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9

121008 自由時報:醫療人力不足 愛滋犯牙痛沒人拔

2012-10-08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坦承,桃園監獄「愛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HIV)收容人數高達233名,居全國監所排名之冠」;民眾陳情,監所缺乏愛滋醫療專業專責人員,可能加重患者病情,也不利其他收容人、監獄管理人員身心健康。

國民黨立委林國正接獲陳情,指桃監約1900名收容人,愛滋收容人有233名,占12.44%,為全國監所均值的4倍。愛滋病是第三類法定傳染病,雖有藥物可以治療及控制病情,可是經查各監所缺乏愛滋醫療專業專責人員,稍有不慎或意外,可能加重患者病情,不利其他人身心健康。

身兼教誨師的台北市議員、前犯罪矯正協會理事應曉薇說,「愛滋收容人連牙痛,都沒人敢出手治療」,台北看守所愛滋病舍主管2年前申請退休,因所方覓無接替人選,而延至月前才如願退休,凸顯對愛滋收容人的矯正教育、醫療照護等困境,建議矯正署設立「愛滋專監」,集中收容,這樣也有助其他監所管理單純化。

依矯正署統計資料,截至去年底,全國監所醫事人員(醫師、護理人員、藥師、醫檢師等)211人,須處理近6萬5000名收容人的醫療衛生業務,平均每位醫事人員服務308名收容人,明顯吃力,桃監醫護人力與收容人數比例約為1比1000,嚴重不足,部分監所連醫師法定編制都闕如。

矯正署長吳憲璋日前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答詢,說明全國監所收容人平均約3%是愛滋患者,總計近2000人,戒護安全風險高。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8/today-so8.htm?Slots=BSo

SongYY說明:專責醫療人員人力不足,並非設立「愛滋專監」後便可解決。報導中「沒人敢出手治療感染者受刑人牙痛」或是「北所愛滋病舍主管想退休卻覓無接替人選」,背後某種程度反應出相關人員對於愛滋莫名的恐懼。以下兩篇延伸閱讀,或許能開啟我們不一樣的想像。

延伸閱讀
心之谷網站引用時報周刊:全台惟一 不關門的北所信一舍 (台北看守所愛滋專舍管理員鍾興盛專訪)
http://heartvalley.blogspot.tw/2009/02/blog-post_14.html
【臺灣/愛滋友善醫療】120221 中央社:鐵窗之愛 黃淳豐治愛滋者牙疾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2123180861&myarea=2

2012-10-09

121007 台灣立報:拒強制篩檢 讓愛滋和私德脫勾

2012-10-07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台北市國小一位教師被密告「疑似」感染愛滋,被柔性要求篩檢以自清。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英美語文學系專任副教授黃道明表示,台灣的愛滋篩檢已經演變為檢驗道德的工具。

25年前因感染愛滋病毒而被師大強迫休學的前衛劇場導演田啟元,師大後來雖然在百般刁難的情況下,准他以遠距教學的隔離方式復學,但卻不予以分發公立教職,而剝奪了田啟元的工作權。黃道明表示,田啟元是早期台灣愛滋恐慌社會的代罪羔羊。

官方帶頭製造污名
黃道明表示,在1991年頒佈施行的「愛滋防治條例」內容中,以調查、追蹤、強制治療和懲罰的處置,將感染者當成嫌疑犯列管。而防治條例裡還明訂「疑似感染愛滋病毒者」需接受愛滋檢測。

被國家懷疑感染的對象,正是那些當時被衛生當局公告為有必要檢查的「高危險群」,例如同性戀者、賣淫者和靜脈藥物注射者。這項法令政策的背後思維認為,既然這些威脅國民健康的敗德者不自愛、不願驗身正名,那就在抓到他們進行非法活動,如賣淫、使用藥物時,以強制的手段來驗血。黃道明指出,而官方的強制篩檢政策正是製造污名的強大力量。

在2007年「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通過後,雖然有了保障感染者就學、就業等基本人權的法律,但這號稱進步的法律依舊保有「疑似感染愛滋病毒者」必須接受檢查的規定,在官方公告的嫌疑犯新名單裡,過往「同性戀」則被性愛派對中使用藥物助興的「轟趴」所取代。

尊重人權徒具形式
此外,在近代篩檢自主的全球人權意識下,新法規定採血篩檢必須徵得當事人同意才能進行,所以政府刪除了舊法中強制執行的手段。黃道明指出,看來尊重當事人意願的進步思維只是個幌子,因為當事人要是拒絕篩檢,就會面臨嚴重後果:除了會被處以3萬到15萬元的罰鍰外,還會被做記號,列為疑似高危險對象而被公衛體系持續追蹤。

黃道明表示,這位被檢舉疑似愛滋的老師最後被柔性勸說自行去做篩檢,但是至少這位老師因有教職的正當身分,還被賦予行使健康自主的權力。但那些被公告的篩檢對象,如警方釣魚查獲性愛派對中,使用娛樂藥物的男女以及性工作者,則完全被剝奪自主篩檢權力,一概被強迫驗血。

黃道明表示,性愛、藥物、性工作,和愛滋病沒有必然的關連,防愛宣導已經變成道德執法。而選擇性強制篩檢,就是歧視的真實展現。

在強制篩檢製造的強大愛滋污名下,官、民合作的全民匿名篩檢已經成為檢驗個人品德的新工具。黃道明指出,行使篩檢的自主權力只限定在一般大眾身上,「驗愛滋」就成了好公民用來和那些被污名的道德嫌疑犯劃清界限的自清手段,而這就是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宣布那些站出來做匿篩的人「最有品」的原因;台灣社會的制度性愛滋歧視始終存有強烈道德判斷,愛滋人權的保障只徒具形式,台灣不應該成為一個以愛滋篩檢為名刻意區分人群、行排除之實的環境。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2613

延伸閱讀
【觀點/別讓惡意和恐慌在校園滋長記者會】120927中央性/別研究室黃道明:愛滋污名與篩檢文化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210411147295&myarea=1

2012-10-07

【中國/性行為普查】121005 中評社:超半數被訪青少年認可婚前性行為

中評社北京10月5日電

上海市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所近日發布《中國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狀況監測》項目結果,稱應盡早開展內容切實符合兒童和青少年實際的性與生殖健康教育,關注男女兒童和青少年性別特征、角色規範等方面的多樣化和差異性。

  據新民晚報報道,項目的調查對象包括初中生、高中生、大學生和社會青年等,以及6至11歲的小學生,共計近6500人,規模與涉及年齡段在全國性的調查中尚屬首次。調查中還專門納入了社會性別多元和性早熟話題。

  1/5被訪青少年認可“一夜情”
  調查顯示,小學生中,半數以上的9至11歲小學生已出現青春期的身體變化,10%的9至11歲女孩已來月經,3%的9至11歲男孩已有遺精,標誌著他們性生理髮育成熟。然而,他們中僅30%知道月經和遺精是怎麼回事。在12至24歲青少年樣本中,半數以上的青少年認可戀人間的婚前性行為,約1/5的青少年認可“一夜情”。分別有16%的大學生和35%的社會青年在婚前與異性發生過性行為。在婚前與異性發生過性行為的大學生和社會青年中,分別有13%和48%的對象報告曾經懷孕過(女性)或使他人懷孕過(男性)。研究特別關注了“同性戀”:分別有5%和8%的大學生和社會青年與同性有過愛撫行為,1.7%的大學生和5.1%的社會青年與同性發生過性行為。

  部分男性青少年性格女性化
  研究還發現,小學生持較刻板的、二元分化的性別觀念。男孩、女孩最喜歡的玩具或遊戲都具有明顯的傳統的性別角色色彩,大多數小學生認可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半數的12至24歲青少年認可傳統的社會性別角色觀念,如“女孩最大的幸福是找個好丈夫”。

  同時,本研究通過對青少年性別角色特征的測量發現,青少年在性格特征上雙性化(兼具男性和女性氣質)、未分化(男性氣質和女性氣質均不明顯)和單性化(典型的男性化和女性化)三足鼎立,各占約1/3。值得注意的是,典型男性化的比例遠低於典型女性化的比例,在男性青少年中亦如此,並隨著年齡的增長典型女性化的比例逐漸上升。

SongYY補充:按照其他媒體報導,該研究調查了浙江、湖南、山西、四川、寧夏、遼寧等六個省和自治區的6482例6-24歲兒童和青少年的性與生殖健康狀況,獲取了一系列有價值的數據。特別是對6-11歲小學生的調查,在全國性調查中尚屬首次。

新聞出處: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22/5/7/8/102257831.html?coluid=0&kindid=0&docid=102257831&mdate=1005145028

2012-10-06

121005 星島日報:HIV帶菌者涉瞞伴侶是否違法 周五裁決/溫哥華太陽報:加拿大最高法院表示 愛滋病患者某些情況下 不需在性交前表示身有愛滋病/加拿大中文電台:相關評論報導

SongYY說明加拿大對於感染者在法律上有相當嚴苛的規範。依據加拿大原有的法律規定,愛滋感染者在發生有「明顯愛滋傳染風險」的性行為之前,在法律上責任上必須要告知對方自己感染的身分。但是,什麼是構成「明顯愛滋傳染風險」,其定義並沒有被清楚的描述。這也造成不同案件裁決相當不一致,甚至有使用保險套者、對方未被感染者,只因未告知仍被起訴的案例,這些案例也引發判決上的爭議。
10月5日最高法院對相關法律做出定義上的裁決,裁決前便已引發媒體注意(參見《HIV帶菌者涉瞞伴侶是否違法 周五裁決》報導),裁決結果是:帶有HIV的病人如果身帶保險套,並且病毒含量極低,則沒有向對方表示身有病毒的法律責任(參見加拿大最高法院:愛滋病患者某些情況下不需在性交前表示身有愛滋病》報導)﹔對力主除罪化的團體而言,這樣的界定固然較之前法條明確,但仍和團體期待有差異,令人失望 (參見《BC公民自由協會:愛滋無傳播 不應視作刑事)。
針對HIV感染身分定罪化,是否真有助於防疫?延伸閱讀的文章可提供一些不同的思考。

HIV帶菌者涉瞞伴侶是否違法 周五裁決
2012-10-05 星島日報引加通社報導

加國最高法院在本周五,就有關染有極低水平的HIV帶菌者,向性伴侶隱瞞病情的是否違法的兩宗個案,宣布裁決。
加拿大最高法院於1998年裁定,HIV帶菌者必須向其性伴侶告之其病情,否則將被控以嚴重性侵犯,最高可被判以終身監禁。有評論者指出,現時治療該引致愛滋病的醫學已大有進步,極低水平的有關感染者幾乎不會傳染他人,有關規定已不合時宜。有關個案的其一介入者「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簡稱BCCLA)促請法院將98年的裁決宣告無效,或至少修訂有關裁決。
不過,兩宗個案所涉省份的檢察官指稱,不論有關風險多少,HIV帶菌者也有責任向其性伴侶告之病情,因「若干行為帶危險性,可對當事人造成傷害或死亡的機會」。
有關個案之一涉溫尼辟移民馬比奧(Clato Mabior)。他於04年1月被診為HIV帶菌者;而04年2月至05年12月期間他曾與9名女士進行性行為,但沒向她們表示自己屬帶菌者。他被裁定6項嚴重性侵犯罪名成立,判刑14年。其後4項定罪被緬責省上訴庭推翻。法庭認為與馬比奧發生性行為的人並非面對「重大風險」。她們均未有感染該病。
另一宗案件涉及魁北克省一名HIV帶菌女子,她於2000年識識一男士,她在沒有披露其病情的情況下與他發生性行為。但她其後講出實情,兩人並且曾同居4年。女子其後指控男方向其施襲,兩人並分開。男方後來報警,指責女子未有披露病史。該女子被裁定嚴重襲擊及性侵犯罪名成立,但判決被魁省上訴庭認為,被告與控方首度發生性關係當時的傳播病毒風險水平偏低,推翻有關裁決。該男子未感染該病。

新聞出處: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2-10-05/headline1349431427d4126809.html

加拿大最高法院:愛滋病患者某些情況下不需在性交前表示身有愛滋病
Published by 溫哥華太陽報 on 十月 5th, 2012

加拿大最高法庭在週五做出歷史性宣判,表示身有愛滋病病毒(HIV)的病人在某些情況下不須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前表示他們身有愛滋病,為國際愛滋病法條帶來新前例。

據最高法院表示,帶有HIV的病人如果身帶保險套,並且病毒含量極低,則沒有向對方表示身有病毒的法律責任。

據了解,加拿大最高法院內9位最高法官全部與週五的判決表示同意。法官們也表示,法律在未來醫學科技發展下可能會有進一步改變的空間。

這是加國最高法院自1998年以來第一次對愛滋病患者的權力做出重大法律決定。當時,最高法庭決定任何愛滋病患者必須向對方表示身有愛滋病,要不然將面臨嚴重性侵犯罪名,並可能遭到終生監禁。

新聞出處:http://taiyangbao.ca/topnews/111984/?variant=zh-hant

BC公民自由協會:愛滋無傳播 不應視作刑事
加拿大中文電台 2012-10-05

加拿大最高法院今日裁定, 愛滋病帶菌者只要體內含有極少量HIV病毒, 以及戴避孕套的情況之下, 無責任向性伴侶透露病情。

代表其中一名原訴人的BC公民自由協會律師Michael Feder表示,對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決感到失望,雖然法官今次就高風險性行為的定義,作出較清晰的指示,介定愛滋病帶菌者在甚麼情況之下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才算違法。但他認為法官應該進一步修改刑事法, 容許愛滋病帶菌者, 即使沒向性伴侶透露病情, 只要沒將病毒傳播的話, 不會被刑事起訴。

Feder又指, 應否公開病情應該屬於公眾衛生條例問題,而不是只局限於刑事討論。

Feder指,現時有一種名為抗反轉錄病毒藥物,可以將愛滋病帶菌者血液的病毒含量降低,至不能被測量的程度,從而將傳播病毒的機會減至極低。

Feder又話, 當帶菌者病毒含量低, 發生性行為時戴避孕套, 對方感染愛滋的機會接近零。

新聞出處:http://www.fm961.com/news_detail.php?i=23496

台灣法條參考
台灣法條與加拿大略有不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一條中規定:
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

延伸閱讀
120205 世界新聞網:雞尾酒療法發明人:加國愛滋患者 應不須向性伴侶透露染病/SongYY說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6205141744&myarea=2
111219  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 Journal(原始論文):Ending Canada’s HIV trials
http://www.cmaj.ca/content/early/2011/12/19/cmaj.111848.citation
110818 露德協會翻譯小組整理摘譯自溫哥華太陽報:將愛滋傳染定罪化只會使問題擴大
http://www.lourdes.org.tw/list_1.asp?id=1260&menu1=4&menu2=23
110110 巫緒樑:愛滋除罪不入罪有助於愛滋預防 (原載於權通訊第7期)…

2012-10-06

121005 NOWnews:偷情男女不露餡!除草莓吻痕 一管痔瘡藥膏搞定

2012年10月5日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救人哪!我女朋友明天就回來了,有沒有辦法快速消除脖上的「草莓」?要是被她看到這幾個又紅、又腫的唇型大烙印,一定會出人命!一名平常被女友管得死死的年輕男子,趁著女友中秋節返鄉,禁不住誘惑上夜店偷歡,沒想到一夜激情後,竟被種下一顆顆草莓痕跡,慌張向皮膚科醫師求解藥,卻拿到一管痔瘡藥膏。

偷吃、劈腿,還傻傻的留下證據,皮膚科門診其實三不五時常拉起這種另類「紅色警報」,皮膚科醫師趙昭明表示,尤其情人節過後,特別多的偷情男女被怕抓包,唯恐來不及湮滅證據。

趙昭明說,更叫人吃驚的是,近年來,上門求救想快速消吻痕的病人,幾乎清一色都是小男生,高中生還比成年人來的激情,草莓種類更是五花八門,有一整個嘴唇形狀清晰可辨的「唇型大草莓」、還有人滿滿一脖子的「草莓園」,看得出來,同時不只交2、3個女友。

想快速消除吻痕、連根拔起草莓,皮膚科醫師還真的有方法,只不過得把原本用在肛門的痔瘡藥膏,換個位置,往脖子上一抹,即可縮短草莓殘留的時間,一管藥膏,治療同是「難言之隱」的兩種大患。

再急也急不過3天!皮膚科醫師林上立解釋,脖子上的草莓吻痕,其實是一種真空吸引作用造成的現象,好比拔罐,因為用力的吸吮,造成皮膚微血管破裂,換句話說,就是瘀青啦!一般而言,就算放著不管,3至7天也會自然消退,而用藥,可加快數天應急。

這是因為,痔瘡藥膏普遍含有抗凝血成分,可加速血液循環、微血管擴張,代謝掉色素,林上立說,約能縮短30%、40%的時間,形同另類的抗瘀青藥膏,而一條藥膏也不過2、300元,短期擦個幾天,也不致有什麼副作用或後遺症。

另外,也可以用一般美白的保養品,像是左旋C、傳明酸等,由於具止血抗炎的作用,一樣有助於快速消除吻痕,改善皮膚的瘀青症狀;真的很急的人,趙昭明也建議,不妨每天用溫毛巾熱敷上個2次,每次3到5分鐘來加速「去血化瘀」。

趙昭明強調,想在幾個小時或一天內消除草莓,這是不可能的事,最直接有效的務實方法,只能以接近膚色的粉底或是蓋斑膏、遮瑕膏,輕輕的撲上一層,只是得小心,和另一半近距離接觸時,仍舊還是有被抓包的可能,根本之道,唯有不背著女友、男友偷吃。

痔瘡藥膏的用途,除了針對皮下血管腫脹有收斂、消腫功效,還可以淡化疤痕,因此,網路上也流傳美容小偏方,可以用痔瘡藥膏來消除黑眼圈,不過,皮膚科醫師不表贊同,林上立就警告,因為眼睛周圍的皮膚比較薄,若長期使用,反而會導致皮膚萎縮,凹陷下去,皺紋變的更多,得不償失。

新聞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12/10/05/11490-28605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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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4

【美國/跨性別】121003 聯合報︰「我是女生」美4歲男童剪陰莖

中央社╱台北3日電 2012.10.03

美國一名小男孩4歲時試著用剪刀剪掉自己陰莖,堅稱自己是女孩。他6歲時經診斷為性別認同失序,父母決定以女孩方式帶大他,並表示等他15歲,如果他決定變性,願意支持。

根據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達南‧泰勒(Danann Tyler)2歲時堅信自己是女孩,要求穿裙子,留長髮;他的自畫像,把自己畫成小女孩,而且通常帶著不高興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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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媽媽莎拉‧泰勒,39歲,是瑜伽老師;爸爸比爾‧泰勒,45歲,是一名警官,苦於不知如何解釋孩子的行為,當作是孩子階段性行為。

3歲時,達南脾氣變很壞。

媽媽說:「達南很不喜歡我說他是男孩,還不斷問我為甚麼他有陰莖。要幫他剪頭髮,他就尖叫。我有時會讓他外衣下穿粉紅T恤、戴項鍊,但是他爸爸很不高興,他是男人中的男人,不喜歡自己兒子看起來娘娘腔。」

4歲時,達南企圖用剪刀切斷自己的陰莖。媽媽及時發現,只造成幾道小傷。

達南母親是美國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人,她告訴Closer雜誌說:「我看見他在遊戲間拿剪刀試著要切斷自己的陰莖。他出奇平靜地說『我要拿掉這東西。』他這樣讓我覺得很不舒服。」莎拉與比爾向外求救,醫師只說達南想贏取大人注意。

達南媽媽還說:「他學校功課變糟,我幫他穿衣服時,他會變得很激烈,咬我還把我打到瘀青。我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莎拉不肯讓達南穿裙子去參加派對,她說:「他跳出汽車,跑進車陣說『我要去死』。」

達南6歲的時候,莎拉聯繫醫院,安排他看心理醫師。經過一個月的測試和治療,醫師診斷達南性別認同失序,有這種問題的人不滿自己的性別。莎拉說自己大大鬆了一口氣,觀看有這種失調問題小孩的影片幫助他們接納醫師診斷結果。

她說:「醫師向我們保證達南心理沒有任何問題,但我們仍然震驚。」

醫師說,儘管達南還小,他需要開始過得像個女孩。莎拉與先生做了決定,以女兒方式帶他,讓他留長頭髮,一整天都穿女孩兒的衣裳,上學也一樣。

達南臉上第一次有了笑容。媽媽說,如果達南滿15歲時決定變性,她願意支持。達南(Danann)這個名字男女通用,不必改名。

達南開始以女孩的身份到新學校上課。今年9歲的達南甚至參加女童軍,且在校表現很突出。

莎拉說:達南現在成了爸爸的乖女兒,兩人一起購物,比以往更親近。11歲的哥哥也適應得很好,很保護妹妹。

※延伸閱讀》
“He tried to cut off his manhood with craft scissors”: The torment of transgender boy before finding peace as nine-year-old girl

新聞出處:http://udn.com/NEWS/WORLD/WOR6/7406265.shtml

2012-10-04

【東歐/同志人權受挫】121003 俄新網:俄高院駁回對聖彼得堡禁止宣傳同性戀法律的上訴/全球同志新聞:烏克蘭通過“禁止宣傳同性戀”法案 塞爾維亞駁回同志遊行申請

俄高院駁回對聖彼得堡禁止宣傳同性戀法律的上訴
2012-10-03 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10月3日電

俄羅斯最高法院周三駁回捍衛性少數人權利的聖彼得堡人權保護機構的上訴,該機構起訴該市禁止在未成年人中宣傳同性戀的法律,這是法院向俄羅斯法律與司法新聞通訊社(RAPSI)透露的。

聖彼得堡市法院5月份駁回同性戀者對當地禁止在未成年人中宣傳同性戀和戀童癖法律的上訴。

俄羅斯最高法院法官周三說:”維持聖彼得堡法院2012年5月24日的判決不變,駁回獨立非營利性組織–同性戀社群的上訴。”

同性戀者對該法律提出質疑,他們認為,該法律不明確並違反聯邦法律。聖彼得堡立法會人士以及檢察院人士表示,市法院的裁決合法、有依據,因此不應該被取締。

支持和反對聖彼得堡這項法律的人數量都很大,這項法律3月30日生效。目前任何違反該法的公民都有可能在聖彼得堡因行政違規被罰款。

根據法律規定,公開在未成年人中宣傳雞姦、女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的公民會被處以5000盧布罰款,官員會被處以5萬盧布罰款,對法人的罰款數額為25-50萬盧布。

性少數分子表示,該法律不符合聯邦法律,因為”任何公開提及同性戀的行為都可能被視為行政違規。”

10月2日Gazeta.ru網站寫道,烏克蘭拉達一讀通過法案,禁止”宣傳同性戀”。烏克蘭同性戀者表示,法案獲得超過半數議員的支持,法案歧視性少數並阻止同性戀者的大型公開集會。

Гей-парад в 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е

新聞出處:http://big5.rusnews.cn/eguoxinwen/eluosi_shehui/20121003/43579887.html

烏克蘭通過“禁止宣傳同性戀”法案 塞爾維亞駁回同志遊行申請
全球同志新聞微博報導
(標題為SongYY網站所加)

10月2日,烏克蘭的國會投票一讀通過“禁止宣傳同性戀”的法案,350位議員有289人投贊成票。法案類似於俄羅斯部分地區的法律,欲修訂現行相關法規,包括禁止媒體“宣傳同性戀”,違者可能最高被判5年入獄和罰款。支持法案的議員稱“宣傳同性戀會加劇愛滋病蔓延、破壞傳統家庭價值”。

塞爾維亞的警方10月3日決定,不批准該國同性戀社群原定10月6日在首都貝爾格萊德舉行的驕傲遊行,因為擔心反同性戀的極端組織成員以暴力攻擊遊行而造成安全問題,這類問題以往曾發生。同性戀驕傲遊行話題近日在塞爾維亞受到總理在內的各界的關注,該國東正教會強烈反對。

新聞出處:http://tw.weibo.co/index.php?m=ta&id=2254857871

2012-10-03

121002 自由時報:陰莖排行榜 剛果最長 高麗棒子最短 台灣人平均長度10.5公分

編譯魏國金、記者洪素卿/綜合報導

英國一份新調查發現,陰莖的長度確實有地域之別;非洲男性最長、亞洲男性最短,歐洲居中。剛果共和國男性勃起後的陰莖,平均長度達十八公分,冠蓋群雄,南北韓人為九.六公分,敬陪末座。醫師表示,絕大多數男性長度都絕對夠用,只要功能正常、不必太過在意長短。

由於記者無法查閱完整調查,不確定是否涵蓋台灣。台灣性功能障礙委員會主任委員王起杰醫師表示,據高醫新生體檢十年、約一千多個新生資料所進行的分析研究顯示,台灣年輕男性平均未勃起陰莖長度為七公分正負一公分。依據公式、勃起時乘上一.五倍,台灣年輕男性勃起時平均長度為十.五公分正負一.五公分(即九公分至十二公分)。

英國歐斯特大學榮譽教授林恩,調查一一三國的男性進行陰莖長度。英國電訊報與每日郵報的標題皆標榜,英國人的那話兒不僅比世仇法國郎長,前者為十四公分,後者為十三.五公分,而且還超越澳洲人(十三.二公分)、美國人(十三公分)。

冰島男性傲視全歐 長達16.5公分
不過,英國男性也不必對褲襠裡的內容物沾沾自喜,因為在一一三國中僅排名第七十八,並落後德國人的十四.五公分,而德國男性的長度是歐洲人的平均尺寸。冰島男性傲視全歐,長達十六.五公分,羅馬尼亞最短小精幹,長十二.七公分。

雄霸天下的是剛果共和國男性,其次是厄瓜多的十七.八公分、迦納的十七.二公分、哥倫比亞的十七公分。

從區域而論,非洲男性的那話兒最雄偉,平均長度為十六公分,東北亞最短小,約十.七公分,中國人的平均長度為十.九公分。

該項研究 數據取自網路惹議
林恩以其爭議性主張—進化壓力導致種族知性差別聞名,他說,黑人生殖器最大、蒙古種人最小的發現,證實其先前的「種族陰莖長度差異論」,他結論說︰「多數人口的陰莖長度是可預測的。」

批評人士宣稱,林恩的研究是錯誤的,因為他承認是從網站上搜集陰莖長度的數據。不過,荷蘭提堡大學的方法學教授威卻茲強調說︰「這是爭議性領域的大膽論文,但資料的取得不符方法學。」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2/today-life8.htm?Slot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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