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4

【中國/愛滋歧視獲賠】141009 法制網:江蘇首例愛滋就業歧視案結案原告獲賠4萬

江蘇首例愛滋就業歧視案結案原告獲賠4萬

曾兩次致信世衛組織親善大使彭麗媛

2014-10-09 法制日報——法制網 記者 余瀛波

《法制日報》記者10月9日從反歧視公益機構南京天下公獲悉,受到廣泛關注的鎮江愛滋就業歧視案已於近日和解結案。被告對原告進行了口頭道歉,原告同時獲賠4萬元。這是全國第二例獲得賠償的愛滋就業歧視案。

案件原告陳新(化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9月19日,案件第四次開庭審理,在法院主持下進行了調解,被告進行了口頭道歉並確定了經濟補償方案。現在,我獲得了類似江西案的案件結果。希望其他案件當事人可以站出來,用法律途徑勇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瞭解,今年國慶日期間,被告已將賠償款全額支付給原告,原告代理律師李珺也已經收到了法院出具的准予撤訴裁定書。

大約一年前,陳新由於是HIV病毒攜帶者,在當地的政府招工中被拒絕錄用。“當知道自己被拒的真實原委時,腦子一片空白,後來突然想起通過網路搜索相同遭遇的人。當我看到安徽的小吳、江西的小齊用法律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時,我再也坐不住了,我明白我應該去維權,去維護我們這個特殊群體的合法權利。”陳新說。

2013年11月18日,在民間公益組織南京天下公和律師的幫助下,陳新一紙訴狀將招聘單位告上了法庭。法院經過四次開庭,並對原被告雙方多次做工作,最終於今年9月19日促成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被告對陳新進行了口頭道歉和確定了經濟補償方案。

對於此次達成和解,代理律師李珺認為,案件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結案,是目前社會環境下原被告雙方無奈的選擇。本案的法律事實和被告的法律責任是非常明晰的,原告方同意調解並最終與被告達成和解,只是為了儘快讓案件塵埃落定。

針對本案結果,公益機構南京天下公法律援助事務負責人江亞萍表示,該案歷時十個月,是所有愛滋就業歧視訴訟中開庭次數最多的案件,足以反映出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審慎態度。

此外,據江亞萍介紹,當事人還曾兩次致信世界衛生組織愛滋病防治親善大使、衛生部預防愛滋病宣傳員彭麗媛,也曾致信江蘇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呼籲保障愛滋病毒攜帶者平等就業權。

“為了自己和其他愛滋攜帶者的權益,陳新做了很多。希望他的經歷可以給其他有同樣遭遇的人以鼓勵和和啟發。”江亞萍說。

據介紹,目前,該機構正在處理另外一起發生在貴州的愛滋就業歧視案。從2010年起,天下公團隊已經為全國全部5起愛滋就業歧視案提供了法律援助。

值得一提的是,在天下公的推動下,廣東省教師資格體檢條例已經刪除了“愛滋病不合格”的規定,成為全國第一個在教師招錄過程中,不歧視愛滋感染者的地方性規定。

“可以預見的是,今後會有越來越多遭受就業歧視的愛滋感染者尋求法律援助。”江亞萍說。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龔向和認為,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平等的工作權,而不分民族、種族、性別、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身體狀況等。在此方面,我國勞動法、就業促進法也據此做出了一致規定。

“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衛生部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將愛滋病作為體檢不合格的標準,直接剝奪了愛滋病感染者的工作權,剝奪其維持生存的基本手段,是對愛滋病感染者的區別對待。”龔向和說。

他認為,至於這種區別對待是否構成歧視,一是看該體檢標準設定的限制條件是否違反上位的更高效力的法律,二是看該體檢標準設定的限制條件是否完成崗位工作所必需。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屬於國務院部門規章,根據我國立法法的規定,國務院部門規章或地方政府規章的效力低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因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將愛滋病感染者區別對待,違反了我國憲法和法律對公民工作權的平等保護規定。

“本案中,如果不感染愛滋病是完成招商引資這一崗位工作的必需條件,則設置這一限制條件不構成歧視,否則就構成歧視。”龔向和說。

新聞出處:法制網

SongYY說明:在中國這個案例中,即使被告方是政府招商單位,仍必須賠償被剝奪就業權的原告,這無疑是給願意挺身提出告訴的感染者相當的鼓勵。感染者在職場因感染身分而受歧視或權益受損,往往因為身分可能曝光、擔心在同行中無法立足等原因,而使得申訴或提告有重重障礙,資方歧視、侵權的行為常常沒有受到該有的批判。在台灣,遲至2012年11月,才在勇敢挺身而出的感染者以及權促會努力下,有首次就業歧視求償成功的案例。今年10月另有一例,侵權的企業被開罰30萬。

在這些案例中,權益受損的感染者是否有被彌補固然是重點之一,但更重要的是透過必須賠償、受罰的案例處理達到社會教育的目的,讓更多企業知道不可以拒絕錄取感染者身份的求職者,也讓保障感染者的法律得以真正落實。

延伸閱讀:
【台北/愛滋歧視】141002中央社:歧視愛滋患者 北市開罰30萬

2014-10-02

【台北/愛滋歧視】141002中央社:歧視愛滋患者 北市開罰30萬

【爽歪歪評論】
台灣的愛滋相關法律,雖然有禁止歧視感染者的法條,但是經常執行不力,主管單位缺乏貫徹保障感染者人權的決心與良好的申訴制度,以致徒有法律而難以真正保障感染者的人權。
台北市法務局這次的開罰值得稱讚,讓歧視的企業遭到處罰並非主要目的,而是藉由這樣的案例處理達到社會教育的目的,讓更多企業知道不可以拒絕錄取感染者身份的求職者。

.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日電)台北市法務局今天表示,日前接獲申訴,一間企業因求職人員患有愛滋而拒絕錄取,北市府對該企業開罰新台幣30萬元。

法務局表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日前向衛生局提出申訴,表示某企業徵才時,因應徵者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俗稱愛滋病),而拒絕錄取。

衛生局認定,該企業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對企業罰鍰30萬元。該企業不服,提起訴願,經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予以駁回。

法務局說,愛滋感染者的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其他不公平的待遇,違反者可處30萬到150萬元罰鍰。該企業已違反規定,衛生局處分合理。
新聞來源:2014/10/2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410020356-1.aspx

2014-03-04

【感染者故事/家庭】140301 陳玟如>反歧視–終止因無知帶來的歧視:飯桌上缺席的「家人」

反歧視–終止因無知帶來的歧視:
飯桌上缺席的「家人」

2014-03-01 文/台灣基地協會理事 陳玟如

(本文原載於台灣基地協會官網,經作者同意後轉載,特此誌謝)

從小,他就知道自己喜歡男生,也因為喜歡男生,所以與家人的互動一直非常彆扭與不自在。與家人不親近的他長年在外獨自生活,直到因為突然的急病,需要家屬簽屬急救同意的狀況下,同時與家人得知自己感染愛滋一事,六神無主的他,當下只能接受家人的安排,返家同住。當時大哥最主要的考量是擔心若他為獨居死於愛滋而上報,會拖累家人,所以住回家中,至少會讓家人比較好處理後事……

5148607981_cc4b0a7ed8圖片出處:Flickr photo by Bunches and Bits {Karina}

每年的3月1日是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推動的零歧視日活動(Zero Discrimination Campaign),今天,基地小編小分享一個小故事。

從小,他就知道自己喜歡男生,也因為喜歡男生,所以與家人的互動一直非常彆扭與不自在。與家人不親近的他長年在外獨自生活,直到因為突然的急病,需要家屬簽屬急救同意的狀況下,同時與家人得知自己感染愛滋一事,六神無主的他,當下只能接受家人的安排,返家同住。當時大哥最主要的考量是擔心若他為獨居死於愛滋而上報,會拖累家人,所以住回家中,至少會讓家人比較好處理後事。而當時需要休養的他,以為自己時日無多,心想:由家人來送終,至少真的比上報好吧?

回到家中之後,大哥便辭退了照顧母親的外傭,並跟他說︰反正你也不能去外面工作了,家裡的事情你總要幫忙點分攤,就由你來照顧母親吧!他當時並沒有拒絕,因為他知道家中以來一直只有母親未曾指責他同志身分,只一直責怪自己沒把他生好,才害他不正常。而在照顧母親的一開始,他原本是開心與想盡孝道的,但他不知道為何母親總是在一起吃飯時,把飯菜夾得滿滿的一碗,之後便不再添飯了,直到第二個月才從嫂嫂的口中得知,母親擔心自己也會被感染愛滋後,他便不再與母親一起吃飯,每每煮完飯後就請母親先吃,自己便去收拾廚房,等到母親吃完,自己再用餐。母親看在眼裡,也從未再邀請他一起吃飯,從第一年起,他便成為了與家人同住,但永遠在飯桌上缺席的「家人」。

照顧母親到了第五年,母親因為肺病發作住院,他跟著到醫院,不眠不休的照顧著,而擔心母親會對醫院飲食不習慣的他,仍然會煮飯去給母親吃。

某天晚餐時間,母親突然跟他說︰一起吃吧,我問過醫生了,他說你那種病和我們一起吃飯,不會感染的。

他回媽媽說︰我知道。

母親回︰你知道怎麼不說?

他回︰我想我說了,你們應該也會怕。

母親突然兩眼一垂、掉著淚說︰以後都一起吃吧,你煮的飯,其實很好吃…

那天晚上,他和母親談了很久很久的話。他才知道一開始母親是很氣大兒子把自己丟給他照顧,覺得大兒子為了省錢而不顧母親的健康與意願,也覺得自己被兒子們遺棄,但後來對於他的照顧不是沒有感動的,只是過於擔心被感染,也一直不知道怎麼跟他互動,直到這次住院檢查時,跟醫護人員問了自己有沒有感染愛滋後,才好好地請教了醫護人員。母親哭著跟她說覺得很抱歉,因為無知而讓她委屈這麼多年,雖然母親到最後覺得自己本來就老了,就算真的因為被他照顧而感染愛滋,自己也覺得沒有關係,但是已經不知道要怎麼跟他這件事情了。而當他聽完母親的陳述後,只跟母親說,隔天要好好的謝謝那位醫師,那個醫師是讓他重新覺得完整變成一個家人的貴人。

在3/1反歧視日的這天裡,小編想用這個故事跟各位朋友分享,許多歧視,是因為無知而引發的,而這種隱而未見的歧視,卻是活生生的影響著一個家庭與一個人的完整,如果歧視是可以透過正確的知識傳達,而讓帶有歧視與誤解的人願意放下歧視的眼鏡,也許,這些人的生活,不會再活在變色的人生之中…

儘管許多愛滋朋友都十分珍惜著被歧視後重生的力量,並讓他們更懂得包容與愛。但基地想請大家一起檢視因無知造成的愛滋歧視,並讓每一天,都是3/1反歧視日吧!

原文出處:http://www.gdi.org.tw/?p=3159

★2014爽歪歪網站讀者問卷調查~~請您撥出2分鐘幫我們填寫!!★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SF5ep_-pYM0ZqzxU6cIHdAMQCSweJXarvLS326igrbI/viewform

2013-03-11

【台灣/愛滋歧視】130311 中央廣播電台:北市社會住宅拒愛滋者 李鴻源:違法

北市社會住宅拒愛滋者 李鴻源:違法
時間:2013/3/11   撰稿‧編輯:陳沂庭    新聞引據: 採訪 

  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規劃的社會住宅排除愛滋患者、遊民等7類族群申請,引發外界批評。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11日)表示,北市府的做法已違法,內政部將要求修正。北市府都發局則回應,北市府只是先列出5類優先申請對象,並未排除相關特定人士,會再向內政部說明。

  行政院在雙北市劃定5處社會住宅基地,還為12類特定對象保留1成比率入住權。不過,媒體報導,台北市政府為降低基地周邊居民反彈,僅保留低收入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5類申請,排除爭議較大的愛滋病感染者、遊民等7類族群。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11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北市府將這些特殊境遇人士排除在外,已公然違反住宅法中不得有任何歧視的規定。

  內政部長李鴻源答詢時表示,北市府已違反法令規範,內政部會很嚴肅地要求修正。他說:『(原音)這是不合法的,我們會提醒他們,請他們注意,不可以做這樣一個違反法令的規範。我們會很嚴肅地要求他們做修正,這一點我們一定會做到。』

  北市府都發局則回應,根據住宅法,只要有1成的家戶數提供給12類特定對象之一,就符合法規。都發局強調,北市府為避免資源重複配置,的確設定5類人士為優先申請對象,但並未排除其他7類族群,市府會再向內政部具體說明。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10808
遭指社宅拒弱勢 北市府澄清
中央社╱台北11日電  2013.03.11

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住宅法規定12種特殊身分者需受保障,但不是每棟社會住宅都會剛好居住12種特殊身分者,需視是否提申請及居住意願,這是互相供需問題。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說,台北市的社會住宅竟排除遊民、愛滋病患等。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說,評估現有狀況,北市府研擬、建議,社會住宅優先提供給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家庭、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原住民及65歲以上銀髮族5種身分者。

她說,另外7種未優先納入為提供對象,不是代表排斥,由於各有權管機關,目前有相關社會福利或機制處理,希望不要重覆浪費資源。

高文婷表示,愛滋、家暴與遊民部分有立即安置需求,社會住宅緩不濟急,但未來具體需求出來就納入後期規畫。

她說,這12種特殊身分者法定權益早有法律保障,不會有任何改變,未來北市府仍將本於法規執行立場,依法執行、落實社會住宅政策。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303110293-1.aspx

SongYY補充
北市府目前的說法與之前蘋果日報報導大相逕庭,按蘋果日報3月2日的報導(請參見延伸閱讀),北市府都發局官員表示『與會居民擔心公宅若不設限,降低居住環境』『為降低基地周邊居民反彈、爭取居民支持』因此『經請示法務部確定未違法,訂出排除(愛滋感染者、遊民、家暴…等)方案。』。這和上述報導中高文婷表示理由是『已有機制處理、希望不要重覆浪費資源』相去甚遠。何者是實情?何者是推託之詞?似乎不難判斷。
再者,官員一方面同意『愛滋、家暴與遊民部分有立即安置需求』,另一方面卻說『社會住宅緩不濟急』–如果有安置需求,不是更應該列入優先提供身分?而”緩不濟急”難道就構成將這些族群排除在1成保障名額的理由?北市府的一再辯解只讓人更加擔心,希冀內政部在此案上能堅持並落實無差異的居住正義!

延伸閱讀
【台灣/愛滋歧視】130302 蘋果日報: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首案釋277戶 排除遊民等7類 挨批歧視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33423718190&myarea=2&page=1

 

 …

2013-03-02

【台灣/愛滋歧視】130302 蘋果日報: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首案釋277戶 排除遊民等7類 挨批歧視

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首案釋277排除遊民等7挨批歧視
2013.03.02蔡亞樺╱台北報導
行政院在雙北市劃定五處社會住宅基地,還為12類特定對象保留一成比率入住權,北市府為降低基地周邊居民反彈,僅保留低收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5類,排除爭議較大的愛滋病感染者、遊民等7類族群,最快年底動工的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旁公營住宅將率先適用。但有民眾與愛滋團體批評此舉是歧視。
政院劃定的五處社會住宅基地,北市有萬華區青年公園旁與松山區健康路附近,新北市位在中和區秀峰街附近,及三重區2處閒置眷村用地。
降低居民反彈
北市府1月初已宣布,將投入8億元興建緊臨青年公園的青年公營住宅,打造2棟由空中廊道銜接的最高等級綠建築公宅,最快年底動工,2016年完工入住,只租不賣,共釋出277戶、以市價7折租金供給青年家庭,單人房月租金在1萬元以下。但保留10%名額給特定族群。
為爭取居民支持,都發局決定不依《住宅法》保障的12大類對象照單全收,日前更簽請台北市長郝龍斌同意,排除家暴(或被性侵)者、特殊境遇家庭、遊民、災民、愛滋病感染者等7類對象入住,僅開放低收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65歲以上老人等5大族群申請入住。
都發局官員說,之前辦座談會,與會居民擔心公宅若不設限,降低居住環境,經請示法務部確定未違法,訂出排除方案。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代理秘書長葉珈語昨直言,社會住宅本來就是為弱勢族群興建,北市府卻帶頭排斥,就是一種歧視,不管是愛滋患者或其他弱勢族群居住權都需要受保障。
「採評點申請」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官員也說,不應限制法令保障的族群提出申請,但可採評點方式,依所得、身障程度及持有相關證明三大原則,分數愈高可優先入住。
民眾高小姐說,限制資格的作法就是歧視。在外租房的林小姐說,外界對社會住宅印象差,複雜又髒亂,設限可住得安心。
《住宅法》定義社會住宅保障對象
對象╱比率
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5%
低收入戶:2%
身心障礙者:1%
65歲以上老人:1%
原住民:1%
特殊境遇家庭:0%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0%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0%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0%
災民:0%
遊民: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0%
註:比率欄為北市府核定5類可申請對象分配比,另7款被排除無法申請入住
資料來源:北市都發局
2012-12-27

【臺灣/感染者調查】121227 華人健康網︰調查:愛滋自費藥 8成5難獨力負擔/聯合報︰職場接納度低 愛滋病患不敢說/健康醫療網︰7成愛滋感染者怕告知 影響藥物治療

調查:愛滋自費藥 8成5難獨力負擔
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2012年12月27日

隨著醫藥科技進步,只要靠藥物控制和定期追蹤,愛滋病毒也能像糖尿病和高血壓等慢性病一樣獲得控制,但一份針對愛滋病感染者生活現況和需求的調查卻發現,7成5以上無力負擔每月超過2000元的部分負擔費用,85%感染者需他人協助支付,呼籲政府未來在設計自費購藥制度時,可將感染者的經濟能力納入考量。

台灣露德協會今27日公布2012年國內愛滋感染者生活現況和調查報告,結果發現愛滋感染者最關注的議題中,「治療費用」、「發明解藥或疫苗」再度蟬聯為首要關注項目,而「感染者權益」、「找到知心伴侶」則在今年提升到第3名,與「身體健康狀況」並列。

不過,調查進一步發現在「治療費用」部分,近4成表示願意「自費」購買更好的愛滋用藥,但受限於社會污名化、職場不友善、經濟不穩定等因素,85%感染者無法自行負擔愛滋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必須仰賴父母、政府單位和民間社福人員的協助和支援。

對此,台灣露德協會呼籲政府正視愛滋病患者的醫療資源問題,參考每月2000元的「經濟門檻」,放寬自費藥物的限制條件,讓感染者可以安心接受治療,穩定控制病毒數量,避免急性發作而危及生命。

除醫療問題外,調查也發現過去愛滋感染者最怕告知家人、親密伴侶和手足,但今年的調查卻顯示,告知「職場同事」的壓力最大,而不告知的理由主要是擔心被另眼相看、覺得不會得到對方支持、擔心愛滋揭露後不再被喜歡等。

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表示,雖然帕斯堤(愛滋感染者)關心的議題會隨著醫療科技的進步而有所轉變,許多人仍有沉重的心理壓力,若感覺生存空間的友善與接納較低時,在服藥順從、自我照顧及告知意願的態度也將偏低。

為鼓勵愛滋病友更積極、正向地活出自己,露德協會推出《2012看見生命的彩虹-愛滋朋友的生命故事》,內容紀錄18位愛滋感染者如何從幽谷中熬過生命的淬煉和苦難,勇於活出自我,希望作為其他病友學習的對象,也讓更多人瞭解愛滋病友,予以友善的關懷。

新聞出處︰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150/10527
職場接納度低 愛滋病患不敢說
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台北報導 2012.12.28

台灣職場普遍對愛滋病患接納度低,一項調查顯示,愛滋病患最不願和公司同事透露自己的病情,主要多是擔心被另眼相看、怕得不到支持或是不再被喜歡,甚至有愛滋病患因為公司要集體體檢而主動離職。

台灣露德協會昨公布2012年台灣愛滋感染者生活現況調查,以網路及問卷調查436名感染者,結果發現,今年與往年不同,歷年來愛滋患者多對於將自己病情告知家人最有壓力,但今年卻有7成2愛滋患者不願意將自己染病告訴職場同事,並覺得社區與職場對於愛滋的接納與支持度不足。

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說,老年生活也是另一項愛滋病患擔心的問題,即使國外研究顯示,愛滋病患罹病後最多可存活53年,卻有4成6的愛滋患者認為自己活不到老年,6成5的患者沒有為退休做任何準備,並有2成5的患者覺得自己老年後會獨居,無依無靠,對於未來感到不安和無望。

另外,今年的愛滋感染者攀升,年初累積至11月共新增2041名愛滋病例數,僅低於2005、2006年的新增人數,為歷年來第3高。

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台灣愛滋病疫情約在2005年明顯增加,多與共用針頭與使用毒品有關,近年因共用針頭感染愛滋的人數已下降,反而多是危險性行為感染比率增加。另外,今年愛滋患者新增人數較多,與篩檢較踴躍也有關,今年10月疾管局推動「I-Check要(愛)檢查」活動,兩個月期間內,篩出170多人感染病毒。

新聞出處︰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596380.shtml

 

7成愛滋感染者怕告知 影響藥物治療
健康醫療網/林宜慧報導 2012/12/27

根據調查發現,有7成2愛滋感染者有愛滋身分告知的壓力,且壓力源從過去的「家庭」轉移到「職場同事」,除了因為家人的支持度逐年上升,害怕職場對愛滋的接納度不夠是主要原因。不敢告知的情形會間接減低愛滋感染者接受抗病毒藥物的順從度,從心理影響身體健康。

台灣露德協會於今年10-11月間,針對436位愛滋感染者進行年度生活現況調查;結果發現,歷年來愛滋感染者多半對告知家人感到困擾,但今年家人的告知壓力明顯下降近2成(101年為47.9%,100年為63%)。

另外,調查卻發現,愛滋身分告知的壓力,職場同事的比例已超越家人(101年為51.4%,100年為65%),可見愛滋感染者的心理壓力從家庭內部轉為外部環境。

台灣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分析,主要是愛滋感染者年齡層下降,相對地家人知曉率提高,對愛滋感染者的支持度自2006年至今,有逐年攀升趨勢,而愛滋感染者的壓力來源就進一步擴展為職場同事。

在職場上,部分公司不符法規的體檢制度導致愛滋感染者壓力,此外,一些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愛滋病感染者,害怕在上班時間按時服藥會被同事發現,進而降低服藥意願。調查發現,56%已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愛滋感染者中,有3分之1面臨服藥困擾,其中以「副作用」及「擔心服藥副作用」為最主要原因。

徐森杰秘書長指出,藥物的副作用分為短期與長期,大多副作用是短期的腹瀉、嘔吐、頭暈、身體發熱,或睡覺不安穩問題,只有少數的副作用造成長期影響,如肝、腎功能異常、因脂肪轉移而影響外觀。藥物副作用可用輔助療法處理或緩解,但心理層面必須靠社會大眾、職場、家庭一起努力。

台灣露德協會理事丁松筠神父表示,愛滋已經是一種慢性疾病,跟高血壓、糖尿病沒什麼不同,社會大眾的支持以及疾病隱私權的維護,可讓愛滋感染者好好接受藥物治療,目前國際調查的平均存活時間可達感染後53年之久。

新聞出處: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7399

 

愛滋身分難啟齒 職場壓力最嚴重
中央廣播電台  時間:2012/12/27   撰稿‧編輯:沈雅雯    新聞引據: 採訪 

  露德協會今天(27日)公布「台灣愛滋感染者生活習慣調查」指出,愛滋患者所面對的家庭壓力逐年下降,越來越多人勇於向家人坦白愛滋身分;不過,職場壓力始終沒有減輕,感染者最擔憂因為身分曝光而失去工作。露德協會指出,社會的不友善環境也會降低感染者規律服藥的比率。

  台灣的愛滋感染者人數不斷攀升,根據疾管局統計,2005年感染者人數增加3,380人,是飆升最快的一年,其次為2006年的2,918人,而今年截至11月底為止,已經篩出新增2,041人,躋身歷年以來的第3高紀錄。

  長期關懷愛滋感染者的露德協會27日公布調查指出,過去感染者多半最難向家人坦承,不過今年的調查顯示,越來越多人勇於向家人坦白,反而是職場的不友善環境最令感染者恐懼。秘書長徐森杰說:『(原音)他們最擔心的就是公司要求體檢,擔心說萬一有篩檢這一項,那我不就身分曝光,同事、老闆知道,會不會把我解僱?在按時服藥上,服藥會有副作用,擔心會影響工作表現、生活作息,這對服藥上的順從也會造成影響。』

  徐森杰說,隨著抗愛滋藥物的進步,愛滋病已經能夠像慢性病一樣得到控制,但仍有高達6成5的感染者沒有作退休規劃,因為他們沒想過自己可以活到老年。

  露德協會指出,社會的不友善環境會增加感染者規律服藥的難度,大眾應擺脫歧視,共同創造一個友善的環境。

新聞出處︰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7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