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5

【中國/愛滋歧視】131015 自由時報:中國擬禁愛滋病患進公共澡堂 聯國譴責/明報:愛滋病人禁進浴池 聯國促撤《沐浴法》

SongYY說明:
中國近日提出「沐浴業管理辦法」草案新規定,要求公共浴室等沐浴場所應在顯眼處放置「禁止性病、愛滋病和傳染性皮膚病患者入浴」的警告標誌,引發了熱烈討論。在專家、團體表達反對立場的同時,根據中國媒體新華網做的網路調查顯示,高達了72.1%的參與調查者表示“為了大家的安全和健康考慮,應該禁止愛滋病患者入浴。”
HIV感染者進出公共澡堂會造成傳染風險嗎?民意與科學事實的悖離說明了什麼事情?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台灣,台灣的民意又會是如何?頗堪玩味!

 

中國擬禁愛滋病患進公共澡堂 聯國譴責
2013-10-15 自由時報 編譯陳伃軒/綜合報導

民間社團批該案 加劇愛滋被誤解
儘管從未有任何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有人因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愛滋病,但中國國務院商務部近日起草的「沐浴業管理辦法」規定,沐浴場所應在顯眼處放置「禁止性病、愛滋病和傳染性皮膚病患者入浴」的警告標誌,不僅引發國內熱議,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也在十四日譴責該案,並要求當局修改歧視內容。

法新社報導,中國國務院稍早在網站上公布、徵求意見至下月的「沐浴業管理辦法」草案,為中國長期歧視愛滋病患的最新案例。據此,若業者未在顯著位置設立警示標誌,禁止性病、愛滋病和傳染性皮膚病患者入浴,最高可處三萬人民幣(約十四萬台幣)以下罰款。

UNAIDS駐中國協調員貝哈德(Hedia Belhadj)表示,已向當局建議從草案中移除禁止愛滋病患者進出公共澡堂、Spa和類似設施的規定,並強烈主張修訂任何限制愛滋病患出入公共或私人設施的政策。據UNAIDS估計,中國目前約有七十八萬名愛滋病患者。

貝哈德說,Spa與公共澡堂不會造成愛滋病傳染。北京市性病愛滋病臨床治療研究中心主任吳昊也認為,愛滋病毒必須經由傷口或血液直接感染,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和完好無傷的皮膚接觸並無法感染,「禁止愛滋病人進入浴室似乎有些過了」,更何況該病毒離開人體後容易死亡,在水溫攝氏五十六度的情況下,三十分鐘後便可消滅它。

業者︰難藉外觀辨識患病者
中國內部關注愛滋病患的社會團體也嚴厲抨擊該草案,「加劇愛滋誤解、歧視和恐懼」。南京反歧視公益機構「天下公」主任于方強表示,將與其他五個非營利組織力促當局回應,「這個法一定要修…所有愛滋病非營利組織都會為此奮鬥」。

不過,也有中國網友認為,與其讓每個人在使用公共浴池前檢查身上有無傷口,不如讓愛滋病患自發性不使用公共浴池,這是對他人的尊重。沐浴業者則稱,愛滋病並非憑藉外觀即可辨識,草案規定將面臨執行上的困難。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5/today-int3.htm?Slots=BInt

 

 

 
愛滋病人禁進浴池 聯國促撤《沐浴法》
2013-10-15 明報專訊

商務部起草的一條管理辦法擬禁止性病與愛滋病人進入公共沐浴場所,遭愛滋病專家和愛滋病團體強烈反對。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中國聯絡員昨日表示,愛滋病不會通過共同沐浴傳染,要求中國政府撤回草案。

《北京晨報》昨日報道,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近日就商務部起草的《沐浴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該辦法擬規定,沐浴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立禁止性病、愛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標誌。

病毒直接入血才感染
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中國聯絡員拜爾哈德(Hedia Belhadj)對法新社表示,愛滋病規劃署對這一草案表示關注,並要求撤回禁止愛滋病人使用公用沐浴場所的草案,以及其他限制愛滋病人使用公用設施的法例。這名負責人強調,與愛滋病人共同沐浴並沒有傳播病毒的風險。聯合國估計,中國有78萬愛滋病人。

北京市性病愛滋病臨床治療研究中心主任吳昊對《北京晨報》表示,公共沐浴場所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膚病患者入內,是出於對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慮,在法律層面,明知有性病而又故意傳播疾病予他人的,也是一種違法行為。但對於愛滋病人來說,從未有任何一項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曾有人因為出入公共浴室被感染。

「愛滋病的傳染並不像一般人想像得那麼容易。」吳表示,56℃的水溫下,30分鐘就能殺滅病毒。愛滋病病毒寄生於人的血液中,離開了人體很容易死亡。完整無破損的皮膚是很好的防禦屏障。吳說,病毒帶菌者的唾液和淚液中可含有病毒,但含量極低,且必須直接接觸傷口或直接進入血液才有機會感染,因此不可能通過咳嗽、打噴嚏傳播。

義工轟加深誤解歧視
有北京洗浴中心的管理者表示,上述法令沒法執行,因為表露在外的皮膚病可以看到,但愛滋病人只能靠自覺,管理人員無從監管,也無權盤查。有關注愛滋病的志願者表示,這一規定只加劇對愛滋病的誤解、歧視和恐懼,不可能減少和控制愛滋傳播。

新聞出處:http://news.mingpao.com/20131015/cca1.htm

2013-10-15

【台灣/健檢侵權】131015 新頭殼:要員工提供梅毒檢驗資料 新北開罰3萬/ 公視:電話客服與梅毒無關 全國首例開罰

要員工提供梅毒檢驗資料 新北開罰3萬
新頭殼 newtalk 2013.10.15 陳冠廷/新北報導

新北市某派遣公司要求錄取電話客服的員工,應提供梅毒血清的檢驗資料,並列為員工報到體檢的必檢項目,遭民眾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檢舉;勞工局受理後認定公司的要求,與電話客服業務「無正當合理的關聯,非屬就業所需隱私資料」,裁罰3萬元的罰鍰,成為全國首件因違反個人隱私資料保護而開罰的案例。

勞工局今(15)日表示,民眾於8月底向勞工局檢舉,她錄取電話的客服人員後,公司通知應提供梅毒血清的檢驗資料,且列為員工報到體檢的必檢項目,因而認為自己的隱私權遭侵犯;派遣公司則辯解,電話客服辦公場所為密閉的空間,且公司提供輪夜班的員工寢室休息,為防止梅毒經由休息室的被褥接觸感染,才會將梅毒檢驗列為必檢項目。

勞工局認為,梅毒不是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所列必檢的項目,且並非所有的電話客服人員均會使用寢室休息,以及梅毒主要是透過性行為或經由傷口直接的接觸傳染,而派遣公司無法提出曾發生被褥接觸感染的前例,故認定違法,於10月初裁罰3萬元的罰鍰;另外,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為聘、僱用員工從事工作者,派遣公司為應受裁罰的行為人。

勞工局長謝政達說,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的資料,應尊重當事人的權益,並應與所從事的業務內容具有正當合理的關聯,例如保全業要求提供犯罪紀錄或良民證,銀行業要求提供個人信用狀況等,若雇主要求提供資料與職缺無正當合理的關聯,即為所謂「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不過,就服法相關的條文去年底才修法通過,考量社會大眾還不甚理解法令的內容、立法目的,因此酌予減輕1/2,僅裁罰3萬元。

就業服務中心指出,為防止求職者因不肖雇主「新型態」不合理的規定與要求,而使求職者工作權利受損,就服法有關隱私的資料包含3部分,分別是(1)、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2)、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3)、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就服中心強調,雇主要求求職者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並應與目的間 具有正當合理的關聯,以免違法受罰。

新聞出處:http://newtalk.tw/news/2013/10/15/40990.html

電話客服與梅毒無關 全國首例開罰
2013-10-15   公視晚間新聞

新北市一家派遣公司招募電話客服人員,卻要求錄取者必須先驗有沒有梅毒,勞工局接獲檢舉後調查,認為驗梅毒跟電話客服沒有關係,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對這家公司開罰3萬元,創下全國首例。

就是這一張驗血報告,讓一名女性新進員工氣到檢舉,因為驗血項目中,”梅毒血清”為體檢必檢項目,可是這跟電話客服工作有什麼關係?新北市勞工局接獲檢舉後,去函要求該派遣公司說明,公司回應說,主要是怕休息室的棉被遭梅毒汙染,傳染給其他員工。

==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代理主任 林君嬪==
公司它是表示說 這個梅毒血清
因為她們是做電話客服 有輪班制
她們有提供寢室 讓這些客服人員
她可以在裡面休息
但她們怕有人染上梅毒
透過這樣的一個被褥
會做一些傳染

新北市政府表示,該派遣公司要求員工驗梅毒,與電話客服業務並沒有正當合理的關聯,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對這家公司處以3萬元罰鍰,這也是全國第一件企業因為違反個人隱私資料保護而開罰的案例。

==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代理主任 林君嬪==
我們也知道其實梅毒的傳染
它可能是透過 可能是
性行為接觸而傳染
所以我們就認定
這一個梅毒血清的檢驗
跟她就業其實沒有相關性

新北市政府表示,由於牽涉到個人隱私,所以不能公布這家公司和檢舉人的名字,但已經要求這家公司改善,如果再犯將會加重處罰,也提醒企業,只要跟工作無關,像是要求員工提供愛滋病和梅毒等血清檢驗報告,基因檢測及測謊等為侵犯隱私的要求,都是違法的行為。

新聞出處: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52641

SongYY補充
今年6月增訂的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一條,確立雇主不得要求求職人及員工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的具體範疇,其中「醫療測試、HIV檢測」均明訂於條文中。這樣的規定不僅保障了感染者的就業權,在去除疾病污名上也發揮一定的作用。但法律的良善美意還需透過執法來確保,因此新聞中此案例能夠被公開、並由新北市開罰,是相當有意義的。

此外,聯合報在報導本則新聞時,附上一張「各行業就業應體檢項目」圖表,其中提到餐飲業、美容美髮等多項產業,梅毒檢驗是應體檢項目之一;實際上梅毒真的是非檢查不可的項目嗎?翻開全國性相關法規,如和餐飲業相關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89年最後修訂),以及與「旅館業、美容美髮業、浴室業、娛樂業、電影片映演業、游泳業」相關的《營業衛生基準》(100年最後修訂時,已移除梅毒相關規定),可發現在現行條文中均無要求員工做梅毒或愛滋檢查。而若涉及愛滋一項,更是違法。聯合報報導所提出之資訊是否適用於全國,似乎有待商榷。

在感染者就業權深耕多年的愛滋權促會,便在臉書上呼籲:社會大眾若遇到被要求檢驗的狀況,可向權促會反映,或直接向各縣市勞工局或市長信箱反映,透過直接的檢舉,才能讓隱私獲得保障。


延伸閱讀
131016 聯合報:開罰! 應徵電話客服 竟要驗梅毒 (新聞所附圖表有疑義)
http://udn.com/NEWS/LIFE/LIF6/8226956.shtml
130531 自由時報:面試問題太超過 雇主恐觸法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6123217986&myarea=2
愛滋權促會公告:「旅館、美容髮、浴室、娛樂、電影、游泳」等行業體檢,不含愛滋與梅毒 – 2013/01/16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50
愛滋權促會公告:餐飲業體檢規定,不含愛滋與梅毒 – 2012/01/16
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49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愛滋人權/就業權網頁
http://praatw.org/right_2_list.asp?myarea=就業

2013-10-14

【台灣/感染者生活】131014 自由時報:有「愛滋」應「愛知」 越早治療越好

有「愛滋」應「愛知」 越早治療越好
2013-10-14 自由時報 健康醫療 文/鄭舒倖

多年的照護經驗發現,每到假期結束時,都會接到不少愛滋匿名篩檢案例,免不了會出現幾個因無法面對自己感染愛滋病毒的事實,選擇逃避治療或中途放棄的「帕斯堤」(愛滋感染者),這些「帕斯堤」不敢面對愛滋的原因之一是擔心被父母、家人不容。

因此,帕斯堤的父母和親友請試著學習接受、了解,畢竟,這是帕斯堤的一生,不是自己的面子,唯有自己的身心靈都準備好,才能支持、陪伴「帕斯堤」,與他們一同生活。

對「帕斯堤」來說,生理的準備相當重要,因為身體是最直接受到病毒影響的部分,所以開始運動吧!除了有助於維持良好的身體機能外,也能釋放壓力,讓自己維持在最佳狀態!

此外,醫學文獻指出,越早接受治療,越能恢復健康,所以「帕斯堤」們要用接納的心態,以及健全的心靈面對藥物治療,才能在接下來的日子與藥物共處,只要規律用藥,「帕斯堤」是可以跟一般人一樣享受生活的!

就拿我認識快20年的「帕斯堤」小太來說,第一次來到我的門診,他還只是國貿系大三的高材生,需要半工半讀的處境沒有太多時間讓他恐懼,他選擇信任醫療團隊,開始服用抗病毒藥物。直到現在,小太仍保持每天上健身房一小時以上的習慣,且服用藥物始終如一,現在他不只是公司的老闆,同時也是自由的創作人!

然而在漫長的治療過程中,難免挫折、失去動力。尋找心靈的支持,多靠近宗教或家人團聚,他們都會很願意支持你、陪伴你。此外,台灣有許多對「帕斯堤」友善的民間團體,可以幫助「帕斯堤」找到互相扶持的朋友。

(作者為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感染科醫師)

原文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4/today-health4.htm?Slots=BHealthMore
延伸閱讀
爽歪歪網站:安全的性知識>愛滋基本常識
https://gplus.org.tw/know_3.asp?KNOID=KNO12111122424515&myarea=8&page=1
爽歪歪網站「認識愛滋」相關新聞一覽
https://gplus.org.tw/action_2.asp?searchdata=TAG%3A%BB%7B%C3%D1%B7R%B4%FE&searchsubmit=%B7j%B4M

2013-10-12

20130925 立報:揮舞彩虹旗 同志向教會嗆聲/20131003 立報:多元成家法案 立委民團現身力挺/20131002 立報:請「不」護家盟停止散布謠言/2101008 立報:婚姻登記遭駁回 祁家威:把權利還同志

爽歪歪評論:伴隨多元成家法案送進立法院,過去的「真愛聯盟」這次化身為跨宗教的「台灣守護家庭聯盟」,一貫手法仍是民粹式的動員連署,並以偏頗口號讓民眾心生恐懼。藉由這次法案的推動,一方面要求 LGBTQ 等非異性戀人權在民法中的確立,另一方面,也可看出同運二十多年來,社會是否正視過 LGBTQ 多元的存在與生命,一起享有平等的公民權?抑或只是口號式的敷衍?

揮舞彩虹旗 同志向教會嗆聲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為替1個月後的台灣同志大遊行暖身,數個同志團體25日接下彩虹旗,前往反對同志婚姻的教會舉行抗議,這是上週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舉行反對多元成家草案的記者會以來,同志社團首次聯合做出公開回應。

台灣同志遊行聯盟發言人Albert表示,去年開始推動的彩虹接力環島,除了是替同志大遊行宣傳造勢,一方面也是希望激發在地的同志運動能量。遍布全島的彩虹接力,是由各地社團主動認領,舉辦單點式的遊行活動,訴求由各團體自行設定。

沒有老是挨打的份

今年的彩虹旗接力,25日來到台北市,由熊學會、殘酷兒及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接下,先是前往大安森林公園旁的靈糧堂,再轉往公館的真理堂,以行動劇來表示同志團體對宗教勢力干預同志權益的不滿。

特地從台中北上參加遊行的Chris表示,他有自己的信仰,平常會去拜媽祖,但不會批評耶穌,基督教憑甚麼阻止?另一名遊行民眾阿昇則表示,同志沒有老是挨打的份,偶爾還是要主動出擊。

▲熊學會、殘酷兒及同光同志長老教會的成員25日前往靈糧堂抗議,以行動劇諷刺愛世人的部分基督教會對同志的歧視與排斥。(圖/台灣同志遊行聯盟•ㄚ莫蝸牛 文/李威撰)

熊學會會長小瀚表示,自己沒有固定信仰,但他絕對相信「神愛世人」的理念。直搗黃龍到靈糧堂、演出行動劇「救贖的十字架」,目的就是希望替同志及多元成家平反。

曾恕敏批評,「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十分的可笑與偽善。過去這些基督教派,咒罵其他崇拜偶像的宗教是魔鬼撒旦教,對於實行配婚的「統一教」更是強烈譴責,然而今天為了同志議題,竟然成為攜手合作的對象,他說,無怪乎有人笑稱,諾貝爾和平獎要頒給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因為他們的提案促成基督教與敵對宗教的合作。

宗教精神在於博愛

殘酷兒創辦人  Vincent  表示,由於人的有限性,個人在解讀宗教經典時,往往侷限了對經典的詮釋。雖然自己信仰佛教,但也有研讀《聖經》,他看到的是一位博愛的基督,而非高高在上的基督。反觀有些教會人士,卻自以為是的像上帝一樣在行使審判權。Vincent  認為,宗教講求的是慈悲與博愛,護家盟的行徑反而是在詆毀上帝與耶穌。

曾恕敏認為,基督教會不該反對多元成家,耶穌就是多元成家的實踐者,許多門徒跟著耶穌一起生活,許多婦女也追隨著他,教會其實就是多元成家的代表。曾恕敏強調,宗教是包容,不是排除異己。不論種族、膚色及性傾向,宗教都應該予以接納。他說,愛讓一個人成長、也可以讓社會進步。

作為一名基督徒,同光教會幹事小恩表示,很多教會自以為了解同性戀,其實不然。同志曝光度變高、看似被接受,但無論是教會的言論或反對聲音,都凸顯出教會其實對同志充滿著誤解。

小恩表示,不少信徒隱藏自己的身分,不敢表現展露真實的自己,同光教會願意站出來、呼應大遊行的主題「看見同性戀2.0」,就是希望同志基督徒的生命故事能夠真正地被基督教會給看見。

刻意放大反同勢力

曾恕敏特別提到,這次部分基督教團體反對多元成家草案、組成護家盟的操作手法,跟過去有些不同。先前像是新店行道會等大力反對同志婚姻的教派,這次隱身幕後,由其他教派發聲,似乎有意凸顯台灣反對同志的宗教力量並非只有少數幾個教派。

Vincent表示,同志在社會上是邊緣群體,殘疾的同志酷兒更是邊緣中的邊緣。但他一直相信,先讓大家「看見」、再讓他們「理解」,終有一天會被大眾所「接受」,所以只要有機會就願意站出來。

作為一名牧師,曾恕敏認為自己要扮演好牧羊人的角色、走在羊群前方,以實際行動替同志族群發聲。小瀚則說,熊學會的現身參與,就是要讓更多同志知道,在電腦前面按滑鼠敲鍵盤之外,同志更應該走出房門參與社會運動、替同志正名,告訴大家同志不是歪道。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640

 

多元成家法案 立委民團現身力挺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研議3年、逾11萬人連署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3日正式送交立院。7名立委、近20個民間團體聚集在立院門口,除了聲援草案,也對法案的反撲勢力做出回應。

(上圖)伴侶盟3日將民間草擬的民法修正案前往立法院,許多立委及民間團體到現場表達支持,由左至右分別是陳學聖、陳其邁、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鄭麗君、林淑芬及段宜康。(圖/楊子磊 文/李威撰)

為了體現多元成家的完整意涵,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草擬的這套民法修正案,分成「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3套法案。為避免零和風險,3項法案平行且獨立地送進立院。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目前3項草案以「婚姻平權」得到最多立委的支持。伴侶及家屬制度對立委及大眾都比較陌生,這部分還需要更多社會的討論。

煽動恐懼 反對者發起連署

另外,法案目前遇到最大的阻礙,是來自台灣的宗教勢力。簡至潔表示,有許多宗教機構要求成員加入連署,在保險業及社工界也有上司施壓,要下屬連署的情況發生。

目前台灣守護家庭官方網站的連署,在短時間之內已有超過10萬人的連署。對此,簡至潔表示,這印證了組織綿密的教會團體,確實有較高的動員能力;而複雜的法案內容,本身就需要較多時間及精力來說服民眾。

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則指出,反對一方只要訴諸恐懼及偏見,說法案通過會導致亂倫、小三小王會就地合法化,大眾的素樸道德情感就會受傷,召喚出反對力量,於是在不明就裡的情況下連署反對。

公開辯論 接受大眾檢驗

面對恐懼總是容易戰勝理性的困境,許秀雯表示,未來辦理聽證會時,會邀請反對者公開辯論。她說,反對者不能躲在幕後,雙方意見要同時接受公眾的檢驗。

儘管阻礙重重,簡至潔卻認為,這不失為是一次機會,檢驗社會大眾在反恐同的問題上,是否已有穩固的根基及信念。

殘障者心願:老有所依

殘酷兒召集人Vincent有交往14年的伴侶,儘管家人支持,卻沒有成婚組家的法律依據。Vincent坐在輪椅上,甚至以卑微的語氣說道:「殘障者在社會求生存已經是苟延殘喘了,請宗教團體、立法委員可以慈悲一點,可憐可憐我們,留一條生路給我們,不要趕盡殺絕好不好?」

Vincent還提到,殘障人士無論是成家立業或追求伴侶,都遭遇到更多的困難,為了避免殘障者到老年仍舊孤苦伶仃,好友一起成家、彼此互相照應,多元成家法案對他們特別重要。

同志父母愛心協會的郭媽媽則是語重心長地表示,所有同志都由異性戀父母所生,父母們也都希望自己的小孩可以幸福快樂。大家應該意識到,自己有1/10的機會生出同志小孩,所以我們必須承認他們跟別人沒有不同,應該要有成家、建立幸福樂園的權利。

異性戀也出面聲援,表示要終結異性戀霸權。「友善的直」召集人高閔琳表示,社會追求共生而非對立,LGBTI都該享有跟異性戀一樣的權利。高閔琳強調,伴侶盟草案對異性戀同樣有利,應該站出來支持。她指出,1999年推動伴侶制的法國,在實施10年之後進行調查,發現登記伴侶制的民眾有95%是異性戀者。

批評宗教團體聯手打壓

最近宗教團體聯手打壓非異性戀,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的吳伊婷形容,這根本是「十字雜牌軍東征」,她質疑:「基督教既然可以包容多元宗教,甚至跟他們一起組成聯盟,為何不能包元家庭?」

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幹事小恩指出,近來有許多教會及信徒瘋狂轉寄反草案連署,職場及學校都有人積極拉人簽名,並散播錯誤的草案內容以以及對同志的偏見。

她表示,反對草案的所作所為,不只加深社會對同志的誤解,也造成同志基督徒與教會的隔閡。她呼籲,基督徒要更深入了解同志的生活及處境,不要因為誤解及恐懼而造成同志基督徒疏離了教會。

法律應與時俱進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邱伊翎則指出,台灣早就存在各種樣態的家庭,像是有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同居不婚等等,一夫一妻的異性戀家庭,只是其中一種家庭樣態而已。面對這一既定事實,應賦予他們平等權。

女學會的張盈堃教授也認為,現行法律只保障到一部分人的權利,伴侶盟的草案將有助我們面對這個多元的社會。

求的只是基本人權

成立16年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看過太多憾事的發生。「我們的國家社會,徹底將同志公民排除在外,任憑這些殺人的歧視話語流竄。」熱線的呂欣潔表示:「一句『社會共識』,就讓這些生命消逝在台灣社會的角落。」她要求,國家要交還我們與生俱來的權利。

熊學會的林小瀚也表示,同志不是追求特權,而是爭取平權,爭取每個人都一樣的權利。「結婚或成家、不被人污名化,都只是最基本的人權而已。」林小瀚說。

草案送立院 立委怎麼說

【鄭麗君(伴侶盟法案提案人)】承諾全力推動3項草案,以最大誠意尋求最多立委支持。她表示,真正的民主講求多元平等,所以法律要保障人權,不能獨尊異性戀婚姻。她強調,這不只是爭取合法化,更是消除歧視的平權運動。

【段宜康】強調台灣是民主自由的社會,只要不妨礙他人,權利都應獲得尊重保障,宗教、倫理、傳統習慣都不是藉口。他向宗教團體喊話,不要用選票威脅我們,我們習慣當少數,也樂於當少數。民主社會的真正價值,在於少數的意見能夠被保護,少數的意見能夠被尊重。民主的價值就是讓少數的聲音喊得最大聲。

【林淑芬】3項法案不是洪水猛獸,反壓迫、要人權,是民主政治的基本信仰,社會應該秉持多元民主價值,尊重他人選擇,只要不妨礙他人權利,就不該施壓於立委及少數人。

【陳學聖】針對一男一女的傳統家庭想像,陳學聖認為,外在生理象徵不能代表愛的真正結合,心靈的結合才是家庭的基礎。他也同意,台灣既然是民主社會,所有聲音都應該要有充分表達的機會。

【陳其邁】「大家辛苦了,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我們這裡全力支持大家,大家一起走,加油!」

【蕭美琴】任何宗教都是以愛為出發點、追求社會的和諧。而她相信,唯有受到法律的公平對待,才有真正的和諧,才有真正的愛與包容。

【尤美女】進步社會本來就存在各種意見,立院將召開公聽會、持續溝通及協調,凝聚社會共識,讓弱勢者的權利被看見跟保障。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891

 

性別大補帖:請「不」護家盟停止散布謠言

■王晧安

從9月初開始,因為部分宗教團體聯合反同性婚姻,網路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論戰,在不同的討論串中開戰了。有趣的是,為什麼這次論戰猶如真愛聯盟事件翻版,反同婚陣營的論述不斷在跳針?從A處討論到B處,再討論到C處,千篇一律「亡國」、「愛滋」、「毀家廢婚」、「少子化」、「性氾濫」、「治療同性戀」。

台灣守護家庭聯盟自9月18日起,開始進行反對同性婚姻、多元成家民法修法草案連署。守護家庭守護的只是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家庭,其他的家庭都不守護,不守護同性、不守單親、不守護隔代教養,反正只要不是符合他們期待的唯一、正典樣貌的家庭都不守護,真的是「守護家庭」聯盟呀!

先回應同性婚姻的幾個問題:同性結婚會亡國?哪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亡國了?愛滋就只是慢性疾病,HIV感染者就持續定期回診觀察,如果免疫下降就吃藥,這個跟同性婚姻有什麼關係呢?

網路說帖還說,同性婚姻合法後,與動物、與椅子結婚就會合法,是這樣子嗎?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異性婚姻合法後,與動物、與椅子結婚就會合法?這是什麼邏輯?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婚姻制度會瓦解?那同性婚姻合法後,異性婚姻就都要離婚了嗎?異性就不可以結婚了嗎?哪來的妖言惑眾說婚姻制度會瓦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婚姻制度有瓦解嗎?

還說同性婚姻會破壞家庭結構?他們說同性結婚又離婚,孩子沒有保障,說穿了,也在酸那些離婚的家庭。現在每個家的家庭組成就很不一樣,不用同性婚姻,多元家庭本來就存在。他們說同性伴侶交往不長久,所以不該讓同性結婚,我也看到很多異性伴侶交往不長久,更多異性伴侶離婚,那乾脆也禁止異性結婚好了。

還說,同性結婚之後,如果有小孩,同性間會互相嫉妒搶「媽媽」或「爸爸」的角色,而且無法互補,但異性家庭不是有戀父、戀母的議題嗎?父母之間難道不會對哪個孩子比較偏心,這不也是異性間互相嫉妒?媽媽與爸爸的角色一定就是互補嗎?同性伴侶也常說彼此個性相投或互補呀!那單親家庭不就沒人補?趁機再砍單親家庭一刀?

同性婚姻會造成少子化?現在異性婚姻合法就是少子化了,幹嘛怪給同性婚姻合法?同性婚姻就是要透過正式管道讓同性伴侶也都能適法生子、收養子女不是嗎?這樣反而能減緩少子化的問題,同時又能解決異性戀遺棄子女的問題。

同性婚姻、多元家庭修法是讓性氾濫?目的是雜交?現在看到異性戀有多p、換夫換妻俱樂部,相同邏輯也可以說是讓異性結婚才是雜交的源頭?這純粹性恐慌、污名化的手段吧!

網路上,鼓勵大家反多元家庭法案,說是避免讓「小三合法化」、避免讓「亂倫合法化」、避免讓「多人婚姻合法化」、避免讓「人獸婚姻合法化」,究竟是哪來的幻想?為什麼可以這麼沒有證據地胡亂指控?這些跟目前的法案完全無關不是嗎?

還有,再次強調「治療同性戀」是違反治療倫理,不要再迫害同性伴侶,不要再迫害同志當事人,也不要再迫害助人工作者了!

請從不守護台灣家庭的「守護家庭聯盟」停止亂台!停止這種栽贓嫁禍、移花接木、妖言禍眾的遊戲!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856

 

婚姻登記遭駁回 祁家威:把權利還同志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8日針對台北市政府駁回祁家威婚姻登記訴願一案召開準備庭,祁家威除了要求法庭將結婚權利還給同志族群,同時也指出,台灣過去受制於國際壓力,導致同志婚姻遲遲無法放行。

現年55歲的祁家威,早在1986就向立法院請願,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在今年3月21日偕同邱姓伴侶,前往萬華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但因電腦程式自動排除同性結婚而無法成功登記,並於隔日(22日)取得戶政事務所的拒絕處分書,隨即在25日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訴願。

台北市政府5月進行討論,最後以內政部2012年的函釋為依據,認定婚姻兩造必須是一男一女,因此在5月27日駁回祁家威提出的訴願,祁家威隨後在6月19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

礙於電腦設定無法登記

祁家威要求,法庭應撤銷台北市政府的訴願決定、撤銷內政部與法務部的函釋、並判決中華民國所有同性相戀者可登記結婚,享有憲法第7條所保障的婚姻人權。

2013-10-12

20131007 立報:理解變性慾者 榮總陽明聯手研究/20131001 立報:小強:我是男生 我的性別標註X/20131009 立報:變性慾者大腦大不同?

爽歪歪評論:底下的研究與報導,更加證明許多  LGBTQ 的生命證言——不少人的自我認同與對二元性別分類的痛苦,其實從年紀很小的時候,就有所困惑與反抗。但隨著性平教育進入校園受阻,很多有著這樣困擾的孩子,卻無人可說,或者沒有相關的資源、足夠友善的環境,自在長大,反遭罷凌、訕笑、錯誤的「矯正」等等。因此,性平教育與認識  LGBTQ 的落實,很重要,關乎每一個生命的平等、健康、快樂,而不再是遺憾、殞落與藏匿。

 

理解變性慾者 榮總陽明聯手研究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台北榮總與陽明大學合力進行研究,透過臨床與腦部的科學研究,試圖增進對變性慾者的理解。研究成果一方面發現,接受性別重置手術,變性慾者會有更好的社會適應;另一方面,變性慾者的腦部反應,與其他非變性慾者呈現出不同的反應。

希望除去既有原生性別

台北榮總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主任李鶯喬表示,「變性慾者」指是性別認同障礙的極端個案,這些人的生理性別構造、染色體都屬正常,但卻有明顯不一致的心理認同,他們希望可以去除原本的性特徵、希望自己成為異性、希望別人視他為異性。

李鶯喬的臨床研究,是針對1995年至2012年親自診治的447名個案(男性276人、女性171人)進行追蹤研究,其中55位(男38人、女17人)完成訪談與問卷填答的個案中。

研究發現,使用荷爾蒙的變性慾者,整體人際適應、接納、尊重的正面感受,都比尚未服用荷爾蒙來得好。未使用荷爾蒙的變性慾者,感到被欺負、嘲笑、排擠、隔離、不便、尷尬的情況較為嚴重。

半數因性別認同而憂鬱

完成手術的變性慾者,整體人際適應、接納、尊重的感受,都比尚未受術者來得正面。而尚未手術的變性慾者,感到被欺負、嘲笑、排擠、隔離、不便、尷尬的情況較為嚴重。

李鶯喬指出,她處理過的個案,有半數曾因性別認同而出現憂鬱的症狀。

李鶯喬指出,個案承受的不只是手術、復原、長期賀爾蒙治療的身理痛苦;自我、家人、旁人所加諸的痛苦,也造成心靈上的煎熬。

李鶯喬表示,典型變性慾者,在兒童階段就出現異性化的行為及想法,但困擾大多發生於青春期,特別是第二性徵出現以後,身體發育與心理認同會產生更大的摩擦。

李鶯喬指出,接受荷爾蒙或手術治療的變性慾者,無論整體人際、社會適應在統計上都有明顯的改善。另外,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起個案後悔接受手術治療。

大腦研究增進性別認識

臨床研究之外,陽明大學與榮總的另一項研究重點是變性慾者的大腦研究。陽明大學腦科學研究所教授謝仁俊表示,了解變性慾者的腦部特徵,目的透過神經科學的證據來證實臨床發現,進而增進我們對於性別的認識。這項研究成果,已於今年7月刊登在國際科學期刊《公共科學圖書館期刊》(PLoS ONE)。

這項研究利用「功能性磁振造影」(fMRI),給予受試者視覺刺激,分別觀看男女正常互動的「中性影片」及男女交媾的「性愛影片」,了解人腦在執行心智、情緒功能時的神經網絡運作情形。受試者有41名變性慾者(20人想要男變女、21人想要女變男)及38名一般人的對照組。

透過影片,研究者想了解受試者的「自我認定」(selfness),亦即受試者在觀看不同影片時,自認為自己是片中男性或女性的程度有多高,而融入這兩支影片的情境時,自我的身分認定又是為何?

結果顯示,一般人在觀看中性影片時,並未融入到影片的性別角色中;但變性慾者不管是中性影片或性愛影片,都假定自己屬於另一生理性別。

謝仁俊表示,這項發現的重要意義在於:變性慾者在心理層面上,無時無刻都不接受自己既有的原生性別。

另外,這份研究也利用「靜息態功能性連結磁振造影」(resting-state fcMRI),了解在未受刺激的靜止狀態下,不同腦部區域在同一時間點是否會產生同步反映。若不同區域存在訊息溝通,代表功能上彼此連結,會留下腦部印記(brain imprint/signature)。

謝仁俊指出,擁有大量多巴胺A10細胞的「腹側背蓋區」(VTA),反應的是性徵相關的生理本質,控制男性勃起或女性性高潮的反應;腦部的「前扣帶迴」(ACC)則屬於「社會腦」,主管社交功能的行使及情緒調節。

研究發現,沒有外在刺激的情況下,對照組的身體與社會沒有產生衝突,兩塊區域沒有連結;但變性慾者相反,VTA與處理社會情緒壓力的社會腦彼此連結,並形成長期累積的「系統性記憶」。

謝仁俊表示,變性慾者的身體、心靈與大腦的關聯性,從現階段的研究成果來看是獲得證實的,變性慾者身心反應的腦神經機轉,也與一般人不同。

謝仁俊表示,透過腦部印記這項生物指標,不只是想要進一步了解變性慾者的心理特質,發現變性慾者的身心靈變化;其終極目標,則是希望辨識一個人是否為變性慾者。

社會大眾應尊重並接納

從科學角度研究變性慾者的同時,謝仁俊強調,社會大眾應尊重、接納變性慾者。他說,無論左撇子或同性戀,隨人權的進步,我們開始了解這些少數族群並非異常,而是一種正常的存在,同屬自然的一環。

他呼籲,台灣應該透過立法,讓變性慾者享有像是醫療補助等更好的權利,大眾也要曉得,在兩性之外其實社會還存在著第三性。

根據《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DSM-V)統計,美國每10萬名男子有5到14名變性慾者,每10萬名女子有2到3名變性慾者。

在台灣,李鶯喬根據1996年至2013年的健保資料庫,從就醫的臨床樣本發現,男性每10萬人有9名變性慾者,女性是5人。不分國內外,男性變性慾者的人數都比女性要多,根據她近年來的個人經驗,男性求診人數是女性的2倍。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961

 

小強:我是男生 我的性別標註X

【記者李威撰專訪】擁有澳洲公民身分的溫澤仁,頂著一頭俐落短髮,全身散發陽光氣息。一眼望去,壓根兒就不會想到,原來他的人生小秘密,就藏在那本小小的澳洲護照裡。在多元性別的真實世界,如不摘下非男即女的眼鏡,你可能永遠看不清為何溫澤仁護照性別欄位標註的是「X」。

溫澤仁今年35歲,朋友習慣叫他小強,香港出生,14歲與父母移民澳洲,直到大學畢業,才返回香港生活,在媒體業從事幕後工作。

從小就想當個男孩子的他,在成長發育過程中,對自我的身體感到混亂與不自在。20多歲的時候,曾因喜歡一名女生而懷疑自己是否為同性戀,然而內心的聲音卻告訴他:情況似乎不是如此。

直到3年前,因為讀了椿姬彩菜的《我是男校畢業的女生》,才清楚確立自己的性別認同。當時他很驚訝,除了書中主角是男變女之外,兩人從小到大竟有如此相似的心路歷程。那時起,小強意識到自己是所謂的跨性別異性戀者。

「要是我是一個男生…」

小時候,他經常問自己:「要是我是一個男生,我會XXXXX。」對他而言,所有人生的想像,都建立在「我是男生」的前提上;自己的女性身體,從未給他任何意義與想法。

小強心中一直住了個男孩子。他希望自己可以像男生一樣,在人群當中灑脫地褪去上衣,夏天穿件泳褲就能跳進游泳池。但是,胸部的存在,限制他所渴望的男性表達方式。

他說,有些東西感覺就是多出來的:「從發育期開始,對它感到不自在。無論穿多少衣服,只要被看出身形,就像是沒穿衣服一樣。」究竟是甚麼原因,讓他無法面對自己的身體,以前的小強也是懵懵懂懂。

手術後終於自由自在

跨性別的認同確立以後,小強先是使用荷爾蒙,後來告知家人想要動手術的念頭,父母當下沒有太大的反應,父親只是要他好好想清楚。在家人陪同就醫時,他才明瞭,原來家人的內心也經歷過萬般掙扎。

經過一番慎重的考慮,小強終於在去年12月完成平胸手術。現在,他不僅滿足脫上衣游泳及曬太陽的願望,與家人的相處也十分融洽,哥哥的小孩也學會改口叫他叔叔。

至於下半身,出於健康的顧慮,小強沒有手術的打算。對他而言,他曉得自己不喜歡身體凸出來的部位,但對於本來就沒有的東西,自己也無從想像。

▲手術後的小強,穿著可以更加自由自在,成為自己想要的樣子。(圖文/李威撰)

發育中的孩子求知若渴

小強現在是香港跨性別支援團體「跨性別資源中心」(TGR)的成員,該組織提供跨性別族群專業的支援服務,從事輔導及熱線工作。小強過去有幾次機會,受邀至中學的通識課程,與學生們分享跨性別故事。

小強說,學生父母對於性別議題特別敏感,往往不大願意談論,學校老師也未必是適合的討論對象。但同時他又發現,發育期的孩子,身心正處於萌芽階段,對於性別問題其實有特別強烈的求知慾。好不容易因為通識課有機會見到跨性別現身說法,台下學生對議題表現出濃厚的興趣。

比較澳洲與香港兩地,小強認為,澳洲因為人與人之間有較大的空間,無論種族或性別都抱持較為尊重多元的態度。香港則因空間狹小,與鄰人、同事有過多的密集互動,人際相處較容易發生摩擦。

只能在男/女間做抉擇?

早在2011年,澳洲就在性別欄位增加X的選項,但適用對象僅限於生理上的陰陽人。對跨性別而言,當時主要的變革在於取消手術作為變更證件性別的必要規定,只要提出醫師證明即可變更,但選項依舊只有男、女,無法選擇X。

澳洲今年7月1日開始生效的新規定,則是開放所有澳洲國民只要提出醫師證明,即可將性別更改為X。而所謂的X,包含性別不明(indeterminate)、雙性(intersex)或未指定性別(unspecified)。

不過,小強的認同是男性,澳洲護照也可以更改為男性,但他卻選擇登記「X」。一方面,他不想否定自己的過去;另一方面,現在的身體有一部分仍是女性。但他也特別提到,在男/女之間做抉擇,豈不等同於接受社會所給予的性別二元框架?

澳洲規定展現尊重

除此之外,登記X的好處,就是比較方便跟別人解釋。如果證件標示為男性,未來卻被發現原本是女性時,似乎讓人產生一種「被欺騙」的感覺。但無論如何,在小強看來,澳洲的新規定展現的是對跨性別的尊重。

根據美國精神醫學會今年5月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性別認同障礙疾患」(Gender Identity Disorder)已改名為「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雖然名稱變得更加友善,但性別不一致仍舊是心理疾病。

至於香港,「性別認同障礙」被視為精神疾病,因此一切變性手術的費用全免。另外,精神疾病在香港可領傷殘津貼,月領港幣1,450元。但若要更改身分證件的性別,女性轉男性者,必須切除子宮、卵巢及建立陰莖;男性轉女性者,必須切除陰莖、睪丸及建立陰道。這也就是為什麼小強的香港身分證件,至今仍將他標註為「女性」的原因。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801

 

性別大補帖:變性慾者大腦大不同?

■王晧安

台北榮總發布一份「變性慾症者大腦反應與一般人不同」的報告,說明變性慾者大腦的「男女性別表徵」與「社交功能」間的腦神經反應、神經網絡聯結與一般人並不相同,影響自我性別認同,看色情影片時的大腦反應,變性慾者認為自己是與身體器官相反的另一個性別,也就是男跨女者會認為自己是女生,女跨男者會認為自己是男生。

這份研究成果,後面看「色情影片」覺得自己是另一個性別,可以說是「廢話」,因為通常會想變性的人,就是覺得自己是另一個性別呀!不管是有看色情影片,或是沒有看色情影片,不都是如此嗎?這個是變性慾者共同的特質,需要透過研究來顯示嗎?況且,這些當事人可能會認為此研究過程,與評估自己是否能順利轉換性別有關,而刻意回答研究者希望的答案。

在我的疑/流性戀研究中,研究參與者們幾乎都陳述在性幻想時,自己的性別角色男女變化與流動,不固定於一種性別角色,不知道疑/流性戀參與榮總這份研究,會是什麼樣的腦神經反應呢?更令我好奇的是,變性慾者不看色情影片的時候,該性別表徵、社交功能的腦神經反應與一般人有沒有差別呢?

但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份研究顯得很有貢獻,因為顯示「性別認同」有他的生理回饋基礎,可以透過腦神經反應了解一個人的性別認同。至於實際運用性如何?值得商榷。或許可運用腦神經反應資料,縮短變性慾者評估變性的程序,不要拖到兩年這麼長?但也需要留意未來腦神經反應不應成為得以變性與否的標準診斷。

研究中,特別有意義的發現是:「變性慾者在安靜坐著休息時,大腦中主管社會排斥、情緒衝突的前扣帶迴之背區(dACC)及前扣帶迴之膝前區(pgACC),仍維持活性」,不同於一般人。意味著長期因為不被接受遭受歧視、誤解的精神壓力,似乎成了「烙印」。進行荷爾蒙治療及合併手術治療後,人際與社會適應都有顯著的改善。不知道成長於對跨性別較友善的社區、學校、職場的變性慾者,是否在社會排斥、情緒衝突的反應活性比較弱?

我們應該進一步思考,如何減少「跨性別者、變性慾者」精神壓力,應當改善社會長期不接受、誤解跨性別的問題,而不是等待變性慾者手術後社會才要接納、接收變性者,社會卻對變性前的當事人們不寬容、不友善。

與其了解生理回饋,不妨先檢討目前的戶政性別變更制度,不要等到2年精神評估、被摘除性器官之後,才能變更證件上的性別,社會需支持變性者能提早自由變更法律上的性別。對於跨性別青少年來說,就算有家長的了解與同意,往往也得等待到20歲成年才能進行性別變更,更是拉長了社會不友善的、精神壓力的時間,更有可能使這些遭受歧視、誤解的精神壓力形成個人的烙印。因此,推動免變性手術,可更換身份證上的性別,以及降低或取消變性手術年齡門檻,刻不容緩。

期待各界持續進行跨性別者相關研究,除了關心生理機制以外,也要關心社會如何影響這些差異的存在,跨性別者、變性慾者更需要的是跨性別友善的社會、文化與制度。

(好性會覺音青年性別工作室主持人)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4036

2013-10-06

【台灣/愛滋論壇紀要】131006 台灣立報:讀者來稿:重探愛滋:理論、實務、批判的再批判/李佳霖

SongYY說明
10/5台灣社會研究學會在世新大學舉辦「重返民間:從規範性論述到在地歷史解釋」年度研討會,其中一個子論壇的題目定為「台灣愛滋政策的實務觀察與在地批判:從政策結構與工作實務出發」。本文作者李佳霖不僅是當天論壇與談人之一,也提筆簡潔紀錄了論壇中其他與談人的觀點,並做了精闢的分析回應,相當值得參考。而五位當天與談人的完整論文,均公布於主辦單位官網上,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見文末的延伸閱讀。

讀者來稿:重探愛滋:理論、實務、批判的再批判
2013-10-06 台灣立報 作者:李佳霖

愛滋病在台灣本地已有將近30年的歷史。交織在其中的性病防治與性別議題,揭示了性別多元主體所面臨的歧視與污名化。而如果從一個比較宏觀、全面的層次來看,愛滋病同時和國家防疫政策與醫護環境等資源(金)分配的政經結構性問題,有著緊密的關連。

舉例來說,台灣的愛滋政策在近期經歷了一些重要的變動,包括藥品使用規範在今年7月和9月,分別針對處方藥價審查門檻,以及藥品搭配的選擇上,做了些調整;《愛滋病檢驗及治療指引》第4版,將「開始服藥時機」的建議,提前至CD4淋巴球數目小於或等於500,並且新增「可能傳播HIV給性伴侶者」作為考量的項目。

在愛滋政經結構調動的脈絡下,共識與歧義因應而生。而學者對於防治政策、性教育、相關工作人員的批判,也持續在進行。然而,有鑑於「學者」與「工作者」、「理論批判」與「實務經驗」之間的落差,日前(10/5)在「台灣愛滋政策的實務觀察與在地批判:從政策結構與工作實務出發」圓桌論壇中,筆者與其他4位來自不同單位的實務工作者,點出結構面與實務面的矛盾、困境,一方面針對現行政策法規進行批判式的回應,一方面也反思「批判」本身的限制與不足。

曾在2012至2013年期間,擔任「台北市愛滋病及性病防治計畫專案助理」的陳馨傑指出,台灣的「中央防疫考評指標」規範了各縣市衛生單位愛滋防治工作的方向與內容。其衍生的問題是,地方衛生單位在依循著考評指標的重點項目做事時,人力與資源僵固於官僚體系的工具性思維,重量不重質,反而忽略了地方真正的需求,造成防治成效不彰或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

同樣也面臨成果考核重量不重質困境的,是從事愛滋個案管理工作的范順淵。作為一位公衛端的未成年個管師,范指出自己被置放在衛生主管機關與感染者之間的位置,並經常在工作實務中面臨做與不做的兩難。范一方面指出個管結構的缺失;但另一方面,他也分享了自身的觀察與心聲,讓我們重新省思某些針對個管師的理論批判,是否真的貼近於工作的實際情況?

延續「個案管理」這個主軸,澳洲國立大學醫學院博士生陳奕村透過其民族誌研究,分享他訪談台灣青少年感染者在個管計畫中的生命經驗與人脈關係。陳就他的實務觀察指出,個管系統某種程度上確實協助、保障了感染者的生活與醫療權益,例如準時拿到處方箋、提升服藥順從性,或是給予個案情感上的支持。陳強調,他總是提醒自己要帶著批判的眼光去檢視個管制度,然而呈現在他眼前的真實情況,是個管師們為「個案/朋友」付出的心力,以及一同進行的微抵抗。換句話說,個管制度與個管師是否真的如同某些學者的批判所言,是幫助國家監控感染者的「秘密警察」或「抓耙仔」,值得我們進一步商榷與對話。

針對此事,筆者也強調「從感染者的角度去詮釋政策或防治措施」的重要性。有的時候,感染者看待國家列管或個管制度,並不認為自己真的全面被管制、監控,而比較是從醫療資源與救助網絡的面向進行考量。此外,個案配合個管師所達成的服藥「順從」性,也不能單純以字面上的意思,就將個管師/感染者視為執行/聽從國家指示、乖乖吃藥的「乖乖牌」。因為,服藥順從性之於感染者在其生活品質與性愛實踐的可能性,還有很多值得我們擺脫意識型態批判,進一步深入了解的功課要做。

最後一位與談者,是服務於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社工張正學。他以3位感染者在工作職場上受到的侵權為實例,分享了他陪伴這些感染者進行申訴的過程。張提到,即便在2007年愛滋專法大幅度納入權益保障的面向,但每一次陪同感染者申訴的實務經驗,都讓他深刻覺得政府必須在權益這塊投入更多心思。張指出,申訴只是一個管道,如何讓這個管道更通暢且具有實質意義,是未來仍須努力的部分。

總結地說,一線工作人員對於自身的角色以及政策結構,的確可以(且必須不斷地)進行反省與批判,並試圖給予建設性的意見。但就上述的實務經驗與訪談觀察,我們也可得知,某些批判論述將從事愛滋篩檢、管理、輔導的工作者通通視為共構於國家新威權體制的打手,其實某種程度上和現況有很大的脫節,使得「批判」很可能流於無謂的「批評」,反而無助於台灣的愛滋政策與感染者的境遇。

(作者為交大社文所博士生、思想高潮發起人)

原文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909

 

 

延伸閱讀
李佳霖:治理「性/病」:台灣愛滋防治的性治理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1.pdf
陳馨傑:被指標綁架的愛滋防治:失能的國家公共衛生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2.pdf
范順淵:做與不做的雙重困境:未成年愛滋個管師的實務經驗述說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3.pdf
張正學:受歧視,申訴行不行?!:一個愛滋工作者對於愛滋感染者工作權益受損申訴>案件的觀察紀錄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4.pdf
陳奕村:台灣青少年感染者在愛滋個案管理計畫下的主體、人脈關係與經驗
http://cc.shu.edu.tw/~atss1/Seminar/20130927/B2-5.pdf

2013-10-03

【賴比瑞亞/感染者支援】131003 台灣立報:建造魚塭 愛滋感染者自給自足

建造魚塭 愛滋感染者自給自足
2013-10-03 台灣立報 編譯陳玫伶整理報導

自從被診斷為HIV感染者之後,48歲的金(Moses King)面臨一個重大難題:他無法在嚴重歧視感染者的賴比瑞亞社會自處。

據英國《衛報》報導,受到全球對抗愛滋病、肺結核和瘧疾基金會(GFATM)的援助,金可以獲得由賴比瑞亞政府發配的藥品,不過他和6個孩子的飲食攝取卻不足。身為小型自耕農的金可以自耕蔬菜、購買米糧,但買不起含有蛋白質的肉類和魚類。他說:「自己耕種讓我們存活下來,但我們面臨許多問題。我們無法獲得任何蛋白質,沒有辦法攝取足夠營養來維持生理機能。」

創造工作機會 穩定營養來源

與感染者一起工作的諮詢師瓊恩(Pate K Chon)多年前看到一部泰國漁塭的紀錄片後,便在賴比瑞亞如法炮製,讓感染者有工作做,同時可取得穩定的蛋白質飲食來源。

瓊恩在1992年時被診斷為HIV感染者,她說:「我在紀錄片中看到水泥魚池,覺得這是個好辦法。和我一起工作的人中,有許多人的飲食攝取很不均衡,而魚類是純淨的蛋白質來源,不會如其他蛋白質來源一樣造成健康問題,而且我們可以自行養殖。」

瓊恩創辦的非營利組織「以感情、愛和開放思想服務群眾」(SHALOM)開始著手建造養殖池。去年,瓊恩遇到身為慈善家及新興企業實驗室(Emerging Business Lab)的創辦人希伊(John Sheehy)後,利用募得的資金在首都蒙羅維亞(Monrovia)的東北部建造一座漁塭,並設立農業訓練課程、康乃爾大學線上課程,並和非洲其他地方的漁民交流。希伊說:「我籌措資金建造漁塭、規劃水塔規模和水流系統。我的許多知識都是自學而來,現在我想撰寫手冊並跟其他人分享。」

希伊這項計畫已發展成「賴比瑞亞從成長到餵養漁塭」(Grow2Feed Liberia Fish Farm),每年至多可提供20萬尾魚,足以服務1,200名感染者的飲食需求,當然也包括金和他的家人。漁塭的水也能用來灌溉作物,作物和收入也用來造福社區居民,包括503名女性、206名男性和346名孩童。

社區近魚塭 成小型產銷社會

希伊說:「社區成員就住在漁塭附近,同意成為計畫成員,參與許多漁塭的作業並照料農作,待魚苗90天後長成大魚時,他們可獲得漁獲,並選擇自行食用或到市場販售以換取其他日常用品。漁塭給予感染者一個回歸正常社會的管道,現在他們每星期都會在市場和人們議價交易。」

根據賴比瑞亞人口健康調查報告,總人口350萬人中約有1.5%是感染者,其中60%為女性或女孩。賴比瑞亞社會中仍普遍存在對感染者的歧視,造成賴國內約半數感染者未獲得妥善治療。

對感染者來說,良好的營養攝取尤其重要。研究顯示,他們需要更高比例的蛋白質以預防健康狀況惡化。瓊恩說:「如果你接受抗反轉錄病毒藥物療法,營養是其中一個重要關鍵,因為藥物毒性很強,如果你沒有攝取足夠食物,藥物會讓你病得很重。」

提供訓練 計畫將入大學課程

瓊恩表示,賴比瑞亞糧價高,人民購買昂貴的進口米,魚類對大多數人來說則是稀有食材。希伊說,漁塭計畫是賴比瑞亞第一個為感染者族群設想的方案,已經吸引了賴國政府和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的注意,FAO已提供部分訓練,未來將支持在賴比瑞亞大學的課程。

漁業養殖專家認為,這項計畫在非洲大有可為。來自象牙海岸的「水利漁塭」(HydroFish)每年產出3千噸漁產,創辦人懷特(Paul White)表示:「漁業養殖在非洲絕對可行。這裡曾經嚴重缺乏資金和漁獲加工的技術,但現在都有了。」

有些輿論懷疑,漁塭養殖出的魚屬近親交配且含有毒性,希伊則認為,透過良好的技術可以降低這些風險。他說:「許多養殖漁塭的魚屬近親交配,會造成問題,但我們用賴比瑞亞的本土魚種配種,不是外來種,意思是我們可以持續用當地魚種選育出新的種源。我們不使用鄰近湖泊的魚種,因為那裡的魚吸收了許多毒素。我們也用水塔控制環境因素,且會定期測試水質。」

希伊希望能夠將漁塭計畫推展到整個賴比瑞亞和其他地方。他說:「獅子山共和國有間稻作公司問我們,是否能買我們的漁產給他們的員工,另外還接到來自奈及利亞和中美洲的詢問,不過我們100%不營利,也絕對不會放棄我們對社會正義的堅持。」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881

 

 

MDG : “Grow2Feed Liberia Fish Farm

 

 

延伸閱讀:
130917 The Guardian(英國衛報原始報導):Why fish farming can help people living with HIV in Liberia
http://www.theguardian.com/global-development/2013/sep/17/fish-farming-help-liberia-hiv-positive

2013-09-27

20130925 立報︰揮舞彩虹旗 同志向教會嗆聲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為替1個月後的台灣同志大遊行暖身,數個同志團體25日接下彩虹旗,前往反對同志婚姻的教會舉行抗議,這是上週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舉行反對多元成家草案的記者會以來,同志社團首次聯合做出公開回應

台灣同志遊行聯盟發言人 Albert 表示,去年開始推動的彩虹接力環島,除了是替同志大遊行宣傳造勢,一方面也是希望激發在地的同志運動能量遍布全島的彩虹接力,是由各地社團主動認領,舉辦單點式的遊行活動,訴求由各團體自行設定。

沒有老是挨打的份

今年的彩虹旗接力,25日來到台北市,由熊學會殘酷兒及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接下,先是前往大安森林公園旁的靈糧堂,再轉往公館的真理堂,以行動劇來表示同志團體對宗教勢力干預同志權益的不滿

特地從台中北上參加遊行的 Chris 表示,他有自己的信仰,平常會去拜媽祖,但不會批評耶穌,基督教憑甚麼阻止?另一名遊行民眾阿昇則表示,同志沒有老是挨打的份,偶爾還是要主動出擊

▲熊學會、殘酷兒及同光同志長老教會的成員25日前往靈糧堂抗議,以行動劇諷刺愛世人的部分基督教會對同志的歧視與排斥(圖/台灣同志遊行聯盟•ㄚ莫蝸牛 文/李威撰)

熊學會會長小瀚表示,自己沒有固定信仰,但他絕對相信「神愛世人」的理念直搗黃龍到靈糧堂、演出行動劇「救贖的十字架」,目的就是希望替同志及多元成家平反。

曾恕敏批評,「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十分的可笑與偽善。過去這些基督教派,咒罵其他崇拜偶像的宗教是魔鬼撒旦教,對於實行配婚的「統一教」更是強烈譴責,然而今天為了同志議題,竟然成為攜手合作的對象,他說,無怪乎有人笑稱,諾貝爾和平獎要頒給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因為他們的提案促成基督教與敵對宗教的合作

宗教精神在於博愛

殘酷兒創辦人Vincent表示,由於人的有限性,個人在解讀宗教經典時,往往侷限了對經典的詮釋雖然自己信仰佛教,但也有研讀《聖經》,他看到的是一位博愛的基督,而非高高在上的基督反觀有些教會人士,卻自以為是的像上帝一樣在行使審判權。Vincent認為,宗教講求的是慈悲與博愛,護家盟的行徑反而是在詆毀上帝與耶穌

曾恕敏認為,基督教會不該反對多元成家,耶穌就是多元成家的實踐者,許多門徒跟著耶穌一起生活,許多婦女也追隨著他,教會其實就是多元成家的代表曾恕敏強調,宗教是包容,不是排除異己。不論種族、膚色及性傾向,宗教都應該予以接納他說,愛讓一個人成長、也可以讓社會進步。

作為一名基督徒,同光教會幹事小恩表示,很多教會自以為了解同性戀,其實不然。同志曝光度變高看似被接受,但無論是教會的言論或反對聲音,都凸顯出教會其實對同志充滿著誤解。

小恩表示,不少信徒隱藏自己的身分,不敢表現展露真實的自己,同光教會願意站出來呼應大遊行的主題「看見同性戀2.0」,就是希望同志基督徒的生命故事能夠真正地被基督教會給看見

刻意放大反同勢力

曾恕敏特別提到,這次部分基督教團體反對多元成家草案組成護家盟的操作手法,跟過去有些不同先前像是新店行道會等大力反對同志婚姻的教派,這次隱身幕後,由其他教派發聲,似乎有意凸顯台灣反對同志的宗教力量並非只有少數幾個教派

Vincent表示,同志在社會上是邊緣群體,殘疾的同志酷兒更是邊緣中的邊緣但他一直相信,先讓大家「看見」、再讓他們「理解」,終有一天會被大眾所「接受」,所以只要有機會就願意站出來

作為一名牧師,曾恕敏認為自己要扮演好牧羊人的角色、走在羊群前方,以實際行動替同志族群發聲小瀚則說,熊學會的現身參與,就是要讓更多同志知道,在電腦前面按滑鼠敲鍵盤之外,同志更應該走出房門參與社會運動替同志正名,告訴大家同志不是歪道

原文網址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3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