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5

【香港/愛滋新知】120424 文匯報:港大發現新拮抗劑抑愛滋/都市日報:新潤滑殺愛滋

港大發現新拮抗劑抑愛滋
2012-04-24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愛滋病主要通過性行為傳播,港大李嘉誠醫學院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十一五」計劃支持下,與內地公司及大學合作,發現一種新型的CCR5拮抗劑(TD-0680)的分子,能有效抑制愛滋病病毒,更有助研究成為殺滅微生物劑的潤滑膠或藥物,以預防愛滋病毒的傳播,成為安全套以外另一種預防病毒的重要工具。
在香港,經性接觸感染愛滋病的個案佔90%以上,而目前的藥物無法根治病人。愛滋病病毒主要通過與CD4受體和CCR5輔助受體結合而侵入靶細胞,只要研發CCR5拮抗劑,便能抑制病毒與CCR5結合,從而有效阻斷病毒感染細胞,防止愛滋病。
助研潤滑膠 防傳播愛滋
目前,Maraviroc(馬拉維若)是唯一一個用於臨床的CCR5拮抗劑,但Maraviroc已面世近5年,已經有愛滋病毒對其產生抗藥性。港大李嘉誠醫學院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十一五」計劃支持下,與上海靶點藥物有限公司、南京大學等合作,發現了一種新型的CCR5拮抗劑(TD-0680)的分子,抗病毒活性比Maraviroc高出幾至幾十倍,新分子更有助研發成殺滅微生物劑的潤滑膠,預防愛滋病傳播。
港大李嘉誠醫學院愛滋病研究所所長陳志偉表示,CCR5拮抗劑(TD-0680)的發現不但可研發成臨床治療愛滋病人的藥物,還可研發成陰道或直腸殺微生物潤滑膠,直接用於預防愛滋病毒的性接觸傳播,成為安全套以外另一預防病毒的重要工具。

資料來源:http://paper.wenweipo.com/2012/04/24/HK1204240037.htm

新潤滑殺愛滋
2012-04-24 都市日報

無保護的性行為是傳染愛滋病的主要途徑,目前亦沒有任何預防疫苗。本港及內地科學家研究發現一個新分子機制,可以抵抗愛滋病毒,未來有望研製出具殺滅病毒效果的潤滑膠,成為安全套外另一個防病毒工具,直接預防病毒傳播。
愛滋病毒主要依賴CD4受體和CCR5「輔助受體」結合侵入細胞,因此使用CCR5拮抗劑,便能阻斷病毒感染人體細胞。現時只有一款CCR5拮抗劑獲認可臨牀應用,惜近年漸出現抗藥性。
抗病毒效力最高
港大李嘉誠醫學院愛滋病研究所、上海靶點藥物有限公司、南京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合作研究,發現了一種新型的CCR5拮抗劑「TD-0680」的分子作用機制,能有效抑制抗藥性病毒。
新發現的TD-0680是目前CCR5拮抗劑中,抗愛滋病毒活性最高的藥物,比舊藥高幾十倍。現時用於陰道的殺微生物潤滑膠「TDF逆轉錄酶抑制劑」,可降低HIV-1感染率達39%,而TD-0680阻斷效率比TDF高千倍,期待日後能研發出潤滑膠。
該研究報告於國際藥物機理研究領域的權威學術刊物《生物化學期刊》(《The 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發表。

資料來源:http://www.metrohk.com.hk/index.php?cmd=detail&id=184981

Logo延伸閱讀
120323 The 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原始論文) :CCR5 antagonist TD-0680 uses a novel mechanism for enhanced potency against HIV-1 entry, cell-mediated infection and a resistant variant
http://www.jbc.org/content/early/2012/03/23/jbc.M112.354084

2012-04-23

【馬來西亞/愛滋防治】120421 星洲日報:大馬愛滋理事會:迴避接受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受歧視

愛滋理事會:迴避接受治療‧愛滋病毒感染者受歧視
2012-04-21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0日訊

大馬愛滋病理事會主席丹斯里查曼干說,儘管該理事會致力於提昇人們對愛滋病毒與愛滋病的意識,但愛滋病毒感染者(PLHIV)至今仍受到各種形式的歧視。
他說,人們的偏見使到感染愛滋病毒者迴避接受治療,而這也同時妨礙了人們學習防範愛滋病毒的正確資訊。
查曼干今日為“2012年支持紅絲帶名人計劃”及“2012年紅絲帶媒體獎”主持推介禮時指出,根據Durex全球性福調查報告,約81%男性及75%女性承認,他們缺乏愛滋病毒及愛滋病的知識。

性交成首要感染原因
他強調,衛生部近期公佈的數據也顯示,性交已取代了共同針筒注射毒品,成為首要感染愛滋病毒的原因。
鑑於此,他希望通過“支持紅絲帶名人計劃”,在名人的參與下,協助傳播有關愛滋病毒與愛滋病的訊息,從粉絲至大眾。
他宣佈“2012年支持紅絲帶名人計劃”有2位新成員加入,即亞倫阿茲(Aaron Aziz)及柏尤索(Bob Yusof),共14位名人聯手對抗愛滋病毒與愛滋病,提昇大眾對愛滋病毒與愛滋病的醒覺。
“2012支持紅絲帶名人計劃”的成員包括葉劍峰、郭紋霓、拿督茜蒂諾哈麗莎、法林阿末、安納達、烏哈雅、再納阿蘭卡迪爾、達央努法依莎、拿汀巴杜卡烏米艾達、沙三希里、法依查達希爾及Joey G。

辦儀式紀念愛滋病死者
查曼干披露,2012年國際愛滋燭光日的主題為“共同促進健康與尊嚴”,主要提昇人們對愛滋病毒的意識,同時學會尊重感染愛滋病毒者的權益。
他指出,該會與聯盟成員配合國際愛滋燭光日,將於5月間舉辦多元宗教儀式,紀念逾1萬2千名死於愛滋病的國民。

愛滋病理事會20週年 紅絲帶媒體獎512舉行
大馬愛滋病理事會配合20週年紀念,將於5月12日在布城國際會展中心舉辦2012年紅絲帶媒體獎,以認可媒體在防範愛滋病毒與愛滋病努力上的卓越表現。
查曼干希望紅絲帶媒體獎成為媒體的靈感,繼續報導及教育大眾有關愛滋病毒的資訊,藉此消除人們對愛滋病毒及愛滋病的歧視。
2012年紅絲帶媒體獎共分成3個組別,即印刷媒體、廣播媒體及非傳統媒體(電子媒體、網絡及表演藝術)。
評審將依據媒體報導愛滋病毒與愛滋病訊息的準確,及有效解除人們對愛滋病毒與愛滋病的歧視,報導的創意、使用適合的敏感字眼等來評分。
所有得獎者將可獲得5千令吉現金、獎杯及表揚證書,歡迎媒體人員踴躍參加。

資料來源:http://www.sinchew.com.my/node/244488?tid=1

【觀點/台大器捐事件】110907莊苹:註記=安全???延伸閱讀
120421 小YG行動聯盟成員,元智大學性/別元素讀書會會長明越整理:馬來西亞性別友善資源(含女性、同志、愛滋防治等資訊)
http://mingyue6002.blogspot.com/2012/04/blog-post.html

2012-04-23

【美國/同志傳媒獎】120420 淡藍網:19歲男星喬許•哈奇森力挺同志平權 獲同性戀傳媒獎(圖)/120423 自由時報:雪兒挺變性 女兒變成查茲獲獎

19歲男星喬許•哈奇森力挺同志平權 獲同性戀傳媒獎(圖)
淡藍網4月20日訊

        第23屆美國同性戀者反詆毀聯盟(GLAAD)傳媒大獎的第二場頒獎禮將於週六晚在洛杉磯舉行,19歲男演員喬許•哈奇森(Josh Hutcherson)成為20年來最年輕的先鋒獎(Vanguard Award)得主。
1992年出生於美國肯塔基州的哈奇森從10歲起開始演戲,迄今為止已出演過數十部影視作品,其中包括《野蠻遊戲 2》、《尋找夢奇地》、《地心歷險記》,以及屢獲大獎的同志電影《性福拉警報》,今年上映的最新作品《饑餓遊戲》和《地心歷險記 2》也廣受關注。
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哈奇森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向許多人提供直接的幫助,受助者中不僅有異性戀者,也有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LGBT)。去年哈奇森創建了“同異盟友”團體,通過一系列活動呼籲各界人士支持LGBT平等權利,而這些努力為他贏得了本年度的GLAAD先鋒獎。
創立於1993年的先鋒獎曾先後頒發給雪兒(Cher)、伊莉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莎莉•塞隆(Charlize Theron)、珍妮•傑克遜(Janet Jackson)和茱兒•巴里摩爾(Drew Barrymore)等19位演藝界明星,哈奇森將成為先鋒獎歷史上最年輕的獲獎者。
哈奇森在接受美國娛樂網站E! Online專訪時說,他對平等人權的熱情主要來自家人的影響,“我的媽媽一直很支持LBGT社群,她的思想成為我靈魂的一部分”。
哈奇森說:“演戲是令我自豪的事情之一,但通過自己的努力來改變這個世界,讓人們能生活得更美好,才是最讓我引以為傲的事情。”
據悉,今年的第二場GLAAD傳媒獎頒獎禮將於當地時間4月21日晚在洛杉磯威斯汀大酒店舉行,女同性戀名嘴艾倫•狄珍妮(Ellen DeGeneres)和美劇《摩登家庭》主演傑西•泰勒•弗格森(Jesse Tyler Ferguson)也將獲頒獎項。第三場頒獎典禮將於6月2日在舊金山的馬奎斯萬豪大酒店舉行。

資料來源:淡藍網 http://www.danlan.org/disparticle_39785.htm

雪兒挺變性 女兒變成查茲獲獎
2012-04-23 自由時報 文/鄒念祖 圖/法新社

雪兒的女兒變性後改名查茲,在GLAAD(同性戀反詆毀聯盟)媒體獎的頒獎典禮上,獲頒傑出紀錄片獎與傑出同志獎,是今年的最大贏家。他的母親雪兒與繼母瑪莉(右)都在台上分享他的榮耀。

查茲獲獎的紀錄片「變成查茲」記錄了他從女變男的整個過程。他去年參加實境節目「與明星共舞」,一開始遭受許多歧視辱罵,到後來贏得許多粉絲尊敬,他的明星媽媽雪兒也經常坐在觀眾席替他加油。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23/today-show17.htm?Slots=TPhoto

SongYY說明:依照淡藍網報導,一年一度的GLAAD傳媒大獎用於表彰美國傳媒和影視等行業中對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跨性別者(LGBT)及相關事件進行公正、包容和客觀報導的人士,涉及範圍涵蓋新聞、影視、動漫、音樂和戲劇等諸多領域。每年的頒獎典禮都會舉辦三場。

2012-04-22

【臺灣/宗教偏見】120420 大學報:政大通識課疑恐同 遭批單一觀點/其他相關報導

通識課疑恐同 遭批單一觀點
第1524期大學報04/20~04/26 記者黃紹婷台北報導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陳敦源16日邀請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為多元性別課題演講,政大陸仁賈同志研究文化社(簡稱陸仁賈社)反對陳敦源僅邀有特定性別觀點的團體,前往教室外抗議。陸仁賈社認為課堂中應納入更多元的聲音。

陳敦源邀請走出埃及輔導協會在「基督教與社會」課堂上演講,但陸仁賈社認為,走出埃及輔導協會對同志觀點明顯違反醫學與性別平等,且僅邀請歧視同性戀的團體無法代表性別多元說法。陸仁賈社當天帶著自製標語,前往教室外舉牌抗議,希望這堂課能融入其他聲音。

課堂上雖開放抗議學生旁聽,但不准學生發傳單,只允許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發送文宣品,講者也不開放學生提問,只能針對課題進行心得分享。

陳敦源表示,邀請走出埃及輔導協會是希望學生能了解基督教對同志的主流觀點,他理解學生希望有多元聲音的想法。但他說:「在課堂上呈現多元觀點有一定困難。」對談形式可能導致講者意見互相牽制,難表達完整意見。對於學生在教室外抗議,他表示樂見學生有不同想法。

政大秘書室表示,任何課程開課都經學校開會同意,校方尊重教師授課內容與多元意見的表達。而課堂上發放文宣品應只是提供學生了解相關資訊,是課程的一部份,並不能表示就有歧視或傳教意味,但如果學生有任何問題,可以在教學意見上反應。

清華大學動力機械工程系榮譽退休教授彭明輝在他的部落格中〈學術自由、偏見與學術倫理〉一文提到,若一位教師主張「異性戀者是卑劣的」,應先設法了解,並向學生介紹與其主張有關的證據或論述,且不能忽視、隱瞞或曲解不利其主張的學術論述與證據,以免有誤導學習者或不負學術責任之嫌。

修課的政大廣電系學生陳詩婷說:「我本身是基督徒,但基督教對同性戀的解釋其實很多元,不應只有一種聲音。」她認為講者只用自己的生命見證講述特定觀點,卻沒有與學生討論的空間,雙方的觀點並無交流。

政大政治系學生陳思吟認為,講者雖有在校內演說的言論自由,但老師開課就應負起提供學生多元資訊的責任。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學生林家新到場聲援,他說無根據歧視同性戀的團體,不應在校內演講。

資料來源:http://www.uonline.nccu.edu.tw/index_content.asp?sn=1&an=14235

課程歧視同志 政大學生抗議
2012/04/17 聯合報╱記者鄭語謙/台北報導

政大公共行政系教授陳敦源本學期在政治系開設「基督教與社會」課程,昨邀請基督教輔導同性戀組織成員厲珍妮演講,主張同志可透過宗教和醫學治療,20多名事先從課綱上得知課程內容的政大學生到場抗議,認為課程已違反性平法,是假學術之名公然傳達歧視同志觀點。

陳敦源表示,「基督教與社會」課程每周都會邀請不同講者,和同學分享西方基督教的文化,包括歌手豬頭皮(朱約信)、新聞工作者林意玲等,而厲珍妮代表西方主流基督教文化,是很適合的講者,開課以來已邀請多次。

陳敦源表示,自己不了解醫學,學生訴求已超過他的專業,但明年仍會繼續邀請厲珍妮來演講,「就像政治不能因為請藍的人來,就非請綠的也到場。」陳敦源表示,社會有不同的觀點、相互尊重才會多元。昨天他也讓抗議學生以旁聽方式上課,他「感謝學生的意見。」

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是台灣基督教輔導同性戀者組織,演講引發政大陸仁賈同志文化研究社社員抗議,台大、師大、世新等二十多名校園同志社團學生也到場聲援。

陸仁賈社員陳咨蓉表示,試圖「矯正、醫治」同性戀的說法,根本違反醫學倫理。政大主秘徐聯恩表示,教師並無違反性別法,不會要求老師另請講師。徐聯恩強調,如果學生主張多元性別,更應尊重不同的聲音。

資料來源: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13&f_SUB_ID=33&f_ART_ID=384171

性別假平等 恐同團體政大開講
2012-4-16 台灣立報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政大政治系開設的「基督教與社會」課程,16日進行多元性別主題課程時,政大教師邀請走出埃及輔導會的成員前來演說。由於走出埃及輔導會對於同志的觀點明顯違反醫學以及性平觀點,政大學生發起抗議活動。

由政大政治系開設的「基督教與社會」課程中,有一堂課主題為多元性別。政大陸仁賈同志文化研究社幹部陳咨蓉表示,這堂課歷年來都會請走出埃及輔導會的成員前來演講。但走出埃及輔導會抱持的觀點認為同志違反聖經教義,同時認為同志可以借由宗教和醫療來進行矯治。

論述單一 與事實不符
陳咨蓉指出,走出埃及的主張已經違反現代醫學認為性傾向不可改變的觀點,另一方面,醫學也證明強迫改變性傾向將會造成巨大傷害。2007年,3位走出埃及的創始會員及早期重要領導幹部已經正式道歉,承認走出埃及的錯誤、向受害者致歉。走出埃及輔導會的母會也已經解散,但台灣的走出埃及卻仍然四處宣揚違反醫學觀點的主張,並進入大學校園演講。

另一方面, 陳咨蓉指出,基督教內對同志也有許多不同看法,但在課堂內並沒有呈現其他的基督教觀點,例如,隨著時代的進步,2009年瑞典路德教派教會於例行的宗教會議中舉行表決,高票通過接受同性伴侶在教堂中舉行婚禮,並且冊封首位女同志主教。英國國教也冊封了同志教士,且教會人員有義務協助同志新人證婚,美國最大的基督長老長會也通過支持同志婚姻政策。

同光教會牧師曾恕敏說,基督教團體中有部分人士反對同性戀、歧視少數具有不同性別特質的人,並斷章取義聖經中的理論做為佐證。曾敏恕指出,走出埃及輔導會創始會早在10年前解散,不過台灣基督教界的資訊傳遞相對較慢,到日前才有人在網路上強調走出埃及輔導會母會早已解散的相關新聞。曾敏恕表示,如果走出埃及輔導會認為同志可矯治,應與同志團體進行對話。

恐同組織 壓迫同志
在16日「基督教與社會」課程上課之前,包括台大、師大以及政大學生都在課堂外進行抗議。一位同志學生小玉表示,曾在其他課堂聽到老師說同性戀需要被輔導,因此驚慌失措看精神科好久;雖然醫生一直強調同性戀不需治療,但在這樣的性別不友善校園氛圍,自己過得很痛苦,又不敢向人坦承自己是同志。

而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彭治鏐也表示,自從2011年有基督教背景的真愛聯盟包裝成教師家長名義,要求政府暫緩中小學性平課綱納入同志教育之後,熱線發現社會恐同氣氛更強烈的壓迫在同志與同志父母身上。宗教團體以愛為名、行壓迫之實的反同志運動,製造更多的社會歧視。宗教團體塑造同志等於不健康、無法接納自己的形象,正是讓許多同志之所以難以接納自己的原因。

遵守倫理 停止歧視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表示,性平法已經通過多年,但在大學課堂上還是有充斥性別刻板印象的內容。課程評鑑應該檢視授課中是否違反性平法精神,把受教權還給學生,而非恐嚇式的傳達錯誤、歧視、刻板化性別的訊息。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同時也是行政院性別會委員王蘋表示,學術自由應該尊重,但學術也應被社會現實檢驗,教師不能單方面傳輸單一價值觀,傷害到很多人的權益。

陳咨蓉表示,希望學校教師以及走出埃及輔導會不要再散佈歧視同志以及違反現代醫學的恐同理論。另一方面,也希望老師呈現多元的性別觀點。陳諮蓉表示,學術自由是以不傷害他人為前提,但改變各人的性傾向已被專業學會認為是有傷害性的行為,因此希望老師在學術領域中遵守學術倫理,不得散布具傷害性與歧視性的言論。

另一方面, 陳咨蓉也表示,已經有學生在該課堂上錄影存證,如果有任何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言論,也將向校園的性平會進行申訴與檢舉。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7226

延伸閱讀
英國前走出埃及幹部及創始人公開道歉影片(Former Ex-Gay Leaders Apologiz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DiYeJ_bsQo
清大彭明輝老師的部落格 《學術自由、偏見與學術倫理》
http://mhperng.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_21.html

2012-04-22

【臺灣/同志文學新聲】120416 自由時報:上班族無奈詩、同志生活小說 雙獲台北文學首獎/120410 聯合報: 國中生郭律讌以同志題材奪校內文學獎

上班族無奈詩、同志生活小說 雙獲台北文學首獎
2012-04-16 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

第十四屆台北文學獎頒獎典禮昨天舉行,台灣大學財經系學生林佑軒以同志酒吧「Funky」描述同志生活,希望凸顯「被歧視的賤民經驗」,獲小說首獎;上班族魏安邑以現代詩「商業午休」,嘲諷都市人僅有片刻喘息的無奈,深刻描繪不同的「台北經驗」,獲現代詩首獎。

現代詩「商業午休」 寫盡都市人忙碌生活

台北市文化局主辦台北文學獎昨天在西門紅樓頒獎,今年以「台北經驗」為主題,分享對台北的感受與印象。小說組首獎得主林佑軒以著名男同志酒吧「Funky」為場景,主流化呈現同志生活與心理狀態,贏得評審肯定,獲頒十五萬元獎金。

二十五歲的他,以「賤民經驗」來形容筆下這些被忽視、踐踏或鄙視的台北經驗,也包括外籍勞工或在台北的中南部人。

林佑軒說,台灣的性別平權運動看似發展已久,但同志仍飽受經濟及文化認同上的歧視,包括因無法結婚而被排除在社會福利之外;他有感而發地說,頒獎典禮在西門紅樓,其實紅樓後面就有知名的同志餐廳及文化,但市政府官方旅遊網站上卻一句話都沒提過,這就是認同歧視。

三十二歲魏安邑大學時就常在PTT詩板上發表作品,首度參加台北文學獎就拿下現代詩首獎,作品「商業午休」更是寫出不少上班族的無奈心聲。

「完整無痕的一小時好好吃著商業午餐,似乎是職業生涯中最精華的一部分。」魏安邑以戲謔方式,呈現現代人忙碌生活下的無奈,似乎只有中午休息才能真正擁有自我;但午休要煩惱的事也不少,包括得思考「中午要吃什麼」,他也以玩耍心態面對這些生活中最無可逃避的抱怨,替制式生活留下精采的註解。

其餘第十四屆台北文學獎首獎得主分別為:散文首獎曾柏彰「看戲」、古典詩首獎陳志峰「北遊憶草」、舞台劇本首獎詹傑「寄居」。

資料來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6/today-life7.htm?Slots=BLife

南榮國中文學獎 1人勇奪3獎
2012/04/10 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國中生就能以同志議題做小說創作題材,寫得絲絲入扣,很不簡單!」屏東縣南榮國中校園4月份充滿文藝氣息,9年級學生郭律讌以同志題材奪得3項獎項,是最大贏家。

南榮國中舉辦文學獎,分散文、小說、小品文、新詩4類組,去年10月徵文,先由校內國文老師初評,再邀請名作家曾寬、許思、王邦夫參與複評,選出各類組前3名及佳作若干名,昨天舉行頒獎典禮。校長張顥騰表示,這次有近300件作品參賽,質量均佳。

作家曾寬頒獎時,以「文學為知識的開端」一語勉勵得獎學生,學習林書豪努力不懈的精神,平日多寫日記、多觀察體驗,培養自己寫作能力,往作家夢想前進。

郭律讌分別獲得小說一、二名及新詩第一名。她說,創作靈感來自於對人權的省思,她以同志話題大膽創作小說,得到國文老師的鼓勵,她才有勇氣投稿,得獎對她來說是最好的回饋。

7年級的黃瑜旻以「上帝賜的禮物」榮獲小品文第一名。她說,因為母親罹患癌症,讓家庭頓時失去重心,藉由信仰與旅遊讓家人的心緊緊相繫,她母親因此痊癒,寫下這篇文章,表達對母親的感恩與祝福。

9年級的黃郁虔,平日喜歡閱讀旅遊文學的書籍,在一次回外婆家探親時,記錄下與北海岸景觀的一段美麗的邂逅,文筆清新自然並具有關懷鄉土之情,獲得散文類第三名。

資料來源: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11&f_SUB_ID=3022&f_ART_ID=382770

延伸閱讀
第十四屆台北文學獎 小說首獎 林佑軒《Funky》作品欣賞
http://literature14th.culture.gov.tw/images/14lite_01-1.pdf

2012-04-22

【臺灣/明星關心愛滋】120419 立報:援助關愛之家 藝人站出來/120421 中央社:同志安全性愛 日本男優衛教

援助關愛之家 藝人站出來
2012-4-19 台灣立報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藝人羅志祥擔任今年度的愛滋公益大使,並拍攝公益廣告,並至關愛之家擔任義工。羅志祥呼籲民眾關懷愛滋感染者。

截至2012年3月底止,我國愛滋感染人數為2萬2,501人,而0至19歲累積的個案數就有604名。如果依照身分類別來看,學生累積的個案數更有1,529名。台灣關愛之家協會秘書長楊婕妤表示,這些感染的孩子在就學的階段,因害怕遭受排斥與歧視,因此隱瞞感染愛滋的身分在全國各處學校就讀;這些孩子相當需要學校的校長、老師及學生家長的支持。

羅志祥樂當義工
羅志祥為了支持愛滋感染者,在新專輯宣傳忙碌之餘,與化妝品業者一同擔任關愛之家義工,更為愛滋公益免費拍攝全新「M‧A‧C VIVA GLAM愛滋唇膏義賣」廣告短片。業者並將新台幣300萬元支票捐贈予關愛之家,給予關愛之家實質的幫助與支援,希望能帶領大家一同關懷愛滋弱勢族群。

羅志祥表示,自己從小就喜歡擦口紅,也常被別人說很娘,但是仍覺得自己非常帥。羅志祥還說,很高興擔任這次M‧A‧C VIVA GLAM的愛滋公益大使,在台灣仍然有許多愛滋弱勢族群需要大家的關懷。也呼籲大家,在為自己的夢想努力的同時,也不要忘了給予這些孩子實現夢想的機會。

楊婕妤表示,有藝人願意一呼百應的站出來為愛滋感染者發聲非常的不容易,尤其在公益服務的領域,更需要熱情人士支持並宣傳正確的防治愛滋觀念,並支持這些愛滋感染者。

愛滋兒童亟需援手
以即將唸小學的幼幼而言,因為母親吸毒造成腦部病變。幼幼在接受早療後,將在今年暑假進入小學就讀,很期待能有一部電動輪椅能讓他在校園中與其他同學一樣。另外,跟幼幼同樣有腦部病變的盼盼雖然才1歲多,也正在接受早療。這些愛滋兒童都需要民眾用行動來關懷與接納他們。

為了支持愛滋兒童,業者特別設計兩款限量版羅志祥明信片,凡於5月底前至全台專櫃購買任一代VIVA GLAM系列商品,即可以獲得兩款羅志祥限量珍藏明信片,物品款項將捐出給愛滋公益團體。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7365

同志安全性愛 日本男優衛教
2012-04-2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0日電

在台灣紅絲帶基金會的邀請下,兩位日本成人影片男優明天晚上將現身男同志夜店,在歡樂氣氛中,進行衛教宣傳及匿名篩檢愛滋服務,讓男同志順便關心自身健康狀況。

紅絲帶基金會指出,台灣男同志交友與互動應用網路與智慧型手機(APP)的模式逐年上升,因此基金會擴大服務同志青年,新創立「UniiGay優男酷同志入口網站」 及「優男酷官方臉書粉絲團」,日本男優狼真崎航與熊KONG特地來台助陣。

此一同志網站除收集全球各地同志動態訊息、同志運動紀實、旅遊分享、好康優惠外,更募集數十家同志友善店家共襄盛舉,推動同志健康服務,還有命理服務及同志商品公益義賣單位,鼓勵支持開發台灣男同志的身、心、靈資源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Views/Page/Search/hyDetailws.aspx?qid=201204200313&q=%E7%94%B7%E5%84%AA

2012-04-21

【臺灣/同志人權】120421 聯合報:同志人權…只提伴侶權 沒提婚姻權/ 附伴侶盟對國家人權報告評論全文

同志人權…只提伴侶權 沒提婚姻權
2012-04-21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國家人權報告昨天出爐,談及法務部正研議如何保障同性或異性非婚伴侶關係權益,但未提同性伴侶身分合法化,只說「民法承認的婚姻,未包括非異性關係之婚姻」。
在同性伴侶權益方面,人權報告說,台灣目前多項福利雖未排除多元性別之適用,但針對同性伴侶(及非婚異性伴侶)家庭提供相關權益保障,應檢討改進;權益部分包括獲得社會保障和其他社會保護措施的權利、租稅優惠的權利、取得合法居留權或移民權、手術及侵入性檢查或治療同意權、醫療探視權等。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昨天痛批,人權報告只談同性伴侶及非婚異性伴侶單點的權利與福利,刻意忽略「身分關係」合法化,「好似各項福利與身分關係的承認,可以被切分開來」。

他們又說,國家人權報告玩「文字遊戲」,因為以「個人」為發放基礎的福利,確實沒排除多元性別者,但以「婚姻與親屬身分」為基礎的政策,多元性別家庭成員就會被全數排除。

聯盟指出,我國法令有數百項以「婚姻與親屬身分」為基礎的福利,或法律權益、地位,讓多元性別伴侶無法享有與異性戀配偶、親屬相同的待遇。他們發現,去年的初稿有「法務部正針對伴侶制度進行研議」,定稿中卻將同性伴侶身分關係合法化議題抹去。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我國第一部人權報告認為國內對同性伴侶保障仍有待檢討改進,法務部表示,已針對同性伴侶議題委託學者研究國外作法,預計五月底報告會出爐,將來會參考國外作法、找出國內可行之道。

同志:遲來正義 盼落實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總統府人權報告提到應檢討改進同志伴侶的社會保障等權益,目前正透過訴訟爭取同志婚姻登記權的陳敬學指出,希望這不只是一本文書,更應有執行的時間表,具體落實在行政、司法、立法各部門。

陳敬學說,人權報告內有對同志權益保障的內容,並由馬英九總統正式宣布,他充滿感激和祝福,雖然這已是「遲來的正義」。

資料來源: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042631.shtml

伴侶盟:應正視同性婚姻權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0日電

首部國家人權報告今天指出,同性家庭權益應改進。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認為,政府公然說謊,並且刻意迴避同性與非婚異性伴侶要求身分關係合法化議題,態度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首部國家人權報告今天發表,內容涵蓋各項人權議題,其中提及尚未針對同性伴侶(及非婚異性伴侶)家庭提供相關權益保障,包括租稅優惠的權利等,應予檢討改進。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成員簡至潔表示,台灣早在1986年,就有同性戀人士祈家威至法院要求公證結婚,直到今天,26年過去,國家除在2003年曾提出「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明文規定同性男女有組織家庭與收養子女的權利外,同性戀組織家庭的權利相較於26年前可說是毫無進展。

簡至潔說,面對國家長期漠視同志組織家庭的權利,台灣民間組織近幾年來積極動員,要求國家承認同性婚姻,並制訂符合多元家庭需求的伴侶制度。

她表示,國家在福利措施的適用上,若是以「個人」作為發放基礎確實沒有排除適用多元性別者,一旦福利措施的發放以「婚姻與親屬身分」為基礎,多元性別的家庭成員就會全數被排除,因此國家報告書宣稱多項福利措施「未排除」多元性別的適用,是公然說謊。

簡至潔還說,國家報告不應該美化台灣的校園環境,自滿於國家訂多少性平法規、做了多少性平宣示,國家應該正視與面對同志學生的真實處境,堅守國中小應實施多元性別教育的立場,才有可能真正建立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204200179.aspx

附錄
2012年4月20日 兩公約監督聯盟記者會:
【自由、平等、成家權——我們要求國家回應同性婚姻與伴侶權的立法需求】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簡至潔、許秀雯 撰稿/簡至潔 發言

一、多元性別成家權
台灣早在1986年,就有同性戀人士祈家威至法院要求公證結婚,直到今日,26個年頭過去了,國家除了在2003年曾經虛晃一招提出「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明文規定同性男女有組織家庭與收養子女的權利之外,同性戀組織家庭的權利相較於26年前可說是毫無進展。今年初,又有一對同性戀伴侶至戶政事務所要求登記結婚,目前仍在開庭審理。
面對國家長期漠視同志組織家庭的權利,台灣民間組織近幾年來積極動員,要求國家承認同性婚姻,並同時制訂符合多元家庭需求的伴侶制度。
然而非常遺憾的是,國家在首次公布的「國家人權報告書」中竟公然說謊,並且刻意迴避同性與非婚異性伴侶要求身份關係合法化的議題,此態度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根據國家報告289段:「臺灣目前多項福利措施雖未排除多元性別之適用,(刪)…惟因尚未針對同性伴侶(及非婚異性伴侶)家庭提供相關權益保障,包括部分獲得社會保障和其他社會保護措施的權利、租稅優惠的權利、取得合法居留權或移民權、退休撫卹福利、工作權、手術及侵入性檢查或治療同意權、醫療探視權、參與公共生活的權利、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享有適當生活水準的權利等,應予檢討改進。」
國家在福利措施的適用上,若是以「個人」作為發放基礎(例如:失業給付)確實沒有排除多元性別者的適用,然只要政策措施是以「婚姻與親屬身份」為基礎,多元性別的家庭成員就會全數被排除,詳言之,我國法令中有至少多達數百項以上以婚姻或親屬關係為基礎的福利輸送或法律上權益、地位,均因多元性別伴侶無法結婚,從而無法享有與異性戀配偶、親屬相同之待遇,此除前述國家人權報告書所已自承之項目外,還包括配偶的財產繼承權、婚假、遺屬津貼、結婚及喪葬補助津貼、社會保險資格、…等等,多元性別伴侶(及相關家庭成員)其實都會被排除在外。在此情形,國家人權報告書竟然玩起文字遊戲,宣稱多項福利措施「未排除」多元性別的適用,顯然政府為了模糊多元性別成家人權問題,已到了不惜公然說謊的程度。更進一步言,多元性別者身為台灣公民,本就應當平等地給予完整的福利保障,怎能因為其性/別就剝奪社會福利權?國家報告在此特意宣稱國家福利「未排除」多元性別者,實有欺瞞與愚弄大眾之疑。
此外,按照289段的行文脈絡,竟只談同性伴侶(及非婚異性伴侶)單點的權利或福利,刻意忽略「身分關係」合法化,好似「各項福利」與「身分關係的承認」可以被切分開來。然而,若我們仔細對照去年11月公布的國家報告初稿,當時確實曾明文寫到同性與異性非婚伴侶的身份保障,並提到法務部正針對伴侶制度進行研議 ,但在定稿中卻刻意抹去,將同性伴侶家庭身分關係合法化議題切割、瑣碎化成一項項單點的權利或福利,我們合理懷疑這是國家報告故弄玄虛,企圖迴避同性與非婚異性伴侶要求身份關係合法化的議題。
台灣早已存在各種不以婚姻為基礎的家庭形式,他們存在已久,國家卻從來不願正視他們的家庭和婚姻家庭一樣可貴,一樣需要國家保護。若國家真如報告所言,有誠意針對同性伴侶權益「檢討改進」,並如同290段宣稱「《公約》第23 條第1 項保障每個人的家庭權與結婚權,各項一般性意見亦明白肯認家庭的保障應納入各種非婚伴侶與多元家庭,締約國有義務盡一切努力消除基於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而來的歧視。」就該鄭重考慮提供同性及非婚異性伴侶「身分關係」保障,而不是洋洋灑灑抄寫一大篇公約中對家庭權利保障的宣示,卻完全不「指認」「同性伴侶身分關係」(結婚權或伴侶權)不受法律承認的現狀是一種歧視!
綜上,我們嚴正要求政府積極回應同性婚姻與伴侶權的立法需求,並應對於國家人權報告中所已自承應檢討改進之處,一併制定出具體改善的目標與時程。

二、多元性別教育
無論是上述多元性別伴侶成家權制度的建立或是對抗性別、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歧視,都必須從立法與教育兩方面同時著手。
根據經社文國家報告指出:「新發布之國民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已納入「性取向」能力指標,其目的係在讓學生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後,瞭解並尊重他人之性取向,以減少性別歧視事件。」
我們必須的強調,國家報告指稱的「國民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早在去年8月1日就該實施,卻在上路前夕遭到基督教團體大動作抵制,使得此課程綱要遭到嚴重延宕,停滯在立法院及教育部的推諉之間,直到今年4月18日(也就是前天),教育部才到立法院專案報告,確定課綱可以上路。然,即便國家報告洋洋灑灑宣稱已經為性別平等教育編列多少預算、舉辦多少研習,非常令人遺憾的是,根據多個性別/同志團體組成的「友善台灣聯盟」發出的問卷顯示,有高達23%的受訪者在18歲以前從未接觸友善同志的資源,顯示台灣性平教育連提供友善資源都達不到,遑論建立友善校園。
雖然性別平等教育法已上路八年,去年仍發生鷺江國中楊同學因為性別氣質遭受排擠自殺身亡,「友善台灣聯盟」發出的問卷也顯示,有高達58%的同志曾遭遇他人攻擊,高達29%的同志有自殺念頭,年齡都是集中在國、高中。國家報告不應該美化台灣的校園環境,自滿於國家訂了多少性平法規、做了多少性平宣示,國家應該正視與面對同志學生的真實處境,堅守國中小應實施多元性別教育的立場,才有可能真正建立性別友善的校園環境。

資料來源:http://tapcpr.wordpress.com/2012/04/20/%E5%85%A9%E5%85%AC%E7%B4%84%E7%9B%A3%E7%9D%A3%E8%81%AF%E7%9B%9F%E8%A8%98%E8%80%85%E6%9C%83%E7%99%BC%E8%A8%80%EF%BC%9A%EF%BC%9C%E8%87%AA%E7%94%B1%E3%80%81%E5%B9%B3%E7%AD%89-6/

延伸閱讀
120420 中央社:同性家庭權益 人權報告促改進 /國家人權報告書同志人權相關部份摘錄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421105046205&myarea=3

2012-04-21

【臺灣/同志人權】120420 中央社:同性家庭權益 人權報告促改進 / 國家人權報告書同志人權相關部份摘錄

SongYY說明:本篇新聞討論國家人權報告中提及同志權益的部份,SongYY網站也將報告書中的原文摘錄於下可供參考。關於民間團體對這份官方人權報告的批評,則請見本網站《聯合報:同志人權…只提伴侶權 沒提婚姻權/附伴侶盟對國家人權報告評論全文》。


同性家庭權益 人權報告促改進
2012-04-20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0日電

首部國家人權報告今天發表,內容涵蓋各項人權議題,其中提及尚未針對同性伴侶(及非婚異性伴侶)家庭提供相關權益保障,包括租稅優惠的權利等,應予檢討改進。

總統馬英九上午在總統府主持「人權‧未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發表記者會,與會者包括副總統蕭萬長、行政院長陳冲、司法院長賴浩敏、考試院長關中、監察院長王建煊等人。

國家人權報告表示,台灣目前多項福利措施雖未排除多元性別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更將同居關係納入家庭成員定義,但因尚未針對同性伴侶(及非婚異性伴侶)家庭提供相關權益保障,包括部分獲得社會保障和其他社會保護措施的權利、租稅優惠的權利、取得合法居留權或移民權等,應予檢討改進。

報告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3條第1項保障每個人的家庭權與結婚權,各項一般性意見也明白肯認家庭的保障應納入各種非婚伴侶與多元家庭,締約國有義務盡一切努力消除基於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而來的歧視。

提到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法規,報告強調法規意旨在促進不同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但仍有國中學生因遭受同學嘲笑為「娘娘腔」,且求助於父母及老師並無效果,進而跳樓自殺身亡。

此外,大埔案等土地徵收爭議,也納入人權報告內容中。報告指出,2000年制訂土地徵收條例專法處理土地徵收,土地徵收程序較過去嚴謹,也有補償規定,但就徵收目的、程序及補償規定,在實務執行上均有待改進之處。

報告指出,土地和人民的關係,涉及謀生方式及生活記憶,具有感情聯結,徵收人民土地,應視為最後的手段;為避免徵地爭議及浮濫,要透過公民參與機制做徵收前公益性、必要性的評估,並儘可能避免徵收特定農業區。

在記者會上,有媒體記者引用報告提到財團以雄厚資金及各種方式不斷擴大媒體版圖,將導致媒體所有權集中化的不良後果,與目前學界擔憂媒體集團併購有線電視系統一樣,詢問政府的看法。

蕭副總統答覆時表示,報告書沒有討論或觸及具體個案,就是完全遵照聯合國兩公約精神。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ALL/201204200126.aspx

延伸閱讀
法務部國家人權報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形:中華民國】
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public/Attachment/24201619419.pdf
茲摘錄與同志人權相關部份於下︰

(p.14)
47.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及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等法規意旨,皆在促進不同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這些法律與政策對於不同性別者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等都規定不得因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 2011 年仍有國中學生因遭受同學嘲笑為娘娘腔,且求助於父母及老師並無效果,進而跳樓自殺身亡。除了同性戀及雙性戀者外,變性人及換性人所受偏見與騷擾也應排除。

(p.70)
婚姻之法律要件及效果
286. 民法上之婚姻,係以終生共同生活為其目的之一男一女之適法的結合關係,是採取規範的單婚之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立法機關就婚姻關係之有效成立,訂定登記、一夫一妻等要件。因此,民法承認之婚姻,未包括非異性關係之婚姻。此外,目前尚未針對同性或異性非婚伴侶關係提供類似婚姻之身分保障。對於上開伴侶關係權益應如何保障,法務
部正進行研議。
同性伴侶權益
289. 臺灣目前多項福利措施雖未排除多元性別之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更將同居關係納入家庭成員定義,惟因尚未針對同性伴侶(及非婚異性伴侶)家庭提供相關權益保障,包括部分獲得社會保障和其他社會保護措施的權利、租稅優惠的權利、取得合法居留權或移民權、退休撫卹福利、工作權、手術及侵入性檢查或治療同意權、醫療探視權、參與公共生活的權利、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享有適當生活水準的權利等,應予檢討改進。
290. 《公約》第 23 條第 1 項保障每個人的家庭權與結婚權,各項一般性意見亦明白肯認家庭的保障應納入各種非婚伴侶與多元家庭,締約國有義務盡一切努力消除基於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而來的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