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0

120910 林宜慧:戳破美麗幻影 呼喚愛滋轉型正義

戳破美麗幻影 呼喚愛滋轉型正義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秘書長林宜慧
2012年9月04日

今日報載我國愛滋醫療費用因所費不貲,佔用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年度經費近半,不僅對其他疾管局業務造成排擠,愛滋用藥者也成為耗用公費的指摘對象。

關於如何因應,年來陸續有各種高見擲陳,包含「愛滋醫療費用回歸健保」、「疾管局應致力降低愛滋藥品購價」、「用藥個人部分負擔」、「提升我國愛滋事務執掌層級」等等不一而足,其中部分方針疾管局早已執行,但成效不足以平衡經費壓力。
 

筆者認為,愛滋醫療費用問題,事實上是長期政策錯誤所致,早期政策安於社會對愛滋的恐懼,對感染者採取張傘保護策略,卻怠於消除社會歧視,「感染者都好好的生活著」其實是自我與社會雙重隔絕所造成的美麗幻影,愛滋議題事實上從來沒有真正成為重要的社會議題,社會對愛滋的基本態度與二十年前沒有多大的差異,不脫「可憐但可以眼不見為淨最好」或「可怕不要靠近我」。

然而,「性」是人類天性,人類天生就是會有性行為,不安全的性行為就是可能使人感染愛滋,議題隔絕的現實,將感染者與疾管局雙雙置於孤獨之境,缺乏必要奧援的結果,一己之能只好力求自身安頓,疾管局也只好繼續張傘入納每一位新感染者,直到撐破極限。

 
於是,我們理解,現在在面對愛滋問題的,是已經撐破極限的疾管局,就像太窮苦又無法節育的家庭,疾管局規劃讓孩子(感染者)自己部分負擔,但孩子在長期仰賴下,即便有的確實有工作能力,也還需要適應,至於才剛出生、沒有一技之長、中重度障礙…等等的孩子,要自己求生就比較困難了。至於指摘感染者要耗用多少資源,就像父母親計較養大一個孩子要多少錢,社會觀感與法律都不可能容忍因此而棄養或虐待孩子。

 
愛滋醫療費用從來不是單純的醫療問題,而是需要轉型正義積極介入的歷史共業。費用問題的每一個面向都在警示某種不足或錯誤,我們必須首先承認美麗幻影其實是虛假的,正視它長期以來的確造成了許多既成事實,尤其以弱化感染者能量與強化社會隔絕意識為最關鍵,而此種情勢之下,不該以公平正義之名推行個人部分負擔。

文章出處http://www.facebook.com/notes/%E6%84%9B%E6%BB%8B%E6%AC%8A%E4%BF%83%E6%9C%83/%E6%88%B3%E7%A0%B4%E7%BE%8E%E9%BA%97%E5%B9%BB%E5%BD%B1-%E5%91%BC%E5%96%9A%E6%84%9B%E6%BB%8B%E8%BD%89%E5%9E%8B%E6%AD%A3%E7%BE%A9-%E6%96%87%E6%9E%97%E5%AE%9C%E6%85%A7%E7%A7%98%E6%9B%B8%E9%95%B7/10151068564328193

2012-09-06

【觀點/台大器捐事件】120905 莊苹:愛滋器捐事件 一年過後…

2012-09-05  中國時報 莊苹

     一年了,愛滋個案「遺愛人間」的器捐事件在紛紛擾擾中已過了一年。這一年來,「檯面上」我們的關注焦點從一開始的這場意外是救人還是害人?愛滋個案的健保卡該不該註記?轉而到如今的柯文哲有沒有疏失?受贈者有沒有被傳染?話題依舊燃燒。問題是我們有沒有從這個事件學到什麼。

     事實上,我們在第一線上從事愛滋防治工作,在第一時間裡,常看到的卻是民眾們許多沒來由的恐懼感:我們曾接過民眾打電話來要求衛生單位幫感染者「植入晶片」、「把感染者都關起來」;應付過大量忽然覺得自己可能感染民眾的篩檢要求、回答了許多許多擔心者疑問…似乎,全台灣的民眾忽然都開始恐懼愛滋就在自己的身邊。然而,一年後的七夕,這個經驗還留給我們些什麼?

     這幾天,我們從新聞上除了看到討論台大成大兩大醫院相關人員有沒有責任外,也很高興的得知五位受贈者在預防性投藥後都沒有感染的跡象。顯示我們的醫療其實已經有效的將感染的風險降到了最低,而當時手術全程都泡在被感染者血水滲溼的衣服中的醫師,如今也仍健康的面對那位原本即將失去生命而如今正考慮要控告成大的換心病患。這代表什麼?這代表著就算我們跟HIV這個病毒如此「貼近」,只要有了應有的防護,真的不值得我們如此大驚小怪的聞之色變啊。

     日前愛之希望協會才辦過「 Fearless 愛無懼 無懼愛滋」的公益活動,藝人Janet分享了友人感染的故事,也呼籲大家不要恐懼愛滋。想起我剛進入愛滋領域時,台灣地區尚不到二百名的感染者,我跟其中大約五十位聊過天,也跟幾位感染者出去飲茶,同桌共食…。論文口試時,委員問我為何不怕愛滋,還跳進來跟感染者如此接近?我笑笑說,「不是你們教我這是性傳染病嗎?那我還有什麼好怕的?老實說,我比較怕登革熱…」。時至今日,近二十年來,全國已累積了兩萬多位感染者,我仍然健健康康的繼續陪伴著他們。

     同樣的,我們單位的同仁每年都與感染者們一同出去遊玩,享受沒有壓力的假期;甚至,幾年來也陸續發生過幾位同仁被感染者用過針頭刺傷而需要服用預防性藥物的意外事件。但到如今,這些天天跟感染者「混在一起」的同事們,也沒有任何一位因為陪伴個案或執行醫療工作而感染到HIV。

     其實,無知才是恐懼的來源,主動的認識愛滋,了解它的傳染途徑,知道自我保護的方式,在意外暴露事件發生時接受正確的預防性治療。如此,愛滋到底還有什麼值得害怕之處?(作者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行政中心主任)

文章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90500518.html

延伸閱讀
120906 聯合報:藥癮、愛滋別人不碰 莊苹都放心上
http://udn.com/NEWS/HEALTH/HEA2/7344033.shtml
120719 蘋果日報:人間異語︰不願意關心人 什麼病都會傳染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721221347765&myarea=2
【觀點/台大器捐事件】110907莊苹:註記=安全???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197174731317&myarea=1&page=1
【觀點/台大器捐事件】120905 莊苹:愛滋器捐事件 一年過後…

2012-08-30

【性愛達人新書發表會發言稿】120829 徐豪謙:給青少年更務實的性教育

給青少年更務實的性教育
 

高中生制服聯盟召集人  徐豪謙


  非常高興能看到這本手冊的誕生。在我還是高中生的時候,我在學校所接受到的性教育大概是被教導如何使用保險套以及性病介紹等等。在我離開高中幾年之後,再回去看現在高中生的健康教育課本,內容並沒有太大的出入。但我一直以來感到納悶的是,我們告訴青少年要戴保險套,但是戴保險套是為了什麼呢?發生性行為才有戴保險套的必要阿。

 

大人們只告訴你做愛要戴保險套,但卻沒告訴你要怎麼做愛,然後又不准我們搜尋課外補充教材,禁止青少年所有的情慾材料,覺得這些情慾材料似乎是變相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大人覺得性事難以啟齒,但是卻忽略了性病防治之中,性行為本身是重要的,性行為的過程有許許多多要注意的細微之處,這些東西都注意到了並搭配保險套使用才能真正做到完整的性病防治。

 

性行為過程當中若不得要領,容易造成大大小小生理及心理的傷害,例如口交過程中容易因牙齒碰撞生殖器官受傷,肛交、陰道交的過程中也可能因為未做足暖身放鬆的工作導致撕裂傷,傷口往往是病毒進入人體的管道,這些傷口使得人的免疫系統門戶洞開。而這些大大小小的生理傷害更容易使得青少年們從此對性感到恐懼,感到排斥。以肛交為例,肛交相較於陰道交需要更多的步驟及技巧,包括了如何清潔、如何使肛門放鬆、如何選擇潤滑液等等,這些都是很重要的事,也都是學校沒教的事。這些都是需要學習、被教導的事,但我們的青少年在教育現場是沒有這樣的資源的。許許多多的青少年男同志可能因為不懂得肛交的要領導致了一次糟糕的性經驗,或者因為潤滑液選用的錯誤使得保險套破裂,使自己暴露在感染性病的風險之中,這些糟糕的事可能又再進一步影響男同志們的親密關係。

 

我們的政府這幾年用了許多的津貼補助試圖提高國家低迷不振的生育率,但如果我們不正確地教導青少年怎麼樣才能有更舒適的性,導致大家沒有舒適的性,並且為了防堵青少年性行為用盡各種方式恐嚇青少年,那大家對生育這件事本身–也就是性行為是抗拒、恐懼的,試問又怎麼會有人想要增產報國呢?

 

大人們總是告訴小孩子說只要等你長大了你就會了。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性事也是需要學習的,我們成長過程中都慢慢摸索學習性事,但如果可以有人早點告訴我們這些事情,那我們是不是就不用受這些傷,可以早一點享受性這件快樂、幸福的事,也可以保護自己免於性病的傳播呢?

男同志性愛達人手冊2012豪華全見版 新書發表會 2

2012-08-30

【性愛達人新書發表會發言稿】120829 王蘋:好樣的助性真品-性愛達人手冊

好樣的助性真品-性愛達人手冊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王蘋

    性愛,如果是美好的,就應該讓人感受到美好,不論是在哪個年代。 社會的多元開放,當然包括性/別的多元開放。   當我們展開追求性的愉悅時,不同社會總在偽善之下,有不同的約束,女性不能主動,禁止同性性愛,愛滋感染者不該有性權,女性身心障礙者要結紮以避免被性侵懷孕,都是從管理的角度出發的不當性控制。   我看《性愛達人手冊》,感覺這就是一本「實用」的助性手冊。它直言不諱的提供男同志性愛的基本知識,從大家生活中會實際觸及的情境和用品考量出發。   過去,許多衛教資訊為了避免惹禍上身,特別在性和藥物部分,不敢挑戰台灣對於資訊尺度的監控。在保險套使用上,不是香蕉就是黃瓜用以替代實物,遮遮掩掩的除了強化了身體、慾望與性行為的羞恥,別無其他。關於時下流行的娛樂藥物,更是無法如實提供使用者必要的知識。昧於現實的呈現方式、以恐嚇為出發點,完全罔顧使用者需求、犧牲教育功能,是無法做出好的衛教方案。《性愛達人手冊》在這方面有很大的突破,這才是真正要讓人看懂,讓人感受到與己貼近的現實,並從中做出對自己有利的抉擇。   這本手冊是在助性,不是嚇阻性,是要面對真實的人生,不是迴避的偽善。

【性愛達人新書發表會發言稿】120829 王蘋:好樣的助性真品-性愛達人手冊

2012-08-30

【性愛達人新書發表會發言稿】120829 鍾道詮:避性、拒性無助於愛滋防治

避性、拒性無助於愛滋防治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鍾道詮

 

《男同志性愛達人手冊:2012豪華全見版》是本伴隨著真槍實彈、魄力十足照片,深入淺出介紹性愉悅、安全性行為、性病、指交、助興藥物及轟趴等議題的衛教手冊。是本定會讓男同志愛不釋手、一讀再讀的手冊。為嘲諷刑法第二三五條「妨害風化刊物」的限制級管制規定,手冊除加著膠套外,封面也印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讀」的「限」字標記。

這種嘲諷,搭配著這幾年新增愛滋感染者年輕化的新聞(民國96年至99年間,12-24歲新增感染愛滋病毒的人數增加率高達35%),反應現今台灣社會性教育的盲點與荒謬:新增愛滋感染者人數增加,意謂這階層的人對愛滋或性行為資訊的需求非常迫切;卻因他(她)們年齡未達十八歲,因而無法閱讀《性愛達人》;那麼他(她)們還能去哪裡接觸合適資訊?這種外在環境限制也會使學校老師處在左右為難困境:是否該提供愛滋或性行為資訊給青少年學生?處在教育現場的老師可以只談愛滋、卻不談性嗎?這現象再次反應:避性與拒性的社會只會讓有關性的訊息地下化與隱匿化,卻讓需要的人無法獲得這些資訊。

《性愛達人》另項價值在於:將「愉悅」重新帶入,過往過度強調「恐怖」,以尋求「安全」的性教育思維。恐怖訴求已長久左右性教育及臺灣愛滋防治政策思維。採恐怖訴求的性教育,藉強調性愛帶來的恐怖與不愉悅(例如,性愛後的懷孕、感染性病等「壞」的後果),藉此希望大眾不從事或拒絕性愛。性的愉悅、歡樂與享受則完全不在恐怖訴求的性教育中被提及。然而這種方式卻忽略:當大眾從事性愛,卻沒有那些「壞」的後果時,「安全性行為概念」可能就此被揚棄。相反地,愉悅訴求則強調:看似矛盾的性愉悅與安全,其實可在考量風險、採行減害,進而找到平衡點的狀況下,同時並存。畢竟,如果青少年不懂如何好好做愛、享受做愛、在愉悅與安全中尋求平衡,就不可能知道如何從事安全性行為,進而保護自己。

當然,愉悅訴求仍有盲點:過於相信人的理性(認為人可藉理性計算,找到風險、愉悅與安全間的平衡)、及過於相信社會對性愛愉悅的接受度(認為社會大眾同意性愛可與愉悅相關)。這些盲點使採愉悅觀點的《性愛達人》在面臨人的一些非理性行為(例如因自我放棄、絕望,而想不戴套肛交)、或對性愛抱持不同觀點的團體(例如認為性愛只能與責任或生育有關)時,會有所不足與局限。

然而我提出這些不足與局限,則是期許熱線能在未來,發展出能含括此些情況的更精緻與細膩的男同志性教育宣導策略。

【性愛達人新書發表會發言稿】120829 鍾道詮:避性、拒性無助於愛滋防治

2012-08-30

【性愛達人新書發表會發言稿】120829 羅一鈞:性病常見五大迷思

性病常見五大迷思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防疫醫師、感染科醫師、「心之谷」板主  羅一鈞

最近是暑假,看診時常遇到年輕朋友來看性病,包括梅毒、淋病、菜花、甚至急性C型肝炎,傳染來源有異性間性行為,也有男男間性行為。在診間詢問性行為時,發現年輕朋友常有以下的迷思:

 1.    無套口交不會感染性病?

錯,大部分的性病(包括愛滋)都可能經由口交傳染。如果口腔有傷口、或者口內射精(俗稱口爆),就更容易被感染。因此若要萬無一失,口交應該也要戴套。手冊裡面還有教其他降低風險的方式。《手冊P.24–P.29》

 2.    對方外觀看起來很正常,應該沒有性病吧?

錯,性病(包括愛滋)在發病之前,傳染力就很高,就算出現症狀,如果是私密處潰瘍或發炎,本人可能知道,但另一方在性愛場合其實不容易辨識出來。因此,不管對方外觀怎樣,都應該要堅持戴套,才能不讓性病上身。《手冊P.4–P.7》

 3.    對方說他最近篩檢都正常,這樣無套應該沒關係吧?

錯,感染性病之後,會有一段時間篩檢不到,例如梅毒是4週、愛滋是3個月,稱為空窗期,這段期間的傳染力其實更強。假如對方最近篩檢正常、卻其實是在空窗期,無套發生性行為,就很有可能被傳染性病。因此,不管對方最近篩檢結果怎樣,都應該要堅持戴套,才能不讓性病上身。《手冊P.4、P.57》


4.    性愛前發現有套子、沒有潤滑液,用嬰兒油或凡士林代替可以吧?

錯,嬰兒油、凡士林這類油性的物質,不可以用在保險套上,會破壞乳膠,導致保險套破損,喪失保護效力。《手冊P.11》

 5.    朋友給我小藥丸(或者煙),讓我在性愛前放鬆,應該沒關係吧?

錯,這些助興藥物,常以代號稱呼,例如E(搖頭丸)、K(K他命)、V(威而鋼)、飯(大麻)、RUSH(肛門鬆弛劑)、煙(安非他命)等,使用後會讓人警戒全然放鬆,容易發生激烈的無套性交、多P、輪交、雙肛交等極高風險的行為,有很高機率感染性病(包括愛滋)。長期使用這些藥物,還可能造成身體傷害,例如K他命造成膀胱出血和狹窄。此外,助興藥物大多是違禁品,使用或持有是違法的,會面臨勒戒、拘役等刑罰。手冊裡面也有談到一些減低傷害的注意事項。《手冊P.40-P.52》

以上這些迷思,在2012年版的《男同志性愛達人手冊》都有很淺顯易懂的說明,值得年輕朋友仔細閱讀。
【性愛達人新書發表會發言稿】120829 羅一鈞:性病常見五大迷思

2012-08-30

【觀點/外籍感染者】120809 台灣立報:高世軒>是時候幫疾管局卸妝了

2012-8-09  作者:高世軒

台北榮總衛漢庭醫師於7月31日在中時投書,指出「我們必須要正視,許多在台灣不敢治療愛滋的外籍感染者,正在痛苦而掙扎地生存著」,痛陳外籍感染者被發現感染後被迫離境、勞工強制驗血及入境限制等待遇;隔日,疾病管制局發新聞稿《外籍愛滋感染者也有保障》回應。我必須指出,疾管局不但沒有正面回答問題,而且台灣政府在此議題的立場,充斥著性別、國族與疾病歧視,完全不配稱呼自己為人權國家。

法律條文充斥偏見
見諸《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8條,停留3個月以上的外國人,必須自報自己的健康狀況,或接受檢查,發現感染HIV,則必須命令其離境、廢止簽證,更遑論在台灣接受醫療與相關扶助;同法第19條規定,被命令離境者可以每季申請一次短期居留,不得超過14天且不得延長;同法第20條規定,如果受本國配偶或醫療過程而感染,或是身為無戶籍國民而在台灣有二等親屬有戶籍,可以申覆。

外籍感染者多重歧視
因此,外國人無論是在台灣生活多久、繳了多少稅與健保、在台灣奉獻了多少青春與體力,一旦被政府發現身體「有毒」,非我族類,就掃出國門,一如清除廢棄物,甚至連自費負擔醫療也不允許。至於提出健康證明或被迫接受篩檢,同樣是工作者,歐美國家人民入境只需要申請簽證時自填表格,而東南亞移工或配偶則被迫於入境進行篩檢,每年重複一次。他們有比較「髒」嗎?如果這稱不上國族歧視的話,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些政策。

然而,現在只有45個國家要求自報健康狀態並且對簽證有所限制,只有22個國家會遣返外籍感染者,台灣正是其中一員,與北韓等國家並列。大陸與南韓近來已去除入境、居留與遣返的規定,但台灣疾管局只在回應裡答非所問,把可以接受嚴苛申覆條件的人與其他外國人混淆,無視其無法繼續在台灣長期停留,並且得依賴衛生署和移民署大發慈悲核發的短期簽證。

再者,疾管局在文章中宣稱通過申覆的申請者,可以受到等同國民的待遇。然而,疾管局沒有說出口的是,要申請不確定結果的申覆,過程中要經過多少屈辱。已受到配偶感染為條件,排除了非異性戀伴侶,同志伴侶在台灣求助無門。或者東南亞的新移民女性:為了要證實被丈夫感染,她們必須要證實自己的貞操,說服官員她們來台灣不為從事性交易或通姦;運氣好通過申覆後,主管機關會主動把丈夫以蓄意感染移送法辦,硬生生拆散家庭、破壞家庭經濟穩定,不顧新移民家庭在社經地位下普遍相對弱勢的現實。

台灣何敢稱人權立國
回顧以上對性別、國族與疾病,在法規於執行面上的歧視待遇,此時,回顧以人權立國、簽署兩公約而沾沾自喜的台灣政府,令人備覺諷刺:兩公約執行報告裡,僅以「配合愛滋病毒感染者之國際人權潮流,將研議刪除限制非本國籍愛滋病毒感染者入境之規定」帶過,對於以上外籍感染者處境以及修改規定之時程隻字未提。

在聯合國愛滋委員會大聲疾呼,廢止相關入境、簽證、居留限制,呼籲將感染者去罪罰化並消除歧視的同時,我們看不到台灣政府的努力與誠意。當台灣在國際上以免費提供藥物、立法(僅在形式上)保障感染者而沾沾自喜的同時,被號稱保障感染者權益的法律所拋棄、驅逐的感染者的哭喊,從來就沒有被聽見。

當看見疾管局宣稱台灣在外籍感染者議題上有多進步的時候,我想到的是,台灣早期的感染者田啟元,在國際會議上對台灣政府歧視言行的控訴。是時候幫疾管局的塗脂抹粉卸妝的時候了:台灣是個歧視外國人、歧視感染者的國家,一直都是,從來沒有改變過!

新聞出處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0788

延伸閱讀
120731 中國時報:衛漢庭>外籍愛滋感染者 在台人權仍欠缺
https://gplus.org.tw/action1_3.asp?ACTID=ACT1273183033132&myarea=1
120801 中國時報:劉士豪/疾管局公關主任>外籍愛滋感染者 也有保障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20801000946&cid=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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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31

【觀點/外籍感染者】120731 中國時報:衛漢庭>外籍愛滋感染者 在台人權仍欠缺

2012-07-31  中國時報 衛漢庭

     二○一二世界愛滋大會日前在華府展開,南韓正式宣布完成了國內的修法程序,摒棄了所有關於愛滋感染的外籍工作者違反人權法令。其中包含了,取消對於外籍感染者必須立即離境、限制其工作權以及強制驗血等諸多措施。聯合國愛滋委員會也正式宣布,對於旅遊及移民相關的愛滋人權缺失的國家,由四十六國正式減為四十五國。而台灣,還依然在這四十五國之一,與世界其他的人權低落國家作伴。

     事實上,台灣的《後天免疫防治條例》在世界各國的愛滋法律當中,是極其特別的,它同時包含了全世界「最先進」以及「最落後」的人權概念,非常矛盾。

     對於感染者各種權力的保護,在台灣的法律都已經明確規範,也提供了基礎的保護。但是,對於外籍感染者,台灣則無所不用其極的加以排斥。按照《後天免疫防治條例》「…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外交部或入出國管理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簽證或停留、居留許可,並令其出國(境)…拒絕依第一項規定檢查或提出檢驗報告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外交、居留許可,並令其出國(境)。」

     這樣的立法精神,其實是在愛滋病早期,尚未發展出足夠的診斷、治療技術時,各國基於對於這個疾病的「恐懼」以及「傳染病控制」的角度出發,並不難想像。但是,愛滋病自從一九八五年正式被定名直到今天,各式精緻的治療方法早已被研發。我們早已經將愛滋病毒,定義為可控制的慢性病,在這樣的氛圍,依然用如此粗暴的手法來防治愛滋病,實在是非常缺乏人權概念。從醫療費用的角度來說,我們也沒有真正面對,治療這些外籍人士背後的醫療成本分析。

     我們必須要正視,許多在台灣不敢治療愛滋的外籍感染者,正在痛苦而掙扎地生存著。他們無法在台灣拿到藥,所以必須每半年,飛到泰國、香港花費鉅額難以想像的交通費以及藥費,而且,必須自行承擔許多吃藥、專業知識不足、疾病控制不佳的風險。經濟能力稍差些的,就只好透過上網網購,甚至拜託親朋好友從外國攜帶藥品「走私」來台。經濟能力再差一點的,乾脆就不治療了。

     這樣低落的醫療照護品質,才是真正造成防疫超級漏洞的開始!

     因此,筆者在此呼籲政府及相關單位,必須盡速改善這樣荒謬的人權環境。從立法面以及醫療面著手,徹底正視台灣的外籍愛滋感染者處境。不但要保護外籍感染者的工作權、移民權、旅遊權,更要詳盡思考外籍感染者的就醫機制,進行詳盡的評估。雖然,台灣社會依然沉迷於「愛滋病預防勝於治療」的清談口號當中,但是,如果務實地面對全世界數以千萬的感染者,以及感染者勢必持續增加的趨勢,「治療才是最好的預防」。

     (作者為台北榮總精神部專科醫師、愛滋團隊精神科醫師)

文章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73100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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