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8

【美國/防治研究】120417 中央廣播電台:美研究:不亂砸錢 抗HIV需找對族群

SongYY說明
本報導中史丹佛大學的研究,是2010年以男同志族群進行接觸前的預防性投藥研究結果的後續分析;研究者以成本效益的角度比較,「對群體全面投藥」和「選擇性部份投藥」,何者資源運用的效能較高,這也是標題「找對族群」之意。
報導標題可能讓人誤以為愛滋防治是要針對男同志族群。實際上,只要是未做好保護措施,不管是同性戀或異性戀、性伴侶人數多或少,均有同等的機會讓自己暴露在感染風險中。

時間:2012/4/17 撰稿‧編輯:張子清   新聞引據: 中央社

針對每日服用預防性投藥,嘉惠愛滋病毒(HIV)高危險族群,美國研究人員16日發表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指每年有5名以上性伴侶的男同志,屬於上述族群之一。

  預防性投藥Truvada每天的藥價為26美元,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專家團的研究,探討開立這種藥物給有性伴侶男同志的成本。研究成果發表在「內科醫學年鑑」(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

  根據2010年1項里程碑臨床實驗,男同志定期服用Truvada,預防HIV感染的機率最高可達73%。

  不過,外界也質疑說,建議為數眾多的男同志族群天天服藥,到底符不符合經濟效益。

  史丹佛大學工程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候選人朱所拉(Jessie Juusola)說:「如果對所有男同志都開立預防性投藥,成本會高得離譜。」但是他接著說,「如果只開立給HIV高風險群,則是有價值的投資,不致浪費醫療資源。」

  研究指出,未來開立Truvada給美國所有男同志的成本達4,950億美元,但開藥對象若只限於高風險族群,成本則可減至850億美元。

  研究人員估計,如果不開立預防性投藥,未來20年將新增49萬起感染案例。

  可是如果兩成的男同志每天服藥,感染人數可望減少近6萬3千人;如果只有兩成高風險男同志服藥,未來20年即可在166億美元成本下,避免4萬1千個新增感染案例。

資料來源: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50736&id=2&id2=2

Logo延伸閱讀
120417 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原始論文): The Cost-Effectiveness of Preexposure Prophylaxis for HIV Preven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http://www.annals.org/content/156/8/541.abstract
120416 Science Daily:Giving Preventive Drug to Men at High Risk for HIV Would Be Cost-Effective, Study Shows
http://www.sciencedaily.com/releases/2012/04/120416185758.htm
120210 優活健康網:愛滋可以投藥預防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11144340598&myarea=2
101124 預防愛滋 新口服藥見成效
https://gplus.org.tw/news_3.asp?NEWID=NEW10112520328819

2012-04-18

【臺灣/愛滋器捐後續】120418 中國時報:愛滋器捐案 移付懲戒委員會/ETtoday:愛滋器捐9醫師送懲戒會 病友嘆:換作我仍願接受手術

愛滋器捐案 移付懲戒委員會
2012-04-18 中國時報 張睿纖、唐榮麗/台北報導

       去年八月台大醫院爆發愛滋器捐事件震驚全國,事隔近八個月,台北市衛生局已將此案移付市府醫師懲戒委員會討論,但並不代表要懲戒相關九名醫師。當時擔任台大器捐小組召集人的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昨低調表示,「當初已預期有這樣的結果,沒有特別感想。」

     衛生局表示,台大醫院誤將愛滋病患器官移植案,去年八月已對該院開罰五十萬,在調查及專家會議過程發現,醫界與法界人士意見分歧,此案究竟歸屬專業問題還是法律問題,與會者也有不同意見。

     衛生局經研議,除召開專家諮詢會議,也請移植小組相關人員書面陳述意見,因考量此事對民眾醫療安全及就醫權益影響,十二日已將此案移付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預計將花兩個月時間討論。

     衛生局強調,移付懲戒委員會討論的是「案子」,並不是要懲戒個人,必須先釐清案情後,才知道下一步要採取什麼措施,目前不能認定就是柯文哲醫師的責任,也不希望由柯一肩扛下,其他八位醫師也還是「關係人」身分。

     柯文哲指出,愛滋器捐事件是整個國內器捐移植體系出了問題,應該徹底檢討、改善,而不是出事情了,「就一定要抓一個女巫將她燒死,卻不改變任何事情」,這樣之後還會發生一樣的遺憾。他自嘲,自己神經大條沒特別感覺,但其他八名醫師秉持救人原則,當時只想搶時間全力救治病患,沒有人有惡意,如今卻面臨要被調查的下場,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柯文哲說,此外,器官捐贈者的母親也是受害者,當初出於一片好心捐贈墜樓過世兒子有用的器官,希望能遺愛人間,沒想到現在社會關心的卻是相關人員懲處的問題。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五名接受愛滋器官移植的病患,仍持續接受預防性投藥,目前為止均測不到愛滋病毒,但須持續服藥至今年八月底後停藥半年,再進行抽血檢驗,才能排除感染愛滋的風險。

     台大醫院昨天則發出聲明表示,移植團隊醫師均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及器捐中心作業流程規範合法施行移植手術,仍被移送懲戒,深表遺憾,將協助相關醫師接受調查,並給予全力支持。

資料來源: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041800129.html

愛滋器捐9醫師送懲戒會 病友嘆:換作我仍願接受手術
2012-04-18 ETtoday新聞  記者饒偉生/台北報導

        去年8月,台大醫院驚爆愛滋器捐事件,當時擔任移植小組召集人的柯文哲以及另外8名醫師,在17日被移付懲戒委員會討論,但尚未對相關涉案人員作出懲戒決定。對此,有名於2009年底接受肺部移植手術的民眾撰文指出,「今天換作我在那受贈者的角度,我即使知道這是來自愛滋患者的器官,我還是會接受手術」,並強調自己如果不說話,怕以後沒有醫生可以看。

這位曾經接受器官移植的網友林先生,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指出,他在2009年底接受肺臟移植手術,當時團隊中負責葉克膜的正是柯文哲醫師,如今看到柯與其他醫師被移赴懲戒會,讓他有感而發,認為團隊成員不應受到如此大的苛責,相關單位應該要思考的是,愛滋病患能否比照結核病患者,由衛生局造冊列管,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林先生表示,「今天換作我在那受贈者的角度,我即使知道這是來自愛滋患者的器官,我還是會接受手術。原因不外乎,我們這種類型的病症從發病到死亡,通常在一年內。即便是愛滋病,在控制得宜下,依然能夠保持不錯的存活率。畢竟,活著才有希望,不是嗎?」

其實林先生曾罹患急性淋巴性白血病(血癌),痊癒後又因藥物副作用導致肺部纖維化,當時除了身體非常煎熬之外,就連心理也受盡磨難,根本沒有獨自求生的能力,他描述自己的狀況「比路邊的乞丐過得還要遭」,因為光是最基本的吃飯、上廁所等動作,都會讓他喘不過氣來,生活過得非常痛苦。

2009年底,他接到來自台大醫院肺臟移植小組的電話,告知「現在有合適的你要不要作?」看著眼前突然跑出的希望,他卻像是洗了場三溫暖一樣,內心不禁擔心能否看到明天的太陽。經歷了30分鐘後,他做出了人生最重大的決定,「直到現在,我都還不敢確認我作(應為做)下這決定是不是好棋!」

後來,他選擇接受手術,過程相當順利。在接受漫長的復健後,醫師通知他可以出院,此時他說,「嘴角掩不住高興的心情。」他除了感謝台大移植團隊以及親友的支持外,也相當感謝這位善心的捐贈者,他認為有緣才會讓兩人配對,此後會更加珍惜這得來不易的肺臟。

資料來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18/39908.htm?from=ticker_tick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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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2 自由時報:傳將器捐病患當愛滋患治療/台大:投藥半年 測不到病毒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216223239771&myarea=2
台大感染科醫師羅一鈞部落格《心之谷》:HIV感染者的器官移植成功率 (理性版)
http://heartvalley.blogspot.com/2011/08/hiv.html
台大感染科醫師羅一鈞部落格《心之谷》:器官移植感染HIV–國外案例整理
http://heartvalley.blogspot.com/2011/08/hiv_30.html

2012-04-15

【臺灣/愛滋照護】120415 公視新聞: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120414 苦勞網:居家照顧等嘸人 社福資源 愛滋止步?

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
2012-04-15 公視暗時新聞 許恆慈 徐啟峰 台北報導

有一個感染愛滋病的阿民,也是身心障礙者,二年來向地方政府,申請三次居家照顧的服務,但是,攏找沒人、願意來接。民間團體認為,阿民的例、顯示出、台灣社會,對愛滋病感染者的、〔歧ki視〕跟驚惶。

照片中是阿民的家,他是一名愛滋感染者,前幾年因為腦溢血導致雙眼失明、肢體障礙,行動不便生活自理功能也逐漸退化。

不過這二年來、他向政府申請了三次居家照顧服務、不是被拒絕就是沒下文,原因就出在他是愛滋感染者。

阿民目前跟七十歲的父親以及讀國二的兒子同住,生活起居只能靠年邁父親以及還在讀書的兒子來協助,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認為,阿民的例子明顯反映出、台灣社會對愛滋感染者的歧視跟恐慌。

對此內政部回應,針對照顧像是愛滋感染者這種有特殊照顧需求的訓練,目前衛生署及內政部已經建立窗口跟師資的名單,不管是居家照顧服務單位、學校單位、還是安置機構,都可以多加利用。不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則認為,官方應該積極讓有照顧過的醫療及看護人員來經驗分享,讓大家知道照顧並不會傳染,避免感染者被社福資源拒於門外,而求助無門。

資料來源: http://news.pts.org.tw/news_detail.php?NEENO=207827

居家照顧等嘸人 社福資源 愛滋止步?
2012.04.13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 阿民的故事

阿民是一名愛滋感染者,同時合併有多重身心障礙。愛滋部分固定用藥且病情穩定,但因行動不便無法出門工作,只能坐困房內,各項生活技能日漸退化。生活起居依靠有身心障礙的年邁父親與就學中的未成年兒子共同協助,全家經濟來源則仰賴中低收入戶補助與身心障礙補助金,勉強度日。

去(2011)年起,本會社工家訪後主動介入,評估阿民個人與家庭狀況,積極引進居家照顧資源,希望恢復阿民的生活技能、改善生活環境、減輕照顧者的壓力與負擔。

根據瞭解,當地衛生所自2010年起,三度向社會局申請居家服務,已經獲社會局委託居服單位核定符合申請居家服務資格,卻始終沒有得到協助。

■ 三度申請居服無下文

本會多次與主管機關連繫,獲得回應諸如:「因為阿民本身感染愛滋的關係,沒有居服人員願意協助」、「阿民不符合社會局開案標準,所以沒有正式開案。」,政府委辦提供居家照顧服務的社福團體亦表示:「因服務內容包含身體清潔,擔心居服員在服務過程中有意外」、「原本轉介居服員,但知道是感染者後拒絕服務,後續未正式開案處理。」

阿民在等待,阿民的老父與幼子也在等待。2011年11月,本會正式函請當地社會局積極協助,得到「居家服務已經衛生所公衛護士進行評估,待時數核定再與居家服務單位及案家共同商議服務頻率及內容。」的回復,對於「無居服員協助」之關鍵點,無任何回應,申請走回原點。

承案社工方紀涵表示,「難道一個身障者感染愛滋,就不能獲得應有的協助嗎?只要一聽到需要和感染者接觸,就都拒絕,那感染者該怎麼辦?只能靠家人嗎?如果家人也無力協助呢?阿民的例子,很具體的反應出,台灣社會對感染者的確充滿歧視。」

■ 銜接愛滋感染者的社福需求,需要前瞻與魄力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規定,感染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與其他不公平之待遇。法律言之鑿鑿,對一般民眾而言,卻遙如天音。

本會秘書長林宜慧認為,「愛滋感染者只要固定用藥,身體健康可以有效控制,而一般日常生活、同住、共餐、共用衛浴設備等,都不會使人受到感染。」,「居服員或許擔憂與感染者近身接觸,但大批照顧過愛滋感染者的醫療人員與看護人員,早已證實照護工作並不會造成愛滋傳染。」

林秘書長表示,社政單位對愛滋的認識不足,缺乏積極催動社福系統接納愛滋的動能,導致社會福利資源輸送被阻斷,造成許多類似阿民的困苦案例。政府不能繼續漠視,讓家屬或邊緣組織獨力掙扎求生,而應儘早落實既有的社福規劃,讓民有所安、有所養。

☆ 小常識:認識「居家照顧服務員」

根據勞委會行業職業就業指南,照顧服務員工作內容為協助病患、失能者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起居事宜,提供身體、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提供服務前,會進行職前訓練,工作時會穿戴必要之護具,同時也會使用輔助器具。

資料來源: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855

Logo延伸閱讀
120415 公視晚間新聞︰愛滋感染者 申請不到居家照護(新聞影音檔)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1UYJlcLfOU
111128  自由時報:「我要睡覺」家庭照顧者亟需喘息一下/台灣立報:愛滋、同志照顧者 更難喘息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128233928511&myarea=3&page=4

2012-04-15

【臺灣/篩檢需知】120410 優活健康網:完整的愛滋病篩檢 建構防治愛滋觀念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

做過「愛滋病篩檢」的人,在您的印象中篩檢完獲得了什麼?是指甲剪、小電風扇、保險套等千篇一律的衛生所宣導品,或許在某次的半推半就愛滋病篩檢中,大部分的人都有拿到過以上的東西,除此之外呢?其實篩檢前、後諮詢或許不如實質的宣導品來得吸引人,但其背後的教育意義確是防治愛滋最重要的一環。篩檢只是一種手段,希望從每一次的篩檢諮詢中,可以讓民眾獲得更多關於防治愛滋的觀念,幫助大家更了解該怎麼保護自己,也學著如何保護他人。

一般民眾到衛生所提出做愛滋病篩檢要求,首先要做的是「篩檢前諮詢」,內容包括愛滋病基本常識、評估可能的感染風險、篩檢流程的說明以及篩檢意願的確認。由諮詢中可以獲得愛滋病的正確觀念,其感染途徑及預防之道;風險評估則判斷是否處於空窗期,避免偽陰性的結果發生;流程說明包括了篩檢方式及所需時間;最重要的是提供民眾在篩檢之前說不的權利,一定要百分之百的同意才能夠進行抽血檢驗。「篩檢後諮詢」也是不可缺少的,包括告知檢驗結果、建議有感染風險者定期追蹤、結果為陽性者的衛教及後續轉介及針對靜脈藥癮者更提供相關戒毒訊息。

基隆市衛生局長許明倫表示,有感染愛滋風險的民眾務必主動至衛生局及衛生所篩檢,衛生局(所)能提供最完整的愛滋篩檢服務並保障個人的隱私,莫利用捐血篩檢愛滋,捐血篩檢愛滋不僅違法而且還沒辦法獲得相關的諮詢。愛滋的防治需要正確的觀念,從篩檢的經驗中獲得絕對比衛生宣導更詳細、更為貼切。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6608

SongYY說明
本篇為優活健康網節錄自基隆市衛生局新聞稿的報導(新聞稿參見延伸閱讀),文中傳達了篩檢應以衛教為依歸的觀念,相當值得參考與肯定。
2009年11月由露德協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以及同志諮詢熱線共同發起的「呼籲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討『全民篩檢政策』」聲明中,提出﹕「篩檢前諮詢」是影響受篩者安全性行為模式最有效的衛教機會;篩檢應以衛教為依歸,而非以數量評估成效﹔需尊重篩檢自主權,保障受篩者權益,並應透過「篩檢後諮詢」的重要銜接服務,對結果陽性感染者在第一時間接續提供相關諮詢、陪伴、轉介、照護、法律權益服務。
我們樂見官方、民間單位均推動更細緻的篩檢服務,相信愛滋防治工作能因此更加落實。

Logo延伸閱讀
120409 基隆市衛生局新聞稿:整套的愛滋病篩檢,您可以獲得什麼
http://www.klchb.gov.tw/ch/14-1_other/05_main.aspx?cate_id=262&sn=753
091130 重篩檢 輕衛教 不利愛滋防治:呼籲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討「全民篩檢政策」
http://www.hotline.org.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CHU1130&Rcg=4303

TAG:愛滋篩檢

2012-04-15

【國際/防疫現況】120404 台灣立報:有策略沒銀彈 愛滋歸零大難題

SongYY摘要:學者研究顯示,HIV感染者者服用抗反轉錄病毒藥物(ARVs),那麼其將HIV傳染給自己伴侶的機率將減少96%。這項「治療即是預防的策略」(TasP)被認為可能是10年來的最重大進展。但現況中,資金缺乏,特別是全球基金凍結愛滋病治療經費,對此進展構成極大的障礙。限於經費,開發中國家感染者啟動治療的時間點也較已開發國家晚,健康照護如何能深入貧困地區也是待解決的問題。

有策略沒銀彈 愛滋歸零大難題
台灣立報 編譯陳玫伶整理報導 2012-04-04

法國籍教授巴瑞-西諾希(Dr. Francoise Barre-Sinoussi)是2008年諾貝爾醫學獎得主。據《半島新聞網》報導,當她在1982年發現第一型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1, HIV-1,俗稱愛滋病病毒)時,她並不明白她的研究後來會撼動全世界,「我們認為只有一個小族群會被病毒感染,真的很天真,我們不清楚這個流行病的厲害。」她說。

巴瑞-西諾希的話的確是該警惕,從她發現愛滋病病毒至今,已有6千萬人感染,超過3千萬人死亡,後者的人數相當於半數英國人口。但是她並不因此灰心,「我相信科學,長久來看,我們將發現新的策略,我的夢想是在死前終結愛滋病。」她說。

她所言並非不可能。愛滋病防治在2012年出現了一道署光,《新英格蘭醫學雜誌》於去年發表的研究中,發現治療愛滋病的抗反轉錄病毒治療法將有效降低96%把愛滋病病毒傳染給性伴侶的機率。

經由性伴侶感染到愛滋病病毒的機率大約有3成,這項名為HPTN 052的研究被認為將扭轉HIV/AIDS的疫情,如此高的成功率幾乎是科學文獻中前所未聞的,但實際情況能否達成仍言之過早。

治療與防治 雙管齊下
這項科研結果「預防作為治療的策略」(SongYY按:一般譯成「治療即是預防」)(The treatment as prevention strategy, TasP)被美國《科學》雜誌選為2011年10大科學突破,並且獲得《時代雜誌》、《刺胳針》和無疆界醫師組織的回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10年來的最重大進展。

國際愛滋學會(International AIDS Society)主席凱特比拉(Elly Katibara)受訪時表示:「TasP是一個亮眼的發現,在治療人們的過程中,你進行的是兩項工作(意指預防和治療)。」

2005年時,每一個聯合國成員都承諾將在2010年達成進行HIV防治、治療和照護工作,目標是在2015年之前將感染病例數降至零,儘管愛滋病防治工作並沒有傳出捷報,世界各國都致力於執行治療和預防策略,並且投入科學研究,希望能早日發現有效方針。

加拿大卑詩愛滋病卓越中心(British Columbia Centre for Excellence in HIV/AIDS)主任蒙塔納(Julio Montaner)和特比拉早在90年代中期即開始進行TasP的研究。蒙塔納說:「我們有機改變歷史,我們的人生中將有機會看到愛滋病根絕。」

1996年,感染HIV/AIDS的人約有1千萬,儘管科學家呼籲需要對抗疾病的資金,各國未有實際行動,疫情於是快速蔓延。2012年的今天,有3,400萬人為愛滋病毒帶原者,其中2/3落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地區,半數以上是婦女和小孩。

對抗愛滋病病毒傳染和治療愛滋病有關的經費幾乎達1兆美元($1tn),且造成生產力下降和其他社會經濟問題。

曾任聯合國愛滋病駐非洲特使的經濟學家路易斯(Stephen Lewis)說:「TasP已經成為國際愛滋運動的核心,每個人都被說服了。」

但是,說得容易,真要介入可不簡單。對抗愛滋、肺結核與瘧疾全球基金(Global Fund to Fight AIDS,Tuberculosis, and Malaria)是愛滋病防治的最大金主。因為G8國家違背先前的財政承諾,迫使全球基金凍結愛滋病治療經費,拒絕2012年提出的所有新計畫需求,也包括TasP的執行經費。全球基金於2012年短缺了2百億美元。

無疆界醫師組織在3月底出版的報告書中描述了全球基金赤字的影響,該組織HIV醫療顧問伊莎貝爾 翁德賽-梅耶(Isabelle Meyer-Andrieux)說:「這項打擊迫切地影響了那些只能提供藥物的國家。」舉例來說,剛果共和國有1百萬HIV帶原者,因為資金不足造成幼兒科的HIV病房必須關閉。

據聯合國愛滋防治計畫,若補足2百億美元缺口,將可預防1,220萬人成為愛滋病病毒感染新例以及2011年至2020年間會有740萬人免於因愛滋病併發症而死亡。2百億美元看似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但是若和發展經濟學家薩克斯所說,美國每天花19億美元在國防支出上相比,就不足為奇。

診療時機 看法分歧
缺乏資金並不是唯一的障礙,在治療何時啟動的基礎也有不同看法。臨床上,HIV經由CD4淋巴球數在體內的狀態,世界衛生組織指引上建議CD4淋巴球數低於350時必須治療。如果所有病人都接受治療,則將可預防20%的感染機率。

聯合國愛滋防治計畫策略和成果部門主任史瓦特蘭德(Bernhard Schwartländer)說:「這個目標是在控制疫情,而非根絕疾病。」但是在北美洲和已開發國家中,CD4淋巴球數少於5百時即開始治療。蒙塔納說:「CD4淋巴球數少於5百的人在3到5年內有8%的機會降至350,如果我們更早治療,不僅可以預防疾病,也可以預防這期間的傳染。」

世界衛生組織愛滋病部門的羅英茹(Ying-Ru Lo)表示:「對許多中低收入國家,WHO的指引考慮到他們的成本和系統成熟度。」

事實上,不少病患因為不夠嚴重而被治療單位拒絕,其中約有1/4的人不會再返回接受治療。住在尚比亞路沙卡的HIV帶原者席威茲(Kenly Sikwese)告訴記者:「我許多朋友未達接受治療的基準,他們也不會再去檢查,再回來時已經坐著輪椅或病發了。」

照護難深入貧困區域
刊載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的劃時代研究第一作者柯恩(Myron Cohen)表示,治療需要公共衛生的合理性,以符合實際情況。「我們必須找到每個人,讓它們接受治療……這是研究要求的。」他說。

但是治療和檢查的可近性程度同樣說得比操作容易,特別在撒哈拉沙漠以南,執行有更多困難。史瓦特蘭德說:「為了治療,我們要拓展檢查這件事在溫哥華發生,但是當你到坦尚尼亞中部沒有水沒有電,事情變得更困難。」

蒙塔納對此表示意見,他說:「這又是跟資金有關,在這些一樣偏遠的地方,你看到人們喝可口可樂,因為他們成功地作了市場行銷。」如果汽水公司可以滲透這些地方,健康照護也可以做到。

TasP的研究象徵一個抵抗HIV/AIDS的新世代,但是終究能改變的是什麼?提供治療的資金短缺是生命存亡之間的問題。至少聯合國宣告因為致力於包括教育、預防垂直感染、男性割包皮和治療等政策,還有超過7百萬人接受抗反轉錄病毒藥物治療,至2011年底的盛行率創了新低紀錄。

AIDS相關疾病致死案例自2005年已經降了21%,愛滋病病毒新帶原人數在1997年後也降低了21%。2010年有660萬人接受治療,比前一年增加了135萬例。在波札那已經開始執行TasP,80%的愛滋病病患接受治療,降低了30%的傳染率。

壞消息依舊是資金不足問題。蒙塔納承認現況是:「我們至少要提供所有CD4淋巴球數低於350的人藥物治療,必須預防愛滋病病毒帶原者產婦分娩時垂直感染,以及避免帶原者經由性行為傳染給伴侶。」

2012年可能不是愛滋病根絕的一年,但是健康照護專家表示這可能是轉勢的時機。蒙塔納說:「我們有10年的機會去控制疫情,在那之前我們能作的不多。我們越晚開始,就有越多生命逝去,那完全不能被接受,如果我們已經發現了這項創新成果卻不執行,那意義什麼?」

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6906

Logo延伸閱讀:
120331 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英文網站:AIDS “could be eliminated in our lifetime”(本篇報導原文出處)
http://me.aljazeera.net/?name=aj_standard_en&i=8899&guid=2012329135644720577&showonly=1
111223 新華網:《科學》公佈年度10大科學突破:抗愛滋研究奪魁/其他相關報導 (有「預防作為治療的策略,TasP」的相關說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11224151745366&myarea=2&page=3

2012-03-29

【國際/愛滋人權】120222POZ:愛滋司法聯盟發表「奧斯陸宣言」

SongYY說明:POZ為國際知名的愛滋新知與資訊平台。目前全球(包含台灣)仍有許多國家將「感染者傳染愛滋給他人」以刑法論罪,但已有許多學者及民間團體認為這種將感染者論罪既無益於愛滋疫情控制,反而侵害了感染者人權。本文的「奧斯陸宣言」即清楚說明反對愛滋入罪化的工作目標。

愛滋司法聯盟發表「奧斯陸宣言」(摘譯)

原文標題:HIV Justice Network announces Oslo Declaration
原文作者:Sean Strub on February 22, 2012 4:43 PM
選文:熱線愛滋小組;摘譯:典典;審校:怪獸 

2月13日,在挪威政府配合聯合國愛滋防治計畫(UNAIDS)召開的「全球高階政策諮詢會議」前夕,約有二十位來自挪威、丹麥、瑞典、瑞士、南非等二十位愛滋專家與NGO工作者組成的愛滋司法聯盟齊聚挪威奧斯陸,共同發表反對愛滋入罪化的「奧斯陸宣言  Oslo Declaration on HIV Criminalisation」,希望各國能終止對於不公開病情、從事可能感染行為、非蓄意傳染的感染者不適當的刑事起訴,以及侵害感染者權益的調查過程。

這份宣言為政策制定者、以及犯罪司法系統的執行者提供清楚的指引與建議,希望確保當政府面對上述愛滋感染者從事的行為時,能適當並有限度地援引刑法來進行調查作業與判決,並符合法律上的比例原則。愛滋司法聯盟指出,有越來越多研究證據顯示,將愛滋感染者隱匿病情、從事可能感染行為以及非蓄意傳染三項行為入罪化,對於促進公共衛生與人權保障的影響是弊多於利。但近來愛滋感染者因為上述行為被逮捕、起訴與定罪的情形卻日益增加,同時有越來越多國家通過愛滋特別條例以合法化上述的起訴;為了直接回應這些情形,因而有這份宣言的出現。

雖然這份奧斯陸宣言並不是本次高階政策會議的正式文件,但其內容點出本次高階政策會議針對愛滋政策制定的目標,並鼓勵各國在制定愛滋政策與法律時,除了公共衛生與安全的考量外,也能保障愛滋感染者的人權。

這份奧斯陸宣言的起草成員包括愛滋感染者、因前述情況而曾受刑事處分的感染者、愛滋研究者與愛滋NGO工作者,完整的奧斯陸宣言請見原文:http://www.hivjustice.net/wp-content/uploads/2012/02/Oslo_declaration.pdf 內容大致包含以下十點:

 

1. 有越來越多研究證據顯示,將愛滋感染者隱匿病情、從事可能感染行為以及非蓄意傳染三項行為入罪化,對於促進公共衛生與人權保障的影響弊多於利。

 

2. 政府節制使用刑法的作為有助於營造友善環境,讓感染者接受篩檢服務、尋求協助或安心公開他們的感染者身分。

 

3. 雖然少數的蓄意傳染案件仍須刑法介入,但我們認為理想的狀況是感染者在初診斷感染時便能得到周遭環境的支持與培力,這也是預防蓄意傳染發生的方式之一,而這有賴以社區為中心、非懲處性質、去罪化的愛滋防治政策。

 

4. 現存的愛滋特別刑事法條應該廢除;在某些愛滋相關起訴案中,若因證據充分仍須起訴感染者,則應該合乎比例、前瞻性以及反歧視原則;並兼顧公共衛生與人權保障。

 

5. 在愛滋相關起訴案的辦理過程中,檢警應該了解感染者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而起訴案中的所有利害關係人也應接受相關權益諮詢,以確保適切的偵查過程、以及感染者能適當尋求司法途徑。

 

我們也誠摯地請衛生、司法部門,以及政策制定者、法律執行者等,在考慮是否要對愛滋相關案件動用刑法時,能考量到以下幾點:

 

6. HIV疫情不是由已確診的感染者造成的,而是由尚未確診的感染所構成;現今估計有非常高的未確診感染人數,政府如果只依賴感染者公布自己病情、並以刑法懲處未公開自己病情的感染者,對於愛滋防治是沒有幫助的,同時也可能造成公共衛生與安全上的錯誤判斷。

 

7. 愛滋病毒僅是眾多透過不安全性行為或其他感染途徑之傳染病的一種,它就像是慢性病。針對愛滋設立特別法以及使用特別偵訊方式,其實更加強了愛滋感染者的污名化;而愛滋污名對於感染者前往篩檢、接受治療、公開病情的意願,以及一個國家在「零新感染、零愛滋相關死亡、零歧視」的目標達成上都是最大的障礙。

 

8. 刑法無法改變個人鑲嵌在社會脈絡中的行為,尤其是因愛污名而產生的行為或選擇。改變感染者行為(按:例如提高篩檢意願、願意公開病情)應藉由諮詢服務以及周遭環境支持,讓感染者能擁有健康、有尊嚴且被充權的生活。

 

9. 現在的犯罪司法系統以及媒體在面對愛滋相關案件的準備都不夠充分,有關單位應該給予警察、檢查人員、辯護律師、法官、陪審團以及媒體充足的愛滋相關知識培訓。

 

10. 現今如果有感染者的病情被媒體揭露,在網路上都可以搜尋到相關資訊,而我們認為涉及愛滋相關「犯罪」(但其實無罪也不應該被定罪)的個人有權保有隱私。媒體公布他們的個人資料對於促進公共衛生毫無幫助。若基於公衛需要,必須告知感染者曾接觸的個人時,相關部門也必須遵守倫理與保密原則。

 

完整新聞請見:http://blogs.poz.com/sean/archives/2012/02/hiv_justice_network.html 

12329171605021與會專家合影。資料來源:http://blogs.poz.com/sean/archives/2012/02/hiv_justice_networ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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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香港/愛滋醫生之死:當局處置】120317~27 當局由「毋須追蹤染愛滋病醫生曾接觸的病人」到「140病人速驗愛滋息恐慌」的處置轉變相關報導

SongYY說明:根據媒體報導,黃姓醫師墜樓後,一月份香港相關當局便已開會評估事件對其他人影響甚低。3月17日黃醫師感染身分被媒體披露後,相關單位第一時間是表示已評估風險低,表達認為「無需追蹤感染醫師曾接觸過的病人」的立場。但其後在輿論壓力 (詳見《香港/愛滋醫生之死:輿論恐慌》新聞整理)下,2天後成立熱線提供病人諮詢,並於26日再次召開專家會議,之後決議對曾接受剖腹開刀手術的140名病患進行病毒的篩檢追蹤。以下為相關報導依時序的整理。
至於感染者擔任醫護人員傳染風險有多高?強制通報醫護人員的感染身分是否合宜? 請見《香港/愛滋醫生之死:實務評估》新聞整理。

周一嶽稱毋須追蹤染愛滋病醫生曾接觸的病人
商業電台 – 2012年3月17日

東區醫院一名外科醫生年初墮樓死亡,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證實,死者是愛滋病帶菌者,有初期病徵。衛生署已成立包括世衛專家在內的委員會調查,認為有關醫生將愛滋病病毒,傳染給病人的風險相當低,加上考慮到私隱問題,因此現階段毋須追蹤他曾接觸過的病人,但要聯絡他的家人及親友。周一嶽相信,染病的外科醫生,為病人做手術時有戴手套;處理醫生屍體的仵工亦會戴手套,因此傳播風險不高,呼籲病人毋須恐慌。

他又說,這名醫生並無向院方呈報感染愛滋病,現時亦無規定要呈報,但認為醫護人員若有傳染病,應通知上級,以便作適當治療,甚至隔離。

文章出處:http://hk.news.yahoo.com/%E5%91%A8-%E5%B6%BD%E7%A8%B1%E6%AF%8B%E9%A0%88%E8%BF%BD%E8%B9%A4%E6%9F%93%E6%84%9B%E6%BB%8B%E7%97%85%E9%86%AB%E7%94%9F%E6%9B%BE%E6%8E%A5%E8%A7%B8%E7%9A%84%E7%97%85%E4%BA%BA-075600486.html

染愛滋醫生自殺惹關注 醫管局設查詢熱線
新報‎2012年3月19日‎

醫管局鑑於早前一名感染愛滋病公立醫院醫護人員自殺的個案,引起社會極度關注,因此特別分別為病人及員工設立電話查詢服務,以釋除病人及員工對此事的關注和疑慮。

專人解答跟進需要
醫院管理局發言人昨日表示,醫管局現正等待衛生署轄下專家小組就早前一名公立醫院醫護人員感染愛滋病的個案的評估和決定,是否有需要為病人及員工作出所需跟進。在接獲專家小組進一步指示前,醫管局理解到病人對此事的關注和疑慮,因此特別設立電話查詢服務,病人如有任何相關疑問,可於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致電29962222查詢,會由專人接聽解答查詢和按個別需要作出跟進。

早有標準防護措施
至於公立醫院員工方面,發言人指醫管局亦了解他們的關注,現正在內部設立電話查詢服務。醫管局重申,公立醫院一向實施標準防護措施,避免員工和病人感染和傳播傳染疾病的風險。公立醫院有關專家早前初步評估今次事件後,估計病人及員工受影響的機會甚低。

文章出處: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217045


專家組下周一開會評估東區醫院醫生感染愛滋病個案
香港商業電台21.03.2012

衛生署委任的愛滋病與醫護人員專家組,將於下星期一開會,以進一步評估年初墮樓死亡的東區醫院醫生感染愛滋病的個案,同時邀請世衞組織的專家出席會議。衛生署發言人表示,專家組將評估這名醫生對曾治理病人構成的風險程度,並就是否要追查病人,作出建議。衛生署重申,專家組一月已召開首次會議,並確認沒有持續傳染病人的可能,而根據文獻及海外經驗,在醫護環境中,病人被染病醫護人員,傳染愛滋病病毒的風險極微。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495619&csid=261_341

回應染病毒醫生死亡事件140病人速驗愛滋息恐慌
2012年03月27日 香港商報 記者蕭瑩盈

今年1月,跳樓輕生的東區醫院外科醫生黃浩卿被證實感染愛滋病,引發病人恐慌事件有新進展。反應遲緩的醫管局和衛生署,昨日終決定進行「回望調查」,首階段為140名病人進行一次性快速檢驗,2日內可得出測試結果。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強調,相信感染風險很低,但專家組承認因今次事件較過往收到轉介個案風險為高,所以首次進行「回望調查」。

「回望調查」首階段展開
愛滋病與醫護人員專家組在昨日召開第2次會議,評估一宗涉及東區醫院醫護人員感染愛滋病的個案。鑑於公共安全及關注,當局決定進行「回望調查」,首階段為140名過去2年曾接受該醫護做手術的病人進行一次性驗血檢驗,即日或翌日可得知結果。但當中不包括曾接受婦科、兒科、神經科及耳鼻喉科和眼科的手術病人。若病人的結果出現陽性,化驗人員會將血液再跟該醫護的樣本作基因比對,進一步確定其傳染關系。專家組會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結果,檢討是否需進行第2階段的調查跟進。

數日內電話及發信聯絡
醫管局職員會在這2、3日內,以電話聯絡涉及的東區醫院病人,若聯絡不到,會寄挂號信通知。其他市民若有疑問,可致電熱線29962222查詢。
專家組解釋,根據文憲記載,及世衛專家的意見,染病醫生將愛滋病病毒,傳染給病人風險很低,而傳染給同事的風險更接近零。但為安全起見,專家組根據手術的复雜性定出兩年標準。傳統剖腹、割胃、涉及斷骨等手術,及超過3小時或急救手術均屬高風險類別,因醫護有可能在手術過程中受傷而不知。另外。就一般來說,醫護人員均需做好防護措施,包括戴眼罩、口罩和消毒手套,因此病人受感染機會非常低。

專家組認今次風險較高
自94年成立以來,專家組共處理20宗相關個案,涉及醫生、護士、牙科人員及輔助人員等,專家組承認,今次風險較高,是首次經評估后需為病人進行回望調查。
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表示,現時無法例強制醫護人員呈報個人健康狀况,相信目前的自顧性呈報性質有效。由於有關呈報機制需同時照顧人權、私隱、公共衛生及法理等問題,需進行廣泛諮詢,取得社會共識才能修訂。

熱線1周接50人查詢
醫管局質素與安全總監廖慶榮表示,電話熱線上周設立以來,至今有50人查詢,如有病人最終確實受感染,當局會與病人商討賠償事宜。他又指,無證據顯示該醫護有隱瞞病情情况,但承認醫管局無見過其入院或接受愛滋測試的紀錄。
醫管局中央內科統籌委員會主席李頌基表示,病人受醫護人員血液感染機會約為4/1000,自80年代至今,涉及病人受醫護人員感染愛滋病的個案只有4宗。
任職東區醫院外科部駐院專科醫生的黃浩卿,生前被視為醫管局明日之星。他02年在中大畢業,03年加入東區醫院實習,曾參加院內微創外科訓練中心推行的駐院醫生訓練計劃,09年參加國際結腸直腸疾病研討會更獲最佳論文獎,并於去年成為外科專科醫生。由於黃高大俊朗,有「靚仔醫生」稱號。
今年1月12日,黃浩卿在灣仔嘉薈軒39樓住所跳樓,墮地時撞到圍欄,身體分兩截,血肉四濺。其后被發現患有愛滋病。據報導,他死前曾到過泰國旅游,返港后離奇消瘦,其感染愛滋病未知是否與此有關。

文章出處: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2-03/27/content_2929194.htm

醫管局:需接受測試主要為剖腹手術病人
2012-03-26 HKT 香港電台21:00

東區醫院一名外科醫生,年初自殺身亡後,證實生前感染愛滋病,當局會主動為140名病人進行快速病毒測試及輔導。
當局表示,140名病人中,大部分病人曾接受開刀的剖腹手術,包括切除胃、大腸及膽囊等手術。140名病人中不包括婦產、耳鼻喉及眼科等病人。

醫管局會主動用電話及寄信聯繫140名病人,如3日後仍未能聯絡,會再以掛號信形式嘗試聯繫。當局亦設立熱線29962222,讓市民查詢。

醫管局質素與安全總監廖慶榮表示,現時沒有要求醫護人員強制申報有否感染愛滋病,因此現時沒有感染愛滋病醫護人員的具體數字。

文章出處:http://www.rthk.org.hk/rthk/news/expressnews/20120326/news_20120326_55_8289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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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香港/愛滋醫生之死:輿論恐慌】120317~0321 墮樓外科醫生證染愛滋事件/香港媒體對當局處置批評相關報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328204131622&myarea=2
【香港/愛滋醫生之死:實務評估】120317~0327 全球僅一宗愛滋醫生感染病人 /醫局無意強制愛滋醫護呈報 防標籤令染病者隱藏/其餘相關報導
https://gplus.org.tw/action_3.asp?ACTID=ACT12328212226505&myarea=2

2012-03-28

【香港/愛滋醫生之死:實務評估】120317~0327 全球僅一宗愛滋醫生感染病人 /醫局無意強制愛滋醫護呈報 防標籤令染病者隱藏/其餘相關報導

SongYY說明
前一篇《香港/愛滋醫生之死:輿論恐慌》新聞整理呈現香港媒體對感染HIV醫護人員的憂慮以及事件的恐慌,但是到底醫護人員若感染HIV,病人的感染風險有多高呢? 需要強制醫護人員對其工作醫院坦承感染身份嗎? 這篇整理了幾則相關報導,或許透過務實的數據,能卸除我們對愛滋不必要的焦慮。報導中也有美國醫療護理流行病學學會(SHEA)針對HIV感染的醫護人員制訂的手術風險指引,可供參考。
至於香港當局在輿論壓力下於3月下旬所作的事件處理,也請見《香港/愛滋醫生之死:當局處置》新聞整理。

全球一宗醫生感染病人
2012-03-27 星島日報 記者 張聲慧 報導

針對有外界擔心病人會從醫生處感染愛滋病,有專家指,病人從醫生處感染愛滋病毒的機會近乎零,而全球亦只有四宗懷疑病人從醫生處感染愛滋病的個案,最終亦只有一宗證實個案。

專家指機會近乎零
  醫管局內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李頌基指,目前全球共有四宗病人從醫生處感染愛滋病的懷疑個案,當中包括於一九九○年時,佛羅里達州曾有一名牙醫把愛滋病傳染給六名病人,該名醫生同樣在死後才被發現患病。二○○○年曾有法國骨科醫生傳染愛滋病給一個病人,以及一名護士傳染愛滋病給一個病人;而二○○一年時,西班牙亦有一名產科醫生把愛滋病傳給一個病人。最終只有骨科醫生傳病個案獲得證實。
Albion Street Centre暨世界衞生組織愛滋病╱愛滋病病毒區域合作中心總監Julian Gold教授指,根據他以往的經驗,病人由從醫生處感染愛滋的機會近乎零。「一九九九年,美國曾有報告指出,有三十三名患有愛滋病的醫護人員接觸了二萬二千個病人,最後發現有一百三十人的HIV測試呈陽性反應,當中只有五人有機會是由醫護人員處而受到感染。」李頌基補充,醫生與病人有血液接觸的機會率只有一千分之四。

文章出處:http://hk.news.yahoo.com/%E5%85%A8%E7%90%83-%E5%AE%97%E9%86%AB%E7%94%9F%E6%84%9F%E6%9F%93%E7%97%85%E4%BA%BA-220936958.html

全球4宗個案 愛滋醫護傳染9病人
2012-03-27 明報專訊

醫護傳染愛滋病給病人比率雖低,但全球仍有4宗個案,9名病人不幸感染,當中一名美國牙醫更把病毒傳染給6名病人。醫管局內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李頌基說,這名牙醫生前把病毒傳給6名病人,情況不尋常,外界推測他可能別有用心。

美一牙醫傳染6病人
除了這名美國牙醫,法國亦有一名骨科醫生和一名護士,分別把病毒傳染兩名病人,西班牙亦有醫護把病毒傳染一名病人。

醫管局外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莫碧添說,該牙醫在美國佛羅里達州執業,已因愛滋病病逝。他重申,醫護傳染病人風險不高,英國曾為28名染病醫護追查1.1萬名病人,但當中無病人受感染。世衛海外專家Julian Gold教授指出,美國也曾為33名感染醫護追溯逾2萬名病人,發現有130名病人感染HIV,但懷疑當中由醫護感染的只有5人。

李頌基說,病人一旦感染愛滋病,首3個月的病毒量較高,到健康出現惡化時,病毒量也會升高,較易感染其他人。但外國研究顯示,病人接受藥物治療後病毒量會降低,可減低傳染風險,母嬰傳播及透過性接觸傳播率亦大大減低。

文章出處:http://news.mingpao.com/20120327/gma3.htm

醫局無意強制愛滋醫護呈報  防標籤令染病者隱藏
2012-03-27 明報專訊

今次事件突顯目前醫管局並無強制要求醫護人員呈報病歷,醫護人員私隱與病人保障如何平衡引起激烈討論。醫管局表示,目前醫護自願呈報感染愛滋病毒,10多年來運作良好,擔心強制呈報可能弄巧成拙,標籤效應會令染病醫護隱藏真相,到頭來遺害更大。

開刀手術列高風險
根據美國醫療護理流行病學學會(SHEA)制訂的指引,手術風險分為3級,其中第3級開刀手術列作高風險,感染肝炎或愛滋病毒的醫護會被限制進行第三類手術(見表)。

醫管局內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李頌基醫生表示,醫護做手術時若不小心穿刺手套,才會令血液進入病人體內,醫護把愛滋病毒傳予病人的機會僅千分之四,傳染性屬低度,低於肝炎。世衛海外愛滋病專家Julian Gold亦指出,目前全球沒有任何國家強制醫護通報感染愛滋病。

主診醫生不記名呈報
雖然香港沒有強制呈報要求,但李頌基表示,目前本港治療愛滋病人的伊利沙伯醫院、瑪嘉烈醫院及衛生署九龍灣綜合治療中心,醫護若向這3處求醫,其主診醫生會根據其工作性質,以不記名方式把個案呈報給衛生署專家組評估風險,評估包括建議染病的醫護採取防範措施,定期跟進患者的治療和進展,了解其身體狀况,也會評估醫護是否能夠有效照顧病人,是否需要調動工作崗位。被問及醫護的主診醫生會否知情不報,李頌基指出,主診醫生需要遵守專業操守,不然會受到醫委會紀律制裁。

醫護不驗血 播毒風險更高
李頌基說,自願通報可鼓勵染病醫護驗血、求醫,專家小組可跟進治療和監察病情發展,相反,強制呈報會造成標籤效應,導致醫護不敢驗血,若他們不知道自己染病,把病毒傳染給其他人的風險會更高。

「關懷愛滋」項目總監張曉華認同醫管局維持不強制醫護通報感染愛滋病。她說,愛滋醫生跳樓新聞在感染者社群引起迴響,擔心社會對他們有更多標籤。張指外國的經驗顯示,不記名測試更能推動HIV感染者驗血,相反只會令感染者「匿埋」,拒絕驗血。

文章出處:http://news.mingpao.com/20120327/gma2.htm

123282145185431醫護人員感染B、C肝或愛滋,只要採取標準化保護措施,便可進行第一、二類手術;若接受治療、病毒量控制在一定標準以下、一年驗血兩次,則可進行第三類手術。…