憲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8231248408&myare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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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6

【臺灣/同志伴侶權】120604 台灣立報:同志婚姻露曙光 草案7月出爐

2012-6-04  台灣立報  作者:史倩玲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將推出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完整草案將於7月前公開,之後再送入立法院審議。伴侶盟代表簡至潔表示,將於《民法》修改性別二分部分,讓所有相愛的伴侶都能成家。

伴侶盟從2009年就開始多元家庭法制化工作,並進行民法修正草案工作。伴侶盟版的民法修正草案將同時包括三個成家方案,包括伴侶制度、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重構多人家屬制度。

雙方合意即可登記為伴侶
在伴侶制度部分,則是一個不同於婚姻的選擇,這個伴侶制度既不是婚姻的複製品,也不是婚姻的次級品,伴侶制度將是一個與婚姻制度平起平坐、對所有人開放、允許當事人自主協商權利義務、創設並經營獨立且互助的伴侶關係。只要是兩個年滿20歲而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的人,不限性別,都可以在思慮周全後簽訂伴侶契約建立家庭。
草案中,伴侶的結合不僅不限性別,也不以性關係作為必要條件,只要兩個人願意承諾互相照顧並共組家庭,就可以登記成為伴侶。在親屬關係上,伴侶制度更強調兩個個體的結合,伴侶雙方的親人並不會在法律上自動與締約的他方伴侶產生姻親關係。

多人家屬制度則將修改《民法》「家」章中有關多人成家的規定,讓人們不須受限於血緣關係、打破傳統一對一親密關係才能成家的規則,得以自主選擇相互扶持的家人。

身分合法化 爭取權利有保障
在同性婚姻合法化部分,則是在現行《民法》中修改婚姻與家庭的性別二分,讓性少數也能選擇進入婚姻體系。
事實上,已經有不少同志在實質上擁有自己的同性伴侶以及兒女,簡至潔指出,由於台灣不允許同志結為伴侶,也不允許同志結婚,因此不是生母或生父的一方,即使小孩稱她/他為媽媽或爸爸,但在法律上仍是陌生人。因此小到日常生活的各項安排:例如:帶孩子看醫生、辦戶口、入學籍,大到伴侶分手或死亡後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或探視權,都會遇到困難。

為了徹底解決這個困境,伴侶盟推動民法修正案,希望透過同志伴侶的身分合法化,讓同志家庭能夠真正的成為一家人。簡至潔指出,目前伴侶制度及多人家屬制度草案已於2011年9月底順利完成,同性婚姻部份的修法也將於7月底前完成並公開。在此同時,伴侶盟也將正式登記為法人。
目前伴侶盟正在徵求「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LOGO設計,獎金6千元,即日起至6月24日為止。LOGO設計需包含伴侶盟的運動精神,分別為:成家、平等、自由、團結。詳細活動內容可上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查詢,網址:
tapcpr.wordpress.com。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8701

延伸閱讀
120421 聯合報:同志人權…只提伴侶權 沒提婚姻權/ 附伴侶盟對國家人權報告評論全文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421133728440&myarea=3
111022 聯合報:同性婚、同居權 爭立法保障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024231146237&myarea=3
111004 台灣立報:同居伴侶法 婚姻法制問題有解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090237594&myarea=3

2012-06-06

【臺灣/愛滋寶寶】120605 中央廣播電台:跨海傳愛 愛滋寶寶美國覓得新家/0606 中國時報:愛滋媽媽一直生 政府傷腦筋

跨海傳愛 愛滋寶寶美國覓得新家
時間:2012/6/5 中央廣播電台 撰稿‧編輯:王韋婷

    愛滋寶寶因為先天性健康的因素,往往面臨無家可歸的困境。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與愛慈基金會透過國際機構媒合跨海領養,終於替罹患愛滋病的「黑寶」找到在美國的新家,替「愛之兒」跨海傳愛。

    活潑好動的黑寶外表與一般小孩沒有兩樣,其實黑寶的父母都是藥癮者,父親因為吸毒過量過世、母親入監服刑,黑寶出生時錯過預防性投藥黃金期,讓他成為全台灣年紀最小的愛滋確診患者;也因為罹患愛滋病,讓黑寶無家可歸,國內領養媒合不順利,只得被安置在愛慈基金會。

  為了替黑寶找尋新家,在社工的奔走之下,透過遠在美國的「世界兒童父母協會」,成功媒合湯姆士夫婦領養黑寶,湯姆士夫妻還一起領養了黑寶的哥哥、姊姊,替黑寶在地球的另一端–美國阿拉斯加,找到新家。

  湯姆士太太表示,雖然自己已經有一個兒子,但一直都想領養小孩;看到台灣照顧小孩的大愛,讓她非常感動,更相信這是最好的選擇。湯姆士太太說:『(英文原音)我認為我可以愛來自任何國家的小孩,我很感激我們選了台灣,因為在台灣的小孩被照顧得很好,他們被愛護,台灣人很重視孩童,我很感恩這一點。』

  湯姆士太太的兒子山姆也滿心期待新成員的加入,希望能和弟弟、妹妹一起分享生活中的一切。

  愛慈基金會董事長張麗淑表示,社會還無法接受愛滋寶寶,花了2年多替黑寶重新找到愛他的父母和家人,心裡的大石頭終於放下,也希望藉由黑寶的故事,讓社會敞開心胸,關心弱勢兒童的困境。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58730

跨海領養愛滋兒 蜜雪兒:他只是個等人愛的孩子
2012-0605 欣傳媒 | 記者丁彥伶/台北報導

一聽到孩子的學校或鄰居有愛滋寶寶,很多人常選擇拒絕讓小孩上課、要求愛滋寶寶搬離,不過遠道從阿拉斯加來台的蜜雪兒和湯瑪斯夫婦,不但選擇領養4歲的愛滋寶寶「黑寶」,還一起領養了他的哥哥和姊姊。

台北市愛慈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張麗淑說,台灣共有12個HIV(愛滋帶原)「疑似」及確診的寶寶被領養,領養人全都是外國人,張麗淑說,前面11個HIV寶寶都是被來台宣教或工作的外國家庭收養,而蜜雪兒夫婦更是跨海來台灣領養台灣的愛滋寶寶。

蜜雪兒夫婦喜歡大家庭,已經有一女一兒的他們希望可以領養需要一起被領養的兄弟姊妹,原本還有一家4兄弟姊妹待領養,但聽說「黑寶」有HIV,在台灣幾乎不可能找到領養人,他們夫婦就決定領養黑寶,而且連同他的哥哥姊姊也要一起領養;黑寶的父母都是藥癮者,父親已經吸毒過量過世,母親也入監服刑,所以黑寶兄弟三人分隔四處,在蜜雪兒夫婦領養後,黑寶手足才真的大團圓。

蜜雪兒說,當他們要見黑寶之前,有很多人跟他們說「這個孩子有『這」、有『那』…等種種的問題」,但是她看到黑寶,她只看到一個「等愛的小孩」,她說,黑寶有HIV一事對她來說,只不過是一般孩子成長過程中會生的病、會遇到的問題,她說「他,就是一個孩子!」

蜜雪兒一家人都很期待黑寶兄弟姊妹的到來,蜜雪兒說他們10年前就想領養小孩,15歲的女兒一直叫她快點,再晚她就上大學,看不到新來的弟弟妹妹了,他們本來全家人都來台灣一起迎接三個小孩返國,但因為領養還有一些過程,耗時太久,湯瑪斯和姊姊因為有工作及要上學都先回去了,而11歲的哥哥則留下來陪黑寶玩,和未來的三個弟妹培養感情,蜜雪兒也趁機學習台灣文化,希望未來跟黑寶兄弟感情更融洽。

張麗淑表示,慈愛之家有51個孩子中,有許多都是由HIV的父母生下來,許多出生時都經過預防性投藥,目前都驗不出有帶原,有些則是疑似帶原,黑寶是慈愛之家第一個被確診的HIV寶寶,雖然慈愛之家的人員都很疼愛這些小孩,但是無法提供家庭的感覺,還好有許多外國來台的家庭自願擔任「周末寄養家庭」,黑寶也在南非的周末寄養父母照顧下,養成非常活潑的個性,而且會說英文,所以和新父媽的相處毫無障礙。

相對於蜜雪兒夫婦愛心跨海來台領養愛滋寶寶,張麗淑說,台灣社會對HIV感染者冷漠及歧視,造成愛滋兒少就養及就學的困境,台灣共有29個確認的母子垂直感染HIV的兒少,黑寶就是第29個,其中有3個已經死亡,黑寶幸運被愛心家庭領養,剩下的25個要怎麼辦呢?張麗淑更沈痛地表示,黑寶的媽媽最近又生了一個孩子,雖然有預防性投藥,未來是否能平安預防仍不得而知。

她提醒不慎感染愛滋的母親若懷孕,產後一定要就醫配合預防性投藥,目前台灣有接受預防性投藥的預防性幾乎百分之百,要給孩子的生命一線新希望!

新聞出處:http://n.yam.com/liontravel/healthy/20120605/20120605513000.html


愛滋媽媽一直生 政府傷腦筋
2012-06-06 中國時報 邱文秀/台北報導

      染有毒癮的愛滋患者「黑寶」媽媽,小孩被基金會安排出養到國外後又生下一胎,出生才兩個月大的么兒,現也接受預防性投藥治療。愛慈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張麗淑無奈嘆道:「目前不只一個個案,有毒癮的愛滋媽媽在小孩被出養後又繼續生,有些個案已生三胎或四胎。」

     台北市社會局兒少科科長陳淑娟說,目前並無法令限制愛滋婦女不得生育,政府對於育齡愛滋病帶原者會進行輔導,若對方願意接受節育手術,社會局與衛生局會提供資源。但陳淑娟說,這些愛滋媽媽多數有毒癮,不見得待在原地接受輔導,很難追蹤去向。

     愛慈基金會好不容易把「黑寶」媽媽生的三個小孩安排到美國新家庭,當張麗淑聽聞又有個新生兒時,差點「昏倒」,因為小孩恐怕跟著兄姊腳步,由政府出面安置到機構,再出養到國外。

     張麗淑說,由於國內對愛滋寶寶及愛滋病患認知還不成熟,愛滋寶寶在國內長大易遭受歧視,台灣人領養小孩有諸多限制,很多疑似愛滋寶寶,在出生六周內接受預防性投藥,一歲半後經確認無感染,只是曾經「疑似」感染,在台灣就不會被收養,目前愛慈已協助十一名「疑似愛滋寶寶」但未感染者,到國外接受領養。

     「黑寶」被領養後,台灣目前還有廿五個確診的愛滋寶寶,這些小孩很多是隔代教養,父母不少是吸毒者,連自己都照顧不好。

     張麗淑無奈地說,愛慈只是小基金會,能力有限、無法一一照顧愛滋寶寶,若愛滋感染者不願意節育,她們也沒辦法,希望政府機關協助。

新聞出處:http://life.chinatimes.com/life/100304/112012060600049.html

SongYY補充
並非愛滋感染的婦女便無法生育健康的小孩。根據感染控制雜誌2005年的報導:『預防母子垂直傳染的愛滋病最有效的方法,是母親懷孕第二期起服用抗病毒藥物,生產過程中施打zidovudine(ZDV)、或口服ZDV+lamivudine、或nevirapine,及嬰兒產出後不餵食母乳、並給予ZDV口服液。完善的照護可讓嬰兒得到HIV感染的機會降到百分之二以下。』

【 北部/講座】130615「出櫃/不出櫃?」社群內講座  新竹場延伸閱讀
0802 媽媽寶寶雜誌:愛滋媽媽6大守則-替胎兒健康把關
http://www.mombaby.com.tw/pregnancy.php?serialno=0903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