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1

121211 泰國世界日報:價廉物美 泰國製藥局自產抗愛滋藥

2012-12-11 泰國世界日報

衛生部長巴迪昨天(10日)表示,自1984年泰國出現第一例愛滋病患者起,截至目前全國共發現的HIV感染者以及愛滋病患者累積共達115萬7589人,其中尚存活的達46萬4414人。預計今年愛滋病新增患者達9473人,其中62%的新增患者主要來自3種群體,分別為男同性戀、性工作者以及通過靜脈注射吸毒者。此外,巴迪指出,政府製藥局已成功生產出兩種抗愛滋病毒藥物,其價格比國外進口的便宜3倍。
 
巴迪透露,自今年10月1日政府採取將3種基金制度合併,並採取統一標準措施後,共為22萬5272名愛滋病患者提供藥物,其中包括享受30銖掛號費權益的患者達14萬8357人,享受社會保險權益患者達4萬6114人,政府公務員待遇達1萬2059人,以及其他體制達1萬8742人。同時政府還推行每年兩次免費驗血政策,以實時更新全國愛滋病新增患者情況,同時患者本身也可以儘早知道自身的健康狀況,並儘快接受治療,更有效地提高治療效果和生活品質。
 
巴迪指出,衛生部已接到政府製藥局發出的好消息,指該局已具備自行生產兩種抗愛滋病毒藥物的能力,不再需要從國外進口昂貴藥物。這兩種藥物分別為600毫克依法韋倫(EFV)
(SongYY補充:即台灣的希寧),主要用於存在抗藥性的患者;以及200/50毫克洛匹那韋/利托那韋(Lopinavir/Ritonavir )(SongYY補充:相當於台灣的快利加)專用於成人,100/25毫克規格的則適用於兒童患者。該局自行生產的上述藥物其價格比國外進口的便宜3倍,不僅為國家減少了大批預算,還能幫助患者減輕治療負擔。

新聞出處:http://www.udnbkk.com/article/2012/1211/article_102239.html

2012-12-10

【美國/同性婚姻】121209 自由時報:同性婚姻 美最高法院首度審理/聯合報:美最高法院 首次受理同性婚姻議題

SongYY補充
何謂新聞中的「聯邦婚姻保護法」(或譯捍衛婚姻法)(Defense of Marrige Act,DOMA)? 此法源起1996年,當時數州倡議允許同志婚姻,反對同性婚姻者擔心若未明確於聯邦層級立法規範,當部份州認可同志婚姻時,可能將導致其他未肯認同性關係之各州非承認同性婚姻不可。於是同年美國國會通過DOMA,將婚姻限定於異性間之結合關係,規定各州可據此法拒絕承認他州合法成立之同性婚姻,企圖以婚姻保護法為屏障,將他州成立之同性婚姻阻絕於外。
因婚姻保護法將「婚姻」僅侷限於異性婚姻,意味聯邦法中一千零四十九種與婚姻相關之權利規定連帶受到影響,也就是即使所在州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同性伴侶依然無法在聯邦政府獲得任何聯邦法賦予已婚者之權利。

而何謂新聞中的加州八號提案 (Prop 8)呢?事件源起2008年6月,加州最高法院在一起判決中,推翻早前禁止同性婚姻的條文,使得同性婚姻在加州合法。反對同性婚姻者遂提高層次,企圖由加州憲法的層次改變對婚姻的定義,將加利福尼亞州內婚姻關係的定義僅限定於異性之間,從而否定同性婚姻。「八號提案」便是此項州憲法修正投票提案,於2008年11月在加州全民投票中以52%的多數獲得通過。加州由當時開始同性無法合法結婚。


同性婚姻 美最高法院首度審理
2012-12-09 自由時報 編譯魏國金/綜合華盛頓七日外電報導 

121210225411691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七日首度介入同性婚姻合法與否的爭議,同意審查兩件分別挑戰聯邦法律「婚姻捍衛法」與加州州法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結合的案件。最高法院就前案的裁決,可望在憲法層次上解決社會爭議已久的婚姻權是否受限於性別的問題。

最高法院表示,將審查的案件包括一九九六年國會通過的婚姻捍衛法(DOMA),該案將婚姻關係界定在一男一女之間,以確定誰可接受範圍廣泛的聯邦權益。四個聯邦地方法院與兩個上訴法庭已判定該法違憲,最高法院選擇審查的案例是八十三歲愛迪斯.溫莎所提告訴。

溫莎於二○○七年與交往四十四年的史拜爾結婚,遭多發性硬化症折磨多年的史拜爾婚後兩年離世,史拜爾將所有資產留給溫莎,但依據DOMA,她必須繳納三十六萬三千美元的聯邦遺產稅,然而如果她嫁娶的是男人,她的遺產稅將是零,於是她控告DOMA違憲。

訂明年3月審查 6月下旬裁定
紐約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十月判決,DOMA的規範剝奪憲法對溫莎平等保護的保障。美國目前有九個州批准同性婚姻合法,然而即使在這些州,因DOMA的法規,同性夫婦仍無法擁有許多異性夫妻所有的聯邦權益,許多依州法完婚的同性夫妻對否決他們享有諸如社會安全遺眷福利、聯合報稅等的法條,尤其是DOMA第三條,紛紛提出違反憲法平等保護的告訴。

溫莎得知最高法院將審查她的案子後表示「振奮」,她說,如果判決勝訴,將是「公民權利的重大提升」。高院的兩件審查案訂於明年三月展開,並於六月下旬裁定。

高院將審查的另一案是加州的「八號提案」(Proposition 8)。在加州最高法院核准同性婚姻權不久後,加州選民卻在二○○八年公投通過同性婚姻禁令,也就是所謂的八號提案。美國第九上訴巡迴法院今年初判決,加州同性戀者已被賦予婚姻權,州政府不得加以剝奪。該判決尚未生效,因為該案再度上訴。

上述判決技巧性規避對同性婚姻合法性做出斷定。大規模的憲法性議題必然在最高法院的審查中被提出,不過最高法院有多種裁定可能,包括做出較狹窄範圍的解釋,例如僅裁定加州同性婚姻合法。

同性婚姻是美國正反兩極的政治議題,美國五十州中有三十一州通過憲法修正案加以禁止,九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州中,有三州甫於上月的大選日通過合法化。輿論潮流也逐漸轉向支持,去年二月,美國總統歐巴馬政府透過司法部首度宣稱婚姻捍衛法違憲,今年五月,歐巴馬表示應允許同性戀人結婚,成為首位支持同性婚姻權的總統。民調機構皮優研究中心從十月間進行的一份調查發現,四十九%的美國人支持同性婚姻,另有四十%表態反對。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9/today-int4.htm?Slots=BInt

美最高法院 首次受理同性婚姻議題
2012.12.09  聯合報╱編譯李京倫/報導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7日首次決定受理敏感的同性婚姻議題,將審理規定「婚姻乃一男一女相結合」的聯邦「婚姻保護法」,以及加州對同性婚姻的禁令。

最高法院可能從明年3月起聽取有關同性婚姻案的辯論,6月底做出裁決,裁決結果極可能改變同性戀者的憲法權益。美國9個州與華盛頓特區已經允許或即將允許同性婚姻,但有31州禁止。

為加州控方辯護的律師普格諾說:「最高法院分別審理有關州民權利以及國會權威的案子,代表法官準備全盤處理同性婚姻議題,不只是蜻蜓點水而已。」

最高法院將審理針對1996年聯邦「婚姻保護法」的訴訟。控方挑戰婚姻法關於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結合的定義,同性結婚得不到像異性夫婦一樣的聯邦權利,如遺產繼承、退稅、夫妻合併報稅等權利。

歐巴馬政府不支持婚姻保護法的規定,認為應予推翻。但保守派認為,婚姻保護法有助於維護傳統婚姻,呼籲最高法院予以維持。

如果最高法院裁決婚姻保護法違憲,並不表示各州就必須准許同性婚姻;但在准許同性婚姻各州所發生的同性婚姻,聯邦政府必須承認婚姻有效。

加州的訟案是挑戰2008年加州公民投票通過並生效、在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一名聯邦法院法官裁決該禁令違憲,聯邦上訴法院維持原裁決。如果最高法院同意上訴法院的裁決,加州將成為美國第10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州。

贊成與反對同性婚姻者,都對最高法院決定受理這兩件案子表示歡迎。

贊成同性婚姻的民權運動人士表示,這是他們爭取平權的重大突破。紐約公民自由聯盟執行長唐娜.李伯曼說:「該是最高法院永遠廢除這條違憲法律的時候了。」

反對同性婚姻者則希望最高法院能推翻原判,支持美國傳統的社會政策。反同志團體「全國婚姻組織」的伊士曼說:「相信最高法院會推翻『司法積極主義』的行動,阻止聯邦法官在法庭上就婚姻的定義立法。」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WORLD/WOR6/7553484.shtml

延伸閱讀
【美國/婚姻僅限男女?】121019 中央社:婚姻為男女結合 美法院:違憲/世界日報:捍衛婚姻法 上訴法庭裁定違憲 (附SongYY對DOMA的說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102021301314&myarea=3
【美國/法界看同志婚】120531 中央社:歧視同志 上訴法院判美婚姻保護法違憲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202840160&myarea=3
【美國/法界看同志婚】120606 新華網:美國聯邦法院再次裁定支持同性婚姻
(附SongYY整理八號提案大事紀)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6622017344&myarea=3
【美國/同性婚姻】120208 愛白網: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宣布:反同性婚姻加州八號提案違憲 (附爽歪歪整理八號提案大事紀)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8231248408&myarea=3

2012-12-09

121208 聯合報:公私應分 「別因愛滋就否定他」/面對愛滋 恐懼、誤解、人權

SongYY說明
12月5日起媒體開始批露一位感染HIV的國小老師因持有非法藥品、並被檢方認為涉嫌不告知感染身分便與人發生未經防護的性行為,而被收押禁見。此新聞在接下來的幾天被媒體大肆炒作,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許多家長、官員以及媒體人似是而非的恐懼。

蘋果日報12月7日《男師播愛滋 名校掀恐慌》的報導中,提到校方將『全面清查曾和男師互動較密切的學生,了解家長是否需帶孩子做進一步檢驗。』而家長接受媒體採訪時的反應是 『2年級李姓家長說:「心裡毛毛的,將與其他家長討論如何因應。」3年級家長吳小姐說:「還是帶孩子去驗血檢查較安心。」 』。全國家長團體理事長吳福濱則再次建議 『感染愛滋病的老師轉教育行政工作』。

同樣在北市官方的反應中,可以看到極為曖昧的態度: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教育局也將尋求愛滋病相關專家學者意見,以做為未來聘任教師的條件補強及防範。』而副局長曾燦金在蘋果日報的報導中則明言:『為兼顧校園安全,不排除與警政、衛生單位研商,將健康因素納入聘任或調整教師職務的考量。』在中央社另一篇標題為《預防惡意傳愛滋 北市:將研擬》的報導中,疾管處長朱如玉一面提醒,「愛滋病主要透過『性行為』、『血液』及『母子垂直』等方式傳染,一般民眾不用太過憂心會在日常生活接觸中受到感染。」卻又說,要對感染者「在職場工作方面,進行柔性輔導及追蹤管理。」

此外,媒體人也加入批判的行列:12月7日聯合報記者陳瑄喻所寫的《看問題/愛滋人權vs.學童安全》中,不僅標題就用了二元對立,內容也質疑校方僅停聘該名教師 『雖然保護老師的人權及工作權,卻可能引發危及校園及學生安全的疑慮』。

這些報導中,均構築出「感染者會影響職場安全(感染者教師對學生有安全影響)」的概念︰感染者作為第一線的教師,彷彿是值得商榷、可能危及校園的。然而,這是事實嗎?

很高興在事件的相關報導中,針對感染者的工作人權,仍有持平且理性的聲音。以下幾篇報導中,多位資深工作者皆表示,校園或職場的一般接觸根本不構成傳染途徑,不會危及他人安全;許多恐慌不僅不必要,更構成了歧視。任職聯合醫院的莊苹主任更提出公私領域應區分的觀點:『該名教師在教學上很盡責,雖然持有毒品,但不能因為私下行為偏差,而否定他在工作上的表現,並因此歧視、排擠愛滋病患。』在眾多聳動、片面、製造恐懼氛圍的報導中,這幾篇報導或許值得多多被看見!

公私應分 「別因愛滋就否定他」
2012.12.08 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台北報導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資料,國內公職人員有三百六十九人罹患愛滋,愛滋教師約僅百人,愛滋學生則有一千六百九十二人,是染病教師人數的近五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行政中心主任莊苹表示,愛滋病患不會影響工作表現,社會不應投以異樣眼光。

愛滋教師持毒遭羈押事件,引發不少討論。莊苹說,公領域應與私領域有所區分,該名教師在教學上很盡責,雖然持有毒品,但不能因為私下行為偏差,而否定他在工作上的表現,並因此歧視、排擠愛滋病患。

愛滋感染的途徑以危險性行為為主,一般接觸不會感染。莊苹指出,沒有聽過在職場上或是學校中傳染愛滋病的事情,不能因為教師染愛滋就忽略其工作權,若是會因此傳染愛滋,常與愛滋病患接觸的莊苹說,「那我早就感染很多次了」。

疾管局通報資料顯示,今年迄今國內共新增一千八百多名愛滋感染者,平均每一天新增六名患者。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長張峰義表示,去年感染人數約一千九百多名,今年與去年相比新增案例雖然有減少的趨勢,但疾管局仍繼續努力降低愛滋病的傳播。

自今年十月十五日疾管局舉辦「I-Check要(愛)檢查」活動,鼓勵自覺有感染風險的民眾,揪團匿名篩檢,截至十一月十五日止,已有五千七百四十六人響應,其中有八十三人檢出罹愛滋。

匿名篩檢活動截至十二月十五日止,自覺有愛滋風險的民眾,可至全國四百三十六處設置「I-Check諮詢檢驗中心」,接受專業衛教諮詢及免費愛滋病與梅毒篩檢,篩檢結果只會通知當事人,以保護個人隱私。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52018.shtml

冷眼集/面對愛滋 恐懼、誤解、人權
2012.12.07 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特稿

一名濫用毒品的愛滋國小老師,意外引發國內愛滋感染者人權與學童安全間的論戰。國小學童年紀小、沒有社會經驗,家長的擔心及恐懼可以理解,但這事件也說明國人對於愛滋感染者,仍有極大的錯誤認知。

最新愛滋通報顯示,國內感染愛滋的學生有1692人,老師、公職人員等「公職」類則有369人,其中染愛滋的老師約在百人上下,與染愛滋學生人數相差十幾倍。但在保護學生的大旗下,一旦愛滋老師身份被曝光,工作幾乎都難保,愛滋感染者的人權和學童安全,在國內的關係嚴重不對等。

儘管醫界、疾管局再三宣導愛滋感染途徑仍以危險性行為為主,一般接觸不會有感染之虞,但學生家長卻有如驚弓之鳥。今年9月,該名愛滋國小教師因黑函檢舉染病曝光,許多人權團體還出面力挺他。

不過,該名染毒染愛滋的國小教師,應屬極少數的特殊個案,如果違法惡意散播傳染他人,自然應該依法課以刑責。但家長團體似乎不能因為個案或是為了保護學童安全,而漠視其他染愛滋老師的工作權。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550293.shtml

愛滋學生人數遠高於愛滋教師
健康醫療網/鄭人豪報導 2012/12/07

 疾管局最新愛滋病疫情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愛滋感染者共有2萬4056人,依職業別區分,以無業及服務業最多,有1萬1045人,愛滋學生人數有1692人,至於從事教師及公職染上愛滋者也有369人。
 
台北某國小男教師本身為愛滋感染者,卻在毒品利誘網友發生性行為,造成家長恐慌。不過,根據疫情報告,愛滋學生人數遠高於愛滋教師,且愛滋主要傳染途徑為體液交換、危險性行為,家長無須恐慌。
 
對於家長的激烈反應,愛滋感染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感到無奈;她指出,老師在校園教學是不可能傳染愛滋,連千萬分之一感染機率都不可能存在。
 
林宜慧進一步指出,家長的恐懼只是證明了社會大眾對愛滋仍有錯誤的認知及歧視。就算愛滋老師與學生一起上課,一起吃營養午餐,共用衛浴設備,也都沒問題,不可能感染給他人。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強調,這起個案屬於極少數人的偏差行為,大部分愛滋感染者都和一般人一樣,過著正常的生活,呼籲社會大眾勿因此將感染者「標籤化」,應尊重就學、就醫、就業等權益。
 
疾管局局長張峰義表示,今年迄今,國內共通報新增1800多名愛滋感染者,平均每天新增6名新的感染者,每4個小時就有1人被確診。感染因素仍以同志間危險性行為居多。
 
張峰義強調,不管什麼行業別,只要是危險性行為,沒有全程戴保險套,管他是律師、公務員、工程師還是老師,都可能感染愛滋。他強烈提醒,性行為時應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或要求對方使用保險套。

新聞出處: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7060

TAG: 愛滋黑函

2012-12-08

【美國╱同志平權】121206中央社: 同志婚姻 美社會接受度提高

2012.12.06 中央社
同志婚姻美社會接受度提高
【中央社╱華盛頓5日專電】美國媒體今天公布一項全美民調顯示,53%的受訪者接受同性戀婚姻,36%表示對同志婚姻與過去看法出現明顯改變,美國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過去10年出現快速變化。
根據「今日美國報」(USA Today)和蓋洛普民意測驗中心(Gallup)公布的民調,53%的受訪者接受同性戀婚姻,比2004年提高10個百分點,1996年美國民眾反對比例高達68%。
美國社會對同志族群觀點近年加速改變,36%受訪者表示對同性戀婚姻的看法出現明顯轉變,由過去的反對轉向支持。
調查同時顯示,美國社會對同志族群的接受度提高,表明為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的受訪者中,75%說已向他人公開性傾向,9成說這幾年來外界更加接受同性戀者的存在。
4.9%的受訪者在調查中表明同志身分,高於蓋洛普歷年民調3.5%的平均值,同性戀者在美國的能見度和出櫃人數普遍提高,但高達9成的同性戀受訪者指出,歧視仍是嚴重問題。
美國社會長期爭論,同性戀者是否能如異性戀般享有婚姻、領養、繼承、移民等基本權利,51%的受訪者認為在某個時刻,這些議題將達成共識。
不過美國社會對同志婚姻看法仍然分歧,調查顯示46%無法接受同志婚姻,3成受訪者更說同志關係不合法。反對者中的47%指出,宗教和聖經明示同性戀婚姻是錯誤,20%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組合,16%說同志結婚違反道德。
這項民調是於11月26日至29日進行,調查全美1015名成年人。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5/7547254.shtml

2012-12-08

【台灣╱同志出櫃】121204台灣立報: 「同」樣出櫃 T婆處境兩樣情

<div>2012.12.04 台灣立報</div><div>「同」樣出櫃<span> T婆處境兩樣情</span></div><div><br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同志出櫃往往需要面臨父母以及親戚等種種社會<span><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sites.sina.com.tw/%E5%A3%93%E5%8A%9B”><span style=”color: #505050;”>壓力</span></a></span>,不過,對<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sites.sina.com.tw/%E5%A5%B3%E5%90%8C%E5%BF%97″><span style=”color: #505050;”>女同志</span></a></span>族群而言,T與婆在出櫃時,面臨不同的壓力。同志諮詢熱線副秘書長奧莉薇表示,T在出櫃時,往往要面臨較大的性別氣質壓力。<br /><br /><strong>外型身分 各遭質疑<br /><br /></strong>根據熱線服務同志父母的經驗來看,許多T因為外型較為男性化,因此在出櫃之後,父母往往會挑剔T的外表,如嫌<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sites.sina.com.tw/%E9%A0%AD%E9%AB%AE”><span style=”color: #505050;”>頭髮</span></a></span>太短、穿著太中性等等。但其實一般T在出櫃之前,父母對於女兒中性化的外表反而沒什麼意見。<br /><br />奧莉薇指出,主要原因是T在出櫃前可以用參加<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sites.sina.com.tw/%E9%81%8B%E5%8B%95″><span style=”color: #505050;”>運動</span></a></span>或球隊,短髮方便為理由,而父母也多能接受這樣的說法;一旦出櫃後,許多父母會開始擔心女兒中性化的外表會讓他人知道女兒的同志身分,因此會以「不男不女」這類的字眼批評女兒,或要求女兒裝扮更為女性化。因此,T在出櫃後,外表的壓力往往超出旁人的想像。<br /><br />婆因為外表女性化,雖無外表壓力問題,但女性化的外表卻更難說服父母自己的女同志身分。奧莉薇表示,婆的外型,讓不了解女同志的父母,很難認同自己的女兒是同志,因此婆雖不像T,在出櫃之後有外型上的壓力,但父母卻會要求女兒「變回異性戀」,而婆也需要花更多力氣讓父母相信自己的女同志身分。<br /><br /><strong>兒女性向 與教養無關<br /></strong><br />奧莉薇說,許多父母對同志並不了解,因此在發現自己的兒女是同志之後,第一個反應往往是自責。由於母親擔負較多的教養責任,因此許多同志的母親都會懷疑自己是否沒把兒女教好,甚至認為是當初<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sites.sina.com.tw/%E6%87%B7%E5%AD%95″><span style=”color: #505050;”>懷孕</span></a></span>時做了什麼事,才導致小孩是同性戀。但事實上,是否為同志,與父母教養甚至<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sites.sina.com.tw/%E8%83%8E%E6%95%99″><span style=”color: #505050;”>胎教</span></a></span>毫無關係。<br /><br />許多父母即使看到不少不幸福的異性戀<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sites.sina.com.tw/%E5%A9%9A%E5%A7%BB”><span style=”color: #505050;”>婚姻</span></a></span>,甚至自己就有<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find.sina.com.tw/news/%E9%9B%A2%E5%A9%9A”><span style=”color: #505050;”>離婚</span></a></span>經驗,但仍希望女兒踏入婚姻。奧莉薇說,很多父母會想像兒女<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sites.sina.com.tw/%E7%B5%90%E5%A9%9A”><span style=”color: #505050;”>結婚</span></a></span>,甚至之後抱孫的景象,因此當發現兒女是同志之後,早先的想像受到衝擊,加上不知如何面對親戚與同儕,因此一開始往往無法接受兒女的同志身分,造成兒女出櫃、父母入櫃的情況。<br /><br /><strong>主動分擔父母壓力<br /></strong><br />不過,也有父母相當支持自己的同志兒女。奧莉薇舉例,就曾有一位同志的母親認為,交情深的親朋好友如果詢問自己的兒女情況,在知道對方的兒女是同志之後,往往會接受或不再追問;而交情淺的人,既然不是真心問候,就不需要太在意對方反應。<br /><br />奧莉薇表示,如果同志自己有足夠的力量,可以在親朋好友詢問父母,自己何時結婚時,主動將問題攬到自己身上。可表示因工作忙等因素,還沒想過要結婚,便可承擔一些父母的同儕壓力。有了解同志需要的父母,可洽同志諮詢熱線,<span style=”color: #505050;”><a href=”http://sites.sina.com.tw/%E9%9B%BB%E8%A9%B1″><span style=”color: #505050;”>電話</span></a></span>02-2392-1970、07-281-1823。</span></div><div>&nbsp;</div><div>新聞出處</div><div><a href=”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1204/8467093.html”>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1204/8467093.html</a></div>…

2012-12-08

【美國╱同志平權】121203自由時報: 西點軍校「精神堡壘」 首辦同志婚禮

2012.12.3 自由時報
西點軍校「精神堡壘」首辦同志婚禮
〔編譯張沛元/綜合報導〕美國西點軍校首屆女畢業生、軍中同志權倡議人士布蘭達.蘇.富爾頓(Brenda Sue Fulton),1日在母校知名地標兼精神堡壘「學員禮拜堂」(Cadet Chapel),與交往17年的女友潘妮洛普.葛涅辛(Penelope Gnesin)結婚。這是西點軍校「學員禮拜堂」的首場同志婚禮。
在一名軍方牧師的主持與250名賓客的見證下,富爾頓與葛涅辛1日午後在這座哥德式教堂內互許誓言,在場觀禮的富爾頓姪女亞曼達感動得熱淚盈眶。富爾頓與葛涅辛曾於1999年舉行過不具法律效力的「承諾儀式」,當她們倆長居的新澤西州州議會去年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兩人原本以為終於能實現在居住地完婚的心願,豈料該法案遭新州州長克里斯蒂否決。
此時友人提議,何不考慮在富爾頓的母校西點軍校結婚?西點軍校位於紐約州,該州於2011年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同年美國總統歐巴馬也解除要求軍中同性戀者對個人性向保持緘默的「不問不說」政策。
富爾頓的婚禮雖是西點軍校學員禮拜堂舉辦的首場同性婚禮,但並非該校校園內的首場同性婚禮:一名年輕女中尉及其伴侶,上週已於該校內另一處地標、位於西點墓園的老學員禮拜堂完婚。
富爾頓是代表軍中男女同志團體的成員,一直推動解除軍中禁止同志自曝性向的命令;她也是西點軍校所招收的第一屆女學員,1980年畢業後派駐德國擔任陸軍通信兵,稍後晉升上尉,1986年退役,部分原因在於想公開個人性向。
富爾頓還說,婚禮的唯一小插曲,是她在一開始時被告知,校園牧師無人被授權主持同性婚禮,所幸她最後找到軍中老友、陸軍牧師史密斯上校幫忙證婚。此外,這場婚禮也沒錯過軍人婚禮特色,即新人從教堂現身時,得穿過由軍官或軍校生用劍搭成的隧道。
新聞出處
2012-12-08

121204環球時報: “艾滋零歧視”在全球艱難推進

2012.12.04 環球時報
“艾滋零歧視”在全球艱難推進
 
    在世界各地12月1日迎來第25個“世界艾滋病日”時,全球約有3400萬人已感染這種病毒,其中78萬人在中國;在美國研究人員1981年發現世界首例艾滋病31年後,美國想讓所有孩子2015年出生時都不再攜帶這種病毒;在全國有近1/10的民眾感染艾滋病病毒後,南非總統曾親自帶頭接受檢查……從全球范圍來看,各地艾滋病防治有一定進展,但形勢仍不樂觀。對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攜帶者來說,社會歧視是另外一把懸在心頭的利劍,它所帶來的痛楚有時甚于疾病本身。在這個“世界艾滋病日”,中國領導人的重視以及社會和民間機構的參與,正在努力改變中國艾滋病患者的未來命運。“零艾滋”與“零歧視”一樣重要,在考驗中國,也在考驗世界。
 
    “中國自上而下消除恐艾情緒”
 
    “北京刮起一股清新之風。”德國《漢諾威匯報》12月2日在題為“中國領導致力于世界艾滋病日”的報道中這樣評論。文章說,中國的非政府組織認為中國領導人在兌現承諾,性學家李銀河也認為,這是“非常令人鼓舞的一步”。德國艾滋病援助協會專家漢斯‧海克恩多次訪華,他告訴《環球時報》記者,中國領導人的重視將使中國防治艾滋病的工作迎來新希望。不過,海克恩認為,中國防治艾滋病還有很多具體挑戰,如依法保護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的“就醫權”、“工作權”等。他還說,中國感染者數量多,范圍廣,而國家整體醫療保障還剛起步,需要更多資金。
 
    中國領導人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後與艾滋病患者及民間組織代表的互動與交流,讓民間組織益仁平中心總協調人陸軍對中國未來對艾滋病患者的包容十分看好,他認為這是政府為消除對艾滋病患者歧視所做的努力。陸軍告訴《環球時報》記者,國外在消除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問題上,依靠最多的還是民間組織。而這些組織的成員多是艾滋病患者。他們知道自己的需要,也能勇敢和準確地向社會提出自己的訴求。
 
    外電在對中國防治艾滋病的報道中大多提到,一些中國醫院拒絕HIV攜帶者就醫。德國《世界報》11月29日以“整個國家都在歧視”為題稱,盡管中國對艾滋病有了更多認識,但“恐艾情緒”仍無處不在。今後,這種不能保障HIV攜帶者“就醫權”的行為將受到嚴厲處罰。南非《星期天時報》近日在報道“中國禁止醫院拒絕接受艾滋病病人”時,也提到中國領導人對艾滋病人的關愛,認為這將有助于改變過去中國社會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心理或認識誤區。
 
    《華盛頓郵報》等美國媒體在讚揚中國領導人看望艾滋病人的報道中說,中國並非歧視艾滋病患者最嚴重的國家,但卻是“公眾看法嚴重滯後于官方政策”的典型國家。報道批評中國有些媒體突出的是“每天與艾滋病患者零距離,看他們如何不恐‘艾’,這裏的‘他們’並非艾滋病患者,而是醫院的護士”。
 
    這些“誤區”的出現有多種原因。美國福克斯新聞網1日報道說,中國是對全球防艾做出最大貢獻的5個國家之一,但民間對艾滋病患者仍有歧視。路透社一篇文章從文化角度分析說,“在一個性仍是某種禁忌話題的國家,艾滋病患者表示他們經常遭受羞辱”。
 
    “中國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現象在某種程度上與艾滋病教育宣傳活動不足有關。”美國《大西洋月刊》11月30日在報道天津一名艾滋病患者就醫遭拒事件時這樣議論。但該刊物在強調中國政府態度鮮明地支持患者“就醫權”時,也提到西方政府通常是在引發大規模公眾輿論後才採取措施。在美國,直到活動人士揭穿所謂“艾滋病是男同性戀的癌症”的真相後,裏根總統才首次對該傳染病發表公開談話。《大西洋月刊》議論說,尚不清楚,在中西方的不同做法中,哪種方法最奏效,現在也不能斷言中國通常“由上而下”的措施能否阻止民眾歧視艾滋病患者,或縮小政府行動和民間輿論間的鴻溝。
 
減少對邊緣人群的歧視
 
    《華盛頓郵報》文章列舉了中國存在歧視艾滋病患者現象,如因該病被辭退工作、被家人趕出、被禁止從事餐飲業或到泳池遊泳等。但文章說,盡管如此,約45個國家和地區都對艾滋病毒攜帶者和患者有嚴格限制,它們歧視艾滋病患者的現象遠比中國嚴重。美國總統奧巴馬在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發表講話時,曾承諾“將結束不許艾滋病攜帶者進入美國的禁令”。據尼日利亞媒體報道,在該國,一些艾滋病患者不允許回到村莊。為杜絕歧視現象,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至少有18個國家利用法律保護艾滋病患者,但訴諸法律的做法收效甚微。
 
    12月3日,《環球時報》記者採訪到柏林的一名艾滋病病毒(HIV)攜帶者,他表示去診所或醫院治療時從沒被拒絕過,醫生總是以對一般病人的態度來對待他。柏林夏理特醫院的一名醫生則說,醫生看病時都會戴膠皮手套,診斷前後都會消毒,“這樣的措施已萬無一失”。但即使在德國這樣的發達國家,歧視和偏見也難避免。這名接受採訪的HIV攜帶者說,他認識的一名“病友”,因為公開實情而失去工作,一些德國公司招聘工作時還要驗血。
 
    對于為什麼中國社會目前對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攜帶者仍存在很大偏見,益仁平中心總協調人陸軍認為,最重要的原因是這些感染者大部分來自邊緣人群,如同性戀者、吸毒人員、性工作者等。換而言之,對艾滋病患者的歧視就是對邊緣人群的歧視。除此之外,中國社會也缺乏對艾滋病患者的包容氛圍。就拿公務員體檢標準來說,明確規定艾滋病感染者是不被錄用的,而這個條例絕對不只影響到公務員這個狹小的團體。
 
    北京愛知行研究所是一家致力于艾滋病防治的非政府組織,該組織的劉伊戈告訴記者,政府對邊緣人群的關注也是解決艾滋病歧視問題的一個有效辦法。一說到艾滋病,很多人都將它上升到道德問題,認為那些因為輸血而感染的人是值得同情的,而對性工作者、同性戀者或吸毒感染者就非常抵觸。這種道德標簽也是艾滋病患者受歧視的一個原因。
 
    泰國非常重視對病毒攜帶者的“零歧視”。目前,在泰國任何一所學校都不能拒絕接受攜帶艾滋病病毒的孩子,否則會被起訴;不僅如此,學校裏的老師對這些孩子絕對一視同仁。12月1日當天,素有“情色之都”的泰國帕塔亞舉辦很多宣傳活動,特別是呼吁社會不要歧視艾滋病患者。《環球時報》記者在現場看到不少人與參與活動的患者合影,表達對防治艾滋病的支持。
 
“零”艾滋需要全球行動
 
    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題是“行動起來,向‘零’艾滋邁進”。在美國近日宣布的“零艾滋病一代”路線圖文件中寫道,艾滋病是“現代歷史上最復雜的全球健康問題”,每年全球有170萬人死于與艾滋病相關的疾病。盡管有人認為美國提出的“零艾滋病一代”過于浪漫,但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佑安醫院感染中心主任吳昊告訴記者,去年該院為10多個感染艾滋病的孕婦接生,沒有一個嬰兒感染上艾滋病。
 
    很多國家的領導人這幾年都非常重視防治艾滋病工作,並參與到相關活動中來。泰國總理英拉近日要求公務員福利基金、社保基金以及國家健保基金協同合作,整合三方資源,保證艾滋病毒攜帶者能持續獲得抗艾藥物。2010年,時任泰國總理阿披實在活動現場出人意料地戴上由安全套編成的帽子。曾是艾滋病肆虐“重災區”的南非,病毒感染者達560萬,約為全國人口的10%。為此,南非總統祖馬曾親自帶頭接受檢查,還由副總統負責國家艾滋病委員會。
 
    全球有越來越多的知名人士參與反歧視艾滋病的公益活動。近日外媒對彭麗媛等中國著名藝術家擔任“世衛組織艾滋病防治親善大使”或參與相關活動非常關注。11月28日,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臺報道稱,彭麗媛從2006年就開始擔任中國衛生部預防艾滋病義務宣傳員,是中國最早擔任這一角色的名人之一。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約翰娜‧胡德表示,中國民眾當時對這種疾病充滿憎惡感,但她做得很好。
 
    至去年底,全球約有3400萬人感染艾滋病病毒,年度新發感染者約250萬,比2001年下降約20%。德國艾滋病援助協會專家海克恩認為,人類與艾滋病的較量已30多年,形勢並不樂觀。全世界3400萬艾滋病毒感染者中,只有600萬人在接受治療。而對于美國約120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來說,一個好消息是從2014年開始能得到醫療保險,另外一個是力爭到2015年杜絕新生兒感染病毒。
 
    據美國波士頓《全球郵報》1日報道,亞洲防艾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其中泰國、柬埔寨和中國的成就引人矚目。從2006年起,亞洲艾滋病患者人數就基本維持在490萬人。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的官員認為,“亞太地區的進展至關重要,並有助于引領和改變全球艾滋病的議事日程”。
 
    亞洲防治艾滋病的努力只是這場“全球性戰鬥”的一個局部。據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亞太地區主任史蒂文‧克努斯介紹,東南亞地區有四類艾滋病易感人群:靜脈注射毒品者、同性戀者、性工作者及通過母嬰途徑傳遞給兒童。緬甸及“金三角”地區艾滋病疫情擴散已嚴重影響中國。克努斯告訴《環球時報》記者,中緬兩國有漫長的邊界線,中國在緬甸有大量投資和大型工程,緬甸則有不少勞工到中國雲南省境內打工,面對艾滋病疫情的跨界流動,中緬兩國須加強在防治艾滋病問題上的合作。
 
    南非艾滋病研究中心研究員雷對《環球時報》記者說,目前全球艾滋病防治已經取得較大成效,但礙于治療成本高昂,疫苗研制滯後等因素,全球艾滋病防治還不太樂觀。同時,包括中國在內,在消除歧視方面,還要加大宣傳,消除社會對艾滋病患者的偏見和艾滋病患者心理上的負擔。
 
    泰國救援艾滋基金會代表尼米曾說:“我們的國家已深陷危機。”目前泰國平均每小時便有一人感染艾滋病毒,主要原因是當地人偏愛不採取安全措施的性行為以及很少有人接受艾滋病毒檢測。同樣,在中國,性傳播成為最主要的艾滋病傳播途徑。因此,很多中國的相關人士提出,只要自己潔身自好,就能遠離艾滋病。北京愛知行研究所劉伊戈建議,中國媒體在有關艾滋病新聞的報道上要慎重,如對類似“艾滋病針頭”的流言要慎之又慎,不要渲染恐慌氣氛。另外,比治療更重要的還是預防,可以在學校推動性教育和艾滋病教育,讓孩子清楚明白什麼才是安全的性行為,並且要提供全面的性心理輔導。(本報駐南非、泰國、德國、美國記者苑基榮孫廣勇于景浩青木丁雨晴本報記者杜天琦張彤)
 
新聞出處:
2012-12-08

121205中央社: 愛滋感染者權益 多數曾被侵害 / 公視新聞網: 調查:愛滋感染者權益 九成遭侵害

【台灣╱感染者權益】121205中央社: 愛滋感染者權益 多數曾被侵害 / 公視新聞網: 調查:愛滋感染者權益 九成遭侵害

2012.12.05 中央社
愛滋感染者權益 多數曾被侵害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5日電)法律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隱私權,中華民國愛滋感染權益促進會調查卻顯示,警政役政、公衛醫護等人員,最常侵犯感染者隱私。

化名JJ的感染者在「發聲練習」徵文集中披露,去年10月的某天晚上,移民署官員事先沒有任何聯繫,直接拜訪他家,告知家人他「僅有10年可以活」、他「3天不自行離開,將會很難看」,他的感染者身分因此曝光,家人要他搬家。

沒有人向JJ說明為何感染隱私曝光,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權促會)指出,這不是特例,權促會「2012年感染者受侵權調查」的1189位受訪者,共1087位曾在「就業、就醫、就學、居住與安養、隱私或親密關係」等6面向遭到侵害。

這項調查顯示,就醫權被侵犯最為常見(90.6%),其次是:隱私權被侵犯(64.9%)、就業權被侵犯(23.6%)、居住與安養權被侵犯(19.7%)、親密關係權被侵犯(19.5%),就學權被侵犯則較為少見(4.3%)。

在隱私權被侵犯的部分,感染者最常被警政或役政人員(42.8%)、公衛或醫護人員(28.9%)或其他執行公務者(19.8%)曝光。

就業權被侵犯的面向,曾遇過就業權被侵犯的256位感染者中,就有222位是因為知悉要檢驗愛滋,而放棄報考、報到、或爭取某職務。

權促會指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保障感染的人格及合法權益,但在執行上,並未真正落實。1011205

新聞出處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12050202-1.aspx

2012.12.05 公視新聞網
調查:愛滋感染者權益 九成遭侵害

法律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隱私權,但根據民間團體一份最新的調查發現,高達9成感染者曾在就業、就醫、就學、居住與安養、隱私或親密關係等六個面向,權益遭受過侵害,顯示台灣雖有感染者權益保障法規,實際上卻沒有真正被落實。

去年10月的某個晚上,移民署官員在事先沒有任何聯繫情況下,就直接來到菲律賓華僑JJ家中拜訪,官員不但告知家人病情,還說只有10年可活,他的感染者身分因此曝光。

==感染者 JJ==
我要辦居留證的時候
得知的(感染HIV)
所以也準備說跟他們講
可是要時間嘛
可是他們突然這樣講
我家屬能接受嗎

還有這位林斯,英國籍男友發燒到醫院檢查,被驗出是HIV陽性,但因為男友不是台灣人,無法在台灣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最後只好拖著病痛被遣送回英國。

==感染者 林斯==
就是回去英國才能夠獲得治療
可是我的重點就是
他現在身體很不舒服了
你還要限他在兩週之內
然後跨國搬家
這種大工程讓他去做
他連爬樓梯都有問題了
還要叫他搬東搬西

根據民間團體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在1189位受訪者,高達9成在就業、就醫、就學、居住與安養、隱私或親密關係等6面向遭到侵害,其中就醫權被侵犯最為常見有90.6%,其次是隱私權被侵犯有64.9%,另外在就業權被侵犯的面向,絕大部分因為得知健康檢查要檢驗是否有愛滋,最後放棄報考、報到、或爭取某職務。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林宜慧==
對於保密或者是對別人保守秘密
這件事情概念不是那麼的強
我們有時候覺得說
別人告訴我了
我就是知道了
我又可以告訴我其他朋友
所以很多時候其實
所謂的曝光是在這樣子的
A傳B B傳C C傳D
這樣子的過程裡面翻開的

民間團體表示,雖然台灣法律明文保障愛滋感染者隱私權,但調查也顯示,包括警政役政、公衛醫護等人員,最常侵犯感染者隱私,這顯示,台灣雖然保障感染的人格及合法權益,但在執行上,並沒有真正落實。

新聞出處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227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